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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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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拔腿走了。

部门主任问他:“奥斯卡,你打算什么时候上路啊?”

“明天。”

“需要的东西都有了吗?都准备好啦?”

法特说:“嘿,没问题。一切就绪了。”

“好,小伙子,我喜欢这样的作风。”主任说,“有人干掉了吉米·洛厄尔,听说了吗?”

“听说一些。”

“事情发生在芝加哥附近的天堂市。”主任说,“据说吉米在那里有个妓女,一个比他小二十岁的娘儿们,有丈夫。”

法特没精打采地问:“吉米多大岁数?”

主任说:“大约五十五左右。警方逮捕了那妓女的丈夫,可是咱们在芝加哥的人说,可能她也卷进了这桩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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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特问:“吉米不是大块头吗?不是有一百多公斤重吗?”

“不是。吉米不是大块头,体重也没有一百公斤。他大约身高一米七,体重八十公斤。”主任说。

法特说:“我把他跟另外一个人搞混了。那人有时跟雷米·伯顿一起吃饭。我有时会在电梯里遇到他。”

主任说:“不是那人。吉米几乎不来办公室,总是出差在外,一年来这里露下面。我想他是住在坦帕,或者有可能根本没家,整天在旅馆和机场过日子。”

法特洗了澡,没刮脸。听了一下电话答录机里的留言。他把从办公室带回来的巴里·西曼卷宗放到桌子上。穿上干净衣服,出门走了。由于还有时间,他先去母亲家。他发现那里有股发霉的气味。走到厨房,没有发现什么腐烂的东西,就把垃圾袋捆好了,打开窗户通风。后来,他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机。他看见电视机旁边有个架子上放着一些录像带。他本想查看查看,可是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大概是母亲录下来的什么节目准备晚间看的。他努力想些愉快的事情。心里盘算着日程怎么安排。想不出来。绝对静坐了片刻后,关掉电视,拿起钥匙和垃圾袋,出了家门。下楼前,他敲敲邻居的门。没人回应。到了大街上,他把垃圾袋扔进一个满满的大桶。

葬礼简朴,特别实际。他在两张纸上签了字。又开出一张支票。先是接受了特里梅因先生的吊唁,再是劳伦斯的安慰。劳伦斯是最后露面的,那时昆西就要带着母亲的骨灰盒离开了。劳伦斯先生问:对仪式满意吗?举行仪式的时候,昆西再次看到那个高个子姑娘,她远远地坐在大厅的角落里。她穿得跟以前一样,下身是牛仔裤,上身是那件带黄花的黑衬衫。他瞅瞅她,打算做个友好的表示。但她不看着他。其余的人,他不认识,大部分是妇女,据此他推测她们是母亲的女友。最后,有两个女人走到他身边说了一些他不明白的话,大约是“振作起来吧”或者“节哀顺变”。他走着回到了母亲家中。把骨灰盒放到录像带旁边,再次打开电视机。房间里没有发霉的气味了。整个大楼都是安安静静的,仿佛空无一人,或者全都出门办理什么急事去了。窗外,他看见一些正在玩耍和说话(或者密谋)的男孩,但是玩耍和说话很有节奏,就是说,玩一分钟,停下来,集合在一起,说话一分钟,再玩,再停下来,如此循环往复。

昆西纳闷:这是什么玩法啊?停下来说话是不是游戏的组成部分?还是明显地不懂游戏规则呢?他决定出去走走。过了一会儿,他觉得饿了,便迈进一家中东小饭馆(他不晓得是埃及的,还是约旦的),要了一份羊肉糜三明治。走出小饭馆,他感觉胃不舒服。在一个阴暗的胡同里,他呕吐起来,吐出了肉糜,嘴巴里有股胆汁和作料的味道。他看见一个推小车出售热狗香肠的人。他追上去,要买一瓶啤酒。那人看昆西的眼神,好像昆西在吸毒。他说政府不允许他出售带酒精的饮料。

昆西说:“你有什么就给我什么吧!”

那人递给他一瓶可口可乐。他付了钱,那人沿着昏暗的街道走远的时候,他已经把整整一瓶可乐喝光了。过了一会儿,他看见了一家电影院的透光看板。他回想起少年时常常在电影院里度过许多下午时光。虽然售票窗口说影片已经开始很久了,昆西还是决定进去。

法特(昆西)在座位上仅仅看了一场。一个白人被三个黑人警察抓住了。这些警察没有把那个白人带到警察局,而是带进了一个飞机场。那被捕的人见到了警察局长:也是黑人。那人很机灵,马上就明白了他们是缉毒局警察。双方无需多言就心领神会地成交了。说话间,那人从窗户向外张望,他看见了降落跑道和一架小型飞机向跑道一侧滑行。接着,有人从小飞机上卸下一包可卡因。开箱并拿出砖块样东西的人也是黑人。站在他身边的还有另外一个黑人,把可卡因砖一一扔进烧火的铁桶里,无家可归的人们冬夜取暖就是用的这种铁桶。可这些黑人警察并非乞丐,而是穿着笔挺的政府官员、缉毒局的警察。那人不再向外张望,他提醒局长他的部下可都是黑人。局长说:这是有原因的。接着,局长说:你可以走了。那人走了,局长微微一笑,可笑容很快就变成了鬼脸。就在这个时候,法特起身去卫生间,把胃里剩下的羊肉糜吐了出来。随后,来到街上,回母亲家中去了。

法特在开自己家门前,先敲敲女邻居的门。给他开门的是个女子,年龄与他相仿,戴眼镜,头发包在一块绿色非洲头巾里。法特自报家门后,打听女邻居的情况。那女子仔细盯着他看看,然后邀请他进门。客厅像母亲家的客厅,甚至连家具都相似。室内,法特看见六女、三男。几个人站着或靠在门框上,多数人还是坐着。

“我叫罗莎林。”缠头巾的女子说道,“您母亲和我母亲是好朋友。”

法特点点头。房间尽头传来抽泣声。一个女人起身进了卧室。她一推开卧室的门,抽泣声提高许多。可是门一关上,声音就听不到了。

罗莎林带着厌烦的表情说:“是我妹妹。”她问法特:“您要咖啡吗?”

法特说要。那女子去厨房的时候,有个站着的男人走过来,问法特是不是想见霍莉太太。法特点头说是。那男子带他走到卧室门前,随即留在法特身后,在门外等候。床上停放着女邻居的遗体,床边有个女人跪在地上祈祷。法特看见那个身穿牛仔裤和带黄花黑衬衫的姑娘坐在窗户旁边的摇椅上。她眼圈红红的,望着他的样子仿佛从来没见过他。

走出卧室,法特在一条长沙发的顶端坐下,占据长沙发的是几个用单音节词说话的妇女。罗莎林把咖啡送到他手上的时候,法特问她母亲是什么时候去世的?罗莎林平静地回答说:今天下午。怎么死的?罗莎林微微一笑:岁数大了。法特回到家中才意识到手里还端着咖啡呢。马上想到应该把杯子送回去,但随即又想还是明天再还为好。他不能喝咖啡。把杯子放到录像带和母亲的骨灰盒旁边,然后打开电视机,熄掉室内照明,在沙发上躺下。电视调成静音。

次日,法特睁开眼睛时,首先映入眼球的是一部动画片。一大群老鼠在城里狂奔,一路发出无声的呐喊。拿起遥控器,换了频道。找到新闻节目后,开启了音响,但音量不大。起身,洗脸和脖子,擦脸时发现:挂在架子上的毛巾很可能是母亲用过的最后一条。他闻了闻,没发现什么熟悉的气味。洗手间的搁板上,有几个药匣子和装润肤膏或者消炎膏的小瓶子。他给单位打了电话,找他的部门主任。只有他邻桌的女同事在办公室,法特跟她说了几句。他告诉女同事不去杂志社了,因为他打算几小时后前往底特律。她说知道了,祝他好运。

他说:“我三天后回来,也许四天。”

挂上电话,拽拽衬衫,打上领带,照照门口的镜子,设法打起精神来。是该回去干活了。手握门把手的时候,停下脚步,寻思把骨灰盒带回家是不是合适。心想:回来再说吧。推开门走了。

法特在自己家中逗留的时间刚好够把巴里·西曼卷宗装进包里。还装了几件衬衣、袜子和短裤。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发现自己非常紧张。试图镇定下来。走到大街上,他察觉细雨蒙蒙。什么时候开始下雨的?所有开过去的出租车都有乘客。把手提包挎在肩上,沿着人行道边缘向前走去。终于,有辆出租车停了下来。正要关上车门的时候,好像听见一声枪响。他问司机是不是也听见了。司机是个讲西班牙语的拉美人,英语说得很糟糕。

司机说:“纽约每天都听得见更惊人的事情。”

法特问:“这惊人的事是什么意思?”

司机说:“惊人就是惊人嘛!”

过了一会儿,法特睡着了。但时不时地还睁开眼看看两侧飞驶过去的建筑物,里面不像有人居住,或者瞅瞅雨水打湿的街道。然后,又闭上眼睛,重新入睡。司机问他要停在哪个航站楼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我去底特律。”他说,接着又睡着了。

在飞机上,坐在法特前排的两个人在说什么幽灵。他看不见那二人的面孔,但可以想像出是成年人,大概有六七十岁。法特要了一杯橘子汁。空姐是个金发老美女,有四十岁的样子,脖子上有个黑斑用一块白手帕遮着,但是由于忙忙碌碌照顾乘客,白手帕已经滑落下来了。坐在法特身边的是个黑人,在喝水。法特打开手提包,拿出巴里·西曼的卷宗。前排乘客已经不再谈幽灵了,而是说起一个名叫勃比的人来。这个勃比住在密歇根州的杰克逊·特里,在休伦湖畔有座畜牧场。一次这个勃比划船游湖,不幸落水。他努力抓住一棵漂在水上的树干、一棵神奇的树干,等待天亮。但是,夜间的湖水越来越冷,勃比感觉要冻僵了,力气要耗尽了。他觉得越来越虚弱,尽管想尽力用皮带把自己捆在树干上,但不论怎么努力还是不行。这话说说容易,在实际生活里,你很难把自己捆绑在一棵漂浮的树干上。于是,他死了心,想起一些亲人(说到这里,二人提到了一个什么叫吉格的人,大约是个朋友的名字,或者狗或者宠物青蛙的名字),并使出浑身力气抱住树干。正在这个时候,他看见天上有道亮光。他天真地以为那是一架出来寻找他的直升机,于是喊叫起来。但是,他很快察觉直升机会发出类似黄蜂那样的嗡嗡声,而他看见的亮光没有声音。几秒钟过后,他发现那是一架飞机。那是一架大型客机,它笔直地朝着他抓住树干的地方冲击下来。突然,他浑身的疲倦一扫而光。他看见飞机正好从他头上掠过。飞机上起火了。在距离他所在位置三百米的地方,飞机插入湖中。他听见两下或许更多的爆炸声。他感到一阵冲动,想要靠近空难发生的地点,他这样做了,但动作很慢,因为操纵树干很难,它就像救生圈一样。飞机已经一分为二了,只剩下一部分漂浮在水上。勃比到达残骸前,看到它如何缓缓沉入重新变黑的湖水。不久,救生的直升机群赶来了。机群发现了勃比,当勃比告诉救生的人们他不是飞机乘客,而是自己钓鱼翻船了时,那些人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讲这个故事的人说,不管怎么说吧,勃比在一段时间里成了名人。

另外一位问道:“如今他还住在杰克逊·特里吗?”

“没有。我想他是住在科罗拉多吧。”这位回答说。

随后,二人说起体育来。法特的邻座把水全喝光了,一手捂嘴小心地打嗝。

“胡说!”邻座低声说道。

法特问:“您说什么?”

邻居说:“胡说,胡说!”

法特说:啊,我懂了。然后转身去看舷窗外的云彩:有的像教堂,或者像玩具小教堂,被抛弃在迷宫样的大理石采石场上了,比大峡谷大一百倍。

到了底特律,法特租了一辆轿车,查询过租车处提供的地图后,他向巴里·西曼居住的小区驶去。

巴里不在家。一个男孩告诉法特巴里差不多总是待在小酒吧,距离这里不远。这个居民区好像是福特和通用汽车公司退休人员居住的小区。他一面向前走,一面观看两旁的建筑物,是五六层的楼房;他只看见一些老人坐在台阶上或者靠在窗前吸烟。偶尔也看到在某个街角有几个男孩围拢一起聊天,或者女孩跳绳。停在两边的轿车不是好车,不是新款车,但保养得很好。

小酒吧坐落在一片长满杂草和野花的荒地旁边,花草盖住了从前伫立在那里的建筑物的碎砖破瓦。法特看见在旁边一座楼的侧面墙壁上,有一幅让他感到奇怪的壁画。画面是圆形的,像个钟表,本来应该有数字的地方,是底特律工厂劳动者的场面。十二场景代表生产线上的十二个工段。但是,每个场景中都重复一个人物:一个黑人少年,或者说,是个尚未脱离童年或者拒绝脱离童年的黑人少年、又高又瘦的少年,穿的衣服随着每个场景而变化,但是这些衣服总是不可避免地显得瘦小,他履行一种表面上可能被当做小丑的职能,即站在那里让我们发笑的角色,尽管你如果比较认真去看的话,那会意识到他在那里不单是为了让我们发笑的。看上去像是某个狂人之作。狂人新作。在钟表的中心——所有场景的汇集地,有一个像是用果冻涂上的词:恐惧。

法特走进了酒吧,在一个高凳上坐下。他问管理酒吧的人画街头壁画的艺术家是什么人。服务员、一个六十岁左右的黑人胖子,脸上挂着刀疤,回答说他不知道。

接着,黑胖子咕哝了一句:“可能是小区哪个小伙子。”

法特要了一杯啤酒,朝着酒吧望了一眼。无法辨别顾客中谁是巴里·西曼。他手里端着啤酒,高声问有谁认识巴里·西曼。

“谁找他?”一个矮子问道。此人身穿底特律活塞队球衣和一件天蓝色混纺夹克。

法特说:“我!奥斯卡·法特,纽约《黑色黎明》杂志的。”

服务员走过来问他:您真的是记者吗?他答:对,我是记者。《黑色黎明》的。

矮子没离开座位说道:“兄弟,你那个杂志的名字像臭狗屎。”跟矮子一起玩牌的伙伴哈哈大笑。矮子说道:“这么多个黎明,我早就烦透了。我希望纽约的兄弟们拿黄昏说点什么事吧。黄昏是一天中的最好时光,至少对这个操蛋小区是如此。”

法特说:“我回去就告诉他们。我只管报道。”

一个像法特一样也坐在高凳上的老人对他说:“巴里·西曼今天不来了。”

另外一个人说:“他大概病了。”

高凳上那位老人说:“不错。我也听说了。”

“我再等他一会儿。”法特说,一面喝光了啤酒。

服务员来到法特身边,对他说他从前是个拳击手。

“我最后一次比赛是在南卡罗来纳州的雅典娜。对手是个白人小子。您猜猜谁赢了?”

法特看了他一眼,嘴巴无法解释地动了一下,又要了一杯啤酒。

“有四个月我没见到我的经纪人了。只是跟我的教练在一起,他名叫约翰尼·图尔奇,我俩跑遍了南北卡罗来纳州,住最差的旅馆。我俩跑得晕头转向,我是因为到处挨揍,老图尔奇是因为年事已高,他八十岁了。对,八十,或许八十三。有时,我俩在熄灯后,还在争论年龄。图尔奇说他刚刚满八十。我说他八十三。他们操纵比赛。老板要我第五回合跌倒。在第四回合时要稍稍挨揍。代价是给我双份报酬,但是并不多。那天吃晚饭的时候,我把老板的意思告诉图尔奇了。他说:我这方面没问题,毫无问题。问题是这种人常常说话不算数。将来你就明白了。他就是这样跟我说的。”

在返回西曼家的路上,他觉得有点晕晕乎乎。一盘硕大的月亮沿着建筑的屋顶上方移动。门厅旁边有个家伙拦住了他的去路,说了一些法特不明白或者不可信的话。法特说:婊子养的,我是巴里·西曼的朋友。与此同时,企图揪住那家伙皮夹克的领子。

那家伙说:“哥们儿,安静点,慢慢喝你的酒吧。”

在门厅里面,法特看见黑暗中有四双发出黄色光亮的眼睛;看见自己揪人的手上有月光闪烁。

法特说:“不想死的话就滚开!”

那家伙说:“哥们儿,安静点,先松开我!”

法特松开了,寻找头顶上的月亮。他注视着月亮。在他向前走的同时,耳边传来临街的嘈杂声、跑步声,仿佛小区的一部分人刚刚睡醒。他看见自己租来的那辆轿车停在西曼家旁边。他仔细察看一番。没人动它。随后,他叫了一声大门对讲机。有个声音很不高兴地问他要干什么。法特自报家门,说自己是《黑色黎明》派来的记者。从对讲机里传出满意的嬉笑声。那声音说:请进!法特两手扶地,爬上了楼梯。有一瞬间,他发觉自己有些不舒服。巴里·西曼正在楼梯平台上等他。

法特急忙说道:“我需要用卫生间。”

西曼叫了一声:“天啊!”

客厅小而朴素。法特看见四处摊着图书、墙壁上张贴的海报以及分散在书架、桌子和电视机上的小照片。

西曼说:“第二个门是卫生间。”

法特进去就呕吐起来了。

法特醒来时看见西曼在用圆珠笔写什么。西曼身边有四本厚书和装满纸张的文件夹。他写字时戴眼镜。法特注意到四本书中有三本是字典,第四本是大厚书,名字是《简明法语百科全书》。法特从来没听说过这本书,无论在大学里还是生活中。阳光从窗户射入。法特拿掉毛毯,坐到了沙发上。他问西曼发生了什么事情。老人从眼镜上方瞅了他一眼,递给他一杯咖啡。西曼至少有一米八,但走路有些驼背,因此显得矮些。他靠讲座为生,通常报酬很少,因为经常邀请他讲座的单位是贫民区的学校,偶尔是资金不足的进步的小型大学。几年前,西曼出版过一本书,题目是《跟巴里·西曼一起吃猪排》,书中搜集了用猪排烹调的菜谱,一般是用红烧,或者火烤的方法,另外补充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资料,是关于何时、何地、何人传授给他的菜谱。这本书的最妙之处是他在监狱里制作的土豆泥或者苹果泥猪排,在于他如何弄到原料的方法以及在种种禁令(包括不许做饭)中烹饪的方法。书并不成功,但是再次传播起西曼的名字,使他在一些上午的电视节目中露面,现场直播制作书中著名的菜肴。如今他的名字再次被人们遗忘,但他继续在全国各地做报告,有时的报酬是往返机票加三百美金。

在西曼写字和二人喝咖啡的桌子旁边,有一张黑白海报,上面是两个身穿黑夹克、戴黑色贝雷帽和墨镜的年轻人。法特感觉浑身打冷战,不是因为海报,而是身上不舒服;喝下第一口咖啡后,他问西曼其中一个小伙子是不是他。西曼说:对。法特又问:是哪一个呢?西曼笑了。原来他一颗牙齿也没有。

“很难猜,对吗?”

法特说:“不知道。我现在不很舒服。要是好一点的话,我肯定可以猜出来。”

西曼说:“右边那个,矮的那个。”

法特问:“另外那个是谁?”

“你真的不知道?”

法特又仔细看看海报。

法特说:“是马里乌斯·纽厄尔。”

西曼说:“对,是他。”

西曼穿上一件夹克。然后,进了卧室,出来时头戴一顶深绿窄边帽。他从黑暗的卫生间一个杯子里拿出假牙,小心翼翼地戴好。法特站在客厅里望着他。他用一种红色液体漱口,把水吐到洗手池里,再漱口后,说:都好了。

二人乘着法特租来的轿车前往丽贝卡·福尔摩斯公园,有二十个街区之遥。由于时间富裕,他俩把轿车停在公园旁边,一面谈话一面遛弯。丽贝卡·福尔摩斯公园很大,中央部分被破旧的栅栏保护起来了,那里有个儿童游乐场,名叫霍夫曼纪念堂。他俩在那里没有看见儿童玩耍。事实是,除去有几只老鼠一看见他俩走来撒腿就跑之外,整个场地空无一人。在一片橡树林地旁边,伫立着一个有东方色彩的藤架,像是一座微型俄罗斯东正教教堂。从藤架另外一侧传来了嘻哈音乐。

西曼说:“我讨厌这种臭大粪,就是你文章里可能很露骨的东西。”

法特问:“为什么?”

二人向藤架走去,看见藤架旁边有个完全干涸的池塘。在干泥上有一些耐克鞋留下的大脚印。法特想到了恐龙,又一次感觉眩晕。他俩围住了藤架。过去一些,在灌木丛旁边,地上有一架收录机,嘻哈音乐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周围没人。西曼说他不喜欢嘻哈音乐,因为提供的惟一出路就是自杀。而且连有意义的自杀都不是。法特说,我知道,知道。很难想像什么是有意义的自杀。这种自杀不常有。虽说我也曾经见过或者身临其境两次有意义的自杀。我想是有的。不过,也许我错了。

法特问:“嘻哈音乐用什么方式为自杀辩护?”

西曼没吭声,他领着法特抄近路,穿过了树林,出去是一片草地。人行道上有三个女孩在跳绳。她们唱的歌让法特觉得特别罕见。歌词大意是说有个女人被截去了双腿、双臂和舌头。还唱什么芝加哥下水道工程和该工程的头目,或者是一个名叫塞巴斯蒂安·多诺富里奥的职员,然后是一段反复重唱芝—芝—芝加哥的副歌。还唱什么月亮对涨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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