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睡得也还行。”似乎是感受到林些心情不错,孟献廷的笑意加深,很随意地与他聊天,“下周找天吃饭的话,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经他提醒,林些突然意识到,今天过后,他和孟献廷还会单独再见一次,他倒没有先前预想中的那么抵触,毕竟之后孟献廷回纽约,二人很难再有机会见面了,再吃一顿饭的事而已。
何况,他也很想带孟献廷领略一下洛杉矶的夜色——虽然也没什么特别的,但他上次没有看到。
林些想了下很认真地答:“要不吃中餐吧?这两天顿顿白人饭,实在快受不了了。”
孟献廷也正有此意:“好啊,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看了会儿前面座位上方,林些鼎立起来的几撮儿还没来得及压下去的呆毛,又问:“那中餐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林些机灵起来,笑吟吟道:“不是你要请我吗?怎么还问起我来。”这几天选餐厅选得他头都要大了。
“嗯,也是。”孟献廷极富磁性的声音从座椅靠背后传来,他低笑着问,“想吃湘菜么?”
林些一愣,没敢多想,好久没吃湘菜了,他确实难掩心痒:“好啊,可以啊。”
可能是他坐在前面,看不到孟献廷的脸,让他放松了警惕,他毫无戒备地和他开起玩笑:“就吃湘菜吧,吃点你们大纽约没有的。”
孟献廷笑意浮上眉眼:“好啊,求之不得。”
他透过后视镜,不着痕迹地观察着前座的林些,林些脸上带着他毫不陌生的那种懒散懈怠的笑。
孟献廷抓住机会,摆出虚心请教的姿态,不耻下问:“噢对了,还想问问你觉得搬来加州好,还是留在纽约好?”
林些刚睡醒没多久,反应慢了半拍:“呃,你问你的工作吗?”但马上意识到自己可能会错了意,想起昨天路上他没有参与的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生活的话,我觉得这两个可能都不宜居,生活成本都太高了。”
“嗯,那工作呢。”孟献廷耐心地补充说明,“如果你是我,有机会从纽约搬来加州工作。你会来吗?”
“嗯……”林些思考了几秒,直言不讳,“还是哪里钱多去哪里吧。”
“嗯,有道理。”孟献廷似是赞许,想了想,又问,“那如果是搬到……”
可惜还没说完,徐恪和高言上就上车了。
一路上,林些和徐恪说说笑笑,高言上则一直低着头摆弄手机。
孟献廷淡淡听着,视线却像只乱舞的蝴蝶,一不留神就会飘落在后视镜里的林些身上。
七年未见,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恣意妄为的少年早已脱胎换骨,长成了比他想象中还要令人过目不忘的大人模样。精致的五官和流畅的面部线条,总会在不经意间和他记忆深处的那个林些不谋而合,给他轰然一击,提醒他这不是梦——遗失多年的人,就近在咫尺。
只是性情却变得让人捉摸不透,偶尔冷情冷性的样子,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淡漠和疏离。
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自己在场吧。
孟献廷有些不是滋味地想。
曾几何时,当他对林些的性向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曾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林些明明很受女生欢迎,却始终没有交女朋友。
现如今,时过境迁,当心境已与之前有了霄壤之别的孟献廷,以知情者的身份、同性朋友的视角,再度重新审视林些这过于俊秀的外表时,难免会有些不愿接受,这一度被他忽略的现实——
林些在男生中,同样也会很受欢迎。
蝴蝶翩跹飞出窗外,孟献廷未敢多作停留。
下午,盖蒂中心。
林些原本以为高言上不排斥来逛美术馆,是因为他和徐恪一样,想来拍照打卡这里的镇馆之宝——梵高的《鸢尾花》。可到了以后才发现,高言上才是他们四个中,对看画最感兴趣的那个人。
与徐恪的兴致缺缺不同,林些发现姓高的经常能在一幅画前面驻足很久,全神贯注地欣赏半天,相较而言,倒显得孟献廷和自己,更像是在走马观花,看个乐子。
“你喜欢看画?”林些在马奈的画作《春天》前,小声问戴着夸张金丝眼镜和黑色口罩的高言上。
“我喜欢美。”高言上面不改色心不跳。
“……”
高言上没有看他,还是在端详画,声音从口罩里闷闷地传来:“看不出来吧,我其实是个美术生,很厉害的那种。”
“哇……”确实没看不出来,林些吾日三省吾身,自我检讨,以后绝不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悄声问,“那你是怎么弃美从艺了?”
“颜值太出众了,没办法。”
“……”
林些识趣地没再打扰高言上专心赏画,也打起十二分精神,用心观摩起一旁印象派大师雷诺阿的《散步》——画中一位身着白衣长裙的女子,正轻盈优雅地被她的丈夫牵着往树林深处走去。画面色彩斑斓,白裙袅袅,与明暗交叠、绿意盎然的林间背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林些仔细地看画上细腻的笔触,不知道的是,不远处的孟献廷也在看他。
孟献廷不得不承认,自己还和当年一样,无论在哪,总是能一眼找到林些。
他的视线穿过印象派展厅络绎不绝的人流,不动声色地望着正在专注看画的林些。
林些身形挺拔,虽然很瘦———孟献廷知道他从小就属于吃不胖的体质,但依然能看出他有坚持健身的痕迹。他额前的碎发有些长了,偶尔遮到眼睛,他便会轻轻偏下头,转而露出横扫的长眉和浓密的眼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