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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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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查结果。直至晚上6点多,所里其他工作人员都被留下接受调查。随后,安阳市人民银行、人行滑县分行及华融社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其实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内部工作人员取款时一个人根本就取不出来,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手续才能取出款项来:先得由要求取款的工作人员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然后由本社领导签字盖章,并送呈上级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由出纳员、提款员等多人在场的情况共同取出现款来。按照规定,不管是谁,要想取出这笔巨款,必须得由信用社负责出纳工作的出纳科长李艳红亲手发款。但是,当有关人员对李艳红进行调查时,李艳红拒不承认是她经手发的款,后在其他几名证人的共同指证下,她才不得不承认这笔钱是经她亲手发放的。当问及为何在这上面没有她本人的签名和印章,而她却又使用何群的章子时,李声称当时她的章子找不到了,自己的字又写得不好看,是看到何群的印章把长好使,就随手用了他的。她还对调查组说,都是同一单位的同事,用他的章子和用我的还不都是一样的么……    
    在调查组调查的3天时间内,信用社对宋卫玲的监视极为严密,而对主要涉嫌人员李艳红及其他涉案人员却放任不管。7月28日上午8时,和宋卫玲父亲宋保家同在中国人民银行滑县分行发行科工作的李艳红的丈夫就满腹牢骚地对宋父说:“听说华融社丢了20万元巨款,你家卫玲和我老婆艳红都被单位里留下来调查,艳红向我家里打电话,说他们有几个人都被软禁了……”宋父只知道女儿的单位里丢了一笔20万元的巨款,有关人员都被单位留下来配合调查,当他闻知此情况后,不由大吃一惊,赶紧问道:“我怎么就没听说呀,你是怎么知道的?”李的丈夫说:“刚才我老婆打电话告诉我的呀……”曾是武警军官的宋父马上警惕起来了:同是有嫌疑的人,李艳红能向其家里打电话,而自己多次想打电话向女儿询问一下有关情况时却怎么也不行,这里面肯定有名堂,这样下去肯定会造成串供……”。于是,宋父急忙赶到华融社,要求调查组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令他奇怪的是,调查组却说这仅仅是单位的事,他们自己会解决,一口拒绝了报案。等了两天后,宋保家又一次找到专案组的人,再三要求他们马上报案,并指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在宋保家多次强烈要求下,华融城市信用社调查组和有关负责人这才极不情愿地向警方报了案。    
    但令一心想救助女儿的宋保家没有想到的是,更大的一场灾难随着警方的介入接踵而至……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09节 河南少女喊冤(2)

    接到报案后,滑县公安局副局长宋某于7月30日上午10时即带着内保股股长闫某、民警杨某等侦查人员急忙赶到华融城市信用社。在听完社领导及调查组的调查汇报后,警方当即对宋卫玲进行讯问。见单位和警方都一致把自己当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只觉祸从天降的宋卫玲一边小心翼翼地接受讯问,一边积极地向警方反映多处疑点。她以为,现在既然公安局正式对此立案了,他们一定会以事实为根据,侦查这宗其实并不复杂的案子,可令她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对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和多处疑点,警方不但毫不理会,拒绝核实调查,反而对她大声呵斥,肆意恶骂,声称她如果不老实交待问题,马上把她押入看守所。可怜的少女一下子懵了,只好以泪洗面。    
    到了当天晚上10时许,专案组宣布对宋卫玲进行刑事拘留,随后不顾她的大声喊冤强行给她戴上了手铐,而对另一重大嫌疑人李艳红,警方不但没有对她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将她放走了。    
    连连叫冤的宋卫玲见哀求无果,当即强烈要求办案人员让家人给自己请律师,但也被拒绝。    
    一直在等待结果的宋保家突然得知女儿被刑拘后,不由目瞪口呆,凭他和全家人对自己女儿的理解,从小到大一直循规蹈矩,别说这巨大的20万元,平时就是连一分钱也不曾偷过呀?正因为她平时工作努力,做事一丝不苟,做账毫厘不差,才年纪轻轻的被大家选为信用社主任。这里面一定有名堂,要不,面对这么一大笔巨款丢失后,信用社为何一直拖着不去报案呢?为何同有嫌疑的李艳红在被调查期间不但能与外人随时通话,而且警方根本就没有对她作任何措施就轻易放了呢?    
    宋保家决定亲自问一问女儿,但当他多次要求与女儿见面时,均被拒绝。后来又被告知女儿根本不在滑县看守所。心急如焚的宋保家不知如是好,妻子更是整日在家哭泣,精神恍惚不定,加上外面的各种议论,使全家人上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因担心年仅20岁的女儿受不了如此大的打击而轻生,宋保家又多次向办案人员申请对宋卫玲变更强制措施,但办案人员却说:“你们必须先拿出20万元来,我们才可考虑放人,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为了能救出女儿,无奈之余,宋保家和妻子一起四处求亲告友,以高利息借贷款。1998年8月7日,宋保家和妻子一起抱着好不容易才凑齐的20万现金来到滑县公安局内保股,亲手交给了经办人闫某和杨某。接过钱后,杨当即就打电话给在工行工作的妹妹杨秋香,让她来帮忙收钱,到银行清点时,发现这笔钱还差4000元才够20万,老宋夫妇忙向他们道歉,称可能是在仓促间数错了,他们马上去凑齐。说罢,他们就要求对方先将手头的钱收下存入银行。在存钱时,夫妇俩亲眼看到工行以杨某的名义开了一张196600元的存单。随后,宋保家又向朋友借了4000元,并于当天交给了杨某。后来,在杨某的指定下,宋保家夫妇一并交与内保股的张某,在宋的再三要求下,张才给他们出具了一张收条。这样,宋保家夫妇一共交给了滑县公安局20万元。宋保家夫妇以为,现在他们已按照警方的要求交纳了20万元,女儿应该会很快就放出来。只要女儿出来一问,真相就会大白了。但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收到钱后,公安局却还是拒不放人,同时还向检察院对宋卫玲以涉嫌侵占罪报捕;但由于证据不足,三天后,此案即被滑县检察院驳回。    
    在家人的多方呼吁和努力下,1998年8月31日,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整整一个月的宋卫玲才被告知可以办取保手续。当天,宋保家应办案人员张某的要求,又带着2000元保证金以及上次警方所出具的那张20万元的收条来到了滑县公安局。在内保股办公室里,张从宋保家手中要到收条后,当即撕碎后扔到墙旮旯里。颇感意外的老宋忙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呀?怎么把收条撕毁了?”张没好气地回答道:“现在马上就要放人了,还留着这废条子有何用?”拒绝出具其他新的收据,还让他向信用社要收条。无奈之余,宋只好去为女儿办理了取保手续。    
    被关押了31天的宋卫玲一见到日夜思念的父亲,“哇”的一声,扑到父亲怀抱里失声痛哭起来。一见到面黄肌瘦、神情憔悴的女儿,宋保家第一句话就问:“孩子,快跟爸爸说实话,你到底拿那笔钱没有?”受尽各种苦头,满肚子冤屈的宋卫玲痛哭流涕地哽咽道:“我从没有拿过单位一分钱!我是被人诬陷的呀……“当得知自己的自由是家人以20万元的代价“赎”出来时,可怜的姑娘只觉天旋地转,一下子昏倒在父亲的怀中。    
    获知女儿的天大冤情后,这位在部队服了20多年兵役、在本地金融系统担任了多年干部的老党员,这下子震惊不已!他决心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宋家父女气愤地对我说,后来他们父女多次来到滑县公安局,对女儿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强烈要求给出书面结论,并要求警方退回违法索要的20万元,但均遭到拒绝。宋家父女又先后多次来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引起了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    
    10月初,滑县人大法工委在立案调查此案,谁知,闫某等人却对他们专案组向宋家索要20万元巨款之事矢口否认,还一口咬定宋氏父女是企图诬陷警方。气愤不已的宋保家直到此时才明白:当时办案人员急着向他要回收据并当场撕毁的目的原来就在于此!他急忙四处寻找证据,最后终于在当初存款的工行查到了警方的存款单,以及办案人员之一张某于1998年8月31日从工行取走20万元现金的证据,那上面有张及他代签的宋保家的名字。工行工作人员也出示了存款录像等铁铮铮的证据。    
    在铁的事实面前,面红耳赤的闫某等人只好在县人大调查组面前承认他们曾收下宋家20万元现金的事实,但他们还是一口咬定:这钱是宋家自愿给的,不是他们强行索取的。这笔钱他们一分也没拿,都如数交还给信用社了,宋家只能找信用社要钱去。他们当时只不过是代收,因此公安局现在不可能还这笔钱。    
    由于有关办案人员态度坚决,依法监督此事的县人大后来也只好放之任之。加上其他有关部门又层层推诿,眼看在家乡申诉无望,宋卫玲在全家的支持下,决定去北京上访。    
    2000年10月18日,宋卫玲第一次来到了北京。她找到公安部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领导了解情况后,当即通知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要求对方马上立案查处。可当小宋回家来到安阳公安局时,有关人员却让她去找滑县公安局解决;办案人员杨某得知宋上访后,一见到她即气呼呼地叫道:“你一个黄毛丫头还想告我们公安局的?你大胆告去吧,想上哪告都行!看你能把我们怎样?案子破不了,那20万绝对不会退给你!”    
    当小宋找到县公安局的王局长时,他称:你这个案子原来是宋副局长办的,你去找他吧!待宋找到这位宋副局长时,对方极不高兴地说:我可没有让你家人交那笔钱,谁让你家里交的,你找谁去!根本没有人给我说这个事。再说,你不能说是公安局收了你20万元,只能是个人行为。后来,王局长认为公安局在此案中有错误,但却总是让找县政法委牵头解决。可有关人员总是想法推脱,最后,连县人大也只好称对此案他们无能为力。    
    不久,安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回答小宋说:已查明单位支票并非她一人保管,有人做假证,但他们目前正在破案之中,你最好先等等。可是这一等又是好几个月。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10节 河南少女喊冤(3)

    极度失望之余,从2001年5月份起,宋卫玲只好又频繁地去北京上访。因为负债累累,宋家连去北京的路费都借不到。有一次,见外甥女四处借钱上访,小宋81岁的姥姥将自己的棺材变卖,并把所得的500元钱全部塞给她手里,头发花白的老人流着泪,颤巍巍地说:“好孩子,人活一口气。你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咱们全家都支持你。”小宋百感交集,一下子扑倒在姥姥的怀里痛哭不已。    
    在漫长的上访途中,由于没钱,这个孱弱的姑娘只好经常露宿街头、汽车站、地铁口和火车站;饿了,就嚼一口自带的干馍;渴了就喝自来水。由于经常饥肠辘辘,致使患上了严重的胃病。    
    2002年3月9日上午,我从北京来到河南省滑县公安局,有关人士承认的确收过宋家20万元人民币,但那笔钱并不是他们公安局拿走了,而是交给滑县信用社的,由于这个案子至今没有破,所以他们也无能为力。该局的纪委书记和控申科马科长向我出示了一份有关此案的情况反映;称在上级有关领导的关注下,近日他们重新成立了专案组,公安局王局长及其他领导对此案均极为重视,公安局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决定马上将20万元退还给宋家,早日破案。在严格认真地查看了我的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后,滑县公安局的王局长才勉强接受我的采访,他先是怪记者不懂法,因为像这种尚未侦破、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子,是根本不应该来采访的,不过,他还是称:“我们公安局工作有不对的地方,我们已向宋卫玲及家人表示了歉意。”但王局还是声称,对于那20万元钱,并不是警方向宋家要的,而是她本人和其家主动提出要上交这笔钱,后来我们就转手交给丢钱的信用社了……    
    我来到滑县县委宣传部时,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副部长气愤地说:小宋那件事,县委、县政府曾多次要求县公安局退还当事人的那笔钱,并早日破案,但警方到场没有下文,他们太不像话,此事早已经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像这样一宗比较简单的案子,怎么还没有结果呢?    
    县人大法工委的一位主任也无奈地对我说:这事问题显然就出在公安局身上,我们也多次对此进行过监察,但人家公安局的领导连县委县政府的话都不听,别说我们这些人了。他们太牛了,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连地方对政法部门行使监督权的人大都管不了这件事,也就难怪宋卫玲一个弱女子被迫无数次进京上访了。    
    我对此案介入后,曾几次向公安部有关部门了解宋卫玲上访的有关情况,加上小宋自己长时间的不懈努力,终于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及公安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有关领导明确指出:滑县公安局的有关行为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必须马上更改;并指令河南省公安厅、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的纪委部门的有关人员来京就这宗在本地影响恶劣而一直又悬而未决的案件进行说明。在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后,公安部当即要求滑县公安局在7日内将那笔20万元的巨款无条件地归还给当事人,向当事人及家属当面赔礼道歉;要求滑县警方限期破案,并将破案结果上报公安部。    
    对于这宗神秘的信用社丢失巨款案,华融城市信用社主任在接受我的采访时称:由于他是去年才上任的新领导,所以对有关情况不好说什么。不过,他知道,那20万元钱是公安局主动提出交给经办人的。退赔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安局以前的作法明显是错误的;2根据以前有关协议,滑县公安局退还给宋家的那笔钱,其实是从信用社退还出来的,现在信用社反而要受20万元的巨大损失;3只有等到警方抓到真正的盗贼,我们才能得到有关赔偿。但不知何故,至今没破案。这位主任还告诉我,信用社前出纳主任李艳红因工作失职早已被除名,她现在外地做生意。她在任职期间,也曾发生过几次丢钱之事,但当时数目并不多。因为警方没破案,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华融城市信用社已于2001年9月29日合并。现在我们交给公安局的20万元是县领导临时办了贷款手续,按规定,我们得报省里批,时间不得超过7天。由于我是新上任的主任,所以对以前的一些事不太了解,只是没有想到这事有这么复杂。如果宋卫玲真是冤枉的,我们一定根据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名誉和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补发工资。    
    2002年3月8日,这是阳春三月里头一个温暖的晴天。春风拂面,阳光灿烂,吐绿的叶芽已呈现出勃勃生机。这天上午,宋家终于从公安局领回了那笔20万元巨款。宋保家双手紧紧抱着这一大堆刚从银行里取出的20万元巨款,一家人围在一起,当着我的面数了一次又一次。他们全家个个笑逐颜开。当他们从中数出两万元现金要对我表示感谢时,被我婉言谢绝了。    
    宋保家紧紧抱着我说:“石记者,这冤屈已经让我们家卫玲背了整整3年呀,要不是你这次来过问,还不知要等到到什么时候呢?你真是我们一家人的救命恩人呀,我们真不知拿什么来感谢你……”    
    为了对我表示感谢,这3年多来,一直过着紧巴巴日子的老宋一家人,特意拉着我来到了县城里最好的一家酒店,请我吃饭。同时还特意请来了两位亲戚陪我喝酒。但对于这20万元近4年的利息,警方不肯退一分钱,只是让宋家向信用社讨要,称与他们无关。在还钱时,公安局有关人士再三向宋家表示:他们一定会加大破案力度,争取早日将真正的盗贼捉拿归案。    
    为了讨公道,宋卫玲自1998年7月遭受不白之冤后,家人为了救她,以高息贷了十多万元的款,这钱后来虽然已归还给人家,但由于高额的利息,以及她长时间的频繁上访,使全家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加上她的母亲一直没有工作,长年体弱多病,本来也与她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弟弟,也因此受到连累,最后被迫辞职了。全家人只靠父亲每月千余元的工资生活,一家人经济十分拮据,至今还欠着五六万元的外债。    
    满脸沧桑的宋卫玲对我说:从看守所出来后,四周的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男友也离她而去。为了攒钱讨公道,小宋曾帮人做过会计、营业员,同时也摆过水果摊,卖过烤红薯。但每次挣的钱都用到上访的路上了。现在虽然公安局将那20万元已退还给她,但他们对此给她所造成的损失,尤其是精神上的创伤,至今也没有给予她一个明确的答复,还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她也多次欲将公安局和有关人员告上法庭,以讨回一个公道,但她哪有钱去请律师呀?无奈之余,宋卫玲于2003年底又南下深圳,现在宝安的一家公司做会计。她告诉我,目前她每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除了要用来还债,余下的还要应付日常生活,同时她还想与公安局打官司。她不但要追究警方的不作为行为,更要他们赔偿她因此而造成的工作和身心等损失。小宋咬着牙向我再三表示,她一定要用法律手段,将滑县公安局及有关人员告上法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但是,至今时间已过去两年多了,宋卫玲的事情还是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读者们也许会像我一样发出这样的疑问:她与公安局的官司什么时候才能进行呢?她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吗?


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第111节 人间自有真情在(1)

    2004年春节的脚步又渐渐地靠近,远在家乡的父母频频来电催促我回家过年。流浪到北方后,虽然我也几次回过老家,但5年了,我没有回家陪亲人们度过一次春节。    
    春节前夕,远在北戴河的沈淑萍大姐,获知我孤身一人身居北方寒冷低矮的平房,获知我因连年的漫长官司,穷困潦倒,负债累累,身上根本无钱过年后,这位好心的大姐特意从北戴河坐了近3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北京看望我,还特意为我带来了海鲜、当地著名的“杨长子火腿肠”等特产和一大堆年货。    
    这个时候,沈姐给我带来了年前的快乐,也带来了由衷的愤慨:为这位热心大姐的案子,更为她的不幸遭遇。    
    我获知,因为我发表在《工人日报》上的那篇报道,后来被国内的其他多家报纸转载,使北戴河医院的“名声”传遍全国,让医院的领导面子很过不去,自然也激怒了本来早就对她极为不满的孙恒俊不顾医院全体员工的愤怒,罗列了一系列所谓的罪名,在一个月前将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干了长达32年的沈姐给整下岗,剥夺了在医院工作的权利!    
    从2001年6月开始,我曾先后6次前往北戴河,并3次出庭旁听,其中还有一次出庭做了一回代理人。我采访此案的时间先后长达4年之久。2003年7月19日,在由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工人日报》以整版篇幅发表了报道,随后,《京华时报》、《扬子晚报》等多家报纸转载了我的文章。只是,我没有想到,我的这篇文章不但没对沈姐起到任何帮助,反而给她带来了一连串的麻烦。    
    特别是,她做梦也没想到,与医院的正当诉讼竟会导致自己下岗。    
    早在2003年1月,一位好心院领导曾告诉沈:“小沈,你要有所准备,一旦你的官司败诉医院就让你下岗。他们说你的诉讼给医院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2003年12月12日,一位院领导和沈姐谈话时还特意指出:“到培训班里要好好学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沈姐问:“我有什么错误?”他说:“你与医院打官司就是错误。”    
    培训结束后,那几个与沈姐一起待岗的人都各自找岗位。果然不出所料,其他3人都回到了原岗位,只有沈姐一人到处碰壁。    
    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下发了一个通报,其主要内容是沈淑萍对自己为什么被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其他3人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培训综合测评结果:其他3人合格,惟有沈淑萍不合格。    
    其他三人被评为末位后,他们的主管院长在与他们谈话时分别都给他们指出了不足,但北戴河医院的主管院长在找沈淑萍谈话时说:“你的工作无可挑剔,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不足。”也有个别院领导对沈姐说:“要不你就委曲求全承认错误吧,保住你的铁饭碗,别把工作丢了。”沈姐不能接受,所以她又决定找孙恒俊讨说法,但多次找孙时,孙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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