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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魔法高校(末羽)-第3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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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

“一张!”

“两张,绝对不能少,否则我们就继续打吧。”庄明歌死也不退步。

谁知道吞噬者更狠,一抖身体,摆出开战的姿态,沸腾的力量都让所有人都知道它的决心,想要打,那就来吧!

“好吧,一张就一张!”

庄明歌顿时如同泄气的皮球,妥协了,嘴里愤愤不平的骂道:“混蛋那,要不是我不想继续扩大伤亡,我今天非得把你活剐了。”

吞噬者也毫不示弱的说道:“要不是今天状态不好,我就把你们全吞了。”

“吞了我们,撑死你!”

“哈哈,我曾经吞过一个世界,还怕你们不成。”正是因为享受过繁华,看到过更加美丽的风景,吞噬者才不愿意在这种地方和对方拼死拼活。

随后,吞噬者张口血盘大口,吐出了一个黑颜色的蛋,这颗蛋很惊人,大约有十米高,外壳遍布着星辰,仿佛要把星光从天空之外吸引而来。

“这是什么?”

“这是星辰巨兽的蛋,这种家伙体型巨大,一般漂浮在星空之上,以星辰为食物,强大的星辰巨兽可以一口将这颗地球吞掉。”

吞噬者有些不舍的说道:“我也是费尽了不少力气,才把这颗巨蛋拿到手的。”

哗啦!

远方天际一道耀眼的火光降临,地狱冥凤瞬间出现在庄明歌的身边,看着黑色宛如星辰的巨蛋,小巧的鼻子嗅了嗅,“果然是这个味道,星辰巨兽!”

庄明歌问有什么不对吗?

地狱冥凤冷笑着说道:“星辰巨兽这种东西一般都是魔王的宠物,即使是在地狱内,养得起星辰巨兽的也没有几个,这种以星辰为食物的家伙吃的就是星球,你要把星辰巨兽养大,除非让它把脚下这个星球吃掉。”

“怎么可能!”

庄明歌还没有凶残到这种地步。

“如果你舍不得星球,就养不大星辰巨兽,到时候他就是一个累赘,而不是帮手。”地狱冥凤说道。

庄明歌顿时将冰冷的目光移向了吞噬者,吞噬者连忙说道:“宇宙很大,一颗星球算什么,星辰巨兽破壳而出后,你就把它放在星空,它会自己吃东西。”

庄明歌一听有理。

地狱冥凤却在此时揭穿了吞噬者的谎言,“星辰巨兽会将附近的星球吃掉,你要是把他放在外太空,说不定哪天月亮就没有了。”

庄明歌一阵头皮发麻,月亮对于地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更加可怕的是,月亮是月之女神阿尔忒弥斯的领地。

要是让对方知道他样的星辰巨兽吃掉了月亮,说不定会一巴掌把自己拍死。

“这东西给你,我不要,你给我换一个。”

庄明歌果断的说道。

吞噬者有些失望的一口将星辰巨兽的蛋吞进肚子里,然后恨恨的看了地狱冥凤一眼,又吐出了一个蓝色的蛹。

虽然只有常人大小,但十分美丽。

蓝色的蛹如同天空般,清澈,隐隐间还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窈窕优美的人影。

“这是什么?”庄明歌将疑惑的目光投向地狱冥凤。

地狱冥凤惊讶的打量着蓝色的蛹,似乎有些惊叹,最终点了点头说道:“应该没错了,是妖精!”

妖精?

庄明歌见过魔法界杜宇妖精的记载。

美丽,妖媚,神秘,难得一见,是魔法界的瑰宝,任何得到妖精亲昵的人类,都会有好运降临,有关妖精的传说很多,但绝大多数都是美好的传说。

148。无节操的魔王

当然,有关妖精的传说并不全是美好的,也会出现一些喜欢吃人,调皮捣蛋,带来厄运的妖精,但总体来说,大多数的妖精都可以给人带来幸运。

而且妖精都有非常特殊的力量,可以帮助人类。

如果某一个人的身边有一位妖精陪伴,这个人类一定可以顺风顺水。

传说中,一些强大的妖精拥有神奇的力量。

曾经有一位国王向妖精许下了“让我成为国王吧”这样贪婪的愿望,于是第二天早上,这个人就成为了一个国家的国王。

遥远的魔法界,有关妖精的种种传说,令人向往。

如同精灵一样,妖精也是天地钟爱,诸神制造出来的一个种族。

强大的妖精甚至可以使用诸神的力量。

看到吞噬者居然从嘴巴里吐出了一个妖精,庄明歌满意的点了点头,自己只不过是想要一个金饭碗,而对方却给了自己一座金屋。

“看得出来是什么妖精吗?”庄明歌问地狱冥凤。

“看不出来,把封印去掉就可以看出来了。”地狱冥凤指着妖精外面的这层蓝色的蛹。

吞噬者提醒道:“一旦封印被解开,这个妖精就会苏醒,她很厉害,要跑掉的话,你们谁也抓不住。”

能够被吞噬者成为厉害的妖精,想必绝对不是简单的货色。

不过解开封印就跑……怪不得吞噬者会大方的将妖精交给自己,原来是没有办法降服这只妖精,所以送个顺水人情啊。

“我会在周围布置下结界。她跑不出去。”

地狱冥凤自信满满的说着,但吞噬者却发出了嘲笑。“我说过,她很厉害。普通的封印根本没有效果。你拦不住她。”

他有些肉疼的盯着蓝色的蛹,“这可是我花费了大价钱,从一位强大的恶魔贵族手里得来的封印,所以才能够封印这只妖精。”

“这是一只什么妖精。”庄明歌问吞噬者。

吞噬者不耐烦的说道:“这是一只蓝色妖精,属性是空间,一旦你和这只妖精签订契约,空间在你的眼睛里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空间精灵虽然很有厉害,但比起蓝色妖精,差了不止一点点。

而且妖精每一个都可以说是倾城倾国。可以暖被窝,也可以滚床单。

“就这个吧。”庄明歌看上了这只蓝色妖精。

“好的,从现在开始,她就属于你了。”吞噬者觉得这个能看不能用的东西终于甩了出去,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当然,脸上还是一副肉疼的摸样。

庄明歌将蓝色妖精收起来,然后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返回地狱。”

吞噬者说道:“我是被魔王大人亲手送过来的。本身并没有返回地狱的能力,想要返回地狱,还差的很远。”

庄明歌不高兴的皱起了眉头,这个家伙在一天。就是威胁,恨不得立即出手将他打回地狱。

吞噬者又说道:“我觉得你应该尽快打死凯撒,他是第一门徒。只要你赢了他,千年约定就会完成。我也可以被魔王抓回地狱了吧。”

“你就不怕魔王一巴掌拍死你。”庄明歌反问。

吞噬者哈哈大笑起来,“魔王大人才没有你这么无聊。”

庄明歌撇撇嘴。你不信我也没有办法,走着瞧吧。

要是你被魔王一巴掌怕死了更好,如果现在被魔王一巴掌怕死了更好,我就不需要担心这么多了。

庄明歌话还没有说完,天空中出现了一只巨大的手掌。

手掌很的,连掌纹之间的纹路都看的清清楚楚。

然后这只大手从天而降,如同出事的飞机,笔直的从天空降落,在庄明歌和地狱冥凤惊讶和难以置信的目光中,碰的一声拍在了对方的身上。

噗嗤!

第二门徒,吞噬者,如同被拍扁了的西红柿,死的不能再死了。

没有任何的遗言留下,就这么死掉了。

出手拍死了吞噬者的人,毫无疑问已经超过了门徒,其力量深不可测,而且还有一股很熟悉的气息。

庄明歌随即反应了过来,“是魔王!”

地狱冥凤早已经吓的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浑身哆嗦,她可不是什么勇者,身为地狱的魔物,比任何人都要惧怕,这可是魔王啊。

“魔王大人,饶命!”

于是,怕死了吞噬者的巨大手掌瞬间化作一个模糊的身影,对庄明歌说道:“既然第二门徒已经被我亲手拍死了,那么我就会换一个第二门徒。”

庄明歌听的目瞪口呆,“这是犯规吧。”

好不容易打败了第二门徒,庄明歌还不想在和另一个第二门徒战斗。

“怎么可能犯规,你觉得我想是喜欢犯规的魔王吗?”魔王很清楚庄明歌的性格,说道:“我只不过是想要告诉其他的门徒,背叛我的家伙去死一万次啊。”

地狱冥凤吓的腿软,差一点晕过去。

这是要讨账的节奏啊,说不定接下来死的就是自己的说。

果然,魔王又说道:“如果你觉得我是犯规的话,那么我干脆也把第三门徒拍死,换一个第三门徒给你,怎么样。”

“我不需要啊。”庄明歌大吼。

“真是贪婪的人类,买一送一,我送你两个第三门徒,如何。”

“我说了我不需要啊,魔王!”庄明歌极力反对。

“这你就有些过分了,最多三个,不能再多了,再多我就真的犯规了。”魔王一副讨价还价的样子。

庄明歌恼怒的说道:“我说了我不需要,要是你想要换的话,就把第一门徒也怕死,换一个新的得了。”

“好,成交,这可是你说的。”

“对不起,我错了。”

庄明歌当即就给魔王跪了,这么无节操的魔王你伤不起啊。

“我只不过是开玩笑而已,魔王大人你太认真了。”

“不,我一点也看不出你在开玩笑,我就把第一门徒,第二门徒,第三门徒都拍死,换一个新的怎么样,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不这么做的话,就有些太小气了,放心,我会给你换一个漂亮的第三门徒。”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错了。”庄明歌彻底的跪了。“你想要换第二门徒就换吧,我不拦你了。”

“这可是你同意的,我这么伟大的魔王,怎么可能和你这个人类说什么犯规,开玩笑玩笑,哈哈哈哈哈哈……”

149。学院建立

因为魔王的无节操,庄明歌感觉自己所做的事情在瞬间浮云了。

许多已经准备好的后招都没有用上,许多计划都被破坏的一个不剩,所有的努力都……这些都是眼泪啊。

总而言之,庄明歌必须重新面对一个第二门徒了。

至于这个第二门徒是什么,魔王并没有交代,庄明歌虽然多方打听,但魔王死不开口,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从沙哈拉大沙漠回来后,庄明歌就正式向自己的老板,冥王哈蒂丝提出了抗议。

“我也没有办法。”

哈蒂丝在庄明歌睡觉的时候找到了庄明歌,把他拉进了梦中的一个诡异的世界,这是一个天空中漂浮着各种各样建筑,花草,树木,动物,而地上什么都没有的奇异世界。

逆世界。

所有的一切全部都逆转了过来。

庄明歌甚至看到一只兔子凶残的追着一个老虎跑,露出了锋利的要吃要捕食老虎。

哈蒂丝在庄明歌目瞪口呆的时候出现,说自己也没有办法,就如同哈蒂丝有权利将执行者从梅林换成了庄明歌,魔王也有权利换掉第二门徒。

所以他做的事情完全合理,即使抗议也没有什么好结果。

“你就老老实实的认了吧。”哈蒂丝如此劝说庄明歌。

庄明歌觉得哈蒂丝大人的眼神十分不耐烦,说不定自己在抗议的话,就会被哈蒂丝换掉,心头一惊。顿时撒泼打滚。

“我不要,我不要。这样太犯规了,我不要。我不要……”

哈蒂丝一脸黑线的看着不要脸的庄明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是神祗,区区人类的内心简直太好懂了。”

庄明歌心头又是一惊,那太好了,既然你如此懂我,就撤掉我吧。

以魔王作为对手,人类实在是太艰难了。

我也很艰难啊。

庄明歌继续撒泼打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哈蒂丝大人,你快一点换掉我吧,

他在心底大叫。

“既然你如此不耐烦,不想当这个执行者,我也不好意思继续勉强你了。用东方人的一句话来说,强扭的瓜不甜,我明白了,我会换掉你。”

哈蒂丝的话让庄明歌一蹦三尺高。

“伟大的哈蒂丝大人。你真是太懂我了,我为你的慷慨致敬,我为你的智慧赞叹,我为你的美丽惊悸。我为你的大方感动,请收下我的膝盖吧。”

哈蒂丝连忙阻止了庄明歌的下跪,认真的说道:“你先别谢我。我还有话对你讲。”

“哈蒂丝大人,我洗耳恭听。”

哈蒂丝说道:“鉴于你每次都反抗我的意志。所以我决定剥夺你执行者的身份,让你尝尽痛楚。不,不,不,我说错了,应该说让你知道世界万物的美好,所以我决定了,下一世你的身份就是一头猪,下下次轮回,你是一条狗,下下下次轮回,你是一只苍蝇,下……”

“别说了,我给你跪了,哈蒂丝大人!”

庄明歌悲愤,这样苛刻员工的老板你伤不起,“我刚才说的一切都是玩笑,哈蒂丝大人,看你这么认真做什么,我只不过是想要开玩笑缓解一下气氛,所以哈蒂丝大人,请忘记我刚才的发言吧,纵观宇宙内外,人间上下,有谁比我更适合这个执行者的位置。”

哈蒂丝点了点头,“那倒也是。”

庄明歌趁热打铁,笑的要多猥琐有多猥琐,“所以说,我干的这么好,哈蒂丝大人你怎么可能忍心换掉我呢,我多么出色啊。”

庄明歌如同狗腿子一样,围绕着哈蒂丝团团长,又是垂肩,又是揉背,要多殷勤有多殷勤,生怕别人不知道。

哈蒂丝身为冥王,什么人没有见过。

比庄明歌会献媚的人多了出去,庄明歌这点恶心根本不算什么。

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抬起自己的脚,“想要不让我换掉你,就给我舔脚吧。哦呵呵呵呵呵呵呵……”

一瞬间,哈蒂丝的恶党美学全开,发出三段式的女王笑声,霸气的征服了庄明歌。

晶莹如玉的小脚放在庄明歌的面前,庄明歌心驰神往,差一点真的去舔了。

话说哈蒂丝可是神祗,世界万物片叶不沾身,不管是尘土还是灰尘,她所出现的地方,就是神域。

所以那只晶莹如玉的小脚比高温消毒的消毒室还要干净一千万倍。

普通人的话,大概早已经屁颠屁颠的去跪舔了吧。

庄明歌好不容易从那只晶莹如玉的小脚收回自己的目光,眼观鼻,鼻观心,心如止水,天塌不惊,“这种玩笑我就当做没有听到,哈蒂丝大人。”

“你怕爱上我?”

哈蒂丝一眼就看穿了庄明歌的顾忌,她是神祗,女神,美貌是人类无法比拟的,吸引一个人类的爱意简直在正常不过了。

所以她一直都保持着【哈迪斯】的身份出现在人类的面前,神话中也是以【哈迪斯】的身份登场,传说中宙斯的哥哥,而不是姐姐。

庄明歌苦笑着点了点头,“哈蒂丝大人你的魅力无可抵挡,我可不想为你疯狂,抛妻弃子,做一个人渣。”

在希腊神话中,神祗并不讨厌和人类结合。

所以海皇波塞冬,雷神宙斯,以及许多的神祗都人类谈过恋爱,滚过床单,还生下了海格力斯,阿喀琉斯,等等半神。

以及杜威这个还活着的四分之一神祗。

所以博爱的神祗爱上人类简直在正常不过了,庄明歌觉得哈蒂丝大人对自己也是略有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让自己做什么千年约定的执行者。

当然,要说哈蒂丝爱上了自己,那纯属扯淡。

神祗寿命悠久,和人类根本不在同一条线上,纵然有过爱情,也十分短暂,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很多半神,但都没有什么成就,有些还死在神祗的手里,也没有见到他们的父亲为他们报仇,半神的母亲基本上是一笔带过。

说白了,神祗和人类的爱情其实就是一个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神祗,一夜风流之后的结果罢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已经说明了真实。

连人类都是以群来分,那么神祗和人人类呢。

也许今日哈蒂丝对自己有好感,不介意和自己滚床单,但也许下一刻就会对自己失去兴趣,扔掉自己,任他自生自灭。

毕竟希腊神祗的前科太多了。

庄明歌觉得自己应该小心一点,他是人类,哈蒂丝美貌惊人,要是真的陷进去……呵!呵!呵!

哈蒂丝明白庄明歌的顾忌,笑的越发迷人,“人类,你很有趣,可惜你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否则我也不会介意有一个人类丈夫。”

庄明歌知道身为女神的丈夫,是不可能有其他的人类妻子,要让庄明歌抛弃卡琳她们,庄明歌肯定做不到,只好呵呵的敷衍了过去。

为了一棵树放弃整座森林可不是男人应该做的事情,即使这棵树是世界树。

因为魔王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违反规定,所以庄明歌只好离开了梦中的逆世界,回到了现实之中。

第二门徒似乎还没有来得及登场,而第一门徒逃之夭夭,一时间庄明歌居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事情。

第二门徒死的太过于突然,庄明歌有很多后手都没有用上。

他虽然宣布了逮捕凯撒的命令,但凯撒隐藏的地点太过于神秘,而且本身了力量强大,庄明歌如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找到刻意隐藏的凯撒。

如此这般,一个月过去了。

曾经惊天动地,毁灭了许多城市,让人类一度陷入绝望的门徒们消失了,大家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没有比这些更好的事情了。

人类,似乎一直都在向着更加美好的方向前进。

是非成败论英雄是人类的天性。

在庄明歌打败了所有门徒后,曾经梅林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转眼间就被人类丢到了脑后,反而以一个客观的态度看待这件事情。

魔法师同样开始受到了正视,不在受到敌视。

许多人都燃烧了成为魔法师的想法。

于是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又大火了一把。

令庄明歌惊叹的是,楚青丝居然借助这个机会,在香港建立了一个修士学院,全名叫做——东方修士学院。

一东一西,和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对峙。

看得出,她也想将修士这份有前途的职业发扬光大,然后增强人类的实力,面对第一门徒凯撒,以及未知的第二门徒。

在东方修士学院成立了没有多久,第三所奇妙的学院也建立了。

由教廷开办的,只有信徒才可以加入的——驱魔学院。

光明正大的用【驱魔学院】这个名字,简直就是在向庄明歌挑衅,看样子有恃无恐,庄明歌也没有强行要求对方换名字。

毕竟教廷的后台是天使和上帝。

而魔法师只不过是一群和恶魔做交易的商人,后台根本没有对方的硬。

有了第三所学院,第四所学院自然也大张旗鼓的建立起来。

当然,建立了这所【现代机械学院】的自然是魔法界的死敌,组织了。

而现代机械学院和驱魔学院在建立的同一天,就宣布了彼此之间的友谊,开始对抗庄明歌的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

150。学院时代

于是,学院的时代开始了。

在这个时代,原本曾经赫赫有名的教育机构已经毁灭,新的教育机构诞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向往的天堂。

无论是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东方修士学院,驱魔学院,还是现代科技学院。

都是立于顶点之上,超越了普通教育机构的超级学院。

人们都把所有的目光和赞叹集中在这四所学院的身上,普通的学院黯淡无光,曾经威名赫赫的存在,如今却被时代所淘汰。

成为了所谓的时代的眼泪。

不过还是有一些学院的人有着卓越的先见,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成功的改型。

即使四大学院在牛逼,也不可能将全世界的学生收容。

所以这些有着先见的学院,比如辉煌的剑桥,哈佛,等等,聘请了许多的魔法师作为教师,传授魔法课程,确实吸引了很多的学生。

在四大学院立即顶点之上,这些改革之后的学院也纷纷林立,进入了诸侯争霸的时代,其中代表,就是八所一流的学院。

剑桥魔法学院,哈佛魔法学院,东京神道大学,香港修真大学,牛津科技学院,麻省理工科技学院,以及意大利天使学院和圣天使学院。

在这八所一流的学院之下,还有很多很多的学院,但这些学院各自为政,虽然也有不少学院很有名气,但比起这八所学院完全不值一提。

更不要说位立于顶点之上的四个超级学院。

在这四所学院之中,毫无疑问占据了第一的就是庄明歌所领导的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其力量和实力,以及教学气氛。师资力量完全超越了其他三所学院。

其他三所学院自然不甘示弱,现代科技学院和驱魔学院的联合。向着庄明歌的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发起了挑战。

看不见的硝烟弥漫,战场从炮火转移到了看不见的教育。

在门徒全部消失的今天,时代的更新已经必不可免,庄明歌一边权利派遣魔法师寻找第一门徒凯撒,以及不知名的第二门徒。一边整理学院,将那些向自己挑衅的人知道,自己做出的事情是何等的愚蠢。

在门徒消失后的第三个月,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上午二十分。演武场上。

这里正在进行班级之间的对抗赛。

双方都是刚刚成为一年级的学生,实力不强,但却吸引着诸多的观众,包括一年级二年级,甚至是三四年级的学生。

因为这是庄明歌改革之后,第一次实行这样的制度。

班级对抗赛。

这是庄明歌和林丽莎商量之后的结果,也是一项新的制度,班级之间的对抗是一个新的制度,赢家将会获得输家的资源。老师,甚至支配的权利。

比如胜利的班级可以命令输给自己的班级的同学,让他们跑腿,擦桌子。做脏活,累活,还可以拿到学院分给他们的奖励。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优胜劣汰的精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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