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Ⅲ-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们当然留在这儿啦。”我飞快地答道。

吸血鬼虽然处在忧郁中,但还是挤出了一丝怪笑。“我猜你就会这么说。你吻老师的脸时,我从窗户上都看见了。”

“你在偷看我!”我怒声道。

“我可是按计划行事,不对吗?”他答道。我虽然气急败坏,可原定计划确实如此。“我不在的时候,你和哈克特必须停止行动。”暮先生继续嘱咐道,“如果你们遭到袭击,你们很难保护好自己。”

“我已做好应付危 fsktxt。cōm险的准备,哈克特想必也是如此。”我说。

哈克特耸耸肩。“留下来的主意并没……吓倒我。”

“很好,”暮先生叹道,“但答应我,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要放弃搜寻凶手。千万别去冒险。”

“你不必为此担心,”我告诉他,“搜寻凶手目前不是我的首要任务。我还有更可怕的事情要应付——家庭作业!”

暮先生和我们告了别,匆匆赶回旅馆去收拾行李出发。我们回去时他已经走了,也许已到了城边,准备掠行了。没有他真是寂寞,还有些恐惧,但我们并不是很担心。他最多只离开几个星期,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怎么可能出乱子呢?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十分艰苦。由于暮先生不在城里,搜寻吸血魔的行动搁置了起来,死亡数字也稳定了下来(近来没发生新的凶杀案件),我能集中精力上学——幸亏如此,因为我有一大堆的功课要做。

黛比暗中帮忙,给我减轻了不少负担。在她的提示下,我充分利用那场杜撰出来的火灾,声称自己为此耽误了很多课程。至于那些优异的成绩单,我解释成这是由于我父亲跟我原来学校的校长是十分要好的朋友的缘故。这个解释压根就没打动奇弗斯先生,但黛比还是设法让他打消了深究下去的念头。

我没再选修现代语言,数学和科学也留了几级。坐在一群十三岁的孩子们中间,我比以前显得更奇特,但至少我能跟上他们的课程了。科学课还是由斯马茨先生来上,但知道我不是在装糊涂捣乱后,他对我通情达理多了,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帮我补课。

在英语、历史和地理课上我碰到了困难,但利用语言课免修空出来的时间,我可以集中全力对付它们,渐渐地也赶上了班里的其他同学。

我非常喜欢机械制图和计算机课。小时候,我爸爸就教过我机械制图基础——他希望我长大后从事制图行业——我很快就补上了我落下的内容。让我惊奇的是,我十分喜欢计算机,就像吸血鬼喜欢鲜血一样,这得益于我超快的指法,我比任何人类打字员的敲键速度都要快。

我的劲儿太大,我得时刻留神别出什么差错。我发现交朋友很困难——我的同学还在怀疑我——但我知道如果参加午休时间的体育活动,我就会受到大家的欢迎。我在任何项目都是巨星级人物——足球、篮球、手球——每个人都喜欢胜利者。向大家露一手,同时赢得一些朋友,这个诱惑非常强烈。

但我还是抵制住了诱惑。风险太大了。不仅是由于我可能会做出某些超人的事——例如比职业篮球运动员跳得还高——也许会暴露我的力量,还由于我担心会伤着别人。打篮球时如果有人捣我的肋骨,我一怒之下也许会给他一拳,我这一拳足够让他进医院,再狠点儿就会进——太平间。

因此体育课上得很难受——我故意隐藏起我的实力,装出一幅笨拙、病怏怏的样子来。非常奇怪的是,上英语课也成了一桩痛苦的事。和黛比在一起本应该是件高兴事,可在课堂上我们得分别扮演普通老师和学生的角色。不能有不得体的亲昵举动。我们彼此冷淡而又疏远,这四十分钟过得慢死了,星期三和星期五则尤为难熬,因为要连上两堂课,八十分钟啊!

放学后或是周末,我去她的公寓接受私人指导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我们可以放松下来,随心所欲地谈天说地;我们可以拎瓶葡萄酒蜷缩在长椅上,看着电视上播放的老电影,或者听音乐,聊些过去的事情。

我的大多数晚饭都是在黛比那儿吃的。她喜欢烹调,我们尝试着做了各种菜肴。我的体重迅速增加了,只好靠深夜里慢跑来维持体形。

但和黛比在一起并非全是放松和美餐一顿。她决意教我,直到满意为止。她每晚都要花两三个小时和我一块做功课。这对她来说可不是件容易事——除了白天忙于工作,她对数学、科学和地理也是一知半解——但她锲而不舍,给我树立了学习榜样。

“你的语法太差了,”有天晚上她在读我的作文时说,“你的英文很好,但有些坏毛病你得克服掉。”

“比如呢?”

“比如这句:‘约翰和咱①去商店买杂志。’错在哪里?”

『注:英语里的第一人称代词有主格、宾格之分,汉语都应译作“我”,这句话中的“我”本该用主格,达伦却错用了宾格。为便于区分,此处将宾格暂译作“咱”,主格仍译作“我”。下文还有类似的话,请读者自行判断。』

我想了想。“我们去买报纸?”我一脸无辜地看着她。

黛比把本子朝我砸来。“严肃一点。”她哈哈笑着。

我拾起本子,琢磨起这句话来。“应该是‘约翰和我’吧?”我猜道。

“对了,”她点点头,“你总是用‘和咱’。语法上是不对的。今后你要改正过来。”

“我知道了,”我叹了口气,“但这很难改。我写日记时一直用‘和咱’——看起来好像更自然些。”

“没人说英语是自然的。”黛比斥责道,接着眉毛一扬,“我不知道你还记日记呢。”

“我从九岁起就开始记了。我的所有秘密都在里面。”

“但愿你别写我。如果落在坏人手里……”

“哼,”我坏笑道,“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勒索你,不是吗?”

“你试试。”她嚷道。接着她诚恳地说:“我真觉得你不该写我们之间的事,达伦。如果你想写,就用个代号或随便给我编个名字吧。日记可能会被放错地方,如果暴露了我们的友谊,我可很难摆平了。”

“好吧。我近来没记——我太忙了——如果要记的话,我会多加小心的。”这是黛比最爱用的句式之一。

“注意你写到我们时,可要用‘某某小姐和我’,而不是‘某某小姐和咱’。”她自负地说。我突然袭击,挠起了她的痒痒,她尖叫起来,脸涨得通红。

第九章

到马勒学校三周后,我在星期二那天终于交到了朋友。理查德·蒙特罗斯是个灰褐色头发的小个子,我是在英语和历史课上认识他的。他比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要小一岁。他话不多,但总是受到老师的表扬,这当然使他成了坏蛋欺负的绝妙靶子。

因为我不参加集体游戏,午休时我一般都在闲逛,或去学校后面那栋楼里的三层计算机房。正是在那里,有一天,我听到外面传来厮打声,就跑出去看个究竟。我看见理查德被斯米炫·马丁——我第一天上学时那个管我叫白痴的家伙——按在墙角,旁边还有斯米奇的三个同伙。斯米奇正在翻那个小孩的口袋。“你知道你得掏钱,蒙特儿①『注:对蒙特罗斯的蔑称。再如下文的霍斯儿是对霍斯顿的蔑称。』,”他笑道,“就算我们不来拿你的钱,别人也会来拿的。知道谁干的,总比不知道要强。”

“求求你,斯米奇,”理查德呜咽道,“这周不行。我还得买本新地图册。”

“你怎么不好好保管那本旧的呢?”斯米奇阴险地笑了。

“就是你把它扯坏的,你……”理查德正想骂斯米奇,却戛然而止。

斯米奇威胁地停下手。“你想叫我什么,蒙特儿?”

“什么也没叫。”理查德气喘吁吁地说,真的给吓坏了。

“不,你叫了,”斯米奇咆哮着,“按住他,兄弟们。我要教训教训——”

“还轮不到你来教训他。”我从后面平静地说。

斯米奇迅速转过身来,看见是我,他笑了起来。“原来是你呀,”他咯咯笑着,“你来这儿干吗?”我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盯着他。“最好滚开,霍斯儿,”斯米奇说,“这次我们不是来找你要钱的,不过吗——这不等于说我将来就不会找你要钱!”

“你从我身上什么也别想捞到。”我告诉他,“你将来也别想从理查德那儿捞到什么,也甭想再去捞别人的东西。”

“哦?”他眯起眼睛,“话说得够大的,霍斯儿。如果你赶紧把刚才说的收回去,我也许会忘了你说过。”

我慢吞吞地向前走去,反复玩味着有机会教训这个恶棍的快感。斯米奇皱起了眉头——他没想到有人敢公开向他挑战——然后狞笑了一下,抓起理查德的左臂,把他向我甩过来。我向旁边跨了一步,避开尖叫着的理查德——我把全副精力都集中在斯米奇身上——可突然我听到理查德重重地撞上了什么东西。回头一瞥,我看见他撞上了楼梯扶手,身体翻了过去——眼看就要头冲下,从三楼摔到地面!

我向后冲去,去抓理查德的脚。我没抓到他的左脚,可就在他即将消失在扶手之外的时候,还是用几根手指抓住了他的右脚脖子。我死死揪住他的裤子,我痛苦地叫着,因为他的体重拖动着我猛地撞在扶手上。传来一阵撕裂声,我担心会扯破他的裤子,让他掉下去。幸亏裤子很结实。他哭了起来,身体在扶手上来回摇摆。我终于把他拽了上来,他重新站了起来。

理查德安全后,我回头去找斯米炫·马丁和他的同伙,但他们这群胆小鬼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不过如此。”我嘀咕道,然后问理查德是否没事儿。他无力地点着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扔下他,回到了嗡嗡作响的计算机房。

过了片刻,理查德出现在门口。他还在发抖,可还是笑了。“你救了我一命。”他说。我耸耸肩,继续盯着屏幕,好像扎了进去。理查德等了一会儿,然后说:“谢谢。”

“别客气。”我抬起头看着他,“从三楼摔下去算不了什么,也许你只会断几根骨头。”

“我可不这么想,”理查德说,“我是头冲下,像架飞机。”他坐在我旁边,看了一会儿屏幕,问道:“在做屏保吧?”

“对。”

“我知道在哪儿能找到科幻和恐怖电影的一些画面,想知道吗?”

我点点头说。“太酷了。”

他笑了,手指在键盘上跳动起来,一会儿我们就聊起了学校、作业和计算机,午休的时间飞快地过去了。

理查德调换了英语和历史课的座位,以便坐在我旁边,让我抄他的笔记——他有自己的一套速记方法,能记下课堂上所讲的一切。他还开始和我一起休息和吃午饭。他把我拉出计算机房,把我介绍给他别的朋友们。他们并不是真心地欢迎我,可现在我至少有了几个可以聊天的人。

大家待在一块聊电视、漫画、音乐、书和女孩(少不了的话题!),真好玩。哈克特和咱——哈克特和我——在旅馆的房间里都有电视,晚上我便开始看一些节目。我的新朋友们喜欢的大部分东西都俗不可耐,可我假装和他们一样觉得津津有味。

这一周很快过去了,我发现又到了周末。我头一次对手里有两天空闲的日子感到稍稍有些失望——理查德要和他的爷爷奶奶在一起——但一想到将和黛比共度周末,又不觉兴奋起来。

关于黛比及我们间的关系,我想了很多。十几岁的时候,我们非常亲密,而我觉得现在比以往更加亲密。我知道存在着障碍——尤其是我的外貌——但和她在一起待了这么久,我相信我们能够克服这些障碍,重拾十三年前我们失去的美好时光。

星期五的晚上,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时,我鼓足勇气。凑过去想吻黛比。她好像吓了一跳,轻轻把我推开,不自然地笑了。当我又凑过去想吻她时,她的惊讶变成了冷冰冰的愤怒,坚决地把我推开了。“不行!”她叫道。

“为什么不行?”我反驳道,有些懊恼。

“我是你的老师,”黛比站起来说道,“你是我的学生。这样做不好。”

“我不想当你的学生,”我发着牢骚,站在她身旁,“我想当你的男朋友。”

我又向前凑过去吻她,但她猛击了我一掌,没让我得逞。我不解地眨着眼睛,盯着她,不知所措。她又打了我一下,这次轻一些。她颤抖着,眼中含着泪花。

“黛比,”我痛苦地说,“我并不想——”

“我让你现在就离开。”黛比说。我后退了几步,然后停了下来。我张开嘴巴想抗议。“别说了,”黛比说,“什么也别说了。走吧,请。”

我悲哀地点点头,转身向门口走去。我手握着门把手,没有回头,站在那儿对她说:“我只想和你更亲密些。我并不想伤害你。”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黛比一声叹息,说:“我知道。”

我飞快地回头偷看了一眼——黛比把胳膊抱在胸前,盯着地面。她快哭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会因此改变吗?”我问道。

“我不知道。”她诚实地答道。她抬起头来看着我,我能看见她眼中闪烁着迷惑的泪光。“我们冷静几天,下周一再谈吧。我要好好想一想。”

“好吧。”我打开门,跨出了一步,然后飞快地说,“也许你不爱听,可我爱你,黛比。我爱你胜过爱世界上的任何人。”在她回答前,我关上门,像只挨打的老鼠一样溜下了楼梯。

第十章

我缓缓地走在大街上,心里盘算着如何向黛比开口才能让她接受我,仿佛走快了就会把我的问题给走忘记。我相信她对我的感觉同我对她的感觉一样。但我的外表也许使她感到困惑。我得想法让她把我当作一个成年人,而不是一个孩子。把真相告诉她会如何?我想像着向她透露真情:

“黛比,准备好,别害怕——我是吸血鬼。”

“好啊,亲爱的。”

“你不害怕吗?”

“我该害怕吗?”

“我喝人血!我在深夜里钻出来,寻找熟睡的人们,切开他们的血管!”

“哦……人无完人嘛。”

想像中的对话让我的嘴角浮上一丝笑意。其实,我根本不知道黛比会如何反应。我还从没把这个消息透露给别人。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该怎么说,人们的反应会如何。我知道吸血鬼不是恐怖电影或书中描绘的那些无情的杀人魔王——但我又怎样说服别人呢?

“该死的人类!”我牢骚满腹,愤怒地踢着邮筒,“该死的吸血鬼!我们都应该去做乌龟之类的东西!”

带着这个可笑的念头,我环顾四周,竟发觉自己不知身在何处。我搜寻着自己熟悉的街道名,以便找到回家的路线。街道上一片荒凉景象。由于神秘的凶手已经住手或搬走了,士兵们也就撤走了,尽管还有本地警察在街上巡逻,路障却已撤了,走在街上不会再受到监视。即便如此,仍在实行宵禁,大部分人也乐于遵守它。

我欣赏着黑暗中静谧的街道。走进狭窄、曲折的小巷时,我仿佛又走进了吸血鬼圣堡中弯弯曲曲的通道。一想起回到塞巴·尼尔、弗内兹·布兰和其他人身边,没有爱情生活,没有学校,也没有命中注定的探寻来烦你,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想到吸血鬼城堡,让我想起了帕里斯·斯基尔。我整天在学校和黛比之间来回忙碌,根本没时间去想王子的去世。我怀念这个教了我很多东西的老吸血鬼。我们曾经一起度过欢乐的时光。穿过一条布满垃圾、特别幽暗的巷子时,我想起了几年前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趣事:他和蜡烛凑得太近,结果烧着了胡子,像个小丑一样在王子厅里跳来跳去,尖叫着,拍打着火苗,直到——

突然,什么东西重重地打在我的后脑勺上,我一头栽在垃圾中。倒下时我叫了起来,对帕里斯的回忆被打碎了。我双手抱头,自卫性地滚到一边。我滚开时,一件银白色的东西砸在刚才我头部所在的地上,火花四溅。

我不顾头部的伤痛,爬了起来,寻找可用来自卫的东西。垃圾箱的塑料顶盖就在旁边,虽然用处不大,可我只找到了这个。我赶紧弯下身子,把它抓起来像擎着盾牌一样擎在身前,转身迎接偷袭者的进攻。他正向我奔过来,速度之快绝非人类可比。

一道金光劈向我的临时盾牌,把垃圾箱盖切为两半。有人哈哈笑着。听声音,这个作恶者绝对疯了。

在这可怕的一刹那,我还以为是莫劳的鬼魂来复仇呢。但这很愚蠢。我相信有鬼——哈克特过去就是,后来小先生把他由死人变了回来——但这个家伙如此结实,绝不是鬼魂。

“我要把你剁成碎片!”偷袭者吹嘘道,警觉地在我身边打着转。他的声音有些熟悉,可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

他在我身边兜圈子时,我仔细打量着他。他身穿深色外衣,戴着巴拉克拉瓦盔式帽①『注:一种包头护耳、长及肩部的帽子。』,胡子梢从下面露了出来。他块头很大——但没有当年的莫劳那么胖——我看到两只血红的眼睛在他咆哮的牙齿上方闪烁着。他没有手,只装了两件金属物——一个金的,一个银的——连在胳膊肘上。每件金属物上有三个钩子,锋利无比,真是致命的武器。

这个吸血魔——眼睛和速度暴露出了这一点——开始进攻了。他速度很快,但我避开了致命的钩子。钩子打在我身后的墙上,他拔出来时。墙上就会留下一个大洞。进攻者只花了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便拔出了钩子,可我还是利用这点时间发动了反击,一脚踢在他的胸口上,没想到被他候个正着。他的另外一只手臂扫在我的胫骨上,残忍地把我的腿砸到了一边。

我惨叫起来,疼痛在我的整条腿上蔓延。我漫无目的地跳了起来,把两片无用的垃圾箱盖砸向吸血魔。他躲到一旁,哈哈大笑。我想跑——没用,我的伤腿支撑不住我,只跨了几步我就摔在地上,彻底绝望了。

我转过身来,仰面躺在地上,盯着这个步步逼近的以钩子当手的吸血魔。他走近了,前后摆动着手臂,钩子碰在一起,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我要剁了你,”吸血魔嘶声道,“慢慢的,疼疼的。从你的手指开始,剁掉它们,每次剁一根。然后是你的手,然后是脚指头,然后——”

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扣动扳机的声音,接着什么东西“嘶嘶”地破空而来。它瞄准了吸血魔的头,可惜偏了一点儿。它撞在墙上,嵌在上面——是支钢头的粗杆短箭。吸血魔咒骂着闪开了,躲到了巷子的阴影里。

时针嘀嗒嘀嗒地走着,就像一只蜘蛛顺着我的后脊梁在急速逃跑。吸血魔愤怒的呼吸声和我的喘息声交织在空气中,却不见射箭人的身影,也听不到他的声音。吸血魔一边慢慢后退,一边死盯着我,咬牙切齿。“等一会儿再收拾你,”他狠狠地说,“你会在极度的痛苦中慢慢死去。我要剁了你,先剁手指,每次剁一根。”然后他转身就跑。第二支箭向他射来,但他猛地哈腰躲开了,箭钻进了一个大垃圾袋中。吸血魔飞奔到巷尾,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又过了好一会儿,才传来一阵脚步声。从黑暗中走出来一个中等身材的人。他一身黑衣,脖子上缠着一条长围巾,手上带着手套。他头发灰白——虽然并不老——表情十分严肃。他端着的武器样子很像枪,尾部露出带着钢头的箭。他的左肩上挎着另一支箭枪。

我坐起来,喘着粗气,揉着失去知觉的右腿。“谢谢。”我等这个人走近些时对他说。他没有回答,继续往巷尾走去,站在那儿张望着吸血魔的踪影。

这个灰白头发的人转身走了回来,停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他的右手端着箭枪,但枪口并没有指向地面——而是指着我。

“把枪放下好吗?”我强打起笑脸,“你刚才救了我一命。万一枪走火把我杀了,可就糟了。”

他没有立即回答,也没放下枪,表情冰冷。“我饶了你,你不觉得奇怪吗?”他问。他的声音有点熟悉,可就跟我想不起那个吸血魔的声音一样,我也想不起这位是谁。

“我……猜。”我轻轻地说,紧张地盯着他的枪口。

“知道我为什么救你吗?”

我强忍着疼痛。“不是出于好心吗?”

“也许吧。”他又走近了一步,枪口现在对准了我的心脏。如果他开火,他就会在我的胸口打出一个足球大小的洞来。“救你也可能只是为了我自己!”他嘶声道。

“你是谁?”我声音嘶哑地问,绝望地靠在墙上。

“不认识我了?”

我摇了摇头。我敢肯定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张脸,可我实在对不上名字。

这人鼻孔里哼了一声。“奇怪,真没想到你会把我忘了。也罢,过了这么久,这段日子我可不像你过得那么舒服。也许你还记得这个吧?”他伸出左手,掌心部位的手套已被切掉,露出皮肉来。这是一只普普通通的手掌,特殊之处在于——掌心处深深地刻了一个粗糙的十字。

我注视着那十字,脸涨得通红,心里暖乎乎的,仿佛又回到了当年的那块墓地,那是我成为吸血鬼助手的第一个晚上,我救了一个孩子的命,他嫉妒我,还以为我和暮先生勾结起来骗他。

“斯蒂夫!”我叫道,目光从十字移到他冷酷的眼睛上,“斯蒂夫·豹子!”

“是的。”他冷冷地点点头。

斯蒂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