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衿现在已经不习惯再去幻想未来,尤其还是那么遥远的未来。
她暂时只想好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真正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至于感情和婚姻,也许到了她被催着考虑的那个时候,也早已经不需要她来做决定了吧?
——
事实证明,陆之衿拼命般的学习态度真的很有成效。
初试成绩排名第二,面试成绩排名第一,最终她以总排第一的考研成绩成功考进了她心心念念的建大。
母亲高兴地做了一大桌子她爱吃的菜品庆祝,而父亲再没和她谈论过这件事情。
平淡的生活像是又慢慢步入了正常的轨道。
唯一不太正常的一点就是——
陆之衿偶尔会感觉到自己有些不受控制,像魔怔了一般地,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何川写明信片。
但只寄给自己。
她会选择一个不错的天气,花长久的时间走到很远很远的邮筒里投完信,再等待它寄回到自己手里。
没有任何人知道,她做这件事持续了多久。
久到连她自己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直到有天,她的新室友看到她正在写明信片,有些八卦地好奇道:
“给男朋友写的?”
“已经不是了。”
前男友。
“怎么,还忘不掉他?”
“是啊。”
“因为太美好了,舍不得忘掉。”
而且,她又为什么要忘掉呢?
……
陆之衿总算是懂了那句“年少时不要遇见太惊艳的人”的什么意思了。
离开了何川之后的她也不是心动不了。
但她只是不想。
简而言之,就是她懒得再费尽心思地去爱上一个人了。
又不是活不下去,是谁陪在身边有区别吗?
有次和室友在建大附近的清吧里小酌,她沉寂已久的心脏又重新为舞台上欢快律动的乐队而剧烈怦动了起来。
那夜的舞台、灯光、乃至深情歌唱的少年的音色,都让她仿佛回到十八岁的那个夏天。
所以当舞台上跳动的少年要摘下脸上的墨镜时,她甚至莫名地有些慌张。
很可惜,不是他。
是了,他们已经分开整整两年了……连音讯都不曾有过一分的人,怎么还会再见呢?
而且就算再遇次到他了又能如何呢?
陆之衿笑着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大大方方地随着人群为这场精彩的演出热情地鼓着掌。
其实还能再为美好的事物而感到快乐,说明她已经在慢慢找回自己以前的状态了。
甚至比当初那个稚嫩青涩的自己还要更好。
这也多亏了她的兴趣爱好比较广泛,在自我烦闷的时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排解自己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