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王昭云只说对了一半。
裴远山确实与裴家军喝到了三更,但近十坛烈酒入腹,他还清醒如初。
“将军,我真喝不下了。”柴安擡手,挥开裴远山递来的大碗,酒便洒了一地。
“再来。”裴远山喉头被烈酒浸润过,又沉又哑,低斥声犹如滚雷,“一个个没用的孬种。”
他又把酒满上,但一转头,柴安已经趴下,黝黑的大圆脸搁在木桌上,沾了花生碎,又染了两朵大绯。红——真是贻笑大方。
裴远山咬了咬後槽牙,将大碗哐当一声放回桌上。
没了酒友,那便也没有了继续喝酒的兴趣。
他双手撑到双膝,虎着腰背,垂着脑袋,似不经意间歪了歪头,瞟过帅帐,视线又迅速收回来,又低嗤一声,“没用的孬种。”
“将军别薅着我们这些孬种喝,快去跟嫂嫂洞房花烛。”醉酒的柴安糊里糊涂,全当裴远山是在骂他,便混着酒劲,从喉底嘟哝一声,顺道调转脑袋方向,寻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趴着。
裴远山冷哼一声,白了眼柴安的後脑勺,才将眉骨压下。
阴暗中,看不清他眼底神色,但可见他唇线抿得极紧。
沉默半晌,他又蓦地擡起手臂,四下闻了闻衣袖丶上衣,又拿手对着嘴巴,哈了口气——她这般娇贵,受得了漠北的烈酒味儿吗?
如此一想,裴远山蹭地起身,当即大步流星出了军营。
*
边州地处漠北地带,地貌以戈壁荒漠为主,但也有一些零星山脉。
在裴家军军营附近便有一座胡山,胡山里有一眼汪泉,周围丛林茂密,冬暖夏凉。
除了猛兽飞禽出没较多,平常人迹罕至,倒是更方便裴远山偶尔去那边放风洗沐。
他胡乱洗漱一通,待至觉得身上酒味散得差不多,又在水里泡了好一会儿。
圆月与满天星辰逐渐暗淡,唯有天边啓明星愈发耀眼,他才慢慢吞吞从水里起来,认认真真地束发穿衣,才起步往回走,一路悠闲。
只是,还没到军营一里外,忽听马厩传来嘶鸣声,更伴有阵阵闹哄哄的人声。
什麽情况?
不好的念头才闪过,裴远山已脚底生风,箭步奔回军营。
*
匆忙处理完裴林海後事,又赶了十天半月的路抵达边州,王昭云身体早就接近极限。
与裴远山的婚事又已尘埃落定,王昭云甫一粘上。床榻,片刻便睡了过去。
这一觉虽不能说睡得十分安稳,却着实睡得沉。
要不是春娘将她摇醒,她估摸能睡上一天一。夜。
“有外爷给我撑腰,阿爹不会真罚我的。”王昭云半梦半醒,嘴里嘟囔着,又翻了个身,撒着娇,“春娘,你就让我多睡一会儿。”
“姑奶奶,我们现在可不是在王府。”春娘急得发狂,生生将王昭云肩膀掰过来,眼睛却是看向帐外的刀光剑影,“军营遇袭,那些胡人流民全都闯进来了。”
“胡人?”王昭云不耐地重复一句,又讷讷然拿手揉着惺忪睡眼。
是了,她们已经抵达边州,还住到了裴远山的军营里面。
“可不是。”春娘回转头,急急忙忙给王昭云披上外衣,来不及系扣,便又把披风套上,慌慌张张地捆束领间系带,嘴里不住暗骂,“那裴家军怕只是徒有其名,什麽大魏的‘铁布衫’都是假的,偌大的军营连个布防都没有,只怕陈督在外头已经拦不住了。”
说话间,春娘已经扶着王昭云起身,又把她推到榻边,给她穿鞋。
然即便提上了平日最快的速度,春娘的动作还是赶不上胡人偷袭而来的迅猛。
王昭云将将把脚趿入绣鞋的一瞬,仅容两人而过的帐门忽被挤入三人。
随後,便有数十人如洪流般涌入,一下就泄到她的面前。
这些人高鼻深目,或袒胸露腹,或衣衫褴褛,裸。露在外的肌肤上虽然黝黑,但掩不住底下积久的伤疤与鞭痕,触目便如有血腥味混着汗味扑鼻而来。
是胡人?流民?还是俘虏?
未待王昭云识清,春娘已迅速挡知她的面前,“这可是琅琊王氏女,大魏皇上指定的裴家军将军夫人,你们若敢伤了她,有多少个脑袋可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