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肃压根没把他送回枫铃,而是带回了自己家。
“睡吧。”闫肃收回毛巾,指节似有若无从杨今予额前的头发上擦过:“你喝酒了,不可能让你自己在枫铃。”
“哦。”杨今予乖乖应了一声,“但为什么是你房间,那边的房门还没修好?”
“。。”
被戳穿心思的闫警官别开了脸。
杨今予嘴角的弧度似有似无,半清醒半醉的眼眸藏了不安分的戏谑。
他翻了个身,侧卧着盯床边的闫肃看:“闫sir,你穿制服的样子很好看。”
“喂,胡说什么。”闫肃忙不迭低头看了眼自己。
他忙侧过腰,一边去解腰侧的金属扣,一边多余的解释:“我从队里直接去枪花,没来得及换常服!”
上次杨今予无意间提过一句闫肃的荞麦枕头太硬,此时他脑袋下的枕芯已经换成了羽绒。
他半张脸都深陷进柔软的枕芯,露在外面那一半眼睛盛满了笑:“但你是不是忘了房间里还有一个我,要在这里换吗?”
闫肃一窘,尬住了动作。
“我出去换。”闫肃讪讪打开衣柜,随手取了件常服,脸热道:“你快睡,晚安。”
杨今予拉长了调子回应:“遵——命——”
真是的,杨今予喝了酒就爱胡说八道的毛病还真是一点没变,叫人哭笑不得。
闫肃在卫生间换掉制服,习惯性泡进水池里洗了。
他无意识地瞥镜子里的自己。。理智告诉自己不可得意忘形。
可是,杨今予夸他好看诶。
闫肃怎么也压不住嘴角了,决定以后要多穿工作装见杨今予。
他记忆中的杨今予,总是很会夸奖,明明是那么孤僻的性格,却会对一些事物不吝言辞,意外的嘴甜。
他爱夸国歌有感染力,爱夸秦叔唢呐吹得好,爱夸烟袋桥的水很美。
也爱夸他。。
夸他有一颗位置很好的痣,夸他眼睛像古典民谣,夸他有祖师爷的风骨,甚至还不惜写一首《踏花少年》来夸江家枪。
现在又夸他穿制服好看。
真是什么细小的点都能被他找到,经他薄而锋利的嘴唇说出来,仿佛世界上不曾有过黑暗,一切都是桃花源。
可他明明。。自己却深陷泥沼很多年。
闫肃有些心疼的想起很多年前,有位少年独自抗着病魔偷偷戒药,熬过许多有噩梦的夜晚。只为了写出6首歌专辑,分别送给所有人。
对身边每个人的夸赞与欣赏,他都藏进了悦耳的旋律里,唯独对自己吝啬,说自己离大师乐队还差得远。
杨今予啊,是个叫人很无法形容的人,他无法不想保护这样的杨今予。
无论是16岁还是26岁,亦或是他们白发苍苍垂垂老矣,闫肃觉得大概这辈子,他都无法割舍下对杨今予一往而深又没有道理的守护欲。
他只会越来越爱这个人,越来越爱,直到生命走到尽头。
就像从前慢里说的那样。
这些。。闫肃当然是不会肉麻的说给杨今予听,不然杨今予又要逮着机会打趣他,说他传统老旧了。
他只需要做到就好,用一辈子的时间来验证他的虔诚。
不过,一辈子的事还很远,姑且按下不表。
目前有个棘手的大问题摆在眼前。。他到底该不该回自己房间,上床睡觉。
杨今予那个该死的三个月之约,怎么这么漫长!
闫肃轻声踱步到客房门口驻足了一会儿,惊喜的发现上次被踢坏的折页还没来得及找人修,木门自然敞开一大条缝,怎么也关不上。
这怎么能住人呢?
谢谢你,折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