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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红跟谁急-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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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因而也更能激起对这种文体感到新鲜,对古代文化知之甚少的年轻读者的兴趣。 
  他最著名的一篇该是《道士塔》了。写的是当年看守莫高窟的道土王圆■将大量经卷卖给外国探险者的事。作者的描画很细,感慨也很深。比如,说到当时政府的腐败,绝不可能保护这些经卷,也绝不可能开展敦煌学的研究,几乎是呼天抢地地说—— 
  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践的情景,我有时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这句话终究说得不太舒心。被我拦住的车队,究竟应该驶向哪里?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只能让它停驻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 
  这义愤是很有感染力的。但和《内蒙访古》相比,我们就会发现,后辈人更会写文章了。比如对王道士用白灰涂佛像一事,作者是这样写的—— 
  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来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究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 
  这哪里是写散文,分明是写小说。若老一辈学者,写到这些地方,有史料,就引用史料,若于史无证,断然不敢这样下笔。因为那些洞窟里的雕像,固然有被涂了石灰水的,可你凭什么说就是王道士做的?为什么不会是多年后一个李道士,或者说是当时政府为了保护雕像不被风蚀而特意涂上去的。——是想象,是推测,也得说在明处,别把什么都说成是真的,就像亲眼见过似的。 
  这篇文章布局很精巧,共四段,每段都不太长,行文也自然有致,该描述的地方描述,该议论的地方议论,没有化不开的痞块,也没有过多地游离于主题之外的笔墨。然而,读过之后,我的感觉是,作者写这样的文章肯定不轻松。这一点,从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也不难看出。他说,好些年以前他写过一些史论专著,曾有记者撰文说他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自己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岁月陡增。而他的这些散文,就是当作史论写的,比写史论更难的是,他还得编造莫须有的情节,还得使整个文章像艺术的创造。这该有多难,怎么能轻松得了。记得不久前看一则报道,说是余秋雨对人说,他今后不再写这类文化散文了。往后再也看不到这么有文化的散文了,这该多么让人伤心,看来那句“圣人不出,其如苍生何?”应当改为“圣人隐去,其如苍生何!” 
  我却只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为我们的文坛悲哀,为我们的年轻读者悲哀。哪有作家风头正健时,突然宣布搁笔的道理?急流勇退,是有这种说法,可那说的多是官场,文坛又不是官场,怎么将官场的运作方式搬到文坛上来了?——莫非真的意识到,再写下去会有什么凶险?笑话,这样的盛世文章,谁敢说有什么违碍的地方? 
  说白了,是余秋雨的散文原本就不是什么创造,不过是一个也还有些才气的读书人的精心编撰。时间一长,就陷人自己制造的模式之中,难以摆脱,也就难以为继。宜布搁笔,算是一种最体面的逃遁。         
余光中是杆秤吗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华读书报》的《家园》版上,有篇李秀生先生的文章,对我谈及余秋雨散文的一篇文章提出批评。其中说,“不管论者是何等的狂妄乃至不可一世……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值一驳,因为其中牵涉到的许多方面都是常识性的东西”,在列举了几个人对余氏散文的评价后,又反问道:“韩先生真的懂了吗?” 
  我只能说,你还是驳了,我还是不懂。 
  对余秋雨的散文,我已对某人说过,再不作评价,虽说没多少道理,既已说过,总得恪守不渝。 
  令我不敢苟同的是,李先生的论证方法。为此要进一句忠言。 
  在拙文《散文的冷与热》中,我以《道士塔》为例,说,若无确凿的资料,作者不该将王道士给壁画上刷白灰这件事,写得那么详细,“这哪里是写散文,分明是写小说,若老一辈学者,写到这些地方,有史料就引用史料,否则,断然不敢这样信口雌黄”。 
  李先生不同意,尽可以批驳。可他是怎样批驳的呢? 
  先是引用了《文化苦旅》出版说明中一句话,肯定余文的特征,接下来说,余文“不是泥古不化,泥泽不通,而是含英咀华、厚积薄发,充满理性与激情的思考……坦对大千、纵横捭阖,以万象为宾客,富于内而溢于外,行文中常有一些生动活泼的形象化语言”。说到这里,就该举个切实的例子,让这些大话都落到实处,这才是写这类文章的常识。李先生偏不这样,而用下面一句话就轻轻地作了结—— 
  如台湾学者余光中所说:“把知识性融入感情,举重若轻。”怎么就成了“信口雌黄”呢? 
  在这里,作者显然是把余光中作为一杆秤了,这个秤称出来的东西,自然足斤足两,童叟无欺。 
  余光中的散文,我是看过的。评余秋雨的这段话,出于何处,我不知道,既然李先生引用了,我相信不会有假。这里的关节是,余光中这杆秤准不准。 
  港台地区,有些人对余光中的散文评价甚高。前些年,花城出版社印行过余氏的散文集《鬼雨》,何龙在代序中说,香港一位学者称余为“文字的魔术师”。余氏在他的散文集《逍遥集》后记里,也说“我倒当真想在中国文字的风火炉中,炼出一颗金丹来。在这一类作品里,我尝试把中国文字压缩、捶扁、拉长、磨利,把它拆开又拼拢,折来且叠去,为了试验它的速度、密度和弹性”。是够自负的了,但要看做得怎样。 
  《鬼雨》是余氏散文的名篇,共四节,第一节写自己的孩子不幸夭折,第二节是给一位叫江玲的朋友的信的片段,第三节写埋葬孩子的情景,第四节又是给一位叫文兴的,远在异国的朋友的信,你“握着小情人的手,踏过白晶晶的雪地,踏碎满地的黄橡叶子”。第四节,是全文的主体,也是“鬼雨”的主旨。“今夜的雨充满了鬼魂。湿漓漓,阴沉沉,黑森森,冷冷清清,惨惨凄凄切切。今夜的雨里充满了寻寻觅觅,今夜这鬼雨。”后来又联想到,这雨会落到什么地方,“也落在湘水。也落在潇水。也落在苏小小的西湖。黑风黑雨打熄了冷翠烛,在苏小小的石墓。”能由自己亲生孩子的死,写到一代名妓苏小小,真可说是在中国文字的风火炉里,炼出一颗金丹来了——多么到家的功夫。 
  《听听那冷雨》,是余氏散文的又一名篇,我曾在一本为中学生写的小册子(《得心应手》)里,引用过一段,作为“炼字”的典范。说白了,也不过“湿漓漓,阴沉沉,黑森森,冷冷清清,惨惨凄凄切切”那一套。容我说句刻薄话,这不过是港台三流歌星的句法,在内地,任何一个稍稍有点才气的中文系二年级女学生都会这一手。未必有他那么丰富的联想,至少不会像他那么矫情,那么别扭。 
  李先生不是最信服港台学者的话么,请听听另一位同样有名的港台学者董桥是怎么说余光中的。台湾巨人出版社印行的《中国现代文学大系》,是余光中、洛夫、聂华苓等九人编选的,书前有余光中的总序。董桥看了,在评论文章中说—— 
  文字蛮顺的,说理叙事也清楚,一点没有他过去散文那种妞妮的“骚”味。这是余光中的进步。(《董桥文录》第86页) 
  绝无贬低余光中的意思。各人的才分有差别,学养有深浅,对余氏来说,能把汉字用到这个样子,也不易了。我要说的是,余秋雨的缺憾自是他的缺憾,他的优点,虽不必用李先生那样的词句去形容,也自是他的优点。作品在那儿摆着,谁也能看得明白。犯不着惊动余光中这样水准的作家,仅仅因为他是位台湾学者,就请来鉴定余秋雨。两人的散文虽不无某些相似之处,但从大的方面说,比如感情的酣畅,此余(秋雨)胜了彼余(光中)不止一筹。拿彼余来鉴定此余,别人感觉如何我不敢说,至于我的感觉,不客气地说,只有四个字:不着边际。 
  若说余光中是杆秤,这杆秤的定盘星先就钉得不是地方。 
  有道理说自己的道理,好赖总能说个清爽,别动不动就搬上个海外学者唬人,不说对他人怎样了,先就是对自己不相信,不尊重。这就是我要对李秀生先生进的一句忠言。至于对余秋雨散文的评价,我一点也不反感你说的那些话。无论什么评价,只要是你的就行。         
为余秋雨说句公道话       
  前些日子,我去济南参加中国小说学会二零零三年小说排行榜的评定会,山东大学文学院趁便要我去讲演,我的讲题是《文学批评的学识与勇气》,讲完之后,学生们提问我答。有个同学提出一个问题,要我说说“二余之争”,就是余秋雨和余杰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我谈了自己的看法。我和余秋雨是同龄人,也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自认为对余秋雨的经历,心态,还是了解的。 
  我个人是同情余秋雨的。一个人写了那么好的文章,获得那么大的声誉,却在一件小事上受到这么多的非议,太不值得了。不能怪别人,是他太不聪明了,稍微聪明一点,是不会落到这个地步的。只能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吧。以他的智商,应当做得更好一些。 
  国内我不是最早批评余秋雨的,也是较早的一个。我只批评他一点。《道士塔》是余氏散文中很著名的一篇。他的《文化苦旅》出版不久,正热闹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文章,叫《余秋雨散文的缺憾》,对他这篇散文作了批评。《道士塔》里说,王道士从集上买回一担石灰,和成石灰水刷佛像,刷了一半没石灰了,打算第二天再去集上买石灰,有事忘了,于是到现在佛像窟里一半的佛像是刷了白灰的,一半没刷。我说,一个有严谨的学者,写到这里都要出注的,比如说翦伯赞写的《内蒙访古》,凡是写到重要史实的地方,都在后边有一个括号,注明引自《明史》还是《元史》。余秋雨这样写,和说故事一样,谁敢信?这哪里是在写散文,分明是写小说吗。你写的是文化散文,是向年轻人传播文化的,怎么能这样信口开河?这就是我不佩服余秋雨的地方,我觉得我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到了哪儿都敢说。 
  余秋雨和余杰的争论,要叫我说,如果余秋雨在“文革”中参加上海市委写作组这个问题上豁达一些,是不会引起争论的。我是从“文革”中过来的人,我知道那种大批判组或者说写作组是怎么一回事。那里面有干部,有工人,还有老知识子,比如冯友兰、周一良这些人都被北京的“梁效”写作组聘为顾问。光有这些人还不行,还得有几个真正的笔杆子,才能写好文章。余秋雨肯定是当作笔杆子吸收进去的。他肯定不是出思想的,也不是出感情的,思想是那些干部出的,感情是那些工人出的。他是写文章的,怎么把文章写得好怎么来。他是一九七零年从上海戏剧学院毕业的,算到一九七四年吧,也不过二十六七岁,他怎么会成为四人帮的爪牙呢?不可能的事。现在都说四人帮长四人帮短,那个时候谁要能分清四人帮和党中央的话,他就是神仙了。 
  余秋雨要是聪明点,不等别人说,自家先写上一篇《我在上海市委写作组的日子》,把什么都说清了,看他谁还敢再说你一个不字。就是参加了写作组,就是写了那么几篇文章,谁去了不也是做这样的事?这样一来,别人只有敬佩,什么都不好说了。硬不承认,就难怪余杰抓住不放了。你不承认,余杰当然就有理了。在这上头,我们不能说余杰有什么不对,年轻人,就要这样较真。是余秋雨自己把事情搞僵了,怨不得别人。 
  至于最近金文明的《石破天惊逗秋雨》惹起的麻烦,就更不是个事了。要是我,只要说一句,我学问浅,全是我的错,谢谢,下次出书时改过来,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到哪儿找这么好的校对去! 
  我觉得,对余秋雨的事儿,没必要再追究了,再追究也不会追究出多大的事儿。至于余秋雨自己,也没必要再说什么话了,好时机耽搁过去了,再说什么都迟了。别吭声是最好的处置。作为一个作家,作为一个文化人,余秋雨是成功的,是毫无愧色的,这就行了。想想历史上,这样的文人还少吗。再说什么,你总没当过汉奸吧。         
酷评余杰、摩罗、孔庆东     
  看余杰、摩罗、孔庆东这些以当代鲁迅自命的思想随笔作家吧,他们是要把鲁迅走过的路倒着走。这话不确,只有在他们多少年后,依次出了几本散文集,几本学术著作,几本(至少两本)小说集之后,才能这样说。      
韩石山酷评余杰、摩罗、孔庆东       
  这要算是一篇游戏文章。我有时候写文章,不一定是觉得对方有多大的不对,而是觉得能写成一篇好文章就写了。在文学批评上,我是信奉“艺术至上”原则的。有时意思很好,气也很大,但一想写不成好文章,就不写了。 
  余杰、摩罗、孔庆东,据说是北京大学有名的才子,都是年轻人。对年轻人的批评,我向来是慎之又慎。总觉得这年头能冒出来不容易,得成全他们,至少不必伤害他们。这篇文章中,看似嘲讽得很厉害,实则还是喜爱他们的。只是想告诉他们,要在文坛安身立命,卓然成为大家,不能光写杂文,还是要做真学问,有真本事。 
  有人会说,你还是太狠毒了。我说,你看写得多风趣,那一二一的步伐,那倒着走的模样,不全是一幅幅漫画吗?再看看我是怎样批评谢冕的,批评孟繁华的,就知道我对这几个年轻人是多么厚道了。 
  批评并不总是气冲冲的,也可以是笑嘻嘻的。         
倒着走的“鲁迅”们(1)       
  一二一,一二一!大街上走来一队人,一律的青布长衫胶底鞋,一律的浓浓黑发平板头,一律的隶书一字的黑胡须,一律的一米五几的矮个头,一律的稍微外斜地摆着不长的手臂,一律的横眉冷对的深沉模样。 
  这不都是些鲁迅吗! 
  本来已经够惊奇的了,仔细一看,人们更惊奇了,怎么都在脸朝后,脚后跟朝前,迈着短腿,噔噔噔地走着? 
  这是一条文学的大街。行走着的全是些当代的青年作家,更具体点的头衔该是思想随笔作家。依稀能辨出其中有余杰、摩罗、孔庆东等人的身影,还有一些,分明都能叫出名字,一时却想不起来了。 
  是我眼前的幻觉,却不能说是不真实的。说他们是鲁迅,或自比鲁迅,不是我加给的恶谥或是美誉,乃是他们文字的彰显,评论者的归拢和推断。且看下面这些话: 
  孔庆东在为余杰的一本思想随笔集写的序中说:“这些文章,是还在呼吸的中国的声音,带着血的蒸汽。是真北大的声音,是真青年的声音。”余杰撰文称赞孔庆东说:“我读老孔的文章,就像读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的小说一样,笑是暂时的,而伤感是长久的。” 
  摩罗在《什么是写作》中说:“所谓写作,乃是对自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重新审视与确认,是对天上与地上的世界秩序的重新规划与建立。我不但这样理解自己的写作,也这样理解一切受我尊敬的作家的写作。当初读卢梭、读拜伦、读鲁迅、读卡夫卡、读陀思妥耶夫斯基是这样理解的,最近读余杰的随笔也是这样理解的……余杰将这本书题款亲手交给我的那一天,我们共同缅怀了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缅怀了陈独秀、鲁迅、蔡元培。” 
  余杰则是这样称赞摩罗的:“我认为,摩罗的文章是二十世纪世纪末中国最惊心动魄的文字之一……”余杰在批判了王蒙,刘心武、谈歌、刘醒龙,贬损了路遥、陈忠实之后,说:“摩罗继承了鲁迅先生观照乡村的视角,而又有所超越。” 
  以上引文全部出自《春光灿烂三兄弟》,载《山西文学》二零零一年第六期。作者苏阳在文章中还有这样的话:“他们内部之间彼此的吹捧,达到了令人瞠目的程度,几乎把世界上所有可用来吹捧抬举的词语都翻出来,一股脑儿地搁在对方的身上。我说你是鲁迅,你就说我是哈维尔,我说你是君子,你就说我是楷模,你说我是大侠,我就说你是壮土……简直到了无以复加,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 
  可见说他们是鲁迅,或自比鲁迅,不是我加给的恶谥或是美誉,而是他们文字的彰显,评论者的归拢和推断。 
  至于说还有一些,分明都能叫出名字,一时却想不起来了,不过是掉个花枪。他们那么大的名声,我又这么好的记性,怎会事到临头而想不起来呢。所以这么处置,一则他们几个中,似乎没有这么无聊地相互吹捧过,也没有这么不知羞耻地自命不凡过。再则,他们不是北大的,我对他们也就不像对北大学者、作家那样敬重。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吧。北大的,可不能这样,西门牌匾那宝蓝色的底色,映衬着中国文化几千年的辉煌,未名湖上潋滟的波光,折射着中国文化往后几千年的瑞祥。爱之深,责之切,我这没资格上北大的村学究,总也抹不去的是对北大的敬仰。 
  下面再说我那个幻觉是怎么来的,即分明是些鲁迅们,却为何是在甩着短胳臂倒着走路。 
  鲁迅的著作,均收集在人民文学出版社整理出版的《鲁迅全集》中。全集是以单本著作为单位收录,同时又要考虑单本著作中单篇写作的时间,不免有些凌乱。比如以单本论,《呐喊》出书早,《坟》出书迟,而以书中单篇论,《坟》中有些文章又早得多,这样就把《坟》放在了《呐喊》的前面,给人的感觉是鲁迅先出了《坟》后出了《呐喊》。好在全集中,附有《鲁迅著译年表》,我们且根据这个年表,看看鲁迅先生一生写作的大致脉络。 
  一九一八年之前,有一个时期辑校《稽康集》等古书。本年写成《狂人日记》,可视作文学创作或是新式写作之始。三四年间,完成了《呐喊》中的小说,一九二二年底编起,一九二三年新潮社出版。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五年所作小说十一篇,结集为《彷徨》,一九二六年北新书局出版。这期间,《中国小说史略》上下两册,分别于一九二三年和一九二四年出版。也就是说,鲁迅在六七年间,已奠定了他小说家和学者的双重地位。鲁迅的写作是比较迟的,《呐喊》出版这年四十二岁。 
  他的散文集有两个,一个是《野草》,一个是《朝花夕拾》。前者收录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六年所作散文诗(实为散文),一九二八年未名社出版。后者收录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十篇,一九二八年未名社出版。 
  《坟》是他的第一个杂文集,收录一九零五年至一九二五年的文章,一九二七年由北新书局出版。这一年鲁迅到了上海,此后他的写作就进入了以杂文写作为主的时期。到去世这年,经他自己亲手编辑的杂文集子共计十本,其中《且介亭杂文》两集是去世后才出版的。 
  综上所述,可以说,鲁迅兼有作家和学者两重身份,其写作的顺序是:小说、学术、散文、杂文。其中学术贯穿了一生,直到晚年才停下来。散文可说是从小说写作到杂文写作的过渡。杂文则是由少到多,后几年专事之。         
倒着走的“鲁迅”们(2)       
  于此可知,鲁迅的杂文虽然造诣极高且历久弥新,而他是以小说作家和中国文学史学者立身的。现在的年轻人,多以杂文家视鲁迅,先生若地下有知,怕会长嘘一声,继而言道:何物小子,无知乃尔! 
  鲁迅是军校出身,按步兵操典走走步子该是行的,假如文学是一条大道且是分段的,鲁迅迈着“一二一,一二一”的步伐,是小说、学术著作,散文、杂文这么一段一段走过来的。 
  再看余杰、摩罗、孔庆东这些以当代鲁迅自命的思想随笔作家吧,他们是要把鲁迅走过的路倒着走。这话不确,只有在他们多少年后,依次出了几本散文集,几本学术著作,几本(至少两本)小说集之后,才能这样说。但他们既然以鲁迅自命,且已走上了第一段,我们也只好这么说了。虽然这么说实际上是一种透支。从后往前走,还要学鲁迅的样子,在我的幻觉或者说是感觉上,他们就是在脸朝后,脚跟朝前倒着走。 
  鲁迅出过十几本杂文集,这几个年轻人,想来也出过六七本思想随笔集了吧,也就是,正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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