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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蜉蝣:三日逃杀

作者:张半天

简介:

七年前,富家少年借读小镇中学,遭遇霸凌勒索;品学兼优的贫家女孩悄然失踪,警方调查无果;化工厂老板别墅失窃,情妇遇害,凶手主动投案自。

七年后,警校高材生阴差阳错成为小镇民警;小镇接连生凶杀案,死者均被离奇切掉大拇指;素来表现良好的盗窃杀人犯在距离刑满释放前一个星期离奇越狱。

七年间,每个人都在尝试摆脱过去开启全新生活,然而生命短暂,不是总有机会改过自新,当罪孽深重,命运便会将一切投入熔炉,冶炼真相。

第1章那个女孩

2oo4年1o月,傍晚,滨海公墓,夕阳凛冽,邸云峰亲手埋葬下那个在三日内接连杀死九个人、凭一己之力牵扯几百名警力的越狱杀人犯,内心却丝毫没有恨意,甚至觉得这世界对他有所亏欠。

故事最早要从1996年秋天讲起,那年邸云峰十五岁,还是个内向的初中生,跟着辗转全国各地“对缝儿”赚钱的父亲邸勇前来到双水县清河镇,借读在镇中学三年三班。

这是邸云峰借读过的第八所学校,对于这种漂泊生活,他早就习以为常,对于在陌生环境中要面对的种种麻烦也了如指掌。

被孤立是一定的,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邸勇前赚钱的地方大都是闭塞的山区乡镇,同学们家境一般,吃一串雪糕都要跟家长软磨硬泡很久那种,贫富差距会让人生出嫉妒,嫉妒就会排挤。

被捉弄也是一定的,因为都是短时间借读,他没有校服,每天只能穿自己的衣服去上学,走在校园里很显眼,而每个学校总有一些调皮捣蛋的孩子喜欢捉弄显眼的同学,以突显自己。

或许还有一点自卑,这种碎片式的学习方式让他成绩很差,而父亲每把他送进一所新学校都会打招呼让老师特殊照顾,老师会在课堂上多给他回答问题的机会,帮他融入集体,他却往往连很简单的问题都说得驴唇不对马嘴,引来同学们的嘲笑。

相较于这些常见的烦恼,清河镇的孩子们还给他带来一种全新的恐惧感——可能是民风所致,这里的坏孩子竟然会像黑社会一样公然索取钱财,不给就加以恐吓。

邸云峰跟父亲说这个问题,父亲告诉他,“人这一生一定是遇到的敌人比朋友多,对于敌人,要学会分析他们的需求,如果你能利用好敌人的需求,敌人也会甘愿为你做事。”

这么深奥的人生哲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暂时还理解不了,但他理解“他们的需求”就是钱和零食,所以时常把零花钱贡献出去,换得暂时宁静。他不喜欢这里,只希望老爸快点做完这单生意,离开这个鬼地方。

最初的半个月,邸云峰一节课都没听进去,每天上课只是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看着前桌的后脑勺呆,或者把衣服领子立起来遮挡耳机线听随身听,下课了就躺在桌子上睡大觉,活动课老师要求必须出去,他就坐在花坛边晒太阳,看着同学们嬉闹玩耍,放学后一个人骑着山地自行车匆匆回家,生怕被那些坏孩子拦在半路。

他讨厌这样居无定所,不理解父亲为什么有了那么多钱还要拼命赚钱,不能像别人的父亲一样给他一个安安稳稳的家。他猜母亲也一定是受不了这种生活才狠心丢下他不管。

在这种孤独的心境下,邸云峰认识了那个女孩。

那是第三周周一下午的体育活动课,同学们被放在沙土操场上玩,男孩子们灰尘四起地踢着足球,女孩子们则是跳大绳、踢毽子,欢笑声此起彼伏。

邸云峰也喜欢踢球,家里贴满了罗纳尔多的海报,那会儿他想如果任何一个孩子过来叫他一起玩,他就会把苦练很久的钟摆式过人倾囊相授,可事实上,他只能一个人坐在双杠下看着他们,甚至足球滚过来他想帮忙捡一下都会被跑过来的同学抢回去。

大概十多分钟,他现不远处的一个女孩子跟他情况差不多,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石头上看着女孩子们玩。

他鼓起勇气走过去,伸出手对她说:“你好,我叫邸云峰,能跟你做朋友吗?”

女孩诧异片刻,不太习惯地跟他握了一下手,羞涩地说:“你好邸云峰,我……叫高晓晴。”

原来她就是高晓晴。

邸云峰虽然没看见过这个女孩,但上课时总是能听见老师叫她的名字,老师的提问她全部对答如流,她的作业会被当成全班模版,某个孩子不听话老师也会教育向她学习,他隐约记得老师说她是全校学习第一名的好学生。

这会儿面对面,他看到高晓晴长得白白净净,瘦瘦的身子却有一副胖嘟嘟的脸蛋,留着齐颈短,可能是因为理的人不专业,尾一起向上翘起,有点蠢又有点可爱。

他们一起坐下来,邸云峰忽然又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沉默一会儿,高晓晴问:“你平时藏在书桌堂里的那个方盒子是做什么的?我总看你鼓捣它。”

邸云峰很诧异高晓晴连随声听都不认识,急忙从兜里掏出来,插上耳机,分给她一只,然后按下播放键。

磁带转动,播放出许茹芸的《沙漏》:逃出了记忆却掉进了忧郁,泪流出了心底我却不能自已……

歌声甜美,邸云峰觉得女孩子肯定喜欢听,但高晓晴只听了一会儿,便把耳机还给他,说:“原来是小号的录音机,快收起来吧,肯定是要用电池的。”

邸云峰赶紧把耳机重新插进她的耳朵,“没事,没事,我家里有的是电池。”

高晓晴笑了笑,继续听,渐渐沉浸在歌声中。

她长着一双很特别的眼睛,不笑时也会微微向下弯曲,给人一种笑眯眯的感觉,真正笑起来那双眼睛就像两弯新月,甜美极了。

后来邸云峰才知道那不光是高晓晴第一次见随身听,还是第一次听流行歌曲。

不知不觉下课铃响了,邸云峰恍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只是傻乎乎地听歌,都没有跟这位新朋友好好说说话,于是匆匆忙忙地问:“你最喜欢哪个明星?我看看能不能搞到磁带,明天带来跟你一起听。”

高晓晴腼腆地回答:“我不懂那些,我觉得你应该用这么好的条件多多听英语,我听到课堂上你很多单词音都不标准,多听听英语磁带会对你有帮助的。”

说完,她快步走开了,留下邸云峰在原地愣。

那时邸云峰现高晓晴虽然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却不知为何也没有很多朋友,走在人群中的背影竟也孤零零的。

第二天上课,邸云峰悄悄给高晓晴传纸条,让她晚上放学后等一会儿。

高晓晴给他回了一张字条:好,要不然我每天放学也都留在教室里学习。

那一天对于邸云峰来讲过得比一个星期还要长,上课时总是忍不住向高晓晴的方向瞥去一眼,大多数时候高晓晴都在全神贯注地听讲,少数时会注意到他的目光,眯起眼睛朝他笑笑。

终于挨到放学,所有同学都走了,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俩。邸云峰急不可耐地走到高晓晴面前,将书包倒扣过来,把二十几本磁带倒在桌面上,堆了满满一大堆,然后又把随身听摆在那,热切地说:“这是我能找到的全部英语听力磁带了,随身听也借给你,以后你可以用它们来学习。”

说这句话时,邸云峰心里满是骄傲。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愿意倾尽所有帮助朋友,只是可惜很少有机会交到朋友。

高晓晴惊惶地站起来,“我昨天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想让你不要浪费那么好的学习条件。我不用的,谢谢你,真的不用。”

邸云峰叉着腰,尽量模仿大人看淡一切的语气说:“我这辈子算是废了,怎么学也学不好,送给你才是物尽其用。”

说着,他要逃跑,高晓晴死死拉住他,坚持不要。他嬉笑着挣扎一会儿,现高晓晴有些生气,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我……不是……只是……我是想……作为朋友应该分享好东西……没想到你不喜欢……”

看他难堪的样子,高晓晴抿了抿嘴,认真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挺喜欢的,不过我的事你不懂。快拿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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