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段路,手机忽然响了,我拿出来看,上面写着,“子晴,我们可不可以,重头来过。”
那是沈默发过来的。
我脚步一顿,下意识的回头,他并不在原地。
我再次扫了一眼那条短信,用力的点了删除键,然后确定删除。
信息可以删除,往事却不能,很多事,不是说忘就忘的。
如今的我,只记得他的阴险,他对我的好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可是如果这份恩情成了耍手段出卖我的话,那我宁可背上忘恩负义这四个字。
浪费了好几个小时,就为了手里这张纸,跟沈默的口头承诺。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蠢,我刚才应该开手机录音,录下他说过的话的。
就凭一张纸,他那种人会承认吗?
想到这些,我刚才信心顿时丢失一大半。
看到前面有个新开的衣服店,我走了过去,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在里面看到了沈小美。
她还是她,不过外形倒是变了不少。
头发拉直了,脸上也没什么化妆品,薄薄的线衫里面,穿了件黑色的工字背心,下身黑色的长裙,一双大头方跟皮鞋,还剪了个齐刘海,看起来像个清纯的学生妹。
她正拿着一件长衫在看,看到我,脸上也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下意识的想要避开她,立刻就往店外退,她立马放下手里的衣服,隔的老远的叫我:“嫂子,这么巧。”
她拉住我的手。
这个店刚开张正在搞促销活动,人也不少,我碍于面子,也没好意思甩开她。
“这家店的衣服很好看诶,嫂子快来。”她拉着我就忘店里走。
我低低的说:“我跟你哥早就离婚,别叫我嫂子。”
“那我叫前嫂子?”她若无其事的嬉皮笑脸,拿起刚才看过的衣服放到自己身上,“好看吗?”
“好。”
我违心的要死。
根本就不行,她的身高还没一米六,穿这么长的衣服,直会显得更矮,脚也显短。
她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只喜欢那一件,还怂恿我:“嫂子,喔,前嫂子,你也买一件吧,还有很多款式的。”
“不需要了。”我淡淡的说。
她眨着眼睛:“你还在生气吗?我以为你跟我哥只是吵吵架就会和好的,没想到你会真的跟他离婚。”
她说的好简单,简单的就像我跟沈默,只是在玩过家家,消气就没事一样。
我没有回答,眼神落在一件小西装上面。
以前的衣服还能穿,我只是多看了一眼,沈小美立刻就以为我看上那件衣服,忙不迭的拿下来。
“我要这两件。”她还自作主张的递给店员。
我想阻止她,还没说话,她已经先开口:“嫂子,你都不知道,我哥跟方悦那个女人,打的比你们以前更厉害,家里天天都吵死了,我都不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