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个人过去,不介意吧?”文森特问小陈。
小陈嬉皮笑脸:“这是你和团长的局,我只是个传话的,你觉得行就行。”
文森特被拆台了也不恼,转向明昕:“团里的大提琴准备今晚向竖琴求婚,陪我去一趟吧,不会耽误太久。”
还是那个饱含恳求的神色,文森特看着她,小陈也在旁边看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不想让外人看文森特的笑话,明昕犹豫片刻,很轻地点了下头。
轻音乐酒吧不大不小,被涅盘包了场。
原本是调酒师的位置眼下站了个文森特,穿着白衬衫,袖口挽着,将火焰喷枪对准勺子里的糖与白兰地。
他调酒时的表情和瑞奇的漫不经心很不一样,猫眼挑着,很好奇的一个表情,似乎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成品会是什麽样子。
吧台前的明昕托着腮,看文森特把幽蓝色的火焰倒入咖啡,又用厚奶油封层。
“爱尔兰咖啡,尝尝看?”杯子被推到面前。
明昕尝了口,味道很强烈,像烧焦的木头。
虽说明知道等下有求婚的节目,团里的其他人却都表现得无知无觉,各自坐在桌边闲聊,间或有人到吧台讨酒。
“我也要这个。”小陈指着明昕的杯子对文森特说。
文森特顺手给他开了瓶rio。
明昕笑,摸出手机看了眼,金母来电,文森特马上给她拉开侧门,示意走廊里面安静。
接了电话,金母先是好一通感谢,谢谢她帮忙跑上跑下,小猪给她添麻烦了,明昕忙道没有没有,又听到金母说已经带了人过来,这就把金竹转回金城的私人医院,让明昕今晚回酒店睡个好觉,不用去医院守夜。
挂了电话,明昕这才意识到文森特始终陪在她身边。
“你打电话好像从来不防着我。”文森特主动说。
明昕弯了弯嘴角:“那是因为我没什麽见不得人的东西。好了,回去吧,我也该——”
“噔——噔——噔噔——”
婚礼进行曲突然响起,文森特马上推开门,乐声瞬间淹没了明昕没说完的话语。
“神经病啊你!人家是求婚又不是结婚,谁让你弹的婚礼进行曲!”有人笑骂。
那人立刻反驳:“不行!别抢我电贝司,你等我弹完再求,不行不行,我今天必须过完这个瘾!”
明昕无奈地看了眼文森特。
走廊灯光昏暗,只照亮了他洒满亮片的头顶,和那双水润的眼睛。
他笑得毫无芥蒂,在嘈杂中对她做口型,说没错,是我让他弹的婚礼进行曲。
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初春,阿斯顿马丁将明昕载到隔壁的小镇。
大概是礼拜的时间快到了,无数信徒从四面八方匆匆赶来,在教堂门口整理仪容仪表。
明昕没有信仰,就没跟着信徒往里面挤,文森特让她在原地等着,自己去找人要饭,很快拿来面包递给明昕。
明昕不明所以,接过面包,下一秒,数不清的鸽子呼啦啦围上来讨食。
等反应过来丢开食物已经晚了,明昕头上身上沾满鸽毛,文森特不住笑,却又耐心地给她逐个摘下去。
“我恨你。”明昕面无表情地说。
文森特还是笑:“我爱你。”
可能是文化的原因,他总比她更能轻易说爱,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明昕才终于彻底了解到这个游戏的残忍之处。
——还有三天,最後三天。
她还能做他三天的未婚妻,听他说三天的我爱你,然後就没有了,他们的缘分就用尽了。
1。49亿平方公里的陆地,3。62亿平方公里的海洋,80亿芸芸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