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悟极深,其中提到,人在自感罪孽深重的时候,会很消极。
力气像棉花锄进地里。
可是,一个人若是意识不到自己犯的事是错误的,是不会自感罪孽深重的。
而眼前的她,或许就是属于很会为自己的罪与错找理由开脱的那一种。
可能……江黎怎么样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那一方面吧。
也就是所谓的——骗自己。人都喜欢骗自己,骗自己很幸福,骗自己很幸运。
其实……谁都喜欢骗自己。
很多时候,那些人会这样跟我回话:“办事情,往往有答案就可以,为什么总要纠结它是不是对的呢?”
意思是:结果已经有了,何必还要再追究呢?
毕竟人生大部分时候只是刚好能交卷,案宗也是。
根本没有机会纠错,应该说,接下来事情会有的演变根本就不会给你任何机会纠错,像蝴蝶效应般,所有人都随着改变头也不回地一顺再往下活。
事已至此,不如骗骗自己。
而她,江黎。曾经我书写她资料的时候我就很诧异——竟然有人跟我有念起来一样的名字,江黎。
我是姜离。
那是她第一次进入了我的脑子里,在此之后的很长时间我却反复思考她,每次我都在我所思维的空间里跟她说:“我琢磨不透你。”
其实就像告别的意义。
可我就是频频想起她,频频想起,我归类总结成:或许是我的第六感在觉得她有问题。
雨,却一直在下雨。
我承认,我有私心。
其实并不是空穴来风,几天前来报“失踪”案的那位女士,曾说出怀疑独自驾车出小区门才不见踪影的丈夫有外遇。
失踪者生活范围内所有有接触过的女性通通安排了讯问,包括他公司在内的女同事们。
所以,她的名字又一次出现在了我眼帘。
那个星期日我加班,在拿出信息册的时候她的那页也掉落出来,我一一捡起的时候我留意到了。
那一次的录入外勤并没有安排我,况且这种案子也是录入完毕后直接交到大队去处理,在过于繁杂的工作环境中,人习惯性去摒除与自己无关的事。
但是为什么会有她呢……?可当时的我在暗忖。
年龄、籍贯、地址完全对的上号。特别是居住地址,就是案发现场那一栋住在对面的门牌号。
就是那个她,那个人。
我用开玩笑的语气问从区局过来的同事:“一个星期,将这种纸写两遍的人,概率有多低?”
“反正我办案以来没见过。”
听到同事回答的话,我觉得倒也不是我这个实习辅警该操心的事,我的心思应该放在好好准备今年的联考考试上。
可我就是好奇,好奇心让我无法再集中注意力,她的一切顿时都显得那么有魅力起来。有的时候我真的在怀疑自己,我到底是在思考她这个人,还是在思索这两个案件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