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星晨看着镜子里那个陌生的自己——白大褂换成了防弹衣,手术刀换成了手枪,眼神的清亮凝成了化不开的霜。
“不後悔。”她摇了摇头,轻声说:“因为有你在。”
不过,这已经是後话。
三天後,阮星晨在花园里种下向日葵种子,墨骁寒在一旁擦拭手枪。
“坤沙死了。”他突然开口,声音平淡,听不出半分波澜:“但还会有下一个敌人。”
她将种子稳稳埋进土里,用小铲子压实泥土:“我知道。”
“我的双手永远不会干净。”
“我知道。”
“你本可以活在阳光里。”
阮星晨擡起头,将沾满泥土的手按在他心口,留下一个棕色的掌印:“可我的‘星光’在这里。”
***
「为什麽他不能洗白?」
——因为权力顶端的王座下,早已堆满骸骨。
褪去黑暗,就等于自断生路。
光明,是上位者最奢侈的致命伤。
「为什麽她必须坠入黑暗?」
——因为纯白的花,活不过这个世界的寒冬。
留在他身边,就要把灵魂染成和他一样的颜色,别无选择。
「为什麽她没有选择离开?」
——因为这世上有些相遇,从一开始就是无路可退的沦陷。
像荆棘与玫瑰共生,像伤口与血痂纠缠。
他陪她走过最痛的地狱,而她早就在地狱里,认了命也认了人。
如今这黑暗,反而成了最熟悉的归宿。
不能一起站在光里,那就共赴深渊。
黑暗中的羁绊,比光明下的誓言更深刻。
所以,黑暗就黑暗吧。
至少这里,还有他的怀抱。
「不黑化,他就护不住她吗?」
——当然护得住。但护得了一时,护不了一世。
他可以为她挡下所有明枪暗箭,但她也要学会享受血腥味。
权力顶端的生存法则残酷而现实。
这是个吃人的世界,纯白的灵魂终将被撕碎,天真比子弹更致命。
爱不是永恒的庇护所,黑暗才是最好的保护色。
最极致的守护,是让她成为深渊本身。
洗白就能happyending?
那不过是天真的童话。
即使在这虚构的故事里,让染血的王座重归洁白,也荒谬得不切实际。
现实就是——
-权力顶端的男人想金盆洗手?
第二天尸体就会飘在湄南河上
-傻白甜女主活在黑暗帝国?
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染血的手,注定只能握住另一双染血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