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宜和陈望自己讨论出来的结果,甚至是他们努力争取到的结果,他们才会觉得值得。
果不其然,宋明瑜这边刚走开,曼宜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她声音压得很低,“阿哥,我们签吗?”
陈望没说话,只一个劲儿地把合同翻来翻去,越是翻,手指越是抖。
两人都知道,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再没有第二家能够给出这么好的条件了。
曼宜可以不签,但港城女明星出了名的多,Venus签不到曼宜,可以签其他人——曼宜呢,过了这个村,还能有这个店吗?
陈望手里有钟红的经纪约,顶流女明星在这个年头的日子,也不见得有多么好过,钟红一年到头都在拼命拍戏,不就是为了能有一天稳住自己的曝光?
现在机会送上了门,曼宜拒之门外……傻子才做这种事。
陈望唯一犹豫的就是十年,“这时间会不会有点太长?”
曼宜却摇摇头,“阿哥,人生处处都是赌——但我至少想赌个能为我兜底的。”
也许五六年之后,会有更好的品牌找她签约,但谁能保证,这五六年里她不会一蹶不振,甚至是就此埋没在公司的芸芸众生里?
曼宜不信吃不到嘴巴的大饼,她只想要眼前的机会。
“十年就十年,我想签,阿哥。”
陈望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就签。”
等宋明瑜“姗姗来迟”,拿着资料再次出现在房间里,“不好意思,多耽误了一会儿。”
陈望吸了口气,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宋小姐,我想,我们可以就合同的细节谈一谈了。”
第132章第132章风暴前夜
曼宜签约Venus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港城。
此时此刻,她的名气当然是不足以让这个代言签约的消息这么受人关注。
之所以会全港城人人皆知,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推动。
其中之一,自然就是曼宜所在的公司,港城三大娱乐圈顶级公司之一。
他们没有错过这个机会,尽管对于陈望给曼宜一口气签了十年有所不满,但陈望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曼宜不够碰更大的资本。
“就连钟红也拿不到奢侈品牌的代言,她拿什么和人争?女装代言本来就少——这个不影响其他品类,饮料这些代言曼宜照样可以签。”
现在的代言无非就是两条路子,要么就走高端路线,指望那些国际顶级品牌青睐,如果能接到一个,那就是平步青云。
要么就是走接地气的路线,搞“全民”的头衔,这种就得去接饮料、食品这些的广告,力争在师奶群体中刷好感——这群人有钱有闲,追星最是不怕花钱。
而曼宜现在显然是走不了前一个路子的,后一个她现在国民度又不够,尴尬地在中间不上不下,有个郑氏背书的Venus有什么不好?
公司还能说什么呢,本来陈望就是公司的顶梁柱,而且钟红也是陈望一手带出来的,他说这样对曼宜最好,公司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捏着鼻子认,不代表他们都不做。
恰恰相反,既然合同都签了,当然是要大吹特吹,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宣传的机会。
Venus是什么,港城人不知道?
那就给我买通告,买报纸,总而言之,一定把这件事炒热,反正不能让人觉得曼宜签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
但公司也没有把所有的资源和人脉都砸上去,说到底,曼宜只是公司捧起来的新秀,重要程度远不能和钟红她们比。
反正这些宣传广告能起多少作用,就起多少吧。
谁知道一觉醒来,新闻爆了。
各大报纸上竟然全是曼宜签约Venus的通告。
照片很清晰,一看就知道不是狗仔偷拍,画面上曼宜戴了一副太阳镜,头发松散地披散在肩上,却不凌乱。
最引人瞩目的还是她那身剪裁合身的西服套装。
垫肩为曼宜那张还略带稚气的脸颊添上了几分英气。
女人整理着手腕上的淡金色袖扣,另一只手的袖子随意挽起,一双大长腿搭上垂顺的阔腿裤,尖头高跟鞋越发显得她四肢修长,气质十足。
似乎是注意到有人在拍,她半侧过头来,骨相漂亮的侧脸轮廓,隐约能窥见她唇上张扬的红。
封面下面印着一行加粗的大字:“Venus开业T台秀锁定周六”,旁边还有个倒计时,画着红圈的“5”,一下就吸引过去了人的视线。
但显然,比起一个没听说过的品牌,大家更关心的还是上面的明星。
即使他们只是觉得曼宜漂亮。
陈望去报刊亭的时候,听见不少人在议论,“这女明星是谁?”
他忍不住插话:“《警察故事》里的阿美。”
“哦!是阿美啊!”
这话真让人又酸又甜。
甜的是阿美这个角色的确有记忆点,曼宜在片场被骂了许多次,甚至连替身都不用,亲自上场,浑身拍到淤青,总算是有回报。
酸的是,尽管演了《警察故事》,但这毕竟是个捧男主角的警匪片,曼宜这个女主角的比重并不高。
即便有人记得阿美,也少有人将阿美和曼宜挂钩在一起,属于是戏红人不红。
但有安慰的是来报刊亭的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冲着曼宜那张漂亮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