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形而上学-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上面建立了一个起点以后,也不能向下面无尽地进行,如云水由火故,地由水故,不能是一有“所由”便产生无尽后果。

    “由”

    ()

    之为义有二——这里,“由”

    不作“在后”

    解,E J例如我们说,“在”

    伊斯米赛会以“后”

    ,来了奥林匹克赛会;②

    其一义如“由”儿童以至成人,儿童变则为人;或另一义如气“由”于水。我们说“人由童来”

    ,其意所指是“一物变而另一物成,一物终而另一物始”

    (创变本在“现是”与“非现

    ①此例出于恩培多克勒宇宙学。

    ②,前置词有“由于”与“后于”两义;这里亚里士多德专用其前一义E J而再析为二解。希腊人每两次奥林匹克节间举行一次伊斯米节。凡遇此节年,伊斯米会排在春季,奥林匹克会排在夏季(参阅卷章二十四)。

    B

…… 45

    形而上学。

    34。

    是“之间;因为学徒是一个在创造中的大师,所以我们说一个大师是”由“学徒变成的)

    ;另一方面,“气由于水”则其意所指是一物毁而另一物成。

    所以前一类变易是不可回复的,成人不能复还于儿童(因为这是由于变易遂成现是,并不是出于“此是”而转为“彼是”

    ;又如说天曙而成白书,就因为白书跟在天曙以后;类乎如此,我们也不能倒转说白书成为天曙)

    ;但另一类的变易则是可回复的。在这两类事例上,都不能有无尽数的项目。因为前一类项目就是间体,必须有所休止,而后一类则互为变化;它们之间的成坏是相通的。

    同时,第一原因既是永恒的,就不该被毁灭;因为创变过程向上行时不是无尽的〈必然得有一个最初原因〉,后继的事物须由这第一原因的毁灭而次第生成,那么这第一原因将不是永恒的。

    ①

    又,极因是一个“终点”

    ,这终点不为其它什么事物,而其它一切事物却就为了这个目的;有了这末项,过程就不至于无尽地进行;要是没有这末项,这将没有极因,但这样主张无尽系列的人是在不自觉中抹掉了“善”性(可是任何人在未有定限以前他是无可措手的)

    ;世上也将失去理性;有理性的人总是符合于一个目的而后有所作为,这就是定限;终极也就是“定限”。

    ①这一节原文晦涩而论旨不明。

    上文994a1—19既列举四因,又言明第一因必须是永恒的。此节末一子句与上文相矛盾(参看罗斯注释)。

…… 46

    。

    4。形而上学

    “怎是”也不能引致另一个更充实的定义。

    ①原定义比之衍生定义总是较切近的一个定义;在这样的系列中,如果第一项定义没有做对,以后的步趋也不会走准。还有,这样说的人实际毁坏了学术;因为要想达到无可再解析词项,这是不可能的。依照这些想法,知识也成为不可能;事物如真具有如此无尽的含意,人将从何认取事物?因为这并不象一条线那样,可以作无尽分割,可是实际上,于线而论那个无尽微分还是不可想象的,所能想象的只是一些假设为有定限而颇短的线段而已(人们如欲追寻一条无尽可分割的线,他就没法计算多少线段)。——凭可变事物来想象物质之无尽也不可能。若说无尽事物能存在,则这个无尽观念便非无尽。

    但是(乙)原因的种类若为数无尽,则知识也将成为不可能;因为我们只有肯定了若干种类原因以后,才可以研究知识,若说原因是一个又一个的增加,则在有尽的时间内人们就没法列举。

    章 三对于一羣听众,学术课程的效果须看听众的习性;我们乐于听到自己所熟悉的言语,不熟悉的言语违异我们的惯常,就好象难以理解,又好象是外邦人语。可理解的言语就是习惯的言语。习惯的力量可以律法为证,因积习而逐渐造成的

    ①此语简略,可以人的定义为例示而加以说明:怎样是人?

    “人是理性的动物。”

    “怎样是理性动物?”

    “这是理性的有官感的活体”

    这样一定义引致另一定义,总不能无尽地进行。

…… 47

    形而上学。

    54。

    律法,其中神话①以及幼稚的成分常常比理知成分占优势。

    有些人,除非讲演者以数学语言说教,他们就不倾听,有些人则要求他举实例,还有些人则但愿他以诗为证。有些人要求一切都说得精密,另有些人则以精密为厌忌,因为他们自身粗疎,精密的言语于他们的思想联系不上,或则因为他们拿精密当作烦琐。精密是具有一些烦琐性质的,因此在商业上和辩论上都被轻视。

    所以人们必须先已懂得而且习知各式辩论的方法,因为各门知识与修学方法两者均需要艰钜的功夫,这不能在研究各种专门学术中,同时又教授以修学的方法。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求高度的数学精密,②精密只是超物质问题上有此需要。全自然既假定着具有物质,自然科学便不需要过度精密的方法。我们必需先研究自然是什么,再进而考察自然科学所讨论的是些什么。

    [以及研究事物的原因与原理是否属于一门或几门学术。

    ]③

    ①神话之入律法者,其例,如坤母神话以大地女神为人类之祖母,雅典与斯巴达均以之订入法律。

    柏拉图亦尝论及以坤母神话订入法律可以增进人民对于乡土国家之忠忱。

    ②参看“尼哥马可伦理学”卷一章三,“解析后篇”卷一,章十三、十四。

    ③末一子句与995b5—6那一子句相似,盖被重复传抄而误植于此。

…… 48

    。

    64。形而上学

    卷(B)三①

    章 一我们于所习学术应列举所拟最先讨论的主题。这些包括各家哲学诸原理以及前人所未省察到的任何观点。凡愿解惑的人宜先好好地怀疑;由怀疑而发为思考,这引向问题的解答。人们若不见有“结”

    ,也无从进而解脱那“结”。但思想的困难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们在思想上感到不通,就象被锁鍊缚住了;捆结着的思想,也象缚住了的人,难再前进。

    所以我们应将疑难预为估量;因为欲作研究而不先提出疑难,正象要想旅行而不知向何处去的人一样。若不先作说明,各人也无从揣测自己能否在一定时间内找得所寻求的解答;问题的究竟虽则对先已研究过的人是清楚的,对于起疑的人则并不清楚。又,对于一个事例,已得闻两方面论辩的人当然就较善于辩别其是非。

    第一个问题曾在我们的“导论”中有所涉及。这是——(一)原因的探索属于一门抑或数门学术,(二)这样一门学术只要研究本体的第一原理抑或也该研究人们所凭依为论理基础的其它原理(例如可否同时承认而又否定同一事物以及

    ①卷(B)三与卷(A)一相衔接。参看卷A末句。所列举之疑难问题以后分别在E-I,MN各卷论及。104a3,I1053b10,M1076a39,1076b39,1086a34,Sb15均提及此卷,称为“诸疑难篇”

    (ιδιαπρημασι)。

    E F G H I H F

…… 49

    形而上学。

    74。

    其它类此诸通则)

    ;(三)如果这门学术专研本体,是否所有本体可由一门学术来总括或需数门共商;若为数门,则各门是否相关极密,而其中是否有的就该称为智慧,其它的则给予别的名称。

    (四)

    这也是必须讨论的一题——是否只有可感觉本体才算实际存在,或另有其它与之一同存在;而其它这些〈非感觉本体〉只有一类,抑有数类,如相信通式与数学对象的人所揣想者,在可感觉事物与这些本体之间还有本体。

    对于上述这问题,又必须详察,(五)是否我们的研究限于本体,或亦旁及本体的主要属性。还有“相同”与“有别”

    ,“相似”与“不相似”

    “对反”

    ,以及“先于”

    〈先天〉与“后于”

    〈后天〉和其它①——辩证家们以通俗前提作辩论开始时,常试为查考的这些名词——这将是谁的业务对于这些悉予详察?又,我们必须讨论这些名词的主要属性,不仅要问它们各是些什么,更须查询每一事物是否必有一个“对成”。

    又,(六)事物的原理与要素就是科属抑为其部分,即事物所由组成而亦可析出的各个部分;若为科属,则是否应为每一个别事物所归隶的最高科属,例如“动物”或“人”

    ,亦即以离品种愈远而统属愈广之级类为原理。

    (七)

    我们更必须研究而且讨论在物质之外,是否别有“由己”因果,而且这类因果是否只有一种,或可有多种;又在综合实体以外是否另有事物(我所谓综合实体就指物质连同凭物质为之表明的事物)

    ,或是在某些情况中,综合实体②以外可以另有事物,而

    ①这些名词见于本书卷。又见于“命题”。

    B②“综合实体”

    (σ)参看卷H,章八。

    K F H M H F

…… 50

    。

    84。形而上学

    在另一些情况中就没有,而这些情况又究属如何。又,(八)

    我们请问原理在定义上和在底层上其为数或为类是否有定限;(九)可灭坏事物与不灭坏事物之原理是否相同;这些原理是两不灭坏,或是可灭坏事物的原理也是可灭坏的。又(十)最难决最迷惑的问题:“元一”与“实是”是否并无分别,正如毕达哥拉斯学派及柏拉图所主张,确为现存事物的本体;抑或这些并非事物之本体,而恩培多克勒所说的“友”

    ,又或另一些人说①的“火”

    ,又一些人②说的“水”与“气”才是事物的底层?又,(十一)我们请问第一原理是普遍性的,抑有类于个别事物,以及(十二)它们是“潜能”抑为“实现”

    ,还有它们的所谓潜能与实现是对动变来说的呢,抑另有含义;这些问题也将显示许多迷惑。又(十三)

    “数”

    与“线”与“点”与“面”是否具有本体的含义?若为本体,它们又是否结合于可感觉事物之中,抑与之分离?关于上述各端不仅难得真实的结论,即欲将所有疑难一一明白列敍也不很容易。

    ③

    章 二

    ①指希巴索(Hipasus)与赫拉克利特主以火为万物原始。希巴索略迟于赫氏。

    ②指泰勒斯主水,阿那克西米尼与第欧根尼(Diogenes)主气。

    ③第一章13项问题均在下文重提:(一)见于本卷996a18—b26;(二)

    96b26—997a15;(三)

    97a15—25;(四)

    97a34—998a19;(五)

    97a25—34;卷,103b2—105a18;(六)本卷998a20—b14;98b14—99a23;(七)

    9a24—Sb24;(八)

    9b24—10a4;(九)

    10a5—101a3;(十)

    101a4—b25;(十一)

    103a5—17;(十二)

    102b32—103a5;卷,章六;(十三)

    101b26—102b1。

    C罗斯译本分为十四主题,第六题分成两题。

…… 51

    形而上学。

    94。

    (一)

    我们最先提到的问题是研究所有各项原因属于一门抑或数门学术?如果各项原理并非对成,怎能由一门学术来认取各项原理?

    还有许多事物,它们并不全备四因。一个动变原理或性善原理怎能应用于不变事物?每一事物,如其自身或其自性是善的,则自己就是一个终极,而成为其它事物所由生成而存在的原因;为了某一终极或宗旨,这就将有所作为;有所作为方可见其动变;这样,在不变的或具有本善的事物上,动变无可作为,动变原理也不能应用。所以,数学绝不应用这一类原因来作证明,也没有人用——“因为这个较善或那个较恶”——这样一类理由来解答数学问题;实际上没有人在数学中提到这类问题。

    为此之故,诡辩派,如亚里斯底浦,常常讥讽数学,他认为以艺术而论,卑微莫如木工与鞋匠,犹必以“做得好”或“做得坏”为评比,可是数学家就不知道宇宙内何物为善,何物为恶。

    但,各类原因若须有几门学术,一类原因归于一门学术,则我们将试问那一门最是我们所当研求,或那一门的学者最为高尚?同一事物可以全备诸因,例如一幢房屋,其动因为建筑术或建筑师,其极因是房屋所实现的作用,其物因是土与石,其本因是房屋的定义。

    从我们以前对于这问题的讨论①来判断,四因都可以称为智慧的学术。至于其中最高尚最具权威的,应推极因与善因之学,终极与本善具有慧性,——万物同归于终极而复于本善,其它学术只是它的婢女,必须

    ①参考卷A,982a8—19。

…… 52

    。

    05。形而上学

    为之附从而不能与相违忤。但照先前关于本体的讨论①则事物之怎是为最可知的原理,而式因便应最接近于知慧。因为人们可以从许多方面认知同一个事物,凡是以事物的“如此如此”而认取一事物的人,较之以其“不如此不如此”而认取事物者,其为认识宜较充分;以事物之如此如此来认取事物的一类人,又须有所分别,凡获知事物之“怎是”者于认识事物最为充分,至于那些凭量,或质,或自然所加或所受于此事物之其它事项来认取事物的人不会有最充分的认识。

    又,于一切其它诸例,我们意为对于每一事物,即便这是可得为之证明的事物,也必须得知其怎是而后才能认识其存在,例如说何谓“使〈长方形〉成方”

    ,答复是,“在〈长方形的〉长短边上求得一个适当中数〈作为正方的边〉”

    ;其它一切情况也相似。我们知道了动变来源也就知道动作与变化及每一动变的发展;而这有异于终极,也相反于终极。

    那么,这些似乎该得有几门学术来分别研究几类原因②。

    (二)

    但说到实证之原理和原因,它们是否属于一门或数门学术原为可争论的问题。我所指实证原理就是大家都据以进行证明的一些通则,例如“每一事物必须肯定或否定”

    ,以及“事物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

    ;以及类此的前提。问题是,实证之学与本体之学应属同一门学术,或不同的学术,如果两者不是同一门学术,则我们应追求那一门学术。这些主

    ①参考同卷982a30—b2。

    ②996a18—b20可参考卷K,1059a20—23(其中996a21—b1可参考1059a34—38)。

…… 53

    形而上学。

    15。

    题说是应属于一门学术未必合理;为要阐明这些内容,有何理由使之专属于几何或其它任何一门学术?若说不能属之于一切学术,而又可以属之于任何一门,那么对于这些主题在本体之学上之所认识者便与在其它学术中所认识的并不相殊了。同时这又怎样才能有一门研究第一原理的学术?我们现在固然知道这些通则实际是什么(至少在各门学术中正把它们当作熟识的定理在运用着)

    ;但是如果真要成立一门实证之学专研这些,这就将有某些底层级类,有些是可证明的,有些则是无可证明的通则(因为一切通则均须先得证明是不可能的)

    ;实证须先有某些已定前提凭作起点,以为某一主题证明某些事物。所以,凡由此得到证明的一切事物将必归属于可证明的一个级别;因为一切实证之学是凭通则来求证的。

    假如本体之学与通则之学有所不同,两门学术应以何者为先,何者为主?通则是一切事物中最普遍的公理。如果说这不是哲学家的业务,又将有谁来询问它们的真伪呢?

    ①

    (三)

    一般说来,是否一切本体归于一门学术或分属数门?

    如须分属数门,则那一类本体该属之于哲学?

    另一方面来说,要一门学术管到一切事物又不是确乎可能的;因为这样,一门实证之学就得处理一切属性。每一门学术的业务各依据某些公认通则,考察某些事物的主要属性。所以,有各级类的事物与属性就有各级类的通则与学术。

    主题属于一类知识,前提也是一类,无论两者可以归一或只能分开;属性也是一类知识,无论它们是由各门学术分别研究或联系各门作综合研

    ①996b26—997a15,参看1059a23—26,答案见于卷,章三。

    R

…… 54

    。

    25。形而上学

    究。

    ①

    (五)

    ②又,我们是否只研究本体抑应并及它们的属性?

    试举例以明吾意,倘一立体是一个本体,线与面亦然,同一门学术的业务是否应该知道这些并及其各级属性(数理之学就是为这些属性提出证明的)

    ,抑或让后者分属于另一门学术?

    如果属于同一门学术,本体之学也将是实证之学;但事物的怎是照说是无可实证的。

    若为另一门,则研究本体诸属性者,将是一门什么学术?这是一个很难决的疑问③。

    (四)又,是否只有可感觉事物存在抑或另有其它事物?

    本体只有一类,或可有若干类,如有些人认为数理所研究的通式及间体也是本体?通式是原因也是独立的本体,这涵义我们曾在初提及这名词时说过;④通式论的疑难甚多,其中最不可解的一点是说物质世界以外,另有某些事物,它们与可感觉事物相同,但它们是永在的,而可感觉事物则要灭坏。

    他们不加诠释地说有一个“人本”

    ,一个“马本”

    ,一个“健康之本”

    ,——这样的手绩犹如人们说有神,其状是人。

    或谓神的实际就是一个永恒的人,而柏拉图学派所说的通式实际也就是一些永恒的可感觉事物。

    ①997a15—25,参考1059a26—29,答案见于卷,104a2—9及卷E,章R一。

    ②第二章及以下各章中各节号码是译者对照第一章所提各问题次序编列的。希腊文本无此号码。全书其他各节括弧内号码均译者所加。

    ③997a25—34,1059a29—34,其答案参看103b2—105a18。

    ④“我们说过”

    (μ)

    ,亚里士多德以柏拉图学派身份发言。

    又本卷第六M E H E F章102b15,参看卷A,章六,章九。

…… 55

    形而上学。

    35。

    又,在通式与可感觉事物之外若涉及两者的间体,我们又将碰到许多疑难。明显地,依照同样的道理,将在“线本”与“可感觉线”以外,又有“间体线”了,它类事物亦复如此;这样,因为天文学既是数学中的一门,这将在可感觉的天地以外别有天地,可感觉的日月以外(以及其它天体)别有日月了。可是我们怎能相信这些事物?假想这样的一种物体为不动殊不合理,但要假想它正在活动也不可能。——光学与乐律所研究的事物相似;由于同样的理由,这些都不能离可感觉事物而独立。如果在通式与个别事物之间还有可感觉事物与感觉间体,则在动物之本与可灭亡动物之间显然地当另有动物。也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需在现存事物的那一类中,寻找间体之学?倘几何之同于地形测量的只有这一点,后者所量为可见事物,前者所量为不可见事物,那么医药学以外显然也得另有一门学术为“医药之本”与“个别医药知识”之间的间体;其它各门学术依此类推。可是怎能如此?这样,在可见的“健康事物”与“健康之本”间另有“健康”。同时,地形测量是在计量可见而亦是可灭坏的量度,那么在可灭坏事物灭坏时,学术也得跟着灭坏。这个也不能是确实的。

    但,从另一方面说,天文学既不能研究可见量度,也不能研究我们头上的苍穹。一切可见线都不能正象几何上的线(可见直线或可见圆形,都不能象几何学上的“直”

    与“圆”)

    ;普罗塔哥拉常说“圆与直接只能在一点接触”

    ,而一般圆圈与

…… 56

    。

    45。形而上学

    一直杆不可能只是一点接触的,他常以此否定测量家。

    ①天体的运动与其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