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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宋予辰捕捉到灵鸳投过来的眼神,气从心来,撂下糖水罐就往外冲。临走前还没忘在郑庭腳背上狠狠一跺,疼得他倒吸凉气,也没那个勁立马赶上去追了。

宋予辰一走,长凳上就空出来半截。简言之心满意足挪近,十分自然的和沈忆梨贴在一起。

郑庭见状简直气得想打人,拳头狠狠捏了捏,最终还是决定追人要紧:“好你个书呆子,瞅准机会背刺我是吧?!作恶多端,有本事给我等着!”

简言之懒懒抬眼:“我是能等,就怕那位宋家小哥儿嫌你不正经,等不及要退了跟你的娃娃親。郑大少爷还是赶紧去追吧,万一再耽搁一会儿退婚书送到府上,那可就不妙了。瞧我又忘了,你本来就不想娶他,这不是正好遂了你的愿?”

一句找补面子的话被人反复揶揄,饶是郑庭这样的好脾气也起了想掐死人的心。

沈忆梨生怕郑庭扑过来跟书呆子同归于尽,忙把人护在身后催促他快去。

郑庭当然不会对沈忆梨动手,使劲剜了眼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简言之,而后一瘸一拐的奔去找宋予辰了。

等人走远,沈忆梨忍不住嗔怪:“你也是,阿庭哥好容易才哄好了人,你又让他们闹起来。回头若是辰哥儿真动了气要退婚,看你怎么弥补。”

简言之笑道:“放心,就冲辰哥儿肯亲自下厨为郑庭做包子,他都不会轻易退掉这门亲事的。他们之间缺少太多信任和沟通,我这是在制造机会,好让他们早点捅破这层窗户纸。”

沈忆梨没他那么会扯歪理,找不出说辞来反驳,只得不置可否的哼了声。

简言之沉浸在没人打扰的二人世界里,无从细想郑庭这一出去究竟意味着什么。

更没留意紧跟郑庭脚步出去的灵鸳姑娘,到底去了何处。

这天说来也巧,从马戏演完开始就起了风,夹带着丝丝薄雨,卷去这些时日的燥热沉闷。

六月时节的雨一下就停不住,淅淅瀝瀝整夜。简言之听着雨声伴着凉意入睡,一觉好眠直到天光破晓。

今儿是參加会考的日子,沈忆梨比简言之还紧張。不到后半夜就醒了,怕吵着人休息,硬是忍到天快亮才起来生火做早饭。

简言之欣慰又心疼:“会考場外人多,有不少卖吃食的小摊贩,我上那里随便买点饼吃就行。外头降了温,正是睡懒觉的好时候,这么早起做饭不嫌累么?”

“忙活这点事累不着,再说就是人多,小摊贩上的早食不一定干净。万一吃坏了肚子怎么好,还是我自己做点给你放心些。”

沈忆梨邊说邊利落的搅弄鸡蛋液,简言之以为他是想摊蛋饼。不料小哥儿取过一旁的面团,两手一搓拧成麻花状,沾满蛋液下锅炸成筆直的长条。

调配好的面团裹了鸡蛋液炸得喷香,沈忆梨时不时戳戳外壳翻动两下,等炸至金黄酥脆用漏沥抖去多余的油,放进碟子里先晾晾温。

简言之看的有意思,见他炸完一根就不炸了,有些手痒。

“只炸一根啊,那我吃了你不就没得吃了?搓面团看上去不难,我好像学会了,阿梨,让我試試。”

简言之兴冲冲伸手,却被沈忆梨给拍了回来。

“就是只炸一根的,再炸就从一变成十一了,多不吉利啊。”

小哥儿说的振振有词,简言之听得好笑,依他的话转头琢磨起了今日份的饮品。

沈忆梨很会做饭,也很懂搭配。哪怕是一顿简单的早点都荤素俱全,还会按油腻程度不同安排不一样的汤饮。

有时是清淡无味的豆浆,有时是爽口解腻的甜汤。

总之让简言之这种没开化的厨房杀手佩服得不要不要的。

今日沈忆梨准备的是橘子汁,寓意大吉大利。为让汁水酸甜正好,他还把橘子瓣上的白囊都给一一挑除了。

简言之看得心暖,从背后环住忙活不停的小哥儿,在他耳根处轻柔落吻。

沈忆梨已经渐渐习惯这种亲昵的示爱方式,顶着红扑扑的脸颊扭身回应。

因着会考几所书院分了上午下午两場,简言之恰好在上午,考完赶在吃午饭的时辰就能回来,沈忆梨便没给他做太多吃食。

一根酥脆黄金大麻花,一杯酸甜可口的鲜橘汁就能很好的喂饱书呆子。

吃完早饭,沈忆梨盯着简言之换好衣裳,又仔细检查过一遍书箱里的筆墨纸砚。

来回打量他夫君几眼,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拍拍脑门:“噢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你一定要带上。”

简言之耐着性子等沈忆梨冲进厨房再冲回来,进门时小哥儿手里多了三个棱角分明的

“粽子?”

“嗯,我赶早起来包的,你跟阿庭哥、仲秋哥一人一个,祝你们此次会考成績优异,顺利高中。”

弄起谐音加迷信那套沈忆梨还有点腼腆,他见简言之望着自己笑,越发不好意思了。把扎成串儿的粽子塞进他手里,想了想,踮脚在简言之唇瓣上盖了个湿哒哒的烙印。

“尽力就行,别太有压力。不论结果如何,等你回来,我们就去衙门办证婚帖。”

小哥儿‘求婚’求的真挚,一双波光粼粼的眸子看得简言之心弦微动,他不由苦笑:“阿梨,在我要去參考前说这样的话,你到底是想我有个好成績,还是不想呢?”

“当、当然想了!”

沈忆梨傻乎乎,被他这话吓得瞬移了半个身位,顺便伸长胳膊捂住他的眼睛。

“别、别看我,考试时也不许想我你得記着,有好成绩,比和我办证婚帖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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