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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办妥了。
我打算离开广东,晚上加个班,在办公室填写调任申请书。
陈致远推开门进来后,扑通一声无力地跪在地上,垂着头。
佩伶,是哥错了……是我害了爸妈,是我……是我一错再错……
我坐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认错人了。
他抬眸,哽咽着:我认出你了,我知道你是佩伶……你爱吃红豆,你耳后有一颗小痣,你用右手写字的时候,习惯歪着头,你小时候写错一个字会急得哭出来……哥记得……哥都记得……
我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记得又如何?
我的声音冰冷:记得就能抵消你亲手把我扔到巷子口,任我高烧奄奄一息的事吗?
他浑身发抖。
我俯下身,慢慢地,一字一顿地看着他说:
陈致远,你是刽子手。你是杀了爸妈的人,也是亲手杀了我的人!是你一手引狼入室,是你帮她遮掩,是你送她刀子让她得手。
你知道吗?就算前世你百岁之后盖棺论定,碑上刻着一世英名。
在我眼里,你也该死在十八层地狱。
我转身离去,身后是他撕心裂肺的哭声。
可我没回头。
因为这一次,不该是我心软了。
是他们,终于该偿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