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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纪元-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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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森家族和龙山家族合力,组建联军,给我彻底覆灭龙翼军团,让齐柏林下令,我们可以有限度的进攻一下凯撒帝国,强迫他们赔付款项,重修维亚斯港口。”

随着林齐的命令,维亚斯、凯撒、哈兰三个国家,顿时乱成了一团。

第939章 再入伯莱利

暮春过后,便是初夏。

当紫燕兰花开遍大大小小的树林时,龙翼军团一战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大陆。就在大陆各国都为这个消息震惊不已的时候,林齐已经骑着驴子,慢悠悠的从龙山家族的领地径直北上,用短短三天的功夫,就来到了高卢帝国伯莱利城外。

维亚斯,也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挂记的。

林齐如今的手下都是一群强悍到极点的变态,有着血秦帝国十余万精锐,有维亚斯雇佣兵公会最强的十万多佣兵,有血秦帝国的御用智囊胡馨竹,有荒漠神殿的前任殿主沙心月,更有千变万幻不可捉摸的青黎公主,以及强横无比足以正面硬碰半神的极乐天坐镇……

如此多的精英级怪胎联手,加上如此庞大的军力和巨大的财力,如果还应付不了凯撒帝国的话,胡馨竹他们也不用再吃饭干活了,趁早抹脖子来得痛快。

最重要的是,对林齐而言最直接最强大的威胁云君已经被联手诛杀,林齐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所以喽,穿着一身殷实商人特有的低调中透显几分奢华的灰黑色调为主的丝绸紧身衣,骑着叽叽咕咕不断抱怨的驴子,林齐看似缓慢实则日行数千里,三天时间就从维亚斯龙山领地穿越了教会圣山所在的茫茫群山,穿越了高卢帝国广袤的南部疆土,进入了伯莱利的直辖区域。

黄昏时刻,夜色即将降临,伯莱利的城门眼看就要关闭,城内的小商贩和贩卖蔬菜瓜果的农夫正忙着出城回家,而那些在外游玩的贵族富商正忙着返回城内。伯莱利的南城门外挤满了人,出城的队伍和进城的人流乱糟糟的挤成了一团,喧哗叫骂声不绝于耳。

虽然是高卢帝国的首都,但是伯莱利城外的这条大道还是主要以夯土垒成。一大早的时候刚刚下了一场大雨,大道上堆满了一寸多厚的淤泥,空气中充斥着牲口粪便和腐烂的树叶混杂的怪异味道。这种味道在血秦帝国是闻不到的,但是林齐却凭空涌出了一股子亲切感。

眼眶一热,林齐的眼泪水差点没掉了下来。

“他奶奶的,我终于回来了!”林齐双手紧紧握拳,狠狠的仰天抖了抖拳头。经历了这么多风波挫折,他终于回到了伯莱利。这个让他刻骨铭心,留下了他青春时代最美好的一段记忆,同时又深深的伤害了他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中,他的兄弟在这里,他的朋友在这里,他的良师益友在这里;同时他的敌人在这里,他的仇人在这里,对他布置了各种阴谋诡计的人也在这里。

“从黑渊神狱挣扎着爬了出来,从第五深渊好容易钻了出来,在东方大陆打了个转儿,没有被杀死,我活着回来了这里!”林齐远远的看着伯莱利灰蒙蒙的城墙,低声咕哝道:“我来了,就再也不会被赶出去。我的朋友们啊,我们敌人啊,欢呼雀跃吧,林齐大爷回来了!”

驴子张开嘴,翘起后腿在路边一棵大树下洒了一泡滚烫的尿水。炽热的尿水所过之处,那株大树就好像被烈火焚烧过一样迅速的枯萎焦黑。身体剧烈的哆嗦了一下,驴子欢畅的说道:“憋了半个月了,终于洒出来了。哎呀呀,伯莱利,多好的地方,这里有很多大胸脯的妹子!”

林齐无语的看着驴子那诡异的动作,他狠狠的给驴子的脑袋来了一拳头:“你不是一条狗!你是一条驴子,是驴子,就要有驴子应有的动作,你见过哪条驴子干这种事情的时候还要抬起后腿的?”

驴子诧异的眨巴了一下眼睛,他突然愤怒的咒骂了起来:“该死的黑胡子,我说为什么这个动作这么诡异,这么眼熟,感情他蒙了我?这是狗的动作么?他把我当条狗?”

林齐茫然的看着驴子,他还从来没注意过驴子是怎么解决自己体内的废物的,所以他没注意到驴子居然有这么诡异的动作。这动作居然和黑胡子有关?难不成驴子脑袋受到重创,被黑胡子忽悠着用狗的姿势胡混了这么多年?

用力的拍了一下额头,林齐终于明白了黑胡子性格中某些极其恶劣之处,他连一头驴子都不放过!

驴子气得浑身直哆嗦,他一遍遍的问候着黑胡子的列祖列宗,但是他出言很谨慎,并没有例行的那种荤话铺天盖地的气势——因为黑胡子的列祖列宗还有绝大多数人活得好好的呢,而且那都是一群彪悍无比的猛男,驴子可不敢真的往死里得罪他们。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林齐狠狠的拍了驴子一巴掌。驴子歪着嘴,直勾勾的盯着伯莱利的城门,一路翻来覆去的念叨着黑胡子的坏话,懒洋洋的向城门走去。

快到城门的时候,贵族老爷们的护卫终于将那些急于出城的泥腿子农夫们打得鸡飞狗跳,顺利的让开了城门。一辆辆华贵的马车、神骏的坐骑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城门,林齐跟在这一批贵族老爷身后,也慢悠悠的来到了门前。

几个看门的城卫军有气无力的拦住了林齐,一个城门官拿着一个本子,没精打采的询问林齐的姓名、来历以及他为什么要来伯莱利。林齐双腿一撑站在了地上,自然而然的离开了驴子的后背,他笑着向城门官鞠躬行了一礼,然后报上了自己的名号。

维亚斯商业联邦龙山伯爵领地下一个微不足道的行商万恩,独家代理龙山伯爵领地上特产的巨龙葡萄酒的销售。他随手从戒指内掏出了六瓶挂满了蜘蛛网的葡萄酒,笑吟吟的递给了一个城卫军士兵:“这是我们伯爵领地上出产的巨龙葡萄酒,在整个维亚斯享有盛誉,这一次,我们是想将它的销售渠道,扩展到高卢帝国。”

那士兵接过了葡萄酒,而城门官则是讥嘲的看着林齐:“万恩先生,你可能忘记了一件事情,高卢帝国是大陆最优质的葡萄酒的产地,整个大陆最好的葡萄酒,都是产自高卢帝国。您所谓的巨龙葡萄酒……我并不看好他的前景!谢谢,城门税……一百个金币!”

林齐差点一口血吐了出来,他惊骇的看着那城门官大声嚷嚷道:“您开什么玩笑?一百个金币的城门税?我曾经走遍大陆各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城门税有这么昂贵!就算我携带了一部分葡萄酒的样品进入伯莱利,商业税也应该由专门的税官来收取!”

林齐愤怒的指责道:“按照大陆通行的收费标准,我,还有我的坐骑,您看,他只是一条可爱的小毛驴,并不是一头骏马,我的城门税大概在十个银币左右,而我的坐骑,最多两个银币!”

城门官用一种死气沉沉的目光看着林齐:“一百个金币,万恩先生,或者交钱,或者离开伯莱利!”

林齐闭上了嘴,他死死的看了这城门官一眼,然后抬头看向了头顶悬挂的一面青铜制成的硕大盾牌。这一面盾牌足足有十米方圆,覆盖了半条城门后方的甬道。盾牌被打磨得和镜子一样光闪闪的,盾牌内部隐隐有一颗硕大的眼珠在翻转,在眼珠的核心,是一团复杂的魔纹。

被这颗眼珠盯着,林齐有一种有人正在用刀子切割自己的身体,想要将自己的一切秘密都解剖出来的错觉。

但是挂在胸前的迷天吊佩散发出无形的魔力波动,完美的遮掩了林齐的所有气息。任凭这青铜盾牌内的眼珠如何努力,林齐的表现就是一个普通人。

至于站在林齐身边的驴子,就连天庙的那些半神尊者都看不透驴子的虚实,就不要说这青铜盾牌内的魔法禁制了。

“有点意思!”林齐在心里暗赞了一声。

那个城门官也抬头看了看那青铜盾牌,他不无敬畏的说道:“一百金币,万恩先生。这是我们高卢帝国皇帝陛下圣光一世亲自拟定的城门税标准,普通百姓一两个铜子儿就行,但是您这样的商人,而且来自异国他乡,城门税一百金币!”

林齐痛苦的拍了拍额头,高卢帝国新任皇帝圣光一世!好吧,这个该死的家伙!

林齐阴沉着脸掏出了一枚又一枚维亚斯金币。

维亚斯商业联邦铸造的金币品质精良,而且重量上一枚相当于高卢金币两枚左右。林齐和城门官讨价还价了足足半个小时,终于在缴纳了四十五个维亚斯金币后,获取了进入伯莱利的权力。

城门官在林齐的护照上盖了一个硕大的红色印章,这代表着林齐在未来的三个月内,可以自由的进出伯莱利。但是三个月后,他将要再次缴纳一次城门税,这同样是圣光一世的英明决定!

林齐脸上的肌肉痛苦的抽搐着,艰难的将目光从城门官手中的金币上挪开。长叹了一声,林齐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城门,一步一回头的走进了伯莱利。

城门官摇了摇头,他掏出一枚金币丢给了身边的士兵:“去买点好肉、好菜,六瓶巨龙葡萄酒?今天大家下班了有得乐了。不愧是维亚斯的吝啬鬼商人,不过是一百个金币……只不过,这城门税,是太贵了一点!”

林齐骑着驴子,面无表情的行走在伯莱利的大街中。

他熟门熟路的拐进了伯莱利大学城,然后在第五大学旁边的一间小酒店要了一间上房。

第940章 地上的乞丐

夜色笼罩了伯莱利。

红发姑娘酒店,这是林齐如今居住的酒店名称。看这酒店的名字,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和第五大学的侧门隔着一条小巷子而已,寥寥三十几间房间,房间内的陈设极其简单,唯独一张大床格外的显眼。

不用多说,这是第五大学的学生们丰富业余生活、联络男女同学感情、进行深入交流的地方。

一个小时区区一银币的房费,全天候提供热水和清洁的被单毛巾,加上那似乎从来不打烊的小餐厅,学生情侣们来这里偶尔渡过惬意的三五个小时,也是很浪漫的事情。

当然,如果某些男性同胞并没有女伴的话,这家酒店的老板也会很自然的向他们推荐某些召之即来的美丽女人。毕竟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着第五大学就得吃第五大学的学生,谁让这里有好几千名精力旺盛热血澎湃的大学生呢?

林齐坐在三楼一间小套房狭小的露台上,面前的小圆桌一片狼藉,三条烤羊腿被吃得干干净净,一桶大麦酒一滴不剩,还有一箩筐的新鲜白面包也被林齐努力的塞进了肚子里。

坐在这个露台,正好能俯瞰第五大学大半个小院的景色,以林齐的变态目力,他甚至能看到当年他的宿舍楼。林齐突然很怀念的笑了起来,当年他为了区区几个金币,就能在宿舍内布下杀人的陷阱,而现在,他随便就能让阿尔达糟践他上亿的金币。

当年他的对手,只是伯莱利黑暗世界几个实力低微的小头目,瘸子也好、驼子也好,放在如今的林齐看来,那都是一口气就能吹散的人物。当年热血沸腾的林齐,带着一群同样热血澎湃的兄弟,在伯莱利闹得轰轰烈烈。

而现在,不知不觉的,林齐自己身边已经聚集起大群的强者,聚集起

了数以百万计的军队。他正在做的事情,甚至可能颠覆整个西方大陆!

“大爷我有机会,用竹竿将那些高高在上的神灵从教会的神殿上捅下来!”

林齐怪异的笑着,他手指一旋,从戒指内取出一瓶高度朗姆酒,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他将空瓶子重重的砸向了第五大学的校园,低声咕哝道:“再见,林齐大爷如火如荼的傻逼青春!”

缓缓站起身,没有走酒店的正门,林齐直接从露台上顺着下水管道攀爬了下去。

耳朵抖了抖,驴子正在牲口圈内对着几头倒霉的驮马发威,几头驮马被他踹得‘嗷嗷’惨嚎,却又不敢放声大叫,只能将那嚎叫声憋在嗓子眼里。摇摇头,林齐没有打扰驴子恶劣的乐子,径直顺着小巷走进了夜间的伯莱利。

已经快十年了吧,伯莱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码头区已经扩建了不少,高卢帝国居然在码头区附近修建了一个人工港湾,里面停泊了两支戍卫舰队,拥有重型战舰二十四条,辅助战舰四十八条。这两支戍卫舰队顺着塞恩河逆流而上,就能抵达圣露恩湖,配合圣露恩湖本来驻扎的高卢舰队,这支水军力量足以抵挡凯撒帝国在圣露恩湖的军事威胁。

林齐特意到当年的瘸子店去看了看。

原本残破老旧的瘸子店已经改头换面,一座比原本的瘸子店规模大了好几倍的酒店矗立在那里。看酒店门口站着的几个牛高马大满脸横肉的水手,就知道这里依旧不是什么好地方。

酒店内不时传出拳头和肉体碰撞的巨响,偶尔还有刀剑出鞘的脆鸣,更有侍女故意发出的尖叫声,乌烟瘴气乱成了一团,这种气氛让林齐很是享受。水手嘛,码头的工人嘛,他们就应该过这样的日子不是?

离开码头区,林齐大步向南城商业区行去。

周身气穴中的圆球状魔法阵在缓缓旋转着,每旋转一周,就有一道浑厚的大地元素从地下涌入林齐的身体。林齐渐渐的越走越快,他行走时给人的感觉就好像一块巨石在向前飞射,沉重异常、却又快捷得惊人。短短一刻钟的功夫,林齐就来到了城南的商业区,这里却正热闹。

夜幕笼罩下,商业区内的店铺灯火通明,红男绿女在店铺内进进出出,尤其是一些提供通宵美食服务的店铺,生意更是好得惊人。当年林齐从驼子手上抢占的酒店已经被夷平,原地修建起了一座规模极大的歌剧院!

在商业区修建歌剧院,这真是一个天才的想法。无数马车堵在了歌剧院的门口,衣冠楚楚的贵妇人和绅士们欢笑着从剧院门口走出,趁着中场休息的时间去附近的酒店尽情的享受美食、美酒。

当然,很可能他们因为美酒、美食和美妙的气氛而挑动起了某些美妙的情绪,他们偷偷的挽着手走上了酒店早就准备妥当的豪华房间,就此错过了歌剧院的下一幕好戏,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反正歌剧院一直要演出到凌晨,在做完一些爱做的事情后,贵妇人和绅士们还来得及洗刷干净,继续衣冠楚楚的去歌剧院欣赏后面的第三幕、第四幕、第五幕的好戏,时间大把的是,根本不用计较。

偶尔会有几个仆役从珠宝店内冲出来,手里捧着装满了珠宝首饰的匣子,飞快的窜进歌剧院的后门。这肯定是某位贵族老爷看上了歌剧院的某位女演员,正忙着用金银珠宝打动美人儿的芳心呢。

因为这一座歌剧院的建成,伯莱利的商业区更加的繁华了,也更加的奢靡了。

林齐在空气中都能闻到浓郁的欲望气息,空气中有大量的情欲在发酵。如果阿尔达在这里,这个该死的混血恶魔肯定会欢喜得叫出来。这些负面的灵魂能量,将会是阿尔达最好的食粮。

一个衣衫褴褛的大汉艰难的从一条小巷子里爬了出来,慢悠悠的从林齐的面前爬了过去。他艰难的抬着头,径直爬向了不远处的一家丝绸铺子。一个浑身金光闪闪,穿戴打扮宛如花孔雀的贵族少爷正昂着头从丝绸铺子里走出来,一个面上还涂抹着脂粉,显然刚刚完成了一幕演出的女演员,正娇媚的挽着他的手。

几个护卫簇拥在贵族少爷的身边,看到那大汉慢慢的爬了过来,一个护卫冲上去就是一脚踢出。

“该死的乞丐,不要在这里挡住少爷的路!”有着地位下阶实力的护卫一脚将那大汉踢飞,大汉痛苦的呻吟着,被踢出了三米多远,身体蜷缩在地上抽搐不已。

林齐看出来了,这大汉的脚筋被人割断了,腰椎似乎也被人打碎了,两只手十根手指也被重力碾碎,甚至他的脖子也被人用阴劲震伤。这根本就是一个残废,他居然还能在地上爬动,林齐都不由得感慨这汉子坚韧的生命力以及强烈的求生意志。

那小演员吓得惊呼了一声:“哦,安克比少爷,这个人可真可怜!您可是一个怜悯大度的人!”

衣冠华丽的安克比少爷得意洋洋的笑了几声,他低头在小演员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随手洒了十几个金币在那大汉的面前:“算是你的运气,拿去吧!哦,亲爱的,你可真是善良,简直就和传说中的女神一样善良。”

这一行纨绔公子和攀龙附凤的小演员的组合踏上马车远去,大汉哆哆嗦搜的用僵硬朽坏的手指将金币拨拉到了面前,身体一阵阵剧烈的颤抖着。

林齐看着那大汉,虽然这汉子的长头发和长胡须遮盖住了他的面孔,虽然他的形容憔悴,身高将近两米的偌大一条汉子,居然干瘪瘦弱得和竹竿一样,但是林齐总感觉这人很是眼熟。

就在林齐打量这汉子,从自己的记忆中苦苦挖掘他的身影的时候,几个身穿黑色劲装,腰间佩着短刀的壮汉一步三摇晃的走到了大汉的身边。

一个壮汉狠狠的一脚踹在了大汉的脑袋上,将他狼狈的踹到了一旁。

“伍德先生!”壮汉们疯狂的笑着:“你今天可走了好运啊!不过,这是我们的运气!”

一个壮汉蹲下身子,将所有的金币都抢在了手中,然后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铜子儿慢悠悠的丢在了大汉的面前:“您曾经也是威风八面的大人物?据说是这样?啊呀呀,您在伯莱利威风凛凛的时候,我们都还不懂事呢?可是现在么……伍德先生!您……只值一个铜子儿!”

这些显然是无赖一流的壮汉嘻嘻哈哈的笑着,他们将金币瓜分一空,然后狠狠的对着伍德的身体践踏了几脚,将他踹到了路边的阴沟里浸泡着,这才猖狂的大笑着扬长而去。

一个小扒手飞快的窜了过来,他将地上那颗铜子儿飞快的拿走,然后迅速的遁入了黑暗中。

林齐呆了呆。

伍德?

林齐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他和瘸子争夺商业区控制权的时候,那个突然冲出,一刀将瘸子的脑袋砍下来的伍德。

伍德的父亲是一个伐木工,所以他自幼就跟随他的父亲砍伐木头,很有一把子力气。

他生得高大健壮,力量也远超同侪,所以他才能在那一场争斗中抢在众多同伴面前,砍下了瘸子的脑袋。林齐奖励了他十万金币,让他成为了铁拳兄弟会的实权头目!

但是今日的伍德,他趴在地上艰难的爬行,向人乞讨,而且被那些地痞无赖随意的蹂躏。

“唯一一个,没有出卖我的人!”林齐看着艰难的从阴沟中爬出来的伍德,突然笑了。

第941章 我说,忠诚者必得福报

骨瘦如柴的伍德面无表情的拖着僵硬的身体在地上爬行,他的眼神有点呆滞,但是在那浑浊的呆滞中,却透着一股子让人心悸的坚毅。他咬紧牙齿艰难的向前爬行,慢慢的爬到了另外一家瓷器店铺门前,趴在了一辆华贵的双轮马车边。

刚才的桥段再一次发生,护卫殴打了伍德,一个娇媚的姑娘为伍德说了几句好话,纨绔的公子哥很是豪爽的丢下了几个零钱。伍德这次飞快的将金币丢在了一旁,只是将几枚银币和铜子儿含在了嘴里。

他小心翼翼的向四周看了看,任凭几个动作麻利的小扒手窜了过来,将他面前的几枚金币拿走。

重重的吐了一口气,伍德慢悠悠的爬行着,他艰难的爬到了一条比较偏僻的巷子里,趴在了一家还在营业的小酒铺门口,从嘴里吐出去了几枚银币和十几个铜子儿。

一个只有十五六岁的伙计从小酒铺里走了出来,他看了看趴在地上的伍德,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捡起地上的钱,转身走进了小酒铺。伙计走出来的时候,他手里拎着两个油纸包,一个油纸包内是好几块硕大的黑面包,还有一个油纸包内,是几条熏烤好的腊肠。

“伍德老头儿,可有好久没见你了!”伙计将两个油纸包挂在了伍德的脖子两边,带着几分戏谑的笑道:“听说你几个月前病了?我们还打赌说你什么时候死呢,没想到你又活了过来!”

伍德抬起脱了形的脸,低声咕哝道:“我怎么会死呢?嘿,我伍德大爷,可得活得好好的。”

剧烈的咳嗽了几声,伍德双肘撑在地上,慢慢的向前爬行,逐渐爬进了黑暗中。

林齐站在酒铺的屋顶,静静的看着向前爬行的伍德,然后重重的吐了一口气。他踏着街道两边的屋顶,小心的跟在了伍德的身后,想要看看他到底要去哪里。

伍德向前爬行了整整两个小时,他无比艰难的爬进了西城区的平民区,然后爬进了一条肮脏的满是淤泥的小巷。从那散发出恶臭的淤泥中慢慢的爬过,伍德爬进了一间破烂的小院子。

用脑袋关上了破烂的院门,伍德大声咳嗽着,一寸寸的挪进了院子里唯一保存完好的一间屋子。

屋子里铺满了稻草,一字儿排开了五条瘦得脱了形的汉子。一眼看去,这些汉子一个个生得面容丑陋,原本都算是魁伟大汉的他们狼狈的躺在稻草堆上,听到伍德进门的声音,他们纷纷挣扎着抬起了头,面无表情的看向了伍德。

最靠近门的一个大汉‘嗤嗤’的怪笑了起来:“头儿,你又活着回来了?不容易啊?今天似乎你讨到了钱?我们他娘的又得活下去了?”

另外一个大汉翻着白眼冷笑道:“你还回来干什么?让我们死了吧。我们真的不想活了。你干脆在外面被马车撞死,或者辱骂一个贵族被他们打死,你死了,我们也就不用活了。”

伍德翻身进了屋子,他‘桀桀’怪笑了起来:“胡说什么呢?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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