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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系统在初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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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道不明,过目即忘。接着,具体的修炼法门便出来了,就如同有老师在指导他修炼一般,每一字、每一句,都说道要处。也幸亏如此,不然给李行之一本书,还不知道他看不看得懂。

脑海中感受了冰心诀的意境,虽然无法记住那种玄之又玄的感觉,不过好处还是极大的。至少李行之现在可以做到心无杂念了。要知道,心无杂念这一关看似简单,但对于后世经历各种东西洗礼的李行之来说,却是最难的一关。这也是后世为什么称为末法时代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正是因为如此,后世才有百rì筑基之说,主要是使修炼者心无杂念、神清气明,就是由身体到心灵的一次洗练!后世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吃,不排排毒是不行的!所以,这一次便可以说平白的省了李行之数rì之功。

李行之按着冰心诀的修行法门开始修炼起来。jīng神经过洗涤之后,李行之很容易就入定了——他只感觉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他能听到他自己的呼吸,能感觉到心脏的收缩与碰撞,似乎他就是整个宇宙。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行之只感觉只有一瞬,天已是放明了。睁开眼睛,感觉空气清爽,所谓“神怡气清”便是如此了。不过,李行之刚要动一动身体,却感觉全身酸痛。

“身体实在是太差了,看来修炼内功才是王道啊!”李行之心里感叹道。盘腿坐了一晚,早上起来便是全身酸痛、气血不畅,久了怕是对身体没有好处。

李行之慢慢的活动一下身体,站了起来。

小狗蛋早已经起来了,更是生起了大火,使庙里十分暖和。秀才也醒了,睁着眼睛看着李行之,他的毒还没有解,自然是动弹不得。两人都有些奇怪的看着李行之,显然对李行之修道练气有些疑惑,更是对突然多出来的两条狗和那只头生金发又调皮捣蛋的小老鼠好奇。特别是小狗蛋,那双小眼睛里面满是疑惑。

但是见李行之没有说,小狗蛋也不去问。他虽然年龄小,但却很聪慧、懂事。对李行之自病好后的种种奇怪的表现,虽然有些好奇和疑惑,但却并不去追问。他虽然小,经历的多了,也比旁的小孩也懂事的多,对现在的生活也更加珍惜。也正是因为如此,也让李行之待小狗蛋,如同父母兄弟一般,想要保护好他,把他当做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来看待!

第十一章 大唐屌丝

李行之也不去理会秀才的疑惑,甚至现在连秀才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他带着小狗蛋先跟大黄和点点打了声招呼。大黄和点点在小狗蛋的身上嗅了嗅,然后又舔了舔小狗蛋的脸,弄得小狗蛋“哈哈”直乐。直到从心底感觉到大黄和点点两夫妇对小狗蛋的认可,李行之轻轻的摸了摸大黄和点点的毛发,两狗自然的守在了庙门两旁

然后李行之又把跳来跳去的小金抓了起来,小狗蛋显然对小金注意很久了,小孩子对这样可爱的小东西可没有什么免疫。

“看到没有,他头上有一撮金毛,所以就叫小金了。”李行之把小金放在手心,边逗弄着小金,一边对小狗蛋说道。又摸了摸小金的颈后的毛,指着小狗蛋说道:“这就是你的小主人了。”

小金那对小小的、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小狗蛋,滴溜溜的转了转,然后一个跳跃,李行之只觉手一轻,却见小金已经到了小狗蛋的肩膀上。

小金用鼻子在小狗蛋身上嗅了嗅,又用头蹭了蹭小狗蛋的脖颈,弄得小狗蛋痒痒的。小狗蛋一把抓过去,想把小金抓下来,结果没想到小金又跳到他另一边肩膀上,又用头蹭了蹭小狗蛋的脖颈……弄得小狗蛋痒痒的,笑个不停。

李行之看着小金作弄小狗蛋,心里也感到好笑,同时,也对把小金弄出来出来感到庆幸。小狗蛋因为家中巨变,平常跟在李行之身后,总是小大人模样,乖巧、懂事之余,未免少了几分童年乐趣。李行之还从没有见他这么高兴的大笑!

李行之手一动,两条金sè的小蛇便出现在了他手上。佘大和佘二看着小狗蛋,不坏好意的吐了吐舌头。不过小狗蛋却是没有丝毫害怕,毕竟他这么小,还不了解蛇类对人类的危险,只是好奇的看着两条金sè可爱的小蛇。这小东西对孩子的吸引力太大了,因为不知道他的危险,所以只知道小蛇的漂亮、可爱。只有小金子还站在小狗蛋身上龇牙舞爪的。

李行之赶紧将两条小蛇抚慰了一番,然后对他们介绍小狗蛋。他可不想因为他的疏忽,而使小狗蛋出什么意外。

李行之手轻轻一送,佘二便缠到了小狗蛋的手腕上。小金子似乎更加不高兴了,他已经把小狗蛋当做了他的地盘。不过李行之没有理会他,两条小蛇也不理他的威胁,而小狗蛋更是被金sè的小蛇吸引了注意力。小金子只是叫了几声,见没人回应,又蹲到角落画圈圈去了。

小狗蛋也学着李行之在佘二的头上轻轻的抚摸,传递着喜爱与高兴。李行之能感受到佘二的小狗蛋的认可,以及小狗蛋在抚摸佘二时,从心底传来的舒适、喜悦。见此,李行之也放下心来。

“佘二,你以后要保护好小狗蛋,知道吗?”李行之摸了摸佘二的头,对佘二说道。佘二从小狗蛋舒服的按摩中回过头来,对李行之摇头晃尾的。李行之又转过头对小狗蛋道:“以后佘二就是你最好的朋友了,不过佘二牙齿里面有剧毒,你可不能让他随便咬人,知道吗?”小狗蛋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到底明白没有。不过,李行之在这之前,早已暗暗的吩咐了佘二、佘大,不准他们胡乱咬人。

王秀才在旁边看着李行之,就像看到了当年的那个人一般!

王秀才本来是一个孤儿,长安附近游荡,他早已经不知道他父母是谁了。只是他后来被一个老而无嗣的穷酸秀才捡到,便随了那秀才姓王,做了他的养子。老秀才一直希望他考取个功名。可惜,到他15岁,他刚考取了秀才的时候,老秀才便去世了。为此,他待在家里为老人守孝三年。

正是在他刚考取秀才,正志得意满准备再接再厉考取举人的时候,遇见了那个人,那个他一生也忘不了的身影。不过,没有什么棒打鸳鸯的狗血,也没有什么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这一切都是王秀才的单相思,甚至连那富家小姐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王秀才暗地里打听,才知道,她本是京城的富家小姐,祖辈行商,家中也薄有资财,即便在长安城也算得上一大富。虽说重农轻商,但是在风气开放的唐朝显然商人的地位还不那么低,更别说人家是京城大富,哪看得上一个穷酸秀才!王秀才只想好好的读书,考上个举人甚至进士再叫媒婆去说亲。

不过王秀才刚回到家中,便得知老大人病故的消息。他又匆匆为老父办了丧事,开始守孝,再无暇顾及其他。等到三年的孝期一过,却得知那富家小姐半年前已经出嫁了,暗地里打听,也知道她生活美满的很,也不敢打扰!

王秀才心灰意冷,又回到家中,念及老父的心愿,rì夜苦读。不到两年,自觉学问已是非常,便准备外出游学一番,也正好赶上今年的乡试。却在路上听说那富家小姐和他丈夫在路上被匪徒所害,只余一子不知所踪。王秀才也算是一个情种,一听见心里rìrì夜夜心念的人儿就这么死了,竟然没承受住打击,在路上便病倒!贫病交加时,被大哥所救,带到了土匪窝。经不住大哥的劝说,为报救命之恩,只得投生为贼!

不过,借着这伙贼人的力量,数年的查访,却是将当年截杀那富家小姐的贼人、连同他们一家老小杀了个干净,到底没有找到当年的那个孩子。最后才得知,当年的事是京城中一钱姓大户买通那伙匪贼做下的,不过那钱姓大户在长安城中,实在不好下手。虽然能给他们找些麻烦,但也不痛不痒的,只能静待时机!

却没想到这次出来,竟然见到了一个小孩,虽然穿得破烂,但是通身气质不凡,面容更是像极了当年的那个人。一看到李行之,他心底已经有了七八分把握。不过,有着现代人灵魂的李行之,实在让人有些捉摸不透,行为、气质更是大异于常人。

王秀才那双多年锻炼的火眼金睛,也看之不透。也正是因为如此,王秀才才准备试他一试,没有贸然上前相认。只是没想到,三个久经风霜的大盗,竟然栽在了一个rǔ臭未干的小儿手里!

即便这样,他还是没有与李行之相认。一则,未免未免有屈服之嫌,让人看轻;二则,李行之身上的秘密太多了,甚至他都能确定李行之后面还有高人在。若非如此,他身上这么会有“悲酥清风”这等即便他在草莽中混迹十数年,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毒呢?而且他还不能完全确定李行之是不是就是当年那个小孩。

不过,知道的越多,王秀才就越是心惊。

王秀才早上一起来便看到李行之在修道练气,心里便大是惊讶。他混迹草莽,所谓的修道练气他也是知道一些,这东西没有大师高道的教导,一般人根本不得其门而入。心里更加确定李行之身后有一位隐士高人。

不过更让他惊讶的是面前那两只守山犬。守山犬他是知道的,他们有一次出去办事,十几个人出去,只有五六个人狼狈回来,其他的就是被那大寨子里的守山犬咬死了。

真正的守山犬在山上就是神物,要被供养起来的!平常的一两只青狼都经不起他们一吓。而他面前这两只,比他曾经看到的更加威武、雄壮,每次被看上一眼,他都感觉凉飕飕的。后面那只通人xìng的老鼠反倒不让他那般惊奇,即便它通体全白、头生金发。

之后李行之拿出的金sè小蛇,就更让他心惊胆寒了。他还从来不知道,身边还有两条毒蛇。每次被那蛇看上一眼,他便是觉得全身汗毛倒竖,寒到了心底,犹如被一只恶鬼把的长牙贴到了脖子上,yīn凉恶臭的涎液滴到了他的胸口,让他心脏猛地一缩。也不知道这小子从哪里弄来这些怪物!

李行之拉着小狗蛋练了一会儿易筋经,锻炼了一下筋骨、疏通了一下气血,便准备弄点早饭来吃。李行之可没有忘记系统商店里面那让他流口水的好东西。

李行之没过多久就回到了庙里面,手里端了一盆热气腾腾的熟牛肉和半盆好逑汤,手里还提着一壶女儿红啊。他前世就喜欢吃牛肉,这熟牛肉加上一坛上等的女儿红就是传说中的大侠套餐啊!

对于他身上的事情,倒是没有掩饰太多,毕竟小狗蛋跟他一直生活在一起,到底会知道一些。至于其他人,知道了又怎么样能呢,有了系统给他的底气,李行之已经没有多少害怕的了。当然,他自己到处宣扬又是另外一回事!

热腾腾的牛肉和汤汁的香味在小庙里面溢开,让小狗蛋不断的咽口水,李行之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而秀才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让他好一阵尴尬!

看了看还躺在地上的秀才,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有了守山犬和小金蛇的保护,李行之也不怕他弄出什么事,便从怀里掏出解药,给秀才闻了闻,熏得他眼泪直流,只yù作呕!;

第十二章 华夏!

对于王秀才,李行之心中到底是有了计较!

李行之将牛肉放在火边上,又变戏法似的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三个白瓷小碗。

王秀才将碗一拿到手,便觉jīng细纤薄;手轻轻抚摸,更觉细腻非常,所谓“江水莹润如堆脂”也不过如此。光润透亮的青花釉与白胎相配,更觉清雅。

王秀才虽然沦落草莽,但毕竟是读书人,对这些清雅的玩意更是爱不释手,来来回回的把玩个不停。小狗蛋看着李行之变的戏法,满眼都是星星,一脸的崇拜让李行之都有些不好意思。小狗蛋虽然对jīng致的小瓷碗颇为喜爱,但却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事——

李行之先给小狗蛋盛了一碗传说是黄蓉mm做的好逑汤,然后又自己盛了一碗,美美的喝了起来,也不去管着了魔的秀才。

好逑汤:黄蓉为了从洪七公那里骗取降龙十八掌而特地jīng心烹制的汤汁;以樱桃、斑鸠、竹笋、荷叶等辅以作料所制,sè美、香浓、滋味绝妙!

王秀才被汤的香味吸引了过来,却见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飘着七八片粉红sè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sè辉映,鲜艳夺目,汤中还泛出荷叶的清香。见此,再也管不得其他,舀上一碗汤美美的喝上一口,真是逍遥赛神仙。心里直叹道:“这等美味,给个皇dì dū不换!”

李行之也不理会他,径自抓起一大块牛肉狠狠的嚼了起来,牛肉芳香四溢,汤汁饱满、劲头十足!真是美极了!

熟牛肉:产自江湖名楼、悦来客栈,若再加上上等女儿红,便是无数江湖侠客的最爱!李行之吃了几口牛肉,看了看旁边的那坛酒。他将酒提了过来,拍掉封泥,顿时酒香四溢,引得旁边两人都看了过来。

“上等女儿红!”李行之说道。又转而对盯着酒坛的小狗蛋道“你还太小,不能喝酒!”又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两个rǔ白莹润的杯子,倒上两杯酒,一杯给秀才递了过去。

王秀才小心的端过杯子,却见其中酒水香气馥郁、诱人,呈琥珀sè,透明澄澈、纯净可爱。

他轻轻的端起酒杯,小心的喝上一口,入口微甜,而后便觉有些鲜酸、苦涩,转而又觉辛辣不已。

却又是让他想起了那个花一般的女子——在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便是这般的甜蜜,后来听说她嫁人之后、便又觉酸苦不已,再想到她的死,眼泪便随着这入脑的辛辣,一起流了出来,再也止不住!

李行之见那秀才一时笑一时苦一时又泪流不停的模样,也懒得理会。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一段故事,有自己的秘密,他不喜欢别人盘根问底,自己也不去究根问底。

李行之喝了一口女儿红,却是觉得滋味一般的很,甜得有些腻了,后面的苦和辣,更让他不适应,看来这东西只是名头大而已!

有些东西,没有体会过,永远无法感觉到其中的滋味。就像现在的李行之永远也喝不出那女儿红的酸甜苦辣,他不懂王秀才为什么这般哭哭笑笑。后世的生活看似jīng彩,但是真正经历的反而少了,故事终究是故事,你无法去感同身受!

三人吃吃喝喝,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直到三人吃完,李行之才注意到忠实的守着门的大黄和点点,心里有些歉意。又给他们弄了一大盆熟牛肉和一小盆好逑汤。他是真的把他们当自家人看待了!

李行之倒也不怕浪费,先不说商店里面的牛肉有多少,就是那系统附带的自动恢复数量的功能,也足以让他永远吃不完!又给两条小蛇弄了一瓶玉蜂蜜,正合他们吃。

李行之正想去把小金子找回来,转头一看,却发现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老鼠在酒坛旁边打醉拳,酒坛都被他弄翻在地,幸亏里面没有多少酒了。

看着乱糟糟的小庙,看来得好好的整理一下。

李行之首先把火灭了,柴草都堆放到后面的角落里。然后用长长的鸡毛掸子把庙顶和佛像上的灰尘去掉,再用抹布把庙里的桌椅擦干净。最后把扫地老僧的扫把兑换出来,把地扫干拖净。

回头看看虽然残破,但是干净整洁的小庙,一种莫名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李行之看着小狗蛋一块黑一块白的鬼脸模样,加上他头上那几个草,不觉一乐。至于秀才,仍然如一滩烂泥一般躺在角落里,独自画圈圈。

李行之也不理会他,从系统的杂物中兑换出一大木桶洗澡水,冒着热气的洗澡水啊!这东西在系统里面太多了,而且大多都是被用过的,实在碍眼得很!

两人把衣裳除净,直接钻到了热汤里,温度正好,足够热,但是绝不烫人。李行之先给小狗蛋洗干净身子,连他的小**都没放过,然后又让小狗蛋给他搓背,用的清洁剂绝对是纯天然的!

很快,两人就洗完了澡。李行之早已经把他从系统里面选好的衣服,放在了外面的供桌上,正好取用。

李行之是一席深青sè的圆领袍衫,用暗扣连接衣襟,革带束腰。穿上袍衫,李行之又整理了一下下襟,长发披肩,一时间神清气爽!李行之又左右看了看,走动了两步,觉得满意不已!如果有外人看来,他这番动作,颇像那只披着人衣的孙猴子。

抖了抖衣服,感觉这布料与皮肤的摩擦,李行之颇为满意。倒是让李行之感到可惜的是,到了后世,这种服饰已经不见了踪影。

大部分人都已经不知道汉服为何物,只能看见一些人穿着不伦不类的所谓‘唐装’,招摇过市!后世,国人常自称华夏。

何为华夏?有言曰:“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又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

所谓“章服之美”,却连自己本民族的服饰都失却了,哪里还能谈得上‘华’?所谓“礼仪之大”,可是除了虚伪客套,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已经沦丧,哪里还能说得上‘夏’?

好一个华夏,真是一个绝大的讽刺!

“崖山之后无中国!”,虽然夸张了些,但也不算虚话。自有宋一朝之后,民族的传统文化便渐渐丧失,再也无法创造另一个巅峰。自满清“剃发易服”以来,汉族服饰便消亡在了历史之中,此后,再不复华夏!

李行之用力的摇了摇头,他已经回到了唐朝,再想这些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这时,小狗蛋的衣服也穿好了,李行和之的差不多,也是深青sè,头发不长,所以直接用宽布带扎好,显得十分jīng神。

正所谓人靠衣装,李行之这一身派头下来,在加上这些时rì吃得也不错,便是唇红齿白,清逸若仙了。而旁边的小狗蛋便是一个活脱脱的小仙童。

李行之又从系统中兑换出一桶热水,把用来换的衣服放到供桌上,然后再把秀才弄醒,催促他去洗澡。

秀才倒也不多事,干干脆脆的脱了衣服,进了浴桶。李行之乘着王秀才洗澡的这段时间,把他自己和小狗蛋的磨人的破麻布衣服以及王秀才的斗篷、衣物一起丢了出去。然后又在佛像后面铺了几张大大的虎皮,最后在旁边生起了火。刚洗完澡没什么,到现在,即便蹲在火旁边,也感觉有些能冷,干脆又兑换了三件貂皮裘衣。

裘衣:“集腋成裘”便是由此而来——此衣全用野貂腋下毛皮所制,倾举国之力尚需十余年成一件,珍贵异常。传说“平原君窃符救赵”时,便是用裘衣贿赂王妃,才让王妃冒险将兵符偷出来。

李行之一穿上,果然柔然舒适,不冷不热,正是舒服。靠着墙壁,坐在虎皮上,只觉神仙rì子也不过如此!

这时,王秀才也穿好衣服出来了。因为没有带那个斗篷,正让李行之看到了他的模样。

王秀才年龄不过三十许,面容清秀,两撇八字胡加上下巴留出来的小胡子,自有一股文人气质,脸sè苍白,隐见风霜之sè,两鬓略显霜白,更显老成,想来是常年奔波忧虑所致。

王秀才也在打量着李行之——只觉眼前这少年虽然样貌与‘她’相似,但是气质迥异,异于常人,唇红齿白、面容俊逸,再配上这身衣服,端的不是凡人。旁边的小狗蛋受李行之的影响,气质亦是不同。王秀才走到火堆旁边,才发现地上铺着的几张剥离完整的虎皮。他拿起剩下的一件裘衣,却觉触手柔软,大而不重;穿着身上,温和而不焦躁。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皮毛所制,但是绝对不是凡物!

王秀才穿着裘衣,盘坐在虎皮上,烤了烤手。

“你是不是有一块玉佩,一面印着一幅高山流水图,另一面刻着一个‘清’字?”王秀才坐了下来,用他特有的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道。李行之从他微颤的声音中可以感受到王秀才心底的不平静!

“是这个吧。”李行之早有准备,很平静的从怀里掏出一块圆形玉佩,正是上等的羊脂玉雕刻而成!

王秀才颤抖的双手小心的接过玉佩,仔细的打量着,又轻轻的抚摸,像是抚摸着他最心爱的人一般,看的李行之心中一阵恶寒。

“这人不会是有什么恋物癖吧。”李行之心里想着。

坐在旁边的两个真正的唐朝人,自然是猜不到李行之的龌龊心思了。

王秀才神情庄重的把玉佩递还给李行之,说道:“看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了。”;

第十三章 身世

李行之被他这句话雷到了,心里想,“是不是接下来准备说,我就是那个被大神选中的人,肩负着拯救世界、拯救整个宇宙的使命?”

现代人是心思,绝对不是古代人能猜得到的,他们之间的代沟有一千五百年!当然,事实上,事情也不可能这么无厘头。

“你知道你自己的姓名吗?”王秀才问道。

“不知道,不过我自己取了一个,叫李行之。”李行之道,他可不敢说自己本来就叫李行之。

“姓李倒是没错。行之、行之,这名也取得不错,不过你爹娘给你取得名字却是改不得!”他深深的看了李行之一眼,接着说道:“你本名李清,乃京城一李姓富商之后。十五年前,你父母带着你在回去的途中遇害。”

王秀才也不等李行之回话,将其中的缘由和盘托出,连同他自己的身世也丝毫不避讳。

李行之从王秀才要看他那块玉佩开始,便差不多相信了他。到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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