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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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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明白了吧,问题就是通货膨胀。
  要说到纸币的发行,还要从元朝说起,元朝很多事情办得很糟糕,但这个纸币政策是相当好的,制定该政策的人应该是很有水平的,其钞票政策深刻反映了经济规律的普遍适用性。元朝发行纸币是以金银为准备金的,如果没有金银就不发行纸币,而且发行有定额,持有纸币者可以随时向朝廷换领金银。
  这是典型的金银本位纸币发行制度,这个制度使用了上千年(直到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破裂才告结束)。可到了朱元璋手里,这位仁兄对经济不熟悉,看到元朝印钞票可以流通,他也印。问题是他一开始印就不停,明朝初年,每年的收入只有几万两银,可发行的纸币却有好几千万,拿着一张纸,上面印着五千两,就想当五千两用?老百姓可不傻。
  说实话,官员真是可怜,俸禄已经很低,还发一堆废纸,拿来当手纸还嫌硬。
  人不能让尿憋死,于是种种捞钱新花样纷纷出炉。
  官员们主要用的是两招,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两招历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听说过火耗这个词,当时交赋税往往是实物,如谷物,丝织物等,但有时也会改征银两和铜钱,而熔锻碎银时候可能会有损耗,官府就用这个名义来征收多余的银两,这些多征的赋税就称为火耗。
  其实到底有没有损耗,也只有官府自己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多收钱的借口,这一招可谓流传几百年,长盛不衰,比明朝的历史还要长,一直到雍正时期,采用火耗归公的措施,这一招才从历史上消失。
  话说回来,这一招是官府说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规定,执行中实际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府是用斛来装的,百姓将粮食放进斛里,再称重,计算自己完成的粮食份额。谷堆要按尖堆型装起来,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壁,就在百姓为交完公粮松一口气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对准斛猛踹一脚!此时超出斛壁的部分谷粒会倒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捡,此时官吏会大声叫喊:别捡,那是损耗!喂,说你呢,还捡!
  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谓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这部分就成为官吏的合法收入。那么老百姓呢,只能回家再送粮食来。这一招最关键的就是踹斛这个动作。
  【那一踹的风情】
  要知道,这一踹是很有讲究的,官吏们为了这一踹苦练了很久,具体方式是有可能是先在自己家附近找颗树,从踹树开始,以树干不动,落叶纷纷为最高境界。当然也有某些人选择踹门练习,一定要做到一脚踹开,如超过两脚为不合格,继续修炼。这一修炼对他们也有好处,万一有一天不干了,还可以转行去入户打劫。
  在交粮这一天,官吏们准备好,一旦斛已经装满,便凝神屏气,闭目深思,然后气沉丹田,大喝一声,部分人加十米助跑,冲到斛前,拼命一踹(不拼命不行啊,踹下来都是自己的),如果踹下来的多,就会哈哈大笑。
  那么老百姓呢,他们只能看着自己的粮食被这些人夺走。
  请大家注意,这两招只是封建社会最平常的,明朝的很多名臣如三杨、李贤、徐阶、张居正等人都是靠这两招的收益养活自己的。而后来的皇帝也认可这些作为合法收入。
  虽然朱元璋的工资政策对这些行为的泛滥负有一定责任,但这并不能成为贪污行为的借口,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官员们还是应该从自身上去找原因。
  大家可能会问,当时有没有不贪这些便宜的人呢,我回答大家,确实是有的,但是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只靠俸禄过日子的人,最出名的莫过于海瑞。
  这位仁兄实在是第一号正人,他几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干活,没有什么奢侈的享受(也没钱),不该拿的他一分钱也不拿,上面说的火耗和淋尖踢斛的好处他从没有贪过。每月就靠那点俸禄过活,家里穷得叮当响。
  他最后的官职是南京右都御史,这是个二品官,相当于监察部部长,可以说是文官中俸禄最高的人之一了。但他家里请不起几个仆人,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吃得也不好,长期营养不良,他死后,佥都御史王用汲来处理后事,一进门看见海瑞的家便痛苦失声。他想不到海瑞临死竟然如此凄惨,家里到处吊着旧布帘子(买不起新布),用的箱子破烂不堪,家里人都穿着补丁衣服。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毫不过分。
  更让他难以置信的是,海瑞家连办丧事的钱都拿不出来,棺材也买不起,出殡的钱还是大家凑起来的。
  这样的人在朱元璋时代也有,如当时的宏文馆学士罗复仁,为人十分老实,家里很穷,但朱元璋对他仍不放心,有一天跑去他家里看,罗复仁买不起好房子,他只能在郊区买了间破房子度日。朱元璋东拐西拐,终于找到了地方,见两间破瓦房外,有一个人正提着桶刷墙。朱元璋见此人灰头土脸,粉迹满面,以为是给罗复仁干活的民工,便问他:“罗复仁住在这里吗?”
  没想到,刷墙的这位听到有人问他,回头一看,大惊失色,慌忙跑过来跪拜,说道:“我就是罗复仁!”
  朱元璋这才看清他的脸,原来这个人真是罗复仁,再看他的打扮,一手拿着刷子,一手提着桶,衣衫褴褛,和叫花子没什么区别,顿时哭笑不得。半天憋出一句话:“你怎么住这样的房子?”
  罗复仁赔笑着说:“臣家穷,只能将就了。”
  朱元璋过意不去的说:“你这么有学问的人怎能住这样的房子。”便赐给他一所大宅院。
  罗复仁算是清贫了,但毕竟他的官位不高,还有比他厉害的。
  在六部中,以吏部(人事部)的地位最为重要,吏部尚书(部长)吴琳为官清廉,后退休回家,朱元璋派使者去打探他的近况,使者到吴琳家乡,考虑到他当过大官,应该有很大的房子,便去寻找。但转了一圈,没有见到什么大房子,他便在路边找到一个正在插秧的老农,问道:“请问吴尚书住在哪里啊?”
  谁知那老农抬头对他说:“我就是吴琳,有啥事儿?”
  使者十分感动,便将此事回报朱元璋,朱元璋听后也十分感慨。
  这些人无疑都是优秀典型,但有他们这样高的道德修养的人实在不多。
  除去工资制度外,明朝时候的休假制度也有必要介绍一下,让我们看看古人的假期都是怎么休的。
  先说老祖宗汉朝吧,他们实行的是五天一休制,也就是干五天休息一天,可不是休息星期六或者星期天,而是轮到哪天休哪天,这一天还有个名字叫“休沐”,在这一天,官员们可以回家,这样看来汉朝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隋唐时期,改成了十天休息一次,称成“旬休”,好像待遇比汉朝差了不少,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在隋唐时期,已经有了今天黄金周的概念,他们每逢新年、冬至会休息七天。这七天时间是带薪假期。除此之外,能想得出来的理由也可以休假,除了我们日常的端午、中秋、重阳外,还有皇帝的生日(由于皇帝经常变,所以这一个假期也经常变),让人吃惊的是连如来佛祖的生日、老子的生日,孔子的生日也都放假,估计当年要是基督教传播广泛,上帝的生日也要算在里面。
  宋朝待遇稍微差点,但是一年假期还是有个几十天的。
  到了元朝,情况发生了变化。在元朝统治者看来,生命在于运动,工作就是休息,什么旬休,大休都没有了,大家以工作为重,一年只有十几天休息。
  终于位置传到了朱元璋的手里,这位仁兄的工作精神我们已经介绍过了,他认为,给你们发工资,让你们管事已经很优待了,当年老子连饭都吃不饱,还休息?
  有的官员提出要恢复前朝的休假制度,被朱元璋驳了回去,然后朱元璋规定了休假的制度,倒还真是简单易行,一年休息三天!分别是过年、冬至、本人朱元璋的生日。
  还想休几十天,小子们还没睡醒吧!
  但实际实施后出现很多问题,比如两地分居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都无法解决,于是后来规定从12月起放寒假,为期一个月,才算解决了部分问题。
  如前所述,由于这些制度的规定,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而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违反朱元璋的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会允许这些事情的发生。这些矛盾累积到一定时候,就会爆发。
  一幕历史剧就此开演。
  第十八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
  【朱元璋肃贪】
  在所有的恶行中,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当他想起那本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些人个个该杀!
  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
  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决不宽恕!”
  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即使在开国之初,60两银子也不是什么大数目,这个命令显示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
  自唐宋以来,政治制度、机构设置多有不同,但县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门、戒石、鼓楼、二门这些结构,但在明朝却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此土地祠切不可晚上去看,着实吓人。
  这个土地祠是干什么用的呢,不要吃惊,这个地方是剥皮用的,剥的就是人皮。
  原来朱元璋命令官员贪污处死后,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候(侯爵),镇守广州,可谓位高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
  当时的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叫道同,是一个很清廉的官员,由于执法严厉,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办法,便拉拢朱亮祖,希望他为自己出头。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居然就答应了。
  此后,朱亮祖多次与道同发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执法,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打了道同一顿。但道同并未屈服,与朱亮祖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终于达到顶点。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强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并且还向皇帝上本,弹劾道同一大堆罪状。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快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飞快的赶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
  道同为官清廉,家里没有钱,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母亲,然后从容就死。
  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高枕无忧了。
  话虽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深知此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性格。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御封侯爵,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麻官对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他终于安心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大理寺的官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他虽然手下有兵,却还没有神经错乱到敢于朱元璋对抗。他十分老实的把自己的兵权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员并不急于上路,却询问他:“你的儿子朱暹呢?”
  这下朱亮祖惊呆了,他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路上,朱亮祖还存有幻想,他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朱元璋最多是责罚一下他而已,并不会杀他。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细细品位,实在让人胆寒。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记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
  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们上面介绍过的检校。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
  甚至有的贪官今天刚收红包,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官员来找他,并将他抓回论罪。其效率不可谓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做出的一种改进。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弥陀佛。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腐败”。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
  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活干完了,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
  该杀的杀掉,该徒刑、流放的也执行吧,别再折腾了。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第十九章 冤案
  我们下面要讲述的两个案件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这就是被称为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
  要知道,当时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各府各县必须派使者带着账册去京城。这些使者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好,因为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没有汽车火车让你坐,你得骑马、坐船、再骑马,某些时候你可能还要搞些登山运动。
  比如你是广西某地的官员,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发,到京城起码也是早春三月了。满头大汗跑去户部,一核对,错了一个数字。
  行了,啥也别说了,兄弟你打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骑马,再坐船,回去改了账册,盖了公章。我去也!
  这就是四个月过去了,转眼已是夏天,赶到京城,又见面了。
  兄弟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接着来吧。
  这位运气不好,核对后发现还是有地方错了,啥也别说了,还是回去吧,下次过来记得穿多点衣服啊,这边冬天冷!
  于是又赶回去,赶回来,这回核对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别回去了,在这过年吧,计划又该重新做了。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总怎么折腾,谁也受不了。经过分析,官员们发现,关键问题在于盖印这个环节,因为纸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让你带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爷总不能拿萝卜刻印盖公文吧。当时在街头私刻公章的生意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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