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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的骑士-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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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场。不过还算这家伙还留了些脸皮,在逼迫所有的哥顿骑士放弃比赛后他自己也放弃了比赛。最终,比赛的冠军还是火鹰公国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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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七十一章 让我砍了他
     更新时间:2009…9…16 10:40:02 本章字数:3042
    第二卷第七十一章让我砍了他
    骑士大赛第二天是步战。参加步战比赛的哥顿骑士只多了几个,总共十四个人。本来是三个旗队所有的大骑士都准备参加的,但是被猛牛老板拒绝了。理由很简单,防止火鹰公国在步战比武中看出哥顿骑士步战的协同程度。虽然最早是我提议哥顿骑士进行配合训练,但我自己现在却想不出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可以保密的。不过既然猛牛老板发话,那照做就是了。
    步战比赛只是纯粹地混战比赛,起码我在场外看不出有什么战术成分。步战的赛场要比马上枪比武使用的赛场更大,开始前将分好的两个队伍用两条绳子隔开一段距离,当两条绳子被剪断的时候双方就开始朝对手直接奔杀过去,一次又一次地互相冲锋,直到把对方全部“消灭”或者时间结束。
    不过这次我还是见识到了蓝鸢在步战时候的恐怖。这家伙说是冠军剑士,在我看来更像战斗大师,在场上不管什么武器捡起来都能使用的非常顺手,往往几步就能“杀”一人。猛牛老板是不是该给他一个称号,比如“猛狮巴德”或者“砍人王蓝鸢”啥的。这不能怪老铁,我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很是崇拜前世《三国演义》里所描述的那些单挑王、三合斩、温酒斩。
    比赛时间结束后,我离开了观众席,跑到了赛场边找蓝鸢。刚才看的我很是亢奋,场上砍人最多的就是他了,这次他应该会成为步战比赛最优秀的骑士。这样他就算是两个国家的冠军剑士,我怀疑他接下来会不会去挑战世界级的比赛,如果有的话。
    “安静,安静一下。”这时候裁判里的一个贵族站了起来开始宣布他们的商议结果。
    待全场安静下来之后,那个火鹰公国贵族清了清嗓子大声宣布:“现在我宣布裁判团的商议结果,本次骑士大赛步战比武的最优秀骑士是为了保护同伴而被判定牺牲的奥托·金燕男爵。金燕男爵作为一个骑士无愧于……”
    “啪——”我一脚踹在了赛场边围栏的木板上,把那木板当成宣布比赛结果的那个火鹰贵族一样一脚踏断。这个结果算啥?是评比最优秀的骑士还是评比最优秀的菜鸟?
    “汉——”站在围栏里的蓝鸢被我吓了一跳后忙抓住了我的袖子。
    “别担心,蓝鸢。我不会干傻事的。发泄一下而已,反倒是你,看开点。”说着我拍了拍蓝鸢的肩膀,反过来劝慰他道。
    蓝鸢只是微笑地点了点头。
    这个国家太让人恶心了,昨天金毛阿兰多那样参加马上枪比武就很让人恼火。今天又从“阵亡名单”里拉了个边角料杂鱼骑士出来,不害臊地在那大喷口水说那杂鱼是模范骑士,裁判团被他的牺牲精神感动云云。要模范上战场模范去,在步战比武的赛场要你牺牲个鬼。越看那还在喷口水的火鹰贵族越倒胃,还有那些跟着起身鼓掌的其他火鹰贵族。
    不仅仅只是为蓝鸢感到憋屈,还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在战场上为救我而死的哥顿苜蓿旗队大骑士萨朗·银匕。这让我又有一点想哭的冲动,火鹰公国的这群小丑和他一比连个屁都不是。亵渎,这是对他的亵渎。银匕为我而死,让那欺世盗名的家伙与银匕对等齐名实在让我难以容忍。我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那被他救下来的这条命还留着干嘛,以后也没脸在忠于我的骑士们面前走。老铁自私而且怕死,平时想的多了更怕死。但是现在想到这了反而不怕了,有一些东西值得用生命去还。
    侧身刚跳进了围栏里,手臂马上就被蓝鸢抓住了:“汉——你干嘛!”
    我现在心里静的很,除了想干掉那个金燕子爵外没其它的想法。平静地转过头去看了看蓝鸢:“蓝鸢,不用抓着我。我很清醒,为了苜蓿骑士萨朗·银匕我必须这么做。”说着甩开了他的手。
    “不行,你站住——”说着蓝鸢又从后面勒住了我要腰,蓝鸢还没脱下铠甲,被金属的护臂勒的有点难受。接着蓝鸢又开始朝站在场地边的阿土叫喊:“阿土,你快点过来帮我拦住他,快点!你愣着干嘛?”
    阿土还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很快蓝鸢周围的几个哥顿骑士冲上前将我架住。
    “放开——你们放开——”我的声音已经几乎是在嘶喊,那种憋屈和悲戚的感觉越发强烈。那个欺世盗名的家伙现在正拿着本应该属于蓝鸢的奖品在观礼台前得意洋洋地显摆,怎么能让我不恼火。如果可以我想连所有裁判团的人都一块砍了。
    离我们近的观众席上也跟着开始骚动起来,原先坐在上面的哥顿骑士也陆陆续续地跳进了赛场里。母狐狸抱着小狐狸站在场地边一脸担忧地看着我,小狐狸都吓得哭了起来,小嘴眨巴着好像是在喊“爸爸”。
    “怎么回事?”猛牛老板和火鹰大公一起走了过来,猛牛老板的看上去一脸怒气。
    我停止了挣扎,蓝鸢和骑士们也将我放了开来。
    “侯爵大人,汉男爵只是……”蓝鸢马上接口为我开脱,被了扯了一下阻止他继续往下说。
    “不用说了,蓝鸢。有一些事是必须做的,我决定了就不会后悔。”说着我拔出了两把横刀。这个举动吓了火鹰大公身边的护卫一跳,纷纷拔出长剑护在了火鹰大公身前。
    不理会他们,一把一把地将两柄横刀交叉扎入我和猛牛老板之间的地面。然后在他面前单膝跪了下来。
    “怎么回事?汉?”站在猛牛老板身边的老头一脸关切地问道。
    “那个人——火鹰公国的金燕男爵——”我指着那个拿着奖品也跑过来围观的小丑大声说道:“那个欺世盗名之徒,我请求侯爵大人同意我跟他决斗。”
    “给我一个理由。”猛牛老板听完我的话反而没有了刚才的怒气,一脸平和地说道。
    “他的行为侮辱了一位在战场上为救我而死的骑士,他的行为侮辱了骑士的荣誉。”有一些丑陋的事情只要没人说即使是再不经推敲的理由也能让大家都能装得一脸光,但是只要有哪个不计后果的疯子敢去戳的话,立马就能给那些人装的人一耳光。现在我就是那疯子,或许对于别人来说这个理由可以不用怎么理会,但我受不了。那个家伙如果只是因为裁判团的商议结果抢了该属于蓝鸢的荣誉还没什么,偏偏他在这个时候以这种方式。银匕那死去还没多久,他最后跪在我面前的样子现在还历历在目。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即使那位朋友已经逝去。”我不知道为什么,好好地想起了当初跟着猛牛老板起誓中的两句。算是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可是……金燕男爵刚刚参加完步战比武大赛,难道你不觉得这样不公平的决斗有损骑士的荣誉吗?”这时候火鹰大公插了进来,他的语气很尖酸。我前面也看见了那个杂鱼,老早就被判定阵亡躲在旁边休息看比赛。我怀疑这一开始就是火鹰老匹夫的安排。
    这让我更加恼火,现在不管这事情里有没坑我都要跳。反正本来就是抱着填坑的心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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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七十二章 就两刀
     更新时间:2009…9…16 10:40:02 本章字数:2905
    第二卷第七十二章就两刀
    “我现在就跟他决斗,不穿我的铠甲,用这两把武器。”说着指了一下两把横刀。“而他,可以穿着他那身铠甲跟我打。但是——必须决出生死。”我不穿铠甲赤身跟他砍这总没话说了吧。有防具跟没防具相比的差距谁都知道,更何况那杂鱼刚才一直都是在休息看比赛而已。
    “好,我答应你的决斗!”果然,那家伙立马跳了出来答应了。在他看来身上的锁甲外挂板金穿着防具是吃定我了,也不想想那比哥顿板金甲还要沉的重量。而且他也没注意我用的武器,虽然横刀刺击效果比不上长剑,但是劈砍的效果可就比长剑强多了。
    火鹰大公听见那杂鱼自己都应了下来,没再多说,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接着带着他的护卫回到了观礼台上。而那杂鱼也自己准备去了。
    “把那几个字用你故乡的文字写出来我看看,今天你是为了哪个字?”待火鹰大公走后,猛牛老板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一时间没明白,转过头去看着老头,希望能从他那得到解释。
    老头笑了笑。“侯爵大人说的是你跟我提到过的包含着所有东方骑士精神的那几个字。”
    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拔出一把横刀,在地上认真地写下了“仁—智—礼—义—信—忠—孝——悌—”这八个字。每写到一个字的时候我都会用汉语读音跟这里的通用语念一遍。最后用横刀的刀剑指着那个“义”字说道:“为了这个字。”
    “这个字的含意?”
    “公理、正义、情谊。”在前世的古代,不计其数的男人为这个字坦然赴死。不管是文士还是武夫。“男人义气用事,女人感情用事。”“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些话都是最有力的佐证。后来这个字被慢慢地淡忘,更多的“士”开始为感情者跳楼,亦为悦己者容。于是“奶油”这个名词就有了新的意思。不过那不关咱的事,咱自己不奶油就可以了。
    “嗯——”猛牛老板看着那个“义”字点了点头,又转过头来看了看站在场地边的欧莱雅,接着和老头一起回到了观礼台上。
    “汉,记住那种感觉。好运。”说着蓝鸢拍了拍我的肩膀后翻到了围栏外。
    跟着我也走到了围栏边,将横刀插在地上。再抬眼看眼前的美人,光看母狐狸欧莱雅一脸幽怨的样子就能把我的心都化了。
    “爸爸——”小狐狸带着哭腔,嘟囔的有点含糊不清。伸出了她那小手攀我的脖子。一把将她接了过来抱在怀里,这小家伙越来越腻人了,一蹿过来就马山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
    看着母狐狸微微地笑了一下,我知道这个微笑不够迷人。母狐狸还是原来的那副摸样,让我越看越心疼。
    “我……”我一看不是办法,正打算开口跟她解释。但是马上那如嫩葱一般的两根小指就覆在了我的唇上。
    母狐狸欧莱雅闭着眼睛摇了摇头:“你去吧。记的回来。”
    “会的。”微笑着点了一下头,虽然跟母狐狸越来越亲密了,但是这个女人越是贴近反而让我觉得越难以读懂她那细腻的感情。刚才那句话她应该曾经说过吧,只是从那以后她再也没等到。我没办法去想像她的那种感受,毕竟自己从来没尝试过天人永隔的爱情。但是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母狐狸哭的时候她那副摸样。
    拍了拍怀里的小狐狸。“蓝琦,先到妈妈那去?给爸爸一点时间,过会儿就回来陪小蓝琦好吗?很快的。”
    小狐狸乖巧地点了点头,回到了母狐狸怀里。
    我也不再看她们,看多了分心。双手拔起了横刀,向观礼台前的场地走去。阿土也赶忙将我的苜蓿徽章挂到了裁判席那边。那个杂鱼已经在那地方准备好了,提着一把单手剑,左手上配了个鸢型盾。很是明智的选择,他没有尝试跟蓝鸢一样使用两把单手剑或者是使用双手剑。有了一块盾牌,外加身上的铠甲使他的生存几率大大增加,而他手中的单手剑已经足够对不穿任何防具的我构成伤害。
    他身上的锁甲倒没什么,横刀对付不了板金甲,但是对付锁甲还是可以的,虽然威力多少有点打折。麻烦的是他前胸挂的板金胸甲和手上的鸢型盾。我现在有点开始怀念链锤和战斧这些重型兵器了,随便哪个都能轻松地收拾眼前这家伙。特别是链锤,力道大一些直接打在盾牌上有时候都可以将盾牌击飞或者直接打碎。(中世纪盾牌除一些特殊用圆盾外很少有全金属的盾牌,大多都是三层交错并排的木板外加皮革或者金属的蒙皮与边缘,有一些格斗盾牌会将木质的边缘露出,以获取对手利刃类武器砍在盾牌边缘后的短暂滞留时间。)不过那些重型兵器只能自己想想就是了,骑士间的决斗不能使用那些杀器。如果决斗双方都不穿铠甲的话我的横刀对单手剑将占尽优势,是细剑那就直接无视,我能跟切黄瓜一样将那东西要斩多少段就斩多少段。
    在行走的过程中,眼睛盯着那个杂鱼,抛开了所有的思考,将心慢慢地静了下来,直到能够清楚地听见自己耳鸣的时候。就能感觉到自己及周围所有的东西都开始变得缓慢。自己心脏的跳动,脖子上的脉搏跟手指皮下血液经过的起伏都能清楚地感觉到。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不到其它声音,只看见那个杂鱼张大嘴巴慢慢地朝我扑来。
    朝左下一个侧身避过了杂鱼骑士的顺势劈。这家伙是个菜,躲过他的第一击后我的脑力里闪过这句话。蓝鸢说的没错,一交手后立马就能判断出强弱。他这第一个劈斩破绽太大了,盾牌在他的左手,他使用右手持剑劈斩。如果被对手从剑的攻击方向闪过的话,那么结果就是——死。
    在这种慢动作下,我的大脑很快作出了选择。顺着向左闪避之势一个转身,后背对着杂鱼骑士的后背,这个动作在以前打篮球的时候经常使用。但接下来不是投篮,而是翻转了右手的横刀,从自己的右腰边穿过后扎进了他的身体,不过我知道这一下扎的不深,对他够不成致命伤害。
    现在第一次攻击得手,机会难得,趁你病,要你命。放开右手的横刀,再一个转身,同时双手握紧另外一把横刀退开半步。顺着转身之势并且用尽全力狠狠地劈在了他的后颈上,手上传来的触觉告诉我,横刀劈开了他后颈部位的锁甲斩到了脊椎骨。这家伙已经完蛋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无论是攻击力还是气势都很完美。生死搏斗不能有半点犹豫,即使是穿了铠甲的好手如果不全力以赴的话露出一个破绽照样立马就死,更何况是这种程度的杂鱼。
    尸体抽搐了几下跪了下去,一脚踏在尸体的后背将那把扎在他腰间的横刀拔了出来。拔出的时候脚一蹬,尸体终于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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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明天回家
     更新时间:2009…9…16 10:40:03 本章字数:2486
    第二卷第七十三章明天回家
    只要拿了可以让人致命的武器,那么生死往往都在瞬息之间。越是使用武器的好手,解决战斗越讲究快。毕竟平常练习武器的技巧就是为了更快地杀人。打上数百回合的战斗只会在艺术创作中出现。
    看了看自己手中的两把横刀,上面的血估计还有一丝余温吧。不管使用武器的人为自己的武器加上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帮助也好,守护也好,强身健体也好,它的作用还是杀人。武器自诞生以来就是人类用以屠杀同类,切开肌肉组织,斩断骨骼——这就是它的专长。
    挥了一下横刀,甩去上面的血迹,然后在尸体穿着的罩衫上擦了擦,收入刀鞘。我永远都不会把这两把横刀当作装饰挂起来。它们的结局只有两个:要么痛饮敌人的鲜血,要么劈断成为废铁。在黑暗并且混乱的时代,武器的命运和男人的命运是一样的。
    即使是蓝鸢也对这样的结果很是惊讶,楞了好一会才举起自己的武器高声喊道:“哥顿——”
    “噢——哥顿——”在场的所有两百多位哥顿骑士与扈从全部跟着齐声高呼,气势惊人。
    这会儿估计火鹰大公脸都绿了,还有火鹰公国的那些贵族们。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他们的“模范骑士”狠狠地甩了他们一耳光就能让我爽上好几天,哥顿骑士们又在气势上压过主场的火鹰公国骑士反手又是一耳光。即使是神圣拉纳帝国名义上的领袖国家,能在他们的心里留下哥顿武力强悍的阴影是每个石堡哥顿人都乐意看到的。毕竟哥顿是几百年来唯一留下的一个正教全职打手。
    “怎么样?蓝鸢!”回到场地边我迫不及待地想听听冠军剑士的评价。
    “被你杀的那家伙是个菜……”蓝鸢毫不在乎地摆了摆手说道,看着我有点泄气的样子他笑了,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不过你刚才表现不错,你的选择和你的武器很相配。刚才我还担心你会朝他的左手边躲避,你知道……”
    正当我准备迎接蓝鸢的喋喋不休的时候,他却突然停了下来,看着我身后。
    忙转过身去,猛牛侯爵,老头还有抱着小狐狸的欧莱雅都已经来到了我身边。
    “侯爵大人。”和蓝鸢一起赶忙向猛牛老板躬身行礼。
    猛牛老板我看不出有什么情绪,不过看他身旁老头和欧莱雅脸上的表情我就知道这事没什么。现在猛牛老板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是我最亲近的人,想想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事。但是我还是单膝在猛牛老板面前跪了下来,在这么多哥顿骑士的面前要给猛牛老板足够的面子,这样脸面磨的光亮了大家都觉得好看。而且当猛牛老板是自己的准岳父,即使按前世的规矩这也是拜得合乎传统。
    “侯爵大人,给您添麻烦了,万分抱歉……不过,感谢您的成全……”说话要有技巧,“不过”和“但是”这两个词语后面要是好话那么在别人的耳朵里听出来就是好话。相反,即使前面的话再好,那两个词后面放的是坏的评价那么在别人耳朵里听出来的就是糟糕意思。这是人的听话习惯。
    “没事……”不知道是我的诚恳态度起作用还是猛牛老板原来就没打算追究这事,猛牛老板摆了摆手后继续说道:“你是哥顿骑士团的一员,我并不觉得你做的有什么错。你也不必担心火鹰公国,我的统治并非来自于哥顿之外,同样……你的权利亦来自于他们……”说着指了指我身后的苜蓿骑士们,结果周围所有的哥顿骑士都跟着但膝跪了下来。“这就是我们的哥顿,起来吧。”
    我都有点不认识猛牛老板了,那如荆棘丛一般的脸居然现在看上去也能这么平和。这让我想起一件事,以前从老头那听说过,猛牛老板最崇拜的人除了自己的祖先外就是萨拉教穆兰德帝国的开国之君【萨拉赫·雾·丁】萨拉赫是谁啊?仁慈、宽容、慷慨并且战功非凡的萨拉教君王,即使是在他死后两百多年的现在,不管是正教徒还是萨拉教徒都无比崇拜和敬重他的人格与功业。被誉为“天房之主的箭”,在西大陆的君主们还在用凶猛的动物做称号的时代,单萨拉赫这个半神话的誉称就能看出他的个人成就有多高。猛牛老板崇拜他并不奇怪,事实上老铁也很崇拜,并且很期望猛牛老板也能朝这个方向努力。
    哥顿骑士们现在的表现就是对火鹰公国最有力的回答。哥顿有自己严谨的传统并不会被火鹰公国直接合并,如果合并的话这事最终也是数百年后由石堡哥顿来做。或许还有一些变数,由于出现某个异数提前一些。那个异数就是我,现在要是有条件我愿意横扫火鹰公国和整个神圣拉纳帝国一百遍。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叫“别惹穿越者”。
    “我们明天就启程回家……”猛牛老板后面说了什么话我没注意听,这是我自来到火鹰公国以来听到的最舒服的一句话了。
    “回家啊……”看着母狐狸和小狐狸忍不住轻轻地念了一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认可了这个“家”的概念。
    人生呐……嗨……人生(“人生就是比当归大条”哈哈,别打,老铁好好就想起这句话。忘了哪里看来的了。)人最简单的一个选择有时候真的可以直接影响自己的命运。当初刚从树林里出来,看见那条连接火鹰公国到石堡的路。要是我那时候选的是左边走那么我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自己也不知道。要不是遇上老头,或许现在我会在火鹰公国成为一个农夫,每天劳作吃着瓦罐里炖出来的燕麦糊(中世纪农夫主食之一),然后在前段时间的猎杀巫师动乱中被当作巫师烧死。
    总的来说我对混成现在这样的情况比较满意,而我这个从另外一个世界出生的人到底能给这里带来多大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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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林中的响箭
     更新时间:2009…9…16 10:40:04 本章字数:2495
    第二卷第七十四章林中的响箭
    由于猛牛老板已经决定马上启程回石堡,所以哥顿橄榄球赛就只能取消,当然我也不用再去赴月歌公主之约。回程不用再往北穿过落叶山脉,而是走当初我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走的那条连接火鹰公国与石堡的路,所以回程自然快了很多。现在已经进入了托斯地界,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回到了石堡哥顿的领土上了。
    策马看着道路两边的树林,我又一次路过了这地方。我还记的初夏的时候这里树木繁茂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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