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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小说>星条红与皇室蓝谁是攻 > 1(第2页)

1(第2页)

「呃,皇家婚礼。」茱恩说。「英国王室的婚礼,我刚才给你看的每一本封面上都有写喔。」

她再度拿起《美国周刊》,而这一次亚历克终于注意到了封面上的头条,用斗大的字体写着:菲力王子说:我愿意!然後配上一张照片,上头是呆板的英国王储丶以及他同样呆板的未婚妻,对着镜头呆板微笑的样子。

他震惊得手一滑,甜甜圈掉了下去。「是这周末吗?」

「亚历克,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茱恩告诉他。「而且在典礼开始之前,我们还有两场记者会。真不敢相信萨拉居然还没有拿这件事烦死你。」

「该死!」他哀号。「我有写下来,我只是忙到忘了。」

「忙什麽?忙着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诈骗我的五十块吗?」

「才不是,忙着写报告啦,傻子。」亚历克动作夸张地对着旁边一叠叠的笔记比手画脚。「我这一整周都在写罗马政治思想课的报告。而且我以为诺拉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最好是真的有这种课啦。」茱恩说。「而且,你真的会因为不想见到你的死敌,就刻意忘记本年度最重大的国际事件吗?」

「茱恩,我是美国总统的儿子,亨利王子是大英帝国的象征,妳不能说他是我的『死敌』啦。」

亚历克捡回他的甜甜圈,若有所思地咀嚼着,然後补充道:「而且『死敌』的意思是,他是个有办法在每个层面上和我针锋相对的人,而不是某个可能会对着自己的照片打手枪的近亲繁殖産品。」

「哇喔。」

「我只是说说而已。」

「嗯哼,你又不需要喜欢他,只要摆出笑脸,然後别在他哥哥的婚礼上制造国际风波就好了。」

「拜托,我什麽时候没有摆笑脸了?」亚历克扯出假到不行的露齿微笑,满意地看着茱恩露出反胃的表情。

「恶。总之,你决定好要穿什麽了,对吧?」

「对啊,我上个月就决定好,也给萨拉认证过了。我又不是野蛮人。」

「我还不知道要穿哪件洋装。」茱恩倾身抢走他的笔记本,无视他的抗议。「你觉得栗色那件好,还是蕾丝那件好?」

「当然是蕾丝,那里可是英国耶,再说妳为什麽想害我被当掉?」他朝自己的笔记本伸出手,却被茱恩一把挥走。「妳去更新妳的IG或随便干嘛啦,烦死人了。」

「别吵,我在找影片看。哎唷,你的片单里居然有《情归纽泽西》16?二○○五的电影学院念起来感觉如何呀?」

「我讨厌妳。」

「嗯,我知道。」

窗外,一阵风卷过草坪,将椴树的叶子吹落花园。角落的黑胶唱机已经转到尽头,进入带着轻柔杂音的沉默。他滚下床,把唱片翻面,重新摆好唱针,房内随即响起《伦敦之爱》17的旋律。

如果要他老实说,搭私人飞机这件事他真的永远不会腻,就算他妈妈的任期已经迈入第三年也一样。

他不常搭私人飞机,所以当机会来临时,实在无法用平常心看待。他出生在德州的乡村,母亲是单亲妈妈之女,父亲则是墨西哥移民之子,而且全都穷得脱裤──所以他绝对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十五年前,当他妈妈第一次宣布参选时,奥斯汀18的报纸给了她一个绰号:洛美塔19的小小希望。她逃离了自己位于胡德堡20阴影中的家乡小镇,在小餐馆上夜班丶打工念完法律学院,并且年仅三十就站上最高法院为歧视案件辩护。在伊拉克战争时期,没有人想过德州会出现这样的一号人物:一位聪明绝顶的民主党员,留着金红长发丶踩着高跟鞋,操着一口理直气壮的乡村口音,还组成一个跨种族的小家庭。

所以对他来说,能一边飞越大西洋,一边翘脚坐在高背皮椅上嗑开心果,这整件事还是很不真实。诺拉坐在他对面,正专心玩着纽约时报的填字游戏,一撮棕色卷发从前额落下。她身边坐着身材高大的特勤局探员卡修斯,正用巨大的手抓着另一份报纸,和她比赛填字。

罗马政治思想的报告还在他眼前的笔记本上闪闪发亮,但在飞越大西洋的旅途中,他脑中的某个部分实在让他无法专心。

坐在走道的另一侧的是他妈妈最爱的特勤局探员艾米,她曾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传言中杀过几个人。艾米旁边的沙发上摆着一只防弹的钛金缝纫箱,她正认真地在一条手帕上绣花。亚历克看过她用类似的针扎进某人的膝盖里。

至于坐在他旁边的茱恩,正埋首在她随身携带的《人物杂志》里。她每次带的飞机读物都很诡异,上一次是破旧不堪的广东语单字本,再前一次则是《大主教之死》21。

「妳现在又在看什麽?」亚历克问她。

她把杂志举起来给他看,大跨页上面写着斗大的标题:皇家婚礼之乱。亚历克哀号一声。这绝对比薇拉·凯瑟还糟。

「干嘛?」她说。「我想要为人生中第一场皇家婚礼做好准备啊。」

「妳去过学校舞会,对吧?」亚历克说。「就想象那个画面,只是背景放在地狱,而且妳还不能酸它,就这样而已。」

「他们光是蛋糕就花了七万五唉!」

「超扯的。」

「而且亨利王子显然不打算携伴参加,所有人都傻眼了。这里写的,」她装出夸张的英国腔念道:「『传闻他正在与一名比利时贵族後裔交往,但现在,关注王子私生活的死忠粉丝都迷惘了。』」

亚历克哼了一声。他还是不懂为什麽有人会对第一家庭子女无聊的爱情生活感兴趣,但他知道人们会对他把舌头伸进去的地方感到好奇──至少他还有点个性。

「也许欧洲的女性终于发现他跟湿搭搭的毛线一样恶心了。」亚历克提议。

诺拉放下手中填完的拼字游戏。卡修斯瞄了她一眼,然後咒骂一声。「你会请他跳舞啰?」

亚历克翻了个白眼,突然间想象起一边和亨利在舞厅里跳着慢舞丶一边听他在耳边低语着马球和猎狐之类琐事的画面。这念头让他反胃。

「作梦吧他。」

「哎唷,」诺拉说。「你脸红了耶。」

「听着,」亚历克说。「皇家婚礼只是个屁,办皇家婚礼的王子们也是个屁,让王子们存在的君主制度更是个屁,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个屁。」

「这是你的当选感言吗?」茱恩问。「你应该知道,美国也是个种族大屠杀的帝国,对吧?」

「是啊,茱恩,但至少我们知道不要继续保留所谓的君主政治。」亚历克朝她丢了一颗开心果。

所有新来白宫任职的雇员,在开工前都需要知道几件关于亚历克和茱恩的事。茱恩对花生过敏。亚历克常常在半夜讨咖啡喝。茱恩的大学男朋友,在他搬去加州之後两人就分手了,但只有他寄来的信会直接指名给茱恩。

还有,亚历克对于最年轻的王子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其实这也不是什麽真的大仇,他们两个甚至不是竞争对手。他对亨利王子的感觉比较像是种刺刺痒痒的丶不安的烦躁感,总是让他掌心出汗。

八卦媒体──或是这个世界──从第一天开始就把亚历克视为美国版的亨利王子,因为白宫三巨头是全美国最接近贵族的阶级了。

这根本一点也不公平。亚历克的形象是个花花公子,聪明又狡黠,每一次访问都深思熟虑,十八岁就上了GQ封面;亨利王子则总是带着空虚的微笑,好像很有骑士精神,总是出席各种慈善活动,彻底的典型白马王子空壳。亚历克总觉得亨利王子的角色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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