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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2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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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写情书来,每天咱们连收到的情书啊,没有十封也有个七八封哩!”
  嗨呀,刘国泰你不是害人吗?看姜连长回来收拾你!几个老兵急得抓耳挠腮,尤其以许麻子最为着急,若不是顾忌着刘国泰是上司,当下就把他扔下城去,自己来和刘老爹说话了。
  刘老爹听了心里面就更不是个滋味了,汉军女兵是见过的,穿着军服,身板儿笔挺笔挺,别提多好看了,琉球、临安等地的女学生,更是听南来的商客说过,一个个都天仙似的,识文断字,今后放出来就是官儿——那查抄了色目富商府邸,救了禾姑出来的,不就是个女官?
  天仙不要,要个黄脸婆?禾姑铁定没戏,入赘就更不可能了!
  刘老头就有点酸不拉几的,悻悻问道:“女兵、女学生,不管是兵是官,都是要领皇上家金钞前途无量的,又年轻漂亮,你们姜连长都看不上眼么?那他眼界未免也太高了点吧!”
  “是啊,咱们姜连长要求就是高,”刘国泰扳着手指头数:“一要贤良淑德,二要温柔善良,三嘛,虽然做了连长,薪水却不算丰厚,所以大户人家的娇小姐,眼高于顶的女学生不能要,要勤俭持家的小户人家闺女,这四嘛,因为全家人被蒙古鞑子杀绝,他说女方最好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子齐全的最好!”
  妈呀,这不是照着我家禾姑划的?刘老爹顿时喜上眉梢,恨不得立刻把姜良材找来问问才好。
  牛,牛啊!几个执勤的老兵,冲着刘国泰一竖大拇指,许麻子更是凑到他耳边,“刘连长,今后兄弟的终身大事,还得着落在您身上……”
  “滚蛋,也不瞧你一脸大麻子,恍惚看一眼,还当你偷了块芝麻烧饼顶脸上呢!”刘国泰嘻嘻哈哈的,一巴掌拍他背上。
  “俺许麻子不偷烧饼,偷你大妹子!”许麻子说着就一闪十二丈,严防刘国泰的追杀。
  谈笑间,姜良材从团部回来了,众位兄弟正要汇报和刘老爹交涉的喜讯,却被他一脸严肃的打断:“准备战斗!”
  静悄悄的夜晚,静悄悄的星空,距离北平城墙三里外的南城民房,住满了南下的蒙古武士,经过数百里驱驰加上连续两天的战斗,人困马乏,早已安歇了。
  偷袭?炮弹打不到这么远的地方。夜晚劫营?除非汉军疯掉了,至少在近战中,他们的火枪作用不大,而火枪又没有可能在夜晚瞄准射击啊!
  派出了游骑探马左右巡哨,其余的蒙古武士们放心大胆的睡下,和汉军作战,满营灯火通明,劫他们的寨不容易,但以远程火器为主战力量的汉军,也从来不会在漆黑的夜幕下搞什么偷袭——那是把自己的优势放弃,去和敌人所长竞争,完全是白痴的行为。
  从普普通通的蒙古武士,到忽必烈本人,都睡的很香甜,梦中,他们打进了大都城,在城中放手洗劫财富,任意**女子,肆无忌惮的发泄着**……
  巴萨儿罕是蒙古武士中少有的精锐,他骑着战马,在星空之下独自巡哨,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会立刻吹响口中衔着的哨子,呼来巡逻的同伴,而背上背着的牛角号,随时可以把敌袭的警号响彻天空。
  不过在巴萨儿罕的心目中,这次巡哨只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根本不会有吹哨子的机会,背上那把牛角号,更是绝无吹响半个音符的可能。
  自汉元两军作战开始,前后八年间就没有夜间劫营的事情发生过:
  汉军点燃千百盏鲸油灯,全营灯火通明,乌漆麻黑的摸黑过去偷袭,除非蒙古军自己找死,只怕还没有靠近就被一阵手榴弹炸得人仰马翻了。
  什么?骑马或者点火把踹营?没疯吧,那样做,简直等于通知汉军:“你好,我们来劫营了。”
  同时,汉军也没有劫营的兴趣,他们更喜欢在白天发挥火器远程覆盖的威力,而夜幕下光线昏暗,枪炮的瞄准就很成问题。
  这个问题就像雨天一样,汉军的火枪难以发射,元军的弓弦也因受潮而变得软弱无力;大风天,汉军步枪引火药池中的药面儿会被风吹跑而难以击发,蒙古军的箭矢也会被大风吹得乱飘……诸如此类的天气,对两军各有不利之处,所以在交战中双方统帅总是会有如默契的避开这些恶劣天气,除非有迫不得已的原因。
  黑夜,同样是对双方不利的情况,两边的统帅在过去的八年中保持了很好的默契,或许有打着灯球火把正面夜战的场面,但摸黑踹营这种小说中常常出现的狗血场面,到现在为止也只是小说而已。
  汉地真热啊!巴萨儿罕看着城头,只觉得自己心里面好像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让他热得难受,只好扯开了胸前的衣襟,感受着夜晚才有的、长生天非常吝于赐给的凉风。
  确实,蒙古武士们怕热,忽必烈在燕云之地的大都城中就觉得夏天难熬,所以每到初夏他都会回到蒙古帝国的夏都,上都路去工作。
  但华北平原上的夏夜还是非常凉爽宜人的,绝不至于让人难以忍受,巴萨儿罕之所以觉得酷热难当,只不过因为他自己内心燃烧的火焰。
  “大汗真是的,何必让南蛮子建设如此高厚的城墙?否则今天早就打了进去,而那些站在城墙上扔石头的蛮子老百姓,通通得成咱们的刀下之鬼!”
  巴萨儿罕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开裂的嘴唇,猩红的舌头配着惨白的牙齿,在夜幕下仿佛吸血鬼似的,而他内心冲动着的邪恶**,也和吸血鬼没有多大差别:冲进去,杀,烧,抢!
  成吉思汗说得多么美妙啊!“人生最快乐的事是战胜敌人,追逐他们,抢夺他们的东西,看他们所亲爱的人以泪洗面,骑他们的马,yin辱他们的妻女!”
  南蛮子,你们在城里舒舒服服,我们在城外喝风,但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明天、或者后天,大元勇士就会让你们知道顽羊角弓和大汗弯刀的厉害!斩断你们的手臂,切下你们的头颅,抢走你们的财产,yin辱你们的妻女!
  巴萨儿罕默默对长生天念诵着誓言,只是不远处两座民房之间的细微动静,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双手抓紧了刀柄,有些紧张的兜了过去。
  这里毕竟是全军的外围,游动哨也不像内层那么多,汉军要是想搞点什么花样,也很有可能呢。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抱着这样的想法,巴萨儿罕拍着马屁股,没有直接过去,而是走斜线切了过去。
  吱吱,草丛中一只硕大的老鼠窜了出来,哧溜一下跑得没了影儿。
  原来如此!倒是自己吓自己了!巴萨儿罕放下了心,又自我安慰着:汉军不会有动作的,毕竟整整八年中,他们从来没有夜间劫营啊。
  他想错了,八年没有不代表今天也没有,从剪式船到热气球,从日食到天文大潮,汉军无时无刻不在创造着新战术,就在所有的蒙古将士认为不可能的时候,汉军偏偏就来劫营了!
  姜良材、刘国泰率领血战淮扬连全体官兵就埋伏在民居后面的草丛中,但那只老鼠并不是他们放的,第一军侦察参谋杜元华正笑嘻嘻的趴在草丛中,两颗不大的眼珠子在夜色下闪闪发光,就像某种善于在夜间捕食的动物。
  东面行营的部署,从最初不拆掉这片民房就已经开始了,张网以待忽必烈!
  但那时候,网子还不够结实,收网的力量还不够大,忽必烈这个野兽还很有可能撕破网子,甚至威胁猎人的生命。
  现在,西面行营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大军倍道兼程而来,离此地已不远,那么收网的时机也就到了!
  擅长特种作战的杜元华,从居庸关前线潜回了城中,至于如何在敌人团团包围下回到城里,姜良材想:“这对我是个问题,但对杜元华来说就根本不算问题。单看他刚才扔出老鼠,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抓了只老鼠在手里。”
  “有把握吗?”他压低了声音,指了指元军的游动哨兵。
  杜元华笑笑,没说话,他慢慢的将一股坚韧而呈半透明状态的丝绳,绕到右手上,并以让姜良材眼花缭乱的手法牢牢的系了个节,再慢慢的爬到一株树下面,将手中的丝绳子缠了上去,试了试,非常牢固,然后又到另外一株树下面鼓捣了些什么。
  血战淮扬连的官兵们,像看戏法似的看着杜元华做完这些,没有人执意也没有人乱说话,这位特种作战的精锐,可决不是凭借军参谋长齐靖远的关系才当上侦察参谋的!
  待那蒙古武士走得有些远了,杜元华突然大声的咳嗽两下。
  天呐,他疯了!从连长姜良材到普通一兵许麻子,全都吓得浑身冒汗,现在可不是被敌人发现的时候啊,要是提前暴露,偷袭就变成强攻了!
  杜元华朝身后笑笑,又比了个手势,仿佛是在告诉战友们不用担心,然后缩到树后,奇怪的扭曲着身子,做出一个让人莫名其妙的姿势。
  听到咳嗽的那一瞬间,巴萨儿罕的反应不比姜良材小,他只觉得浑身上下的血液一下子涌入了心脏,太阳穴不受控制的突突直跳,一时间呼吸变得非常急迫。
  握紧了弯刀,兜转了马头,他随时准备在发现敌人之后立刻劈下弯刀,同时吹响哨子。
  可他很快就笑了,将口中衔着的哨子放了下来,神态也变的轻松愉快。
  月光将人影投射到地面,那分明是一个妙曼婀娜的身影,一株大树后面还露出了绣着花边的衣角……
  这是哪家的姑娘躲在此处?今晚有乐子了!巴萨儿罕笑眯眯的,甚至把弯刀都插回了刀鞘中。
  就在他笑眯眯的走向大树前的时候,杜元华突然闪身而出,对着他笑嘻嘻的点了点头。
  上当了?!巴萨儿罕的脑袋里刚刚冒出这个想法,就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勒住了什么东西,呼吸变得极其困难,想喊出声,却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想动弯刀,却连一根手指头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喉咙嗬嗬的响着,犹如被困的野兽。
  透明的丝绳,牵在了两棵树之间,正好到骑马者喉头的高度,巧妙的活结,让杜元华将控制权牢牢握于掌中。
  他微笑着收拢绳索,巴萨儿罕的脸色就慢慢变青,变紫……
  不止一个杜元华,许许多多的侦察兵充当了进攻的前锋,他们悄无声息的将敌人的游动哨消灭于黑暗之中,而呼呼大睡的元军们,还沉浸在放手劫掠的美梦中,浑然不觉。
  十五分钟之后,火焰涨天,南城突然从静谧变成了沸腾的海洋,无数汉军士兵端着明晃晃的刺刀冲向了敌人!
  卷旗夜劫单于帐,乱斫胡儿缺宝刀!
567章 双雄会(五)
  忽必烈从睡梦中惊醒。显然,这是一个噩梦,满头大汗和惊惧的眼神出卖了一代天骄内心深处的虚弱,是梦到了索命的同胞兄弟阿里不哥,还是中原汉地无数枉死的百姓?
  没有人知道苍天之主的梦境,但很明显现在忽必烈的处境并不比梦中强多少,汉军用步枪射击声、炮弹轰鸣声、肉搏呐喊声交织成的胜利进行曲,于他耳中却比地狱冤魂的嘶吼更加可怕。
  第一个冲进帐中的,是面色惨白如纸的玉昔帖木儿,这位久在军旅的右丞相,即使沉睡中也保持着警觉,在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大汗帐外,推开值夜的怯薛卫士冲进帐中,略带惊惶的道:“南蛮子劫营!”
  不愧为蒙古帝国的大汗,忽必烈很快从最初的惊惧中解脱出来,想到汉军的数量,他立刻恢复了自信:“传令儿郎们不须慌乱,区区两万汉军,成不了气候!速速反击,歼敌于城下!”
  此时,外围的元军已经遭受到相当沉重的打击。汉军虽少,但从四面八方涌向南城,深夜宿营的元军可不像汉军有那么多玻璃制的防风鲸油灯,只有千户以上的军官才能点燃牛油大烛照明,整个军营相当昏暗,勉强起来抵抗的武士们夜色下看不清到底有多少汉军杀来,只听得前后左右都是喊杀声,一时间不由得心惊胆战,畏缩不前。
  趁你病,要你命!汉军以猛虎下山的气势猛冲猛打,揍得元军晕头转向,各支攻击矛头身后都留下了大片元军死尸,只有部分从民房中射出的冷箭给他们造成了一点小小的困扰。
  夜色中一点寒芒电射而至,漆黑的夜色让人无法看清,惟有箭矢锋刃上反射的一点星光将它从昏暗的背景中显现出来。
  “小心!”杜元华一个闪身,直奔姜良材面门而去的箭矢就射到了他的胸口,只听得叮当一声响,毫无疑问的被盔甲弹开,坠落于地,只将夜晚偷袭而特意包裹在盔甲外面的黑绸布划破,内侧锃光瓦亮的盔甲上只有一道浅得难以用肉眼发现的划痕。
  “谢了,兄弟!”一直冲杀在最前沿的姜良材,不仅对杜元华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是血战淮扬连、攻坚英雄连等等英雄部队是全军的灵魂,那么军部直属的侦察兵就是全军最锋锐的刀尖。
  躲在民房内的敌人,一击不中又将第二支箭搭上了弓弦,顽羊角弓拉得如满月一般。嗜血的眼神紧紧盯着二十丈外的汉军,在他们的咽喉、面门处寻找着可乘之机——他是漠北草原上弘吉剌部的一位哲别,从小就学会了弯弓射雕的神妙箭术。
  在父亲的打骂和族中长老的教导下,仅仅十三岁他就能射中三十丈外的狐狸,而且箭矢从一只眼睛进去,另一只眼睛出来,因为惟有这样才不弄坏狐狸的毛皮,得到更值钱的整张狐皮。
  万无一失的一箭,竟然被人挡开,“哲别”很有些愤懑,但他相信南蛮子不可能在黑夜中发现自己,因为这座民房的窗口是背着月亮的,而他更站在离窗口还有两尺的距离,让自己完全隐没于黑暗之中。
  很快调整好了呼吸与心跳,让自己处于最巅峰的状态,同时,眼睛也眯缝起来,目光在对面南蛮子军官的咽喉处聚焦,等待着机会。
  直觉告诉他,刚才挡下那一箭的南蛮子必定是个高手,所以要等他离得稍远一点。才有机会狙杀军官。
  你永远没有机会射出这一箭了!杜元华装作寻找敌人冷箭来源,向错误的方向踱出两步,就在敌人将注意力转向姜良材的一刹那,杜元华手中步枪快速的向上甩起,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抵肩,照门和准星组成的瞄准线划着弧线套现那个射出冷箭的黑洞洞的窗口……
  砰!
  枪响,人亡,嗖的一声,“哲别”搭上弓弦的雕翎狼牙箭在他失去生命而松开弓弦的一瞬间射出,斜斜的飞上天空,不知射到哪儿去了。
  杜元华大显身手的时候,姜良材也没有闲着,借助微弱的星月光华,他发现一座民居中寒光若隐若现。
  一串手榴弹从窗户扔了进去,屋子里传来惊恐的叫声,然后剧烈的爆炸吞噬了室内的一切。
  想等汉军过来肉搏偷袭,却被炸得奄奄一息的武士,在弥留之际脑中只困扰一个问题:南蛮子,这些南蛮子,怎么在黑暗的夜幕下看得这么分明?他们都有一双猫头鹰的眼睛吗?
  可怜的武士永远也不会知道,开展捕鲸活动之后,非但鲸油用来点灯照明,售价低廉而货源充足的鲸肉、鲸肝也是汉军的常用食物——这个年代欧洲人还没学会三角帆、地中海盛行着人力划桨船、日本高丽的小舢板更是不值一提,没人捕鲸,海中鲸鱼泛滥,至少几百年之后才用得着谈到保护动物呢!
  无论鲸肉还是鲸肝,都含有治疗夜盲症提高夜视能力的特效药:鱼肝油。
  从食物中补充了鱼肝油的汉军,一改农耕民族食物单一造成的夜盲症状态,黑夜中眼睛也是贼亮贼亮的;相形之下。小半年要在白灾中渡过,极度缺乏蔬菜、新鲜肉类和阳光照射的蒙古武士们,维生素摄入不足,在夜视的问题上严重杯具了……
  你大部分士兵或多或少在黑夜中出现睁眼瞎的状况,我这边眼睛贼亮贼亮好比装备了夜视仪,这夜战的战斗过程还不得一边倒吗?
  更何况汉军根本不给元军肉搏的机会,只要怀疑那座房子里有人就几颗铁地瓜扔进去,伴随着爆炸的烈焰,有没有人都完事了,如果房子比较坚固,或者成片出现抵抗,他们就吹响哨子,通知身后的炮兵以火力覆盖这里,很快,铺天盖地的炮火就把整片民房炸成废墟,里面顽抗的北元武士们,也就粉身碎骨的被埋葬在瓦砾堆中。
  “打的好,打的好!”城上观战的百姓们拍手叫好起来。
  为了鼓舞军心民气,当战斗打响之后,留守汉军就在陆猛的命令下放开了哨卡,允许被爆炸声惊醒的百姓上城观战,顺便也让民夫准备好砖石,补充主力出击后城内兵力空虚的局面。
  “难道。你自家的房屋被炸成了瓦砾,还非常高兴么?”
  刘老爹转身一看,正是前天那两位来吃过豆花的外乡人,一人白白胖胖笑眯眯的像尊弥勒佛,另一人青衫折扇面带阴沉之色,方才正是他问的话。
  “哼,有什么心疼的,与其被鞑子占了,抢了,还不如让汉军炸烂,胜过便宜鞑子!”刘老爹硬气的说。
  哪知旁边的街坊将他肩膀一拍:“哈。大汉官府都说了,北城那些蒙古、色目显贵的宅邸战后分给咱们,这南城的破烂茅草房子换北城的青砖大瓦房,天底下再没这么便宜的事儿了,咱还能不乐意?再说了,你刘老头连个磨豆花的石磨子都搬到了北城,家里只怕连颗黄豆都没剩下,炸了根本就没有什么损失嘛!”
  刘老爹老脸一红,确实,说得慷慨激昂的,其实人家朝廷都给赔补了嘛,北城那些华堂美舍,按过去的说法,都要以战利品的身份归入皇上家呢,如今分给百姓居住,实在是天恩高厚呀。
  “义民、义民呐!”青衫文士听了街坊的说法,更加大声的夸赞着刘老爹,走开几步之后,折扇一合,对胖弥勒低声道:“金老哥,如今我大汉得民心矣!吾皇新儒学义利统一的论断,真个放之四海而皆准。”
  胖弥勒呵呵一笑,“那么,草原上好些部族得了咱们的利,现在,似乎也该让他们尽点义了……”
  城下局势,向着有利于汉军的方向进一步发展,直到现在蒙古武士们才知道自己一头钻进了汉军的圈套,而且很难挣脱。
  南城,是旧金中都,街道和居民区的规划远远不如刘秉中、郭守敬两位大师规划的大都城,而且金亡之后数十年,蒙元只专注于北城,对汉民聚居的南城不管不顾,任凭这里污水横流破败不堪,百姓们也就搭建了不少“违章建筑”,使得街道更加狭窄、更加杂乱不堪。
  进攻北平城垣的时候。蒙古武士们利用了这些民居作为掩护靠近城墙,那时候他们还嘲笑汉军既然晓得坚壁清野,为何不清理这南城的居民区,反倒成为了攻城器械的来源、靠近城墙的掩体和夜间住宿的营房。
  可现在他们才知道厉害,以骑兵为主的蒙元军队,好像闯进了八卦阵的陆逊,左冲右突就是不得门路,完全困于阵中:
  一名凶悍的蒙古武士,趁乱摸到了小巷子里,跨上战马向不远处的汉军冲去,他快马加鞭将速度提升到最高,他紧紧的握住了锋利的大汗弯刀,准备挥出致命的一刀。
  嘭!蒙古武士稀里糊涂的从马上摔下来,跌得七荤八素,却原来这巷子里两所房子之间两米多高的位置横着根晾衣杆,昏暗的夜色中、高速冲刺下的武士根本就没看见,他以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速度冲过去,一头撞上了晾衣杆,就和有人挥动竹杆以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速度砸他脑袋上效果相同……
  整枝百人队的蒙古兵悄悄的跨上了战马,他们看见了主街上大批的汉军,聪明的百户官命令士兵从与大街平行的胡同里通过,钻到汉军的屁股后面去,给他们狠狠的打击。
  小心翼翼的提着缰绳,尽量让马儿不发出声音,趁着连绵不断的爆炸声,蒙古武士们鱼贯而行,真的绕到了汉军背后。
  “长生天保佑蒙古人!”武士们欢呼着冲了出去。
  有没有搞错!冲最前面的蒙古武士勒住了缰绳,马儿嘶吼着人立而起,自然暴露出这个百人队的位置,街上的汉军明显发现了他们。
  怎么回事?气急败坏的百户官冲到最前面,恨不得一刀把破坏整个行动的蠢货砍成两片。
  但只看了一眼,百户官也只好哭笑不得:这处通往大街的胡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在距离口子不远的地方被人修了个低矮的房舍,不知道是猪圈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旁边只留了两尺来宽仅容侧身而过的通道,所以,对于骑马的蒙古武士而言,这条胡同实际上就成了条死路!
  退回去吗?或者,下马步战?
  还没等百户官做出抉择,一阵震耳欲聋的大炮轰鸣声在远处震响,空中传来了十二斤重炮那硕大弹丸突破音障发出的刺儿尖啸。
  长生天,保佑,蒙古人……祈祷声中,百人队所在的区域,被成片砸下的十二斤重炮炮弹炸得天翻地覆,灼热的气浪中,砖石迸飞弹片横扫,很快将他们彻底埋葬。
  许许多多的元兵,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报销,不是钻进了死胡同被炮弹炸上天,就是躲在房子里想偷袭却被手榴弹一锅端,射箭嘛,黑夜中看不大分明,汉军的步枪倒是像长了眼睛似的,将负隅顽抗的敌人一一击毙。
  白痴都知道,城市巷战对步兵有利,而不适合骑兵冲击,偏生南城又是年久失修、私搭乱建非常突出的贫民窟,杂乱无章的街道和胡同组成了比诸葛亮八阵图还复杂的阵型,简直就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把元军牢牢的困在网中,就算忽必烈现在后悔为什么没有创建强大的城管部队,整治好南城的私搭乱建,也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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