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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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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她对人的态度还不错,不像别的老板总是一副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的样子。我赶紧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请问老板,你这儿还有别的工作吗?我今天下午从广州赶到这儿来的,看到报纸上面的广告,就赶紧找过来了。”这女老板向后背着两手,在我的面前踱了几个方步,然后扬着头问: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长?会不会武艺?会不会开车?为什么要来深圳特区?以后有何打算?她像放连珠炮一样,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我连忙站起来,像在部队时回答领导问话一样,声音洪亮地一一做了回答。听完我的自我介绍后,她又仔细地翻阅了我随身携带的那些作品,还有我的部分获奖证书。我悄悄地观察到,这女老板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了微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仔细地打量了对方:她大约30岁,中等身材,腰身很苗条,是称得上“杨柳腰”的那种;留着一头披肩长发,瘦长的脖子,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显得很有神,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的眼睛;只可惜肤色稍黑了一些、而且脸上还长着几个小疙瘩。与这儿的白领女性一样,她也化了很浓的妆,口红涂得像我们家乡那熟透了的西红柿,谁碰一下,也许会立马流出红红的液汁来。刚才那一阵浓浓的香水味,就是从她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没想到你一个当兵的还能诗会文呀。”我窘得连摆手:“老板过奖了,爱好文学只是我的梦想,不能当饭吃。不过,我当过兵,从小是在农村里长大的,力气还是有的。我没有文凭,只能做一些力气活罢了……”就这样,我们坐在办公室里谈了半个多小时,里面的几个文员早就离开了。待我看到外面夜色已降临,华灯初上时,这才回过神来:只顾说话,没想到天早黑了,更要命的是,我的工作还八字没有一撇呢!看到我焦急的样子,那女人笑着说:“没想到你还是特种部队出来的,也没想到你这个当兵的还真能吹。这样吧,时间不早了,我请你吃饭去吧。”我忙推辞道:“不行不行,我的工作还没有着落呢,我得先找个地方住下来,明天还得去找工作……”没想到,她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真可爱,话到这儿,你还不明白吗?我已录用你了!要不,哪有老板会轻易请手下员工吃饭的……”这真是踏破铁履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乐得差点跳起来!没想到,我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工作。更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面前这位女老板还请我吃饭!    
    晚餐是在离公司不远的一家小酒店吃的。女老板让我点菜,我就点了一个蒜茸油麦菜,她笑了笑,又点了一个基尾虾,一个清蒸螃蟹,还要了一个老母鸡炖汤和两听珠江纯生啤酒。在交谈中我了解到,这位女老板姓邓,叫邓玲,她要求我今后就叫她玲姐。她老家在广州,她后来随父去了香港,嫁了一个台湾人,生有一子,现在香港读书。公司是她和老公合伙开的,主要经营电动机、电子管等设备,深圳和东莞各有一个电子厂。那个阿明是她老公的弟弟。


第一章 流浪羊城第7节 我给香港富婆当保镖(3)

    我一听说那么大年纪的中年人都是她老公的弟弟,心想她老公一定不会年轻了。她告诉我,她一个女人在外忙生意常会碰到这事那事的,所以一直想找一个保镖,得知我是海军陆战队出来的,又能写些文章,对我很满意。她还告诉我,我刚进门时,她看到我弯下身子去捡起掉在地上的报纸,说明我是个心细的人。看到我风尘仆仆地四处闯荡,看得出我是一个胆子较大的人。没想到,我那一个细小的动作,竟给她留下了那么好的印象。其实,这些只不过是我在部队里所养成的一个习惯而已。    
    初次相逢,这位老板不但给了我工作,还如此盛情款待我,实在让我这个流浪者受宠若惊。为了对她表示感谢,我趁她上洗水间时,咬牙跑去买单。谁知一结张账,就这么四菜一汤,竟有300元!就在我用哆嗦的双手从里面掏钱时,邓玲早抢先付了钱,她不高兴地瞪着我说:“告诉你,以后跟老板一起出来吃饭,你不要充大,更不要付什么账!”吓得我倒吸一口冷气。乖乖,囊中羞涩的我本来是打肿脸充胖子,只是出于感激才想请她吃饭的,谁知对方根本不买我的账。    
    第二天,我就开始在这儿上班了。我是老板的私人保镖。我的工作时间不固定,也不算累。平时总是跟着老板,称得上形影不离。上班时,我就坐在老板外面的办公室里,还可以看看报纸,但不允许在里面抽烟喝酒;如果有客人来谈生意,我就得保持警惕守在门外,四处走动;如果老板外出,我就得紧跟随其左右,同进同出。    
    老板的办公室在三层,里面装饰得很豪华。我们在一个大套里办公,老板在里面,我和三个女文员在外面的大厅里,那个叫阿明的中年人则在老板相邻的一间大房子里,会计和出纳各据一间。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阿明是老板的亲戚,是财务主管,那3个文员,一个是文秘,一个是打字员,另外一个是业务主管。我们这家公司的总老板住在香港,平时很少来,只是有时偶尔来个电话询问公司的情况。    
    我第一个月的工资是2000元,食宿都由公司里包。由于我尽心尽职地保护着老板的安全,跟上跟下,还常抢着打扫卫生,帮文秘写些材料,得到大家一致好评,连那个总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阿明也对我转变了态度。我与上上下下都相处得很融洽。但是,朝夕相处不多久后,这位女老板的真实面目渐渐露出来了。尽管她平时见外人总是一副笑脸,但对手下人却总是拉着脸,还动不动对人发火,发起火来更像一个母夜叉;她还爱骂人,骂起人来有时脏话连篇,弄得办公室里几个人除了埋头工作,都不敢多说一句话,连那个一向牛皮哄哄的老男人阿明也是对她噤若寒蝉。    
    第二个月,我的工资一下子就长到了3000元。可是,就在这时,我却与这位女老板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一天夜晚,我陪着她去深南大道的一家大酒店请客户吃饭,在对方几个人的车轮战术中,不胜酒力的邓玲喝得醉烂如泥。为防出事,我和司机一起把她送回公司。一路上,女老板一直伏在我的肩膀上,醉语喃喃,酒气醺天,还吐了我一身。到了她的住处后,她又要我端茶送水。忙碌了大半天,我一看时间已是深夜1时多了,就想回宿舍睡觉。我们都住在同一幢楼,老板和阿明住在三楼,我和几个保安住在一楼,不过我是单独一个房间。    
    就在我要走时,醉眼矇眬的老板一再要求我为她倒一杯牛奶;我端过去后,她又要求我喂她喝。由于她是躺在床上,我只好扶她起来喝。扶着她穿得薄如蝉蜕、散发着酒气和汗味的身体,我不由一阵心慌。还没待我放下杯子,她喷着酒气,突然一下搂住了我。我吓得一个激灵,条件反射似地躲避开了,结果一不小心,失手把大半牛奶洒在了老板身上,还让她滑倒在了地板上。她“哎呀”叫了一声,我手忙脚乱地想扶她起来,但又觉不妥,只好跑到外面喊保姆过来服侍主人。她见状,气得用广东话骂了我几句。我吓得不敢再吭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趁机溜之大吉。    
    第二天,她很快就好了,但一看到我就怒目而视,不是吹胡子就是瞪眼睛,弄得我一整天都无法安宁。以前我在余暇看书写作时,她看到了从没有反对,还会凑过来品评几句;此事发生后,她一看到我看书就来气,总会找借口打断我,想方设法布置给我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有一次,当她看到我利用午休时间正在办公楼里写作时,竟然当着几位男女同事的面讽刺我说:我这儿可是做生意的贸易公司,不是读书写作的场所,我每月花费几千元钱,你可得明白工作的重要性,不要整天把心思都放在读书看报上,更不要总时做着什么作家梦呀记者梦的……    
    她的所作所为与我们刚相识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其实,再蠢的男人也知道这个女人的心思,只是,我是一个很看重感情的人,尽管我此时早已失恋,但那时我的生活和青春一直让湛江那个美丽的倩影所占据着,不可能让其他的女性轻易进入我的心灵。再说,我对她根本不感兴趣,尽管她也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年轻女人。在这一个多月时间内,我看到了她性格上的一些不健全的东西。同时我也获知,她以前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妹,后来与那个几乎都可以做她爷爷的老板搞上了,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说白了,她只不过是对方的一个“二奶”。那个台湾老板的老婆已60多了,他们的外孙都快30岁了,平时很少让老头子过来,也不让这女人回去看她的儿子。她一个人在深圳,总是被那个阿明看守着,尽管她可以自由支配数百万元的流动资金,但却没有人身自由,活得没有尊严,内心一直是很无奈和寂寞的。所以有时她总是背着那个阿明,偷偷地去找男人。据了解,她在深圳的情人就有三四个,在我之前的那个保镖据说也做过她一段时间的情人。不知是玩厌了,还是他们真的合不来,总之最后是邓玲出了一笔钱将他打发走了。这件事以后,每次我跟她一起外出办事时,总有些提心吊胆的,像防母狼一样防着她。同时,我也不可能将我的宝贵青春和时间浪费在这里,只不过是想在这儿过渡一下,等积攒了一些钱,还是想回广州去。深圳这个地方报纸不多,发展空间也不大,还是省会广州好得多。当然,这儿是中国最大最富有的经济特区,要想打工赚钱,这儿自然比其他地方好,但在我的心目中,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比赚钱要重要得多。    
    邓玲老板也许没有料到,像我这样一个四处漂泊的穷小子,居然会如此不给她面子,这就使极为恼怒。发生那事以后,她就常对我冷嘲热讽,我虽然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心里却窝火透了,心想,拿到这个月的工资,我就炒她的鱿鱼。    
    谁知几天后,又出了一件事。一天中午,我跟随着冷若冰霜的女老板来到了附近一家五星级酒店请几个台湾商人吃饭。我实在不愿与这些人一起吃喝,就守在包间外面。可能是又怕有人灌她的酒吧,老板再三让我陪着一起吃,只是吩咐我尽量少说话。    
    席间,几个肥头大耳的台湾商人,用那不标准的普通话高谈阔论海峡两岸的有关情况。谈着谈着,其中一个胖子竟说不希望台湾回归祖国,还是独立好,说大陆有着十多亿人口,又穷又落后,一回归台湾就会变穷;另一个家伙也随声附和着说:就是就是,我也反对回归。我瞪了这两个家伙一眼,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回敬道:“你是中国人吗?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香港就要回归了,澳门也要收回主权了,台湾省很快也会回到母亲怀抱的,这是祖国的统一。你们说出这样的话不觉得丢人吗?世界上哪一个炎黄子孙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早统一?”邓玲见我愈来愈激动,生怕得罪了客人,慌得急忙朝我使眼神,并用脚尖从桌子底下踢我。我没有理睬她,继续指着那两个商人的脸骂道:“既然你们不希望自己的祖国统一,那你们为什么还跑到深圳来做生意呀?你应该与那些洋鬼子们去做呀?”我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把那两个家伙骂得张口结舌。见他们满面通红地不再吭声,我这才气嘟嘟的扔下碗筷扬长而去。    
    当我的女老板气呼呼地跑过来要我回去向她的客人赔礼道歉时,我气得朝她凶狠狠地骂了一声:“去他妈的!我没揍他们就已经是便宜他们了!告诉你,我不干了!”    
    当天晚上,我背着背包离开了公司,结束了我的第一次保镖生涯。后来,在我的几位战友介绍下,我还到过南海和中山做过保镖,但时间都很短。现在,我还有不少从陆战旅一起走出来的战友在南方给那些有钱人做保镖。而我认为,给有钱人做保镖,尽管收入不菲,但却是一种受罪的差事。


第一章 流浪羊城第8节 我是民工(1)

    我辞去保镖的工作后,没有直接返回广州,却突然一阵头脑发热,决定外出流浪去。于是我从深圳直接坐火车去了贵州和云南,在贵高原转悠了两个多月,邂逅了一份不成熟的爱情,直到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分钱,这才回到了羊城。    
    我暂时借住在一位流浪记者朋友家中,便又开始了找工作的行程。其间,尽管我也曾混入一家小报做了一个多月的记者,但那根本不是正规的报社,除了写些花边新闻,还逼你四处拉广告,特别是,工资总是拿不到手。我很快就走人了。虽然正规一些报社的记者和编辑工作比较难找,但我并不气馁,我相信凡事都有一个过程,这过程也许就是曲折和磨难。    
    在那些不正规的小报里根本学不到什么,好的报社又难进入,那门槛也太高。做其他的事吧,我又没有任何特长,继续做保安吧,但此时早对那份工作厌倦了。是的,人生的路有千万条,但哪一条属于我呢?苦闷之余,我忍饥挨饿地读书,想从书本里找到生活的真谛,找到能慰藉灵魂的真理,使漂泊不定的心有一个安静的栖身之地。我是一个胸怀大志的年轻人呀,但我的梦想却总是这么难以抵达彼岸。肚皮饿,肉体累,也许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但心灵的饥饿,思想的空洞,对于一个正在四处寻梦的年轻人来说,那才是最为可怕的。苦闷之余,我决定换一种独特的活法。    
    我决定重返生活的最底层,以一种苦难来磨炼自己,洗礼自己困惑的灵魂——当然,这也是现实生活带来的无奈。我从报纸上获悉,在广州这地方,单在建筑工地做苦力的民工就有几百万人。那些不怎么识字的民工都能在广州生存下去,难道说我就无法活下去吗?好多民工不是通过奋发图强,成为成功人士么?我就不信这个邪!尽管我从没有跨入大学的门槛,但在特种部队当过兵,在军级政治部做过文化宣传工作,还在军地多家报刊上发表过不少文章,最重要的是,我是怀揣着记者和作家的梦想跑出来闯世界的。我既不能世俗,也不能气馁。如果即使我真的一无所有了,我还有力气,更有梦想。一个身上有力气心中有梦想的年轻人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眼前的不顺利也许是暂时的,自己认准的路就得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就像我前不久突然想出外流浪一样,我决定暂时不再找报社,先去建筑队卖苦力。对,我这就去建筑工地卖苦力去!我要一种独特的方式磨炼自己的意志,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来阅读和思索生活。    
    我打通了一位在羊城某工地打工的朋友的传呼,他在电话里获知我想跟他一起去建筑工地上打工时,当即在那头乐得哈哈大笑:“我说石野呀,你在开什么玩笑呀,你是一个文化人,又是特种部队出来的,虽然一时找不到记者做,但你随便在广州找个什么工作都要比在建筑工地里强得多呀?你不要吃这苦头了,民工是什么,你还不知道吗?民工是最被人瞧不起最苦最累而又最危险的职业呀!如果不是出于无奈,我想这世界上还没有人真的会愿做民工……这样吧,我手头还有几百元钱,你先拿去花,以后等你做记者赚到了钱再还给我吧。”    
    朋友当然无法理解我的心情。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现在就想找一家建筑工地做事。我不相信做一个建筑工地的民工也要找什么熟人。我携带着简单的行李,带着几本爱看的书,就坐车来到了白云区的新市镇。那个时的新市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正处于大兴土木阶段。这儿四处都是高高耸立的高脚架子,到处是轰轰烈烈的建筑场面。此时正是九月份,南国的天气还是炎热的时候。下车后,我随意拐入路边不远的一家机器轰隆的建筑工地。这里四处尘土飞扬,呛人的灰土卷着热风扑面而来。建筑工地的楼房已建了一半,几百个头戴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烈日下热火朝天地忙碌着。听说我是来找工的,几个满面灰土的民工操作四川口音说:“前面那个门口挂着木牌子的就是老板的办公室。”我来到那个用砖木搭起来的简易屋子,里面正有几个人在说话,其中一个留着短发的青年人看到我进来,连忙直起身子问我的来意。他个子不高,满面和气,穿着一件样式新颖的衬衫,领上满是黑乎乎的灰尘,尽管如此,他的前胸还打着一条红色领带。当他得知我是来这儿找工作做时,似乎有些惊讶,因为尽管我也是身体结实,肌肉发达,这个时候也被南方的太阳晒得黑乎乎的,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我不是那种在建筑工地干活的人。    
    我见他态度和蔼,立即把自己的经历和目前的情况做了一番介绍。他翻看了我的有关证件后,说:“瞧你这结实的肌肉,你有力气不用怀疑,只是这建筑工地的活儿,是最苦的,不是一般的人能受得了的……”我笑着说:“我也是从农村里出来的,现在又当了几年兵,什么苦活儿我都做过,以前我就做过泥工的学徒。什么样的力气活我都能做。”对方看到我这么大的决心,也不好再说什么,就递给我一支烟,与我攀谈起来。在交谈中,我打听到这位小个子老板姓罗,四川农村人,以前也是靠在建筑工地上做泥工为生,后来在广州的建筑工地里混的时间长了,也就认识了一些包工头和老板,自己就做起了小老板来。从事建筑的投资,动则是百万千万的,小罗当然没有这么多钱投资,但他从那些大老板手中承包一些活来干,自己再从家乡或外面找人来做,这样所得的钱远比卖力气来得多了。    
    我还了解到,这个建筑工地有大大小小的老板十几个,他只是其中专门负责粉刷内外墙的,比起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面做墙的泥工师傅,这儿还算是轻的活。如果在这儿做小工的话,一天也就15元钱,主要工作就是筛沙、运沙、和泥、提灰桶。每天至少工作10个小时,有时夜里还要加班。我问:“这儿什么样的活儿最累,什么样的活工资高?”罗老板挠了挠头皮,说:“在我们这种地方再多也多不到哪儿去呀,挣的都是一些苦力钱哟!要说最累的活儿,我看只有扛水泥了,一包水泥可是整整100斤呢?”我连忙问道:“你这里是计时工,还是计件工呢?扛一包是多少钱?”“这种活儿太累,都是计件的,扛一包水泥5角钱。”1包5角,10包5块,100包就是50元钱。如果我能扛上一个月,就可以挣到1000多元了。虽然累一些,可这样做挣的钱多,比起每天15元的计时工来说,强多了。尽管我此时不只是为了挣钱,但能多挣一分钱,对于我这穷光蛋而言终究是一件好事。我拍了拍胸部,对罗老板说:“你就让我扛水泥吧。你放心,人家能扛多少,我也能扛多少。”    
    就这样,我从当天下午开始,就在这家工地上扛起了水泥。当了几年兵后,我从保安到文员,从文员到保镖,现在又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靠出卖汗水和苦力的民工。    
    我本来就是农民,我的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鄂东南大冶大箕铺的那个叫石应高的贫穷村子里。他们老实本分,任劳任怨,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在乡村劳作。从我懂事起,我就开始跟随着父母在土地上翻滚。我的出身和我所生活的环境早就决定了我从小就得吃苦耐劳的秉性。不说日晒雨淋的辛苦,不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其实早从十多岁开始,我就下地做农活;读高一那年,因为家中失火,使本来就贫困的家里更加一贫如洗,还欠下一大堆债,我只好辍学打工还债,为了生计不得不像村里的庄稼汉一样去出卖自己的苦力。


第一章 流浪羊城第9节 我是民工(2)

    为了修缮被烧毁的房屋,家里欠下了一大笔的债,我只好辍学回家,四处打短工还债。也就是这年冬天,我和乡镇里100多名青年男女一起,背着行李来到了大冶梁子湖边的黄金湖乡的一家大型农场。这儿是大冶和鄂州市交界地,三面环水,湖水一望无际;空气新鲜,鱼肥菱美,有的是米饭吃。正像电影《洪湖自卫队》里韩英所唱的那样:“四处野鸭和莲藕,秋收满帆稻满仓”。这儿尽管水土资源丰富,环境清静,但路途遥远,交通偏僻,经济不发达,需要大量的劳力来耕耘。这儿有一个大型国营农场,有一万多名职工。后来地方有关部门为充分利用这儿的资源,就地取材,办起了一个占地近千亩的大型红砖厂。县里就从我们这个镇招了一批初高中毕业生,来这儿开发土地。刚开始时,据镇里的有关部门称,这个砖厂是国有的,可以农转非的,听说每月还有固定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就像我们那时县城里的工人一样,生老病死都由国家包了。当时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年人就是冲着能吃上商品粮,能转为正式工人而来寻梦的。    
    几辆汽车把我们拉到这里时,就像当年城里的知青来到偏僻的乡里。一到农场,我们这些身体壮实的年轻人就受到了领导和职工的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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