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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一荣俱荣(第4页)

不但来了,还选好了自己的合作夥伴——我的死对头!

“就那草包乔治,还真给他抱上了大腿?”

我的疑惑不是没有来由——

这美国影戏院,跟我们打擂台已有时日。这位乔治同学,从设计到选片,方方面面,全是昏招。我们早已抢回绝对优势。

在哈同为我们背书後,我们的维多利亚影戏馆,更是气势如虹。

布拉斯基脑子缺了几根筋,才会在进入中国时,选了乔治?

郝思倍长叹一声:“这乔治的叔父,在美租界颇有权势。他本人又好夸夸其谈,初见之下,确难分辨。这布拉斯基,若是对中国所知不详,也是容易被骗。”

我是真心疼这布拉斯基。

根据影史,他拍的几部影片,通通扑街。後来破産走人,可谓惨淡。

我本打算,在他扑街前,跟他做朋友;在他扑街後,帮他接个盘。

说不定,我善心大发,给他提个醒,还能改变历史呢?

谁知人要扑街,是挡也挡不住。

根据报导,布拉斯基与美国影戏院联手,将拍摄符合中国上流品味的高质量电影。

我们的战场,已转移到上流社会——

那,就只好迎战了。

*

“姐姐,你怎麽来了?”

安迪惊喜地把我迎入一品阁。

我见机一笑:“我来找罗老板。”

罗老板正在店内,看了我,眉心一锁。

他不爽我,是正常的。

曾经,雷玛斯在茶楼放电影时,因机器发热爆炸,炸伤了罗老板的手。

此後的罗老板,无法再执剃刀丶施展精细的刀技。

後来,因虹口影戏院地皮之争,他对电影丶对雷玛斯丶对虹口影戏院,都有着深深的成见。

我与那雷玛斯合夥後,罗老板虽看安迪的面子丶留我居住了一段时间,但从来没有好脸色。偏偏我脸皮极厚,他不赶人,我就不走。

好不容易把我熬走——

我微微一笑:“自搬走後,甚是想念。”

罗老板变色,显然怕我要回来。

我送上一瓶顶级红酒。当然,是我从地窖里取的——

“故来拜访。咱们同在虹口,本该互相照应。”

这话同这酒,如同钥匙,一时打开了罗老板眉心的锁。

他脸色稍霁,却又将酒还到我的手中:

“不必了。”

他叹气道:“你们影戏院自重建以来,弄出多少祸事,险些连累我们……”

他看看安迪,忍回了下面的话。

此刻,罗老板看着自己的手臂,显然忆起旧时。

他摇摇头:“今日甚忙,无暇招待。若你不是来找安迪,就请回吧。”

他走到门前,把门打开,却一下愣住了——

那门外站着的,正是雷玛斯。

雷玛斯捧着一个箱子,走进一品阁中。

他先到罗老板跟前,恭恭敬敬地鞠一个躬:

“我从前对您,多有得罪。”

雷玛斯诚恳道:“这几年,一直不敢来见您,是我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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