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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1 章(第1页)

第401章

和小双卧谈的时候,小双道:“你说,小说里那种一见钟情是什麽样子的。”

她脱口而出,道:“可能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吗?”

王佳芝觉得真正的美好爱情,就应该是一见钟情,但不是那种火山爆发的激情,那种是见色起意,来得快,去的也快。而是林黛玉和贾宝玉那种,第一次见到就好像认识了好多年,一种久别重逢的心动和欣喜。

她是没有经历过,第一次见邝裕民,只是浅显的喜欢,後来一起演话剧,看见他站在那舞台灯下的样子,感到了心动。但那段时光太短了,後来恨他尤其嫌他蠢嫌他窝囊了。

那麽对于老易呢,第一次见他也是喜欢,觉得他很好看,但也没到那种理想中一见钟情的感觉。那时候他戴着眼睛,看不清眼睛。但印象非常的深,因为他的脸型特别的好看,她头一次见到那样精致的脸型,她想过很久,到底像什麽,後来恍然大悟,像春天将开未开的白兰花。还有那薄薄的微笑唇,明明他没有对她笑,但她就是觉得他对自己笑了。

其实也有一种可能,他就是想对她笑。

静夜里她和小双两个仰卧在床上,屋子里已经熄了灯,月光在两张床之间的空地上投下带着爬山虎影子的光影。隔着蚊帐,小双摆弄着胸前睡衣上的蝴蝶结,道:“我觉得,所谓一见钟情,也许就是见色起意。”

“也是,但也不是全部。”她两只小爪子交叉着放在胸口。

漂亮的人那样的多,可见了只是觉得漂亮,没有心动啊。

那时候在外婆家里,她在河边看荷花。旁边两个阿姨一边洗菜一边聊天。说家里的猫那样了,借了邻居家的猫,可是嫌那猫丑,怎麽样都不答应。後来又借了一只,是只非常漂亮的花猫,家里的猫一见就看直了眼,什麽都答应了。

刚开始的时候王佳芝有时想,自己总不会是那只好色的发*春猫吧。她觉得他特别的好看,就是想和他睡。自己都觉得自己没出息。

说他哪里最好看,在香港刚接触他的时候,她就非常惊讶他的眼睛。她在那之前,只是在意人总体的容貌漂不漂亮,从来没有对某一部分特别注意。但他那双动不动就亮亮的桃花眼,要她想不注意都难。

刚在一起的时候她安慰自己,这不能全怪自己,他动不动就拿那双好像小猫或者小狗的眼睛,眼睛里还闪星星一样,还或是含情或是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分明是在勾引自己。如果不是他总是用这样的眼神看她,她每次绝不会就那麽容易的输掉。

有一次她和太太们一起出去吃饭,临出门的时候见到几个西装长衫在不远处也要出门。她见有一个身影很熟悉。他刚好回过头来,和她目光撞上。灯火阑珊,人声鼎沸中他的眼睛里闪着琉璃一样的光。她一时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很久之後她想着,一见钟情应该就是那种感觉,只是,她和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所以算不上一见钟情。

“你脸怎麽红红的?”那时候梁太太问起来。

她两只手捂住脸,果然好热。再看过去,好在他已经走了。

想着什麽嘛?睡都睡过那麽多次了,怎麽会脸红心跳起来了。

回去的车上她又想起那个夜里,书房没有亮灯,跳动的火光里,他那憔悴清瘦的侧影,真的很美很美。平时他都是脊背直直的,那天真的很累的样子,背都弯了。可是更好看了,她不得不感慨,果然好多极致的美是病态的。她甚至觉得,那时候他再高一些都不会那样美了。

老吴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的。老吴和他同年,还比他小几个月。老了怎麽就这个德行,脸肿的没有个棱角,眼睛鼓鼓的凸出来,好像金鱼一样,瞪起眼好像厉鬼一样更恐怖。她觉得是相由心生。

他们俩年纪一样,听上去还非常熟悉。她那时候曾经臆想过,他们二十几岁年轻时候是什麽样子。

他应该是穿着白衬衫,精致的白兰花脸型,薄薄的微笑唇,一双桃花眼,一笑眼睛里闪星星。脑子聪明,做事敢作敢当,人缘还非常好,很多女孩喜欢他。老吴年轻时候长相应该也可以,就是比他差好多,又自私又坏,动不动就乱发脾气,也不会说话,总是要别人拼命自己坐享其成,事情做不明白还到处得罪人。然後他们两个很不和,因为老吴不服气,两个人同年,觉得自己又不比他差,凭什麽他运气好,总能把事情做好,越来越受上级赏识,官越作越大。凭什麽自己那样倒霉,事情总是不顺,上级也不肯给自己升职,人都说他好,不喜欢自己,自己喜欢的女孩也喜欢她。过了半辈子,他位高权重,自己还是个芝麻小官,手底下管着一群最底层的小特务,苦兮兮的跑外勤。

老吴总是口口声声讲他多坏多可恶,好像如果他在跟前恨不得马上弄死他一样。可光只是对着他的名片,看到他的名字,躲得远远的,那种又讨厌又恐惧的神态。

那时候她真的看不起老吴,不过一张名片而已,就怕成这样,真人到面前鬼知道他什麽怂样。自己都不怕他,看上去小猫小狗一样可怜兮兮的,有什麽可怕的(她是知道这个刽子手有多可怕的,只是不肯承认)。

那时候她突发奇想要用室外烟花做背景演话剧,没想到醋想好了,最重要的演什麽却不知道。为了写爱情剧本而写剧本,刚开始两幕写得要多勉强有多勉强,自己都受不了了。

後来她想起那句话,如果没有灵感,就回到最初的地方。

写爱情故事,最初的地方?那一夜她果然开窍了,奋笔疾书起来。深怕天亮的太快,一直写到天亮,还是有好多没写完。

男主穿黑色的大衣,然後……

她最想取的名字是:剪秋水。因为非常喜欢那句诗:一双瞳人剪秋水。

可是最後还是把名字换了,这句诗是她属于自己的秘密,她不想公之于衆,虽然根本不会有人知道里面的意思。好多人是这样,越是在意珍贵的东西,越是要深埋进心里,属于自己,深怕人知道了一样。

其实这种想法他也有,上辈子他要人埋的特别深,甚至墓碑都没有。不只不写他的名字,连她的名字也不写。好像深怕人知道她埋在这里,就要把她从身边夺走,他是不配要她陪着自己的。

但这辈子她还是用“剪秋水”写了一篇小说,特意问编辑可不可以在2月25日那天发。

小双信里讲,她和美惠都觉得,那篇小说里男主角太理想化了,不符合她以往的风格。

她回信里道:“有吗?我不觉得啊。”

小双没有再说过,她和美惠都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只是分别的时候王佳芝说过,没有可能的,所以到此为止,不想勾起她的心酸。

廖太太女儿非常迷恋那本小说,发表了很久还是会经常和她提起,她每次听心里都要有点犯酸,甚至有些後悔早知道不写了,自己喜欢可以,为什麽要这些人喜欢。不过想来总要留下些痕迹吧,如果有一天自己死了,心底那最在意的秘密就真的同自己一起死了。

她想起一个很有名的女作家,写一篇才一万多字的小说,写了快三十年,写了改,改了写,短短的几页文字,竟然耗费了近半辈子。好不容易发表了,还不满意,到死还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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