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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影帝李小龙-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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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易丝(1Jewis)是地道的美国姑娘。当美洲大陆还是英国殖民地时,她的祖先就从英国北部的牧场漂洋过海移居北美新大陆。她的家族曾十分显赫,曾祖父曾做过议员。她的家族在二三十年代那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中遭受过毁灭性的打击。由于罗斯福的新政,家族免于破产,其后渐渐恢复元气,她父亲是富裕的机器制造商。
  李小龙真正注意到露易丝是在校园舞会上。李小龙第一次进入这里,这里是白人学生的世袭地——虽然校方未作这样的规定。一位跟李小龙学武术的同学邀他一道来,李小龙便进了这幢红楼。
  极少有其他肤色的学生,李小龙静静坐在一个角落里,看那些男女同学狂歌狂舞。没人理睬李小龙,那个同李小龙一道来的同学物色到一个舞伴,就再也没分离。李小龙感到冷落,在亚裔同学圈子里,李小龙常常会受到众星拱月的殊荣。
  依照李小龙好动好强好出风头的性格,他会主动邀请一位他所喜欢舞伴,他擅长跳舞,而且还有舞瘾。此时李小龙心中萦缠着一股弱小民族倍受歧视的感觉,他自卑而又自负,他想应该有姑娘来邀请他,然而没有。
  李小龙忿忿地盯着舞池里的男女。
  他捕捉到一双眼睛,其实那姑娘也正在看他,这就是露易丝。露易丝眼极蓝,皮肤白哲,满头金发,颇有一点好莱坞艳星的味道。
  李小龙觉得这姑娘有点眼熟,想起前不久一位富商向校方捐赠一批设备的仪式。李小龙带学生准备去草坪练功夫,便站着看了一瞬仪式。富商的女儿也在场,就是正在跳舞的姑娘。之后,学校的一份报纸以图文的形式报道了这件事。露易丝出了一阵子风头,便又被大多数人淡忘——美国是个新闻层出不穷的地方。
  李小龙觉得应该带露易丝跳舞,他认为舞池里的所有姑娘就数她出身最高贵,长得最美,他所要选择的目标就该是她。一曲舞终,李小龙勇敢地朝露易丝走去。那情形,就像平民出身的于连去征服高贵的市长夫人瑞拉太太。
  与此同时,一个美国青年也正走向露易丝并发出邀请。李小龙不等露易丝作出任何表示,粗暴地捏着露易丝的手,顺势往怀里一拉,应着甫起的舞曲翩翩起舞。这美国青年知道李小龙,双手一摊,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退到一边。
  李小龙嘴角露出一丝击败敌手的喜悦。
  李小龙带着露易丝疯狂地旋转,从来没哪次舞会像今天这样尽兴。李小龙觉得事情仅开了个头,于是,不等舞会终场,就在那些自以为高贵的美国青年睽睽目光下,捏着露易丝的玉手得意而去。
  李小龙驾摩托送露易丝回她的寓所。李小龙问:你家那么富有,为什么不读那些名牌私立大学(这些大学收费昂贵)?露易丝说:我为我男朋友而来的,不过,入校第三天就跟他拜拜了,他把我的车开了走……李小龙说:现在你可以转学了。露易丝说:我不希罕名牌大学,那里管得死,不好玩……说罢大笑,李小龙喜欢她的坦诚。
  在她寓所的楼口,李小龙犹豫一瞬。她说:“不想上去看看吗?”李小龙就上去了。
  他们很快就发生了通常美国青年也须两三天时间的铺垫才发生的事。那一刹那,李小龙的征服欲望得以彻底的张扬和宣泄,赴美数年来积郁于胸中的有色人种倍受歧视的怨气一古脑倾泻出来。他将他的行为上升到一种哲学、社会学的高度,似乎为他的民族完成了一项神圣的使命!
  事后他们重温最初接触的情形。露易丝哈哈笑道:我一个眼神就把你给勾上了,我体验过各种人,就还没跟中国的功夫师上过床……她这语气,这神态,仿佛是她将李小龙征服了——并且不费吹灰之力。令李小龙惊愕不已。
  接下露易丝又说她13岁就发生性关系,跟过的男人无数,还有过私生子……李小龙如看怪物打量依旧美艳的露易丝,他小舰了她,总还以为她是个天真浪漫、涉世不深的富家姑娘。露易丝的坦诚不再使李小龙感到心喜,而像美食之后吞了一只苍蝇那样大倒胃口。
  李小龙离开了这间晦气氤氲的屋子。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笑,他又重新回到佛洛依德信徒的思维窠臼中:性就是性,把性与情感、民族捏合在一起是极愚蠢的想法。
  与露易丝的一夜情缘,既使李小龙剥离了对姑娘的神秘,又使他对洋姑娘持有偏见。他认为洋姑娘只合做情人,而不能做妻子。做情人,她们性感而热烈;做妻子,最要命的一点是对丈夫的不贞。
  李小龙发誓不娶洋姑娘为妻。
  然而,李小龙的最终选择,又使他违背了他最初的誓言。
  那是李小龙读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李小龙的武馆在大学中间已经很有名气。门徒,由最初的亚裔学生、黑人学生、渐渐扩大到白人学生中。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在美的其他中国武师,却固守功夫不传外人的古训,人为地使美国人与中国国术无缘。
  当时慕名来李小龙武馆学功夫的女生不少,莲达·艾米莉(Linda·Emery)是其中之一。莲达是华盛顿州立大学医学院的学生,是一位具有英国和瑞士血统的美国姑娘。在美国,医科和法律最难读,最难毕业,对学生的要求也最高,不是学业优秀者不敢读这两门学科的,而莲达却是其中的佼佼者。
  学业优异的莲达在外貌上却没有惊人之处,她身材苗条,脸形略长,皮肤微黑,她不事打扮,不知以化妆品和时髦的衣服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是一个夹杂在众女中不受人注目的一位。
  因此,李小龙与莲达的故事,不如跟那些靓女那般惊心动魄,浪漫浓烈,而显得平淡无奇,但仍能叫人回味。
  来学武的女弟子动机五花八门。有的是出于好奇,当然也有众多的是为了健身强体。美国人天性浪漫,不受拘束,学武的场面一点不像在中国那样严肃紧张,一丝不苟。
  有位女弟子把自己养的爱犬带来;有的女弟子上课总不忘带上索尼半导体,一边练功,一边听她喜爱的节目;还一位穿着极性感的女弟子,上课公然向老师求爱,言辞肉麻且放荡,惹得众弟子哄堂大笑,一堂课全给她搅了。
  老师的相貌、气质、功夫和性格,很能投合这些青春期的女孩子,因此,女弟子的目光,自然而然会透视出对老师的好感。老师也不是吃素的,他一惯对女性,尤其是漂亮性感的女性持有好感。老师的目光也会在众女的眉目间徜徉。然而,他一旦进入状态,就会无视和忘却这一切,如沉浸在无人的境界。
  他毕竟是一个视事业为神圣的人。
  动机不纯的学生,很难把需要经过刻苦练习的功夫坚持下去,剩下的都是真正想学功夫的人。李小龙是这个时候才真正注意起莲达来,并为莲达所吸引。其时,莲达跟随李小龙学功夫已快一个月。这之前,李小龙只把她当一名平庸的功夫爱好者。这种情形就像老师批阅学生作文,最初会为漂亮的书写,华丽的开头所迷惑,最后能深深打动老师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内容。
  莲达正是凭她的内涵而征服李小龙的,她压根就没想过跟李小龙发生什么师生恋。莲达貌不惊人,却端庄素雅,落落大方。她温婉娴静,略含羞涩,颇似一位来自东方古国的大家闺秀。她的性格、气质,以及她练功时全神贯注,勤勉好学的态度,莫不使李小龙产生浓厚的兴趣。
  除了雨雪等恶劣天气,练功一般在户外,中国功夫讲究天人合一,喜欢在深山老林的自然环境中练功,李小龙教学生练功通常在校园较僻静的草地上——这是为了方便学生的聚合,课程结束,李小龙便在学生的簇拥下去餐馆吃饭。尔后,或分手,或一道去看电影。
  莲达不是与李小龙相处密切的一位,她不会像其他女弟子,吃饭和看电影时,热情而活泼地主动坐在功夫老师身边。受宠的老师却有点心不在焉,在灯光下,或黑暗中,他会用眼神去关注一声不响的莲达。有时俩人目光相遇,莲达会显得有些羞涩忸怩,脸颊微红,垂下眼险。
  李小龙觉得莲达不像人们成见中的美国姑娘,美国姑娘通常表现热情奔放,轻佻而又张狂。莲达除了肤色和脸型是典型的西方女子,性情活脱脱就是典型的东方女子。正因为这点,莲达犹如一块磁铁,吸引住在异性交往中态度轻率的李小龙。
  一天,练功完毕,弟子们风风火火欲邀老师去餐馆。李小龙说:“你们先去,我跟莲达·艾米莉有话要说。”
  偌大的草坪只剩下李小龙和莲达两人,莲达亮着眼睛等老师发话。李小龙却说:“我请你去中国餐馆吃饭。”
  在美国,一般同事、朋友、师生,甚至异性朋友之间在餐馆吃饭,都是分别付帐买单。请客是一件较郑重的事,尤其是邀请学生。莲达感到意外,她愣住没说话。少女固有的敏感又使她幡然明悟:老师已对她产生好感。这些日子,李小龙在她面前愈来愈显得心神不定。莲达也对李小龙产生好感,她对中国功夫兴趣不减的最大原因,是老师自身的魅力。当然,文静内向、素有教养的莲达不会轻易外露出来。
  莲达含蓄地点点头,随李小龙去了一家名为“祥瑞”的中餐馆。莲达静静地,略带羞涩地坐在那,出神地看李小龙点菜。无论李小龙点什么菜,她都淡淡地一笑,表示同意。莲达的这种风格,反而使一贯在姑娘面前表现出放肆,甚至放荡的李小龙“规矩”了起来,李小龙收敛起那些“千锤百炼”的奉承并挑逗女性的话,一本正经介绍中国饮食的品种、特色及流派,俨然一位美食家。
  莲达兴致盎然地倾听,渐渐放松了自己。李小龙天生健谈富有幽默,他能把一道菜化解为一则有趣的故事说给莲达听,莲达忍俊不禁,吃吃地笑出声来。
  这是一顿十分愉快、值得纪念的晚餐,是他们“拍拖”(粤语:恋爱)的起点。
  这以后,单独与功夫老师吃饭、看电影、逛公园,成了女弟子莲达的专利,他们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这使得功夫班,乃至华大认识李小龙的女生极为妒嫉和不解。她们自以为比莲达漂亮或性感(性感(Sexy)是美国运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与漂亮大致是两层含义)。而独具魅力、嗜好靓女的李小龙,却与既不漂亮,又不性感的“人体模型”(对刻板的医科学生的戏称)莲达搞上了。
  堕入情网的李小龙把他不娶洋姑娘为妻的誓言抛到九宵云外。他把莲达当成他理想中的妻子,而丝毫没有露水情缘的成份。在他们拍拖期间,仍有自命漂亮且性感的姑娘向李小龙射出丘比特之箭,皆被莲达强大的爱情力量所击溃。
  李小龙曾拿莲达与他原本抱有好感的东方女子相比较。他觉得美国是个摧残东方传统美德的大染缸,大部分来到美国的东方姑娘,很快就染上美国姑娘轻浮张狂之德性,在性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土生土长的莲达,却能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出淤泥而不染。
  李小龙把交女友与娶妻子区别对待。
  那些对李小龙持好感的洋姑娘,自然羡慕莲达与李小龙的密切关系。当她们知道莲达是要嫁给李小龙时,就很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那时,美国人仍对中国人抱以偏见,认为是个野蛮落后,未开化的民族,刚刚割下猪尾巴似的辫子(这种偏见,很大程度来自以义和团运动为背景的电影和书籍,他们滥杀无辜,信神拜鬼,把脑后的长辫子当图腾崇拜)。种族歧视和民族偏见,也确实是莲达下嫁一个“落后”民族的青年的巨大障碍,但崇拜和依恋李小龙的莲达义无反顾。
  莲达从小失去父亲,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下长大的。她跟李小龙相处一起,会有一种依靠大山的安全感。李小龙知道莲达不漂亮,但他希望莲达漂亮。因此,他破天荒地挤出宝贵的时间,去陪莲达上商场挑选衣服,让莲达打扮得漂漂亮亮坐在他身边,全神贯注听他叙述古老中国的故事。种族之间的隔阂已荡然无存。
  莲达在李小龙去世后曾著文缅怀他们的恋情:“今天,当我再回想起我们之间交往的情形,我相信是由于我们在种族、文化、教养、传统和风俗习惯等等方面的差异,才越发使我们俩彼此互相接近。
  “我想我可算是典型美国中产(阶层)文化的出品;从小我就到基督教教堂做礼拜,而小龙家却是天主教徒(只有他父亲是佛教徒)。虽然当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信教了,不过他还记得小时候念过的祷文。所以,至少在宗教信仰上不会妨碍我们谈婚论嫁的事。在婚嫁这一点上,种族和文化的差异也毫不构成影响。事实上,我相信婚姻生活中所谓种族的问题,都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我和小龙却正好相反,我们都觉得我们文化的相异之处正足以增加生活的情趣,彼此都因对方而得到很多新的知识。
  “我母亲从我5岁开始守寡,对我与小龙的关系很不乐观。她对我抱有梦想,希望有一天能看到我成为一个女博士(小龙自己以前也想得个博士学位)。她听说我在跟一个美籍华人来往之后,就不禁担心起来。她倒不是对小龙有什么意见,而是怕我们之间关系会认真起来,那结果就会粉碎了她对我所抱的希望。再者,就如她在小龙死后向记者所说的:”我不太赞成异族通婚‘。所以,我们只好对我们单独来往的事保密,因此在我母亲眼里,我只不过是跟其他一大群学生在一起跟小龙学功夫而已。“
  “到了1964年6月,我面临一项重大的选择。小龙发觉西雅图是一个比较保守落后的地方,通常什么事都会比别处慢一点,尤其功夫、空手道这一类的东西在当时还远不如后来那么受欢迎。他认为开设武术学校的最佳所在是加州,那是个在很多方面都是开全美风气之先的地方。他同时对功夫在美国的发展极端看好,决定不等大学毕业就把他发展自己武术的计划,立即付诸行动。在他动身之前,他告诉我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可能要在加州耽好一阵子,所以我们实在该决定一下要不就结婚,要不就分开。”
  “不久,小龙从加州探路回来,同时带来了严镜海太太(严镜海为旅美中国武术界前辈)借给他的结婚戒指向我求婚,仓卒中,他却忘记带套西装来,结果只得去租了一套,来与我举行婚礼。”
  “当我把婚讯告诉母亲时,果然不出所料,她为此大感难过,尤其想到我们的儿女们将来可能碰到的各种问题(当年异族通婚所育的子女,在美国的日子真不怎么好过)。虽然她那么担心(在美国人的心目中,李小龙只算是美国公民,而不算美国人,尤其是他的中国血统),但还是很勇敢地参加了我们在当地教堂举行的婚礼。一切都来得太快,我连结婚礼服也没来得及准备,也没有请摄影师到场拍照。”
  “那天夜里,我母亲含泪送我们上路,她不但不再反对小龙,反而十分喜欢他,也像我一样相信他将来有一天会得到他所追求的一切。”
  “我不久之后就发现大部分女人都难以抗拒小龙那鬼灵精的奉承话,我母亲自然也毫不例外,尤其是他常常用充满爱意的眼光看着她说:”您知道吗?妈,我看到跟您一般年龄的女人中,就数您的一双眼睛最漂亮了!‘“
  莲达为了李小龙的事业,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学业(李小龙也因武术而末念完大学)而随他去了加州。
  第八章  从影之梦  虚无综渺终为实
  从影是他的梦,更是他的命。他来到美女如云的好莱坞,却是情绪低落。他得一贵子,却失去父亲,于是他携妻儿回香港滞留半年。朋友的巧舌使他签了片约,却死等苦盼几度落空。终于踏入好莱坞,饰侠义斗士加藤,“拳打脚踢”最后打出立锥之地!
  李小龙来到美国,一直跟电影无缘,却又一直忘不掉电影。
  在美国,李小龙跟电影无缘;是中国人与电影无缘的缘故。尽管30年代,中国的电影已是那般辉煌,出品的影片已达到相当艺术化的高度;尽管自50年代起,香港的影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遂成为东方影都,并在相当程度上遏制了西方电影的冲击。然而这一切,美国人皆抱着无视的态度。
  李小龙未曾听说,有哪位华裔演员跻身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位(圈内公认的资格,是加入美国电影演员工会,50年代,后任美国总统的里根曾任该组织主席)。尽管有黄面孔在银幕上一晃,在字幕上,再也难找到他(她)的尊姓大名。
  美国人对本国以外的世界相当陌生,甚至狂妄自大。李小龙在大学二年级时,选修了一门电影鉴赏课。一次课堂讨论,论题是蒙太奇。李小龙发言,列举香港的影片中镜头来说明蒙太奇的作用。此时,好些个美国同学惊诧地插话道:“香港也有电影呀?”
  “有!”李小龙肯定说道,“有的影片并不比好莱坞影片逊色。”李小龙的话,立即遭到一片嘘声。这使得李小龙十分的恼火,他说:“你们尽可以不承认,但事实却存在!我所说的那部影片(指《人海孤鸿》),我还担任过主角,就在我离港赴美前拍摄的!”
  李小龙的话,使这些美国同学愈加惊诧费解,随即,几个美国同学不怀好意地连连话问:
  “我们怎么不知道有这部电影?”“你怎么不带拷贝来美国公演?”“你怎么没留在香港拍电影?”“怎么好莱坞不把你这大明星请去?”健谈善辩的李小龙一时语塞。或许他们并不抱有恶意,在美国人的心目中,电影演员和体育明星是最受人羡慕或祟拜的两类人。他们真不明白,这个中国学生,为什么要放弃电影演员不做,跑来美国念什么连混饭都成问题的哲学(公共选修课,是由各系的学生凑拢合开的)?岂不荒唐?
  “别以为好莱坞有什么了不起!”李小龙指着几个年龄小于他的同学说:“在你们远没出世的时候,我就在好莱坞演过电影(指的是《金门女》一片,作为婴儿的李小龙实际上是作为一件道具搬上银幕的,但毕竟亮过相)!”
  课堂掠过一阵讪笑,又有同学请问李小龙。这部过眼烟云的影片久末公演,就算能看到,演职员表上,也找不到“布鲁斯·李”的名字。
  李小龙尴尬而愤怒地瞪着同学,攥紧拳头,真想朝那一张张可恶的白脸揍去。他到底没这样做,他横扫了同学一眼,狂妄而自信地说:“我会打入好莱坞的:我还会成为好莱坞明星!”
  李小龙忿然离开课堂。
  李小龙再也不愿和这些狂妄无知的“美国佬”一道上电影课。然而,他从影的念头一直没涡息过。自从一踏上美国国土,他总是千方百计挤时间去看电影,他喜欢的电影多是张扬暴力的,如西部片、警匪片、战争片等。他崇拜那些身手不凡、镇恶救良的英雄。他觉得西部片中的牛仔,极似中国古代的侠客,可惜他们使的多是枪,而不像中国古代侠客赤手空拳,最多携带短兵器。这使得西部牛仔英雄气不足,若美国电影能展示中国古代侠客的形象,一定会使美国观众眼界大开,兴致陡增。
  自然,以中国为背景的电影,李小龙也是必看不可的。好莱坞极少出品这类电影,他们展示的世界都是以欧美为中心。这类电影虽少,却都能给李小龙留下深刻印象,但这印象很不愉快。
  他在旧金山看过一部描写美国人在远东生活的影片,影片刻意美化美国传教士拯救东方、传播文明的“不朽业绩”,隐含着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片中穿插义和团运动的场面,中国人皆一个个扮成魔鬼模样,求鬼祭神,挥舞大刀长矛,滥杀无辜。影片极夸张地表现中国人的长辫和裹脚,观众哄笑不已,有人喊:“中国猪:中国猪!”
  李小龙血涌脑门,感到莫大的耻辱。他初来美国,不便贸然闯祸,他站起来,捏了捏前排那个谩骂的观众,愤然退场。
  在美国呆的时间愈长,李小龙愈深深体会到美国人对中国人的误解和偏见。在公共场合,李小龙常被人当成日本人。李小龙总是说:“不,我是中国人(他只是在遇到华人的场合下才称自己是香港人)!”这时,对方会以探究的眼光打量李小龙,说:“噢,你是中国人?”在他们的意识中,似乎中国人的形象就该呆头呆脑,土里土气,而不像李小龙这么现代。
  在李小龙与美国人的交谈中,美国人常会提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中国的男人还留不留长辫子?女人还裹不裹脚?”“中国人是不是还躺在雕花大床上抽鸦片?”等等。
  李小龙明白,美国人对中国人的印象,基本来自电影。应该有反映中国人真实面貌的电影——李小龙的这种设想,在当时无疑是白日做梦,别说中国电影打入美国市场,就是中国人在影片中扮个跑龙套的角色,可能性也几乎是零。
  李小龙总是忙,不太可能常去看电影,他把兴趣渐放在电视上。在西雅图,他用的是一台拾来的菲利浦14英寸黑白电视机,等婚后搬来洛杉矾,才买了一台18英寸的黑白索尼。电视里有固定的电影节目,放映的影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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