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的树莓酱,棕色的巧克力,白色的彩针糖。
那从来不是什麽腐烂的狗头,而是幼妹亲自为他挑选的,类似万圣节专用的古怪蛋糕。
最後一层敷料被掀开,文森特本能闭上眼,又强迫自己掀开眼皮。
刀口恢复得很好,没有血渍,只有一点橙色透明的渗出液。
噩梦已经醒了。
多亏了明昕,多亏这位爱着他的丶被他所吸引的未婚妻。
*
水洗过的街巷潮湿又干净,文森特像只开屏的孔雀,从远处踱步而来。
难得没拎着琴盒,手里总觉得空荡荡的,文森特握了握拳头,探头进瑞奇的餐馆。
没有人,也没闻到热食特有的气息。
既然不在餐馆,那就是酒吧了。
文森特横穿马路,很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推开酒吧後门。
果不其然,明昕正坐在吧台外吃早餐。
看吧,就算没有手机,我也总会找到你。
毕竟我那麽了解你。
对着镜子将本就平整的衣领捋平,文森特走过去,听到瑞奇正不遗馀力地劝说明昕收下手里的项链。
“每颗宝石都要经历至少三千万次打磨,才能像现在这样闪闪发亮,让人心醉,”瑞奇正对明昕侃侃而谈,“而它接受磨难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能够匹配的拥有者,你。”
“哟,早上好,”文森特笑吟吟地打断瑞奇,“这不是上次拍卖会压轴的蓝宝石项链吗?真漂亮,拍了多少钱来着?三百万刀?”
明昕:“……”
明昕本来还在欣赏切面,闻言露出个被吓到的表情,两根手指拈着链子,小心翼翼地把蓝宝石放回盒子。
天外有天,她家里是有点小钱,但也只是小富即安的水平,不至于花七位数买个饰品。
赶走瑞奇,文森特坐进高脚椅,他的坐姿十分优雅,显得双腿修长。
随手拿起几瓶饮品,文森特低头看标签,挑出度数最低的几种酒,打算给明昕调个甜甜的果汁。
“第六天了。”文森特说。
“第六天了。”明昕放下叉子,摸了摸指根闪亮求婚戒指。
文森特又问:“你爱上我了吗?”
明昕失笑:“当然,我怎麽会不爱我的未婚夫。”
文森特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脑袋,又察觉到有什麽不太对劲,却说不出,只无意识地往摇壶里加满冰块。
他的噩梦已经醒了——多亏眼前人。
这让他得以重新审视自己,也重新审视眼前这份上天送给他的豪华大礼。
他哎了声,轻飘飘问明昕:“你说等七天过去,我陪你回国,好不好?”
明昕愣了下,眼底波澜起伏。
可当她再擡起眼时,那笑容又是那麽真挚。
她说:“好啊,不过我回去以後可能会有点忙,要等到下半年吧,才能腾出时间陪我的未婚夫旅行。”
明昕咬字很轻,只在‘我的未婚夫’五个字上下了重音。
果然,明昕不可能拒绝他的邀约。
浅色君度酒倒入摇壶,文森特扣上盖子,与未来有关的计划在白橙皮的味道中纷至杳来。
“就当做是我们的蜜月游,如何?我们可以去滑雪,去漂流,去冲砂,”他的眼前浮现出无数种可能,声音也变得轻快,“当然,如果你喜欢更安静的旅行,我们还可以去看阿莫高的壁画,或者去卢浮宫看玻璃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