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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2页)

买相机花费的时间最久,因为柳素琴提出想试用一下,看看拍摄效果,工作人员还真的同意了,但试用到后来却成了教学大会,年轻的工作人员耐心十足,手把手教会几人怎么取景、应该何时按快门,以及几个经典的拍照姿势,比如剪刀手,合照齐声大喊“茄子”。

折腾了一个小时,终于要结账了,相机连带着配件胶卷和挂包一起,花了三千多,李红表情麻木,心想非常棒,今日总消费一万三,把她卖了都不值人家一天消费的零头。

有钱人竟在她身边!

下一秒,这位有钱人的朋友回头问她,“对了,你之前说要去买两套新衣服?”

李红吓得差点跳起来,一整个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记错了。”

她兜里几个钱啊,跟着素琴去买新衣服,怕不是买完直接喝西北风了。

钱菊香觉得她跟李红这姑娘果然英雄所见略同,给了对方一个肯定的眼神,并急忙接话,“既然买的差不多,那就早点回去吧,也该开始准备晚饭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钱菊香自己都觉得恍恍惚惚,谁能想到,有一天她竟然会说出“买的差不多”这种话,说得好像买东西不要钱似的。

更无法想象的是这句话竟然是她此时的心声。

林南江看看丈母娘身心俱疲的脸色,又看看自己和好兄弟被占满的手,也难得劝了句,“素琴,要不先回去歇歇?”

柳素琴则转头继续询问李红,“咱俩是先跟大家一起回家,还是单独再去女人街逛逛?”

李红一听女人街,瞬间没了上一秒被点名的惊慌失措。

女人街算是她们常光顾的地方了,里面的衣服以物美价廉著称,还很适合擅长砍价的人去捡漏,李红每每去那里,都能在彻底惹毛老板娘之前全身而退,俗称卡在底线上还价。

她太喜欢逛那里了。

于是李红又双叒叕支棱起来了,决定俩小姐妹单独去逛女人街,林南江则带着其他人和大包小包先回家,顺便做好晚饭在家里等她们。

钱菊香这回没拦着闺女跟人约下半场,因为她也去过那个女人街,还被拉着试了几套衣服,最后全买回来了,因此知道那边的大概情况。她心里正为自己的机智而沾沾自喜呢,正是因为及时出声打岔,让这花钱没个数的两口没能想起昨天提的那劳什子钻戒,帮他们省了好大一笔钱。

她可是详细问过女婿的,刚刚在金店也偷偷问了那几款钻戒的价格,吓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自家闺女就是从女人街买一车的衣服回家,都抵不过一枚小小钻戒的价格。

钱菊香随口叮嘱了两人别逛太晚,早点回家,不然饭菜做好了,他们是不会一直等着她俩的。然后迫不及待招呼其他人回家,心里其实巴不得柳素琴多买点衣服,这丫头从小就臭美,注意力全在漂亮衣服上,也就想不起钻戒什么的了。

可她明显高兴的太早了,林南江提议先回家休息,并不是因为他舍不得再花钱,更没把心心念念的钻戒忘了,完全是考虑到他们吃完晚饭,还可以继续出来逛街。

华灯初上,大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呢。

林南江在大家吃饱喝足最放松的时候提出这个,钱菊香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什么,还要继续逛,你们不累吗?”

其他人也有点猝不及防,尤其是李红和林全生,注意力全在电视台即将开始播出的《元宵晚会》上了。

逛街哪天都可以,《元宵晚会》可只有今天晚上能看到了啊。

殊不知他们的迟疑正中林南江下怀,努力压下嘴角,“大家都累了呀?那好吧,我们俩自己去逛。”

第58章开始培训了。

其实柳素琴也想和大家一起看看元宵晚会,不过看出林南江眼底克制不住的兴奋和期待,她还是选择了配合。

夫妻相处也不能全靠一方的付出和妥协,感情是相互的,偶尔也需要满足一下对方的诉求。

错过一场元宵晚会,又不是要她付出多大的代价。

更何况后面几天都不需要上班,有的是时间看完回放。

柳素琴就这么面带微笑的被林南江拉出门了。

他们下午没买钻戒,是因为常逛的那家金店主要经营金饰和玉器,钻石是顺带的,只有几款很简单,主钻品质也算不上多好,不只是柳素琴没喜欢的,就连林南江也很不满意。

因此晚上去的是另一家,是个才开不到半年的珠宝行,不过已经在深市很有些口碑名气了,里面的东西就没有低于四位数的,不懂的人只觉得贵得要死,但买过的都知道,能在这里上架的珠宝都是一分钱一分货,商家也算是诚信经营了。

柳素琴最爱的那对珍珠就是在这里买的,不差钱如她,也不敢没事跑来这里瞎逛。

店里好东西太多,进来一次,钱包就要缩水一大截,害怕==

这次是林南江一定要给她买钻戒的,柳素琴就不客气了,走出小区后,反过来拉着他直奔这个充满珠光宝气的地方,跟着年轻漂亮的店员去了钻石专区,然后双双被闪烁着璀璨光华的钻石们亮瞎双眼。

“没想到好看的钻石这么耀眼,确实人家贵有贵的道理。”林南江回趟老家接受了太多吹捧夸赞,真以为他们如今勉强也算有钱人。直到踏进珠宝行,才现自己其实依旧是个土包子,再次出了没见过世面的惊叹。

不过也就感慨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们还年轻,媳妇马上也要出来和他一起赚钱了,两口子再奋斗几十年,就不信做不成有钱人,这个现非但没打击到林南江,反而激了他努力赚钱的动力,转头对柳素琴道,“老婆,有这么多漂亮的戒指呢,去挑一个你喜欢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在心里给自己加油鼓气,现在只能让媳妇挑个喜欢的,但相信总有一天,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对媳妇说:想买啥买啥,不用管价格。

柳素琴也没和他客套,立刻低头细细欣赏起来。

给她戴的戒指,当然要挑自己喜欢的,柳素琴谨记某明星的“低于一克拉都是碎钻,不值钱”的经典言论,挑选了一枚两克拉的戒指。

也不是她不喜欢鸽子蛋,这家店的钻石,平均每克拉要五六千,柳素琴挑的这款算上镶嵌和工费,标价高达一万两千八,她已经是咬着牙让店员取出来试戴的了。

不过一戴上,就再也舍不得摘下来了。

柳素琴手指修长纤细,指甲盖上是新做的珠光粉,指尖一抹淡淡的粉色,和六爪钻戒堪称绝配。

是的,她挑选的也是最简单的六爪款式,只有一颗主钻,只在戒托上镶嵌了一排碎钻,不过越是这样经典不花哨的设计,也越能凸显钻石本身的品质,就像柳素琴手上这颗,主钻堪称白净无瑕,切割也完美,在灯光下闪烁着火彩光芒,静静绽放钻石本身的璀璨,再多的堆砌雕琢都不过是画蛇添足。

林南江的目光同样黏在她手上舍不得移开,猛猛点头,“要不就买它吧?媳妇你戴着特别美,衬得双手就跟他们说的那种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似的。”

这么说着,忍不住伸手覆上去,那细腻如玉的触感让他不由恍惚了一下。

原来不是看起来像,媳妇的手已经如此细腻,指腹如手背一样光滑柔嫩,不见丝毫茧子,仿佛她天生就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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