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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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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鲁等第四舅母,亲吴郡张建女也〔一〕,有第五妹,三岁丧母。灵床〔二〕上屏风,平生旧物,屋漏沾湿,出曝晒之,女子一见,伏床流涕。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荐席〔三〕淹渍〔四〕,精神伤怛〔五〕,不能饮食。将以问医,医诊脉〔六〕云:“肠断矣〔七〕!”因尔便吐血,数日而亡。中外怜之,莫不悲叹。
〔一〕林思进先生曰:“俗多误以‘亲’字绝句。(案:朱本断句正如此。)案:春秋繁露竹林篇:‘齐顷公,亲齐桓公孙。’史记淮南王传:‘大王,亲高帝孙。’梁孝王世家:‘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容斋随笔七引颜鲁公书远祖颜含碑,晋李阐之文也,云:‘君是王亲丈人,故呼王小字。’皆可证。盖古人自有此种语也。”案:前文“言及先人”条,亦有此例,说详彼注。
〔二〕灵床,即灵座,供奉亡人灵位之几筵也。世说新语伤逝篇:“顾彦先平生好琴,及丧,家人常以琴置灵床上。”晋书本传作“灵座”。
〔三〕周礼春官司几筵郑玄注云:“铺陈曰筵,借之曰席,筵铺于下,席铺于上,所以为位也。”
〔四〕御览四一五、永乐大典一0八一三“淹渍”作“泪渍”。
〔五〕“怛”原作“沮”,颜本、程本、胡本、朱本作“怛”,今据改。刘盼遂引吴承仕曰:“毛诗:‘中心怛兮。’传:‘怛,伤也。’”
〔六〕史记仓公传:“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诊脉,今云看脉。
〔七〕御览、永乐大典“肠”上有“女”字。
礼云:“忌日不乐〔一〕。”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二〕,故不接外宾〔三〕,不理众务耳〔四〕。必能悲惨自居〔五〕,何限于深藏也?世人或端坐奥室〔六〕,不妨〔七〕言笑,盛营甘美,厚供斋食;迫有急卒〔八〕,密戚至交,尽无相见之理:盖不知礼意乎〔九〕!
〔一〕卢文弨曰:“礼记祭义:‘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乐,如字,一音洛。”
〔二〕楚辞九思:“心烦愦兮意无聊。”王逸注:“聊,乐也。”
〔三〕刘岳云食旧德斋杂箸:“真德秀读书记:‘近时大儒有忌日衣黪衣巾墨衰受吊者。’(案:此指朱熹。)李济翁资暇录云:‘亲戚来而不拒。’颜氏家训谓:‘不接外宾。’盖谓寻常之宾耳。”
〔四〕封氏闻见记六“众”作“庶”。
〔五〕封氏闻见记此句作“不能悲怆自居”。
〔六〕卢文弨曰:“奥室,深隐之室。礼记仲尼燕居:‘室而无奥阼,则乱于堂室也。’”
〔七〕封氏闻见记“妨”作“好”。
〔八〕卢文弨曰:“卒,与猝同。”案:封氏闻见记引此数句作“卒有急回,宁无尽见之理,其不知礼意乎”。
〔九〕唐语林八载此文,误作颜延之曰。封氏闻见记六忌日曰:“沈约答庾光禄书云:‘忌日制假,应是晋、宋之间,其事未久。未制假前,止是不为宴乐,本不自封闭,如今世自处者也。居丧再周之内,每有忌日,哭临受吊,无不见人之义。而除服之后,乃不见人,实由世人以忌日不乐,而不能竟日兴感,以对宾客,或弛解,故过自晦匿,不与外接。假设之由,寔在于此。’”所说与此可互参。
魏世王修〔一〕母以社日〔二〕亡;来岁社日〔三〕,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分至之节〔四〕,及月小晦后,忌之外〔五〕,所经此日〔六〕,犹应感慕〔七〕,异于余辰,不预饮燕、闻声乐及行游也。
〔一〕赵曦明曰:“魏志王修传:‘修字叔治,北海营陵人。七岁丧母。’下载此事。”
〔二〕器案:历书以立春后第五戊日为春社,立秋后第五戊日为秋社,此社日不知为春社抑秋社。御览三0引魏志此事,列入春社;敦煌卷子伯二六二一号引孝子传:“母以社日亡,白秋邻里会,修忆念其母,哀慕号绝,邻里为之罢社。”则以为秋社。
〔三〕赵曦明曰:“各本俱脱‘日’字,宋本作‘来岁有社’,(器案:宋本于“有”字下注云:“一本作‘一’字,一本只云‘来岁社’。”)亦误。案:御览引萧广济孝子传载此事有‘日’字,今据补。”
〔四〕卢文弨曰:“历忌释:‘四时代谢,皆以相生。至于立秋,以金代火,金畏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也。’阴阳书:‘从夏至后第三庚为初伏,第四庚为中伏,立秋后初庚为后伏,亦谓之末伏。’史记秦本纪:‘德公始为伏祠。’魏台访议:‘王者各以其行盛日为祖,衰日为腊。汉火德,火衰于戌,故以戌日为腊。’魏、晋以下,以此推之。分,春、秋分;至,冬、夏至。”
〔五〕“外”,宋本作“日”,不可从。
〔六〕卢文弨曰:“盖谓亲或以月大尽亡,而所值之月,只有二十九日,乃月小之晦日,即以为亲之忌日所经也。”郑珍曰:“六朝时更有忌月之说。张融有孝,忌月三旬不听音乐;晋穆帝将纳后,以康帝忌月疑之,下其议,皆见于史。相沿至唐不废。唐书王方庆传‘议者以孝明帝忌月,请献俘不作乐’可见。而又有此月中忌前晦前、忌后晦后各三日之说。唐书韦公肃传:‘睿宗祥月,太常奏……前忌与晦三日、后三日,皆不听事,忌晦之明日,百官叩侧门通慰。’盖沿隋以前旧习也。黄门此云‘月小晦后’,正谓忌月之晦前后三日,月小则廿七八九也;此与伏腊分至,皆在忌日之外,故黄门自言:‘已丧亲后值如此,于忌之外,所经等日,犹感慕异于余辰,不必正忌日也。’‘忌之外所经此日’一句,沈本‘外’作‘日’,误。卢注非。”案:郑说是,今从之。
〔七〕“犹”,抱经堂本误“尤”,今据各本校改。“感”,宋本原注云:“一作‘思’。”案:后娶篇:“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本篇前文:“言及先人,理当感慕。”“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则颜氏凡言悼念亡亲时,皆用感慕。南史张敷传:“生而母亡,年数岁,问知之,虽蒙童,便有感慕之色。”隋书独孤皇后传:“早失二亲,常怀感慕,见公卿有父母者,每为致礼。”盖思慕仅存于心,感慕则形于色也。
刘绦、缓、绥,兄弟并为名器〔一〕,其父名昭
〔二〕,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三〕。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四〕。吕尚之儿,如不为上
〔五〕;赵壹之子,傥不作一〔六〕: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七〕。
〔一〕名器,知名之器,与上文“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之名人义同。古代称人才为器,如国器、社稷器、天下器等是。晋书陈骞传:“富年沈敏,蕴兹名器。”
〔二〕沈揆曰:“南史刘昭本传,子绦、缓附。一本以‘昭’为‘照’者非。”赵曦明曰:“梁书文学传:‘刘昭,字宣卿,平原高唐人。集后汉同异,以注范书。为剡令,卒。子绦,字言明。通三礼,大同中为尚书祠部郎,寻去职,不复仕。弟缓,字含度。历官湘东王记室;时西府盛集文学,缓居其首。随府转江州,卒。’绥,本传不载,疑此字衍。”郑珍曰:“据世说雅量注,刘绥,高平人。南史,刘昭,平原人。绥字衍文。御览萧广济孝子传改正。”器案:世说赏誉下注引刘氏谱:“绥字万安,高平人。祖奥,太祝令;父斌,著作郎;历骠骑长史。”是绥为道真从子,婿为庾翼,皆东晋人物也。不惟郡望不合,父祖各别,并时代亦悬绝,赵、郑疑绥字衍,是也。此盖传钞者涉纟旁排行误入,或即因缓字形近而误衍也。沈揆于刘绥不着一字,则所见本初未尝有绥字也。
〔三〕赵曦明曰:“尔雅释虫:‘萤火即照。’”
〔四〕郝懿行曰:“音刘字者,卯下即钊字昭音尔。牟默人说。”郑珍曰:“此下言不讳嫌名也。刘字下半是钊字,钊与昭同音,如讳嫌名,即姓亦不可写也。”刘盼遂引吴承仕曰:“刘字上从卯,下从钊,钊音正与昭同。意谓同音异字,悉须避忌,即刘字下体亦触昭音,不可得书也。”器案:郝、郑、吴诸说是。韩愈讳辨:“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举事虽不同,而说明钊字昭音则一,亦足为证。
〔五〕赵曦明曰:“史记齐世家:‘太公吕尚者,东海上人。’”
〔六〕赵曦明曰:“后汉书赵壹传:‘壹字符叔,汉阳西县人。’”
〔七〕刘淇助字辨略三:“是书之是,犹凡也,言凡是书札,皆触忌讳也。今谓处处曰是处,犹云到处也。”李调元剿说三:“言凡是书札,皆触忌讳也。可为著书之箴。”器案:少仪外传上引酬酢事变:“凡作书启,先记彼人父祖名讳于几案。”此沿六朝积习也。
尝有甲设燕席,请乙为宾〔一〕;而旦于公庭见乙之子,问之曰:“尊侯早晚顾宅?”乙子称其父已往
〔二〕。时以为笑。如此比例〔三〕,触类〔四〕慎之,不可陷于轻脱〔五〕。
〔一〕器案:归心篇亦有“安能辛苦今日之甲,利后世之乙”之语。今案:古书凡不实指人名而言,率虚设甲乙之词以代之,如韩非子用人篇:“罪生甲,祸归乙。”是也;或称为某甲某乙,如左传文公十四年“夫己氏”注:“犹言某甲。”是也;或称为张甲李乙,如三国志魏书王修传注引魏略载太祖与修书:“张甲李乙,犹或先之。”是也;或称为张甲王乙李丙赵丁,如范缜神灭论:“张甲之情,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是也。
〔二〕林思进先生曰:“下云‘时以为笑’者,盖笑其不审早晚,不顾望而对,遽云已往,所谓‘陷于轻脱’,此耳。”刘盼遂曰:“此甲问乙子,乙将以何时可以枉过,乙子不悟,答以其父已往,遂成笑柄。盖六朝、唐人通以早晚二字为问时日远近之辞,洛阳伽蓝记璎珞寺:‘李澄问赵逸曰:“太尉府前砖浮图,形制甚古,犹未崩毁,未知早晚造?”逸曰:“晋义熙十二年,刘裕伐姚泓,军人所作。”’杜甫江雨有怀郑典设诗:‘春雨闇闇塞峡中,早晚来自楚王宫?’李白长干行:‘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所云早晚,皆问辞也。迤及近世,则加多字为多早晚,石头记小说中累见。”器案:刘说是。姚元之竹叶亭杂记七:“京中俗语,谓何时曰多早晚(早字俗言读音近盏)。隋书艺术传:‘乐人王令言亦妙达音律。大业末,炀帝将幸江都,令言之子尝从于户外弹琵琶,作翻调安公子曲。令言时卧室中,闻之大惊,蹶然而起曰:“变变。”急呼其子曰:“此曲兴自早晚?”其子对曰:“顷来有之。”’族弟伯山曰:‘然则此语,盖由来已久。’”姚氏所举王令言事,亦足为证。
〔三〕御览二四五引俗说:“江夷为右仆射,主上欲用其领詹事,语王准:‘卿可觅比例。’”
〔四〕易系辞上:“触类而长之。”正义:“谓触逢事类而增长之,若触刚之事类以次增长于刚,若触柔之事类以次增长于柔。”三国志魏书王昶传:“若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汝其庶几举一隅耳。”
〔五〕器案:本书养生篇:“但须精审,不可轻脱。”后汉书列女传:“班昭女诫曰:‘动静轻脱,视听陕输,……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抱朴子汉过篇:“猝突萍鷽,骄矜轻侻者,谓之巍峨瑰杰。”轻侻即轻脱,谓轻薄佻脱也。
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一〕,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二〕。亲表聚集,致燕享焉〔三〕。自兹已后,二亲若在,每至此日,尝有酒食之事耳〔四〕。无教之徒,虽已孤露〔五〕,其日皆为供顿〔六〕,酣畅声乐,不知有所感伤〔七〕。梁孝元〔八〕年少之时,每八月六日载诞〔九〕之辰,常设斋讲;自阮修容薨殁之后〔一0〕,此事亦绝〔一一〕。
〔一〕少仪外传下、爱日斋丛钞一引“则”下有“用”字。卢文弨曰:“刀,剪刀;针,古作箴,今又作针;缕,线也。”
〔二〕事文类聚后五“试儿”作“试周”。卢文弨曰:“子生周年谓之晬,子对切,见说文。其试儿之物,今人谓之晬盘。”案:今四川试儿谓之抓周。爱日斋丛钞一:“晬谓子生一岁,颜氏家训云云,玉壶野史(案:即玉壶清话,所引见卷一。)记曹武惠王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罗于席,观其所取。武惠王左手执干戈,右手提俎豆,斯须取一印,余无所视。曹真定人,江南遗俗乃在此。今俗谓试周是也。”据此,则祝穆之改“试儿”为“试周”,乃从时俗也。
〔三〕黄叔琳曰:“此风尤盛行于今,所谓无理只取闹也。不肖者或托此以歛财。”
〔四〕少仪外传“耳”作“而”,属下句读。郝懿行曰:“今俗庆生辰,遂多如此,颜君所讥弹也。”
〔五〕李详曰:“案: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少加孤露。’”器案:北史赵隐传:“幼小孤露。”纲目集览四九:“孤者,幼而无父者也;露者,暴露于于外也。”唐人则谓之偏露,孟浩然送莫氏甥诗:“平生早偏露。”说略本日知录卷十三。
〔六〕少仪外传下“供顿”作“燕饮”,盖据时语改之。唐书高纪:“诏所过供顿,免今岁租赋之半。”胡三省资治通鉴一九0注:“中顿,谓中道有城有粮,可以顿食也。置食之所曰顿。唐人多言置顿。”案:供顿与置顿义近。今谓吃一次饭曰吃一顿饭,本此。
〔七〕爱日斋丛钞五:“梁元帝当载诞之辰,辄斋素讲经。唐太宗谓长孙无忌曰:‘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为感伤:今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欲承颜膝下,永不可得,此子路有负米之恨也。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日,更为宴乐乎!’泣数行下,群臣皆流涕。则前世人主未以生日为重,而庆贺成俗已久矣。”
〔八〕宋本“元”下有“帝”字,原注云:“一本无‘帝’字。”案:事文类聚、群书类编故事六有“帝”字。
〔九〕庾信周大将军司马裔神道碑:“今遗腹载诞,流离寇逆。”唐穆宗长庆元年诏:“七月六日,是朕载诞之辰。”
〔一0〕赵曦明曰:“梁书后妃传:‘高祖阮修容,讳令嬴,本姓石,会稽余姚人,齐始安王遥光纳焉。遥光败,入东昏侯宫。建康城平,高祖纳为彩女,天监六年八月生世祖,寻拜为修容,随世祖出蕃。大同六年六月薨于江州内寝。世祖即位,追崇为文宣太后。’”卢文弨曰:“金楼子称:‘宣修容,会稽上虞人,以大同九年太岁癸亥六月二日薨。’与史不同。”器案:修容,魏文帝所制,自晋以来,位列九嫔,见通鉴一六四胡注。
〔一一〕事文类聚“此”为“而”字。封氏闻见记四降诞:“近代风俗,人子在膝下,每生日有酒食之会。孤露之后,不宜复以此日为欢会。梁元帝少时,每以载诞之辰,辄设斋讲经,洎阮修容殁后,此事亦绝。”即据此为言。
人有忧疾,则呼天地父母〔一〕,自古而然。今世讳避,触途急切〔二〕。而江东士庶,痛则称祢〔三〕。祢是父之庙号,父在无容称庙,父殁何容辄呼〔四〕?苍颉篇〔五〕有(人肴)字〔六〕,训诂云:“痛而謼也〔七〕,音羽罪反。”今北人痛则呼之。声类〔八〕音于耒反〔九〕,今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随其乡俗,并可行也〔一0〕。
〔一〕卢文弨曰:“史记屈原传:‘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器案:五灯会元十二潭州兴化绍清禅师:“不见道东家人死,西家人助哀,以手搥胸曰:‘苍天!苍天!’”
〔二〕卢文弨曰:“言今世以呼天呼父母为触忌也,盖嫌于有怨恨祝诅之意,故不可也。”
〔三〕刘盼遂曰:“按江东人痛呼祢,当是呼奶,奶者,母之俗字,人穷则呼母,古今不异。颜氏误以为呼祢,实缘奶、祢同音而致疏失。广雅释亲:‘奶,母也。’宋书何承天传:‘承天年老,荀伯子嘲呼为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皇将九子,奶母何言邪?”’北齐书穆提婆传:‘后主襁褓之中,令陆令萱鞠养,谓之干阿奶。’李商隐作李贺小传,称贺临终,呼其母曰阿奶。此六朝、唐人呼母为奶之征也。颜氏误奶音为祢,遂难于自解矣。”
〔四〕刘淇助字辨略一:“此容字,可辞也。容之为可者,容有许意,转训为可也。”
〔五〕赵曦明曰:“汉书艺文志,苍颉一篇,秦丞相李斯作,扬雄、杜林皆作训纂,杜林又作苍颉故,故即诂也。”
〔六〕宋本原注:“(人肴),下交切,痛声也。”傅本有此注,而误为“下痛交切声也”。卢文弨曰:“案:(人肴)字音见下,此音疑非颜氏本有。”钱大昕曰:“案:广韵十四贿部有(人肴)字,云:‘痛而叫也,于罪切。’与羽罪音正同。”
〔七〕宋本原注:“謼,火故切。”案:颜本、朱本“火”作“龙”,程本、胡本误作“人”;傅本“切”误“母”。
〔八〕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声类十卷,魏左校令李登撰。’”
〔九〕“于耒反”,赵曦明曰:“俗本作‘于来反’,今从宋本。”郝懿行曰:“‘于耒反’,本或作‘于来反’,形近而讹。”
〔一0〕卢文弨曰:“案:●字今读肴,不与古音合,又转为■,今俗痛呼阿唷,音育,声随俗变,无定字也。”任大椿苍颉篇考逸下:“侑,痛而呼也。羽罪翻。王念孙曰:‘风操篇云云,今案:●字从肴得声,羽罪、于来(当作“耒”)二翻,皆与肴声不协。说文:“●,刺也,一曰痛声,胡茅切。”玉篇音训与说文同,皆无羽罪、于来之音。又案僧只律卷十三音义云:“痏,诸书作侑。”引通俗文云:“侑,于罪反,痛声曰侑。”于罪与羽罪同音,然则音羽罪反之●字,乃侑字之讹,痏、侑并从有得声,与货贿之贿声相近,故苍颉篇训诂音侑羽罪翻、声类音于来(耒)翻,今之痛呼之声,犹有若此者。然考广韵:●,胡茅反,痛声也;又于罪反,痛而叫也。集韵、类篇并与广韵同,此字之误,其来久矣。’”洪亮吉晓读书斋四录下:“案:既有羽罪、于耒二反,则字不当有爻音,疑●字为侑字传写之误,今北俗痛苦甚尚呼阿侑,读若洧,或尚与古同也。左传昭公三年:‘而或燠休之。’服虔注云:‘燠休,痛其痛而念之,若今时小儿痛,父母以口就之曰燠休,代其痛也。’阿侑即噢休之转声。”陈汉章曰:“通俗文:‘痛声曰侑,又曰痏。’皆羽罪反。案:说文:‘姷,耦也,亦作侑。’又:‘痏,疻痏也。’痛声之侑,当是痏之变。又:‘●,刺也,一曰痛声。’则作●亦是。”器案:北史儒林熊安生传:“后齐任城王湝鞭之,宗道晖徐呼‘安伟!安伟!’”安伟,即阿侑也。
梁世被系劾者〔一〕,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二〕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屩麤衣
〔三〕,蓬头垢面,周章〔四〕道路,要候〔五〕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六〕于所署门,不敢宁宅〔七〕,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事虽不重〔八〕,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者,皆为怨雠〔九〕,子孙三世不交通矣。到洽〔一0〕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一一〕,其兄溉
〔一二〕先与刘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一〕卢文弨曰:“劾,胡概切,又胡得切,推劾也。”
〔二〕胡三省通鉴一四二注:“露者,露髻。”高诱淮南子修务篇注:“跣足,不及着履也。”
〔三〕颜本、朱本屩下注云:“音脚,履也。”卢文弨曰:“麤,疏也;布帛之等,缕小者则细良,缕大者则疏恶。”
〔四〕本书勉学篇:“周章询请。”文章篇:“周章怖慑。”文选吴都赋注:“周章,谓章皇周流也。”
〔五〕卢文弨曰:“要,于宵切,亦作邀。”
〔六〕卢文弨曰:“庵,乌含切,广韵:‘小草舍也。’”器案:风俗通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则涉讼露首草舍,自东汉时已然。
〔七〕器案:不敢宁宅,犹诗言“不遑宁处”,左传桓公十八年言“不敢宁居”之意,言不敢安居也。后代通制条格卷二十二之假宁,元典章卷十二之宁家,即此宁宅之意。
〔八〕卢文弨曰:“两‘事’字似衍其一。”又曰:“各本皆误衍一‘事’字。”
〔九〕宋本“怨”作“死”,原注:“一本作‘怨’字。”赵曦明曰:“案:怨字是,读若冤。”
〔一0〕赵曦明曰:“梁书到洽传:‘洽字茂■,彭城武原人。普通六年,迁御史中丞,弹纠无所顾望,号为劲直,当时肃清。’”
〔一一〕赵曦明曰:“梁书刘孝绰传:‘孝绰字孝绰,彭城人,本名冉,小字阿士。与到洽友善,同游东宫,自以才优于洽,每于宴坐嗤鄙其文;洽衔之。及孝绰为廷尉正,携妾入官府,其母犹停私宅。洽寻为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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