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疯了?”陈志明冲进办公室,“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知道。”林国南看着他,“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你自,等于承认你是黑帮头目!你三年的牺牲,全成了罪证!”
“可那本来就是事实。”林国南微笑,“我不是警察,卧底三年,我成了真正的黑帮。我下令杀人,我收受贿赂,我用暴力维持秩序。这些,都不能因为‘目的正义’就被原谅。”
“可你是为了正义!”陈志明怒吼。
“正义不该有污点。”林国南轻声说,“如果连我们都要用黑暗来守护光明,那光明,还值得守护吗?”
陈志明哑然。
他忽然明白——林国南不是在自毁,而是在完成救赎。
他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为了承担。
林国南的案件,轰动全港。
媒体称其为“黑警归来案”。舆论两极分化:
有人痛骂他“伪君子”,说他“披着正义外衣行凶”;
也有人高呼“他是真英雄”,请愿要求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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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学者撰文:《林国南现象:当卧底成为罪犯,我们该如何定义正义?》
庭审持续了四十天。
检方列出他参与的十二起暴力事件,包括:
ox年,下令刺杀敌对帮派头目“大b”;
ox年,纵容手下在油麻地斗殴致人死亡;
ox年,收受地产商五百万,协助强拆旧楼。
林国南没有否认。
每一项指控,他都点头承认。
“我做了。”他说,“我认罪。”
唯有在被问及“是否受警队指派”时,他沉默片刻,道:“我曾是octb卧底,但三年间,我逐渐模糊了身份。我开始享受权力,享受恐惧,享受别人叫我‘南哥’。我忘了自己是谁。”
法官问:“你为何自?”
林国南抬头,目光平静:“因为我终于明白——救赎,不是被原谅,而是主动承担。”
庭审结束那天,旁听席爆出掌声。
法官宣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林国南起身,鞠躬,平静走入囚车。
四、狱中岁月
赤柱监狱,c区。
林国南被安排在单人牢房。狱方本想给他特殊待遇,被他拒绝。
“我是囚犯,不是英雄。”他说。
他每天六点起床,做俯卧撑、仰卧起坐,然后读《论语》与《警察伦理学》。他写信给陈志明,建议设立“卧底心理支持机制”;他给年轻警员写信,劝他们“永远不要为了目的而放弃原则”。
他也收到信。
程志安从曼谷寄来一包茶,附言:“你说得对,茶比枪好。我母亲去年走了,但我终于能睡个好觉。”
张永成的女儿寄来一张照片:她考上了警校,站在父亲墓前,穿着制服,敬礼。
陈志明寄来一份报告:octb已设立“林国南特别监督小组”,专门调查警队内部腐败。
最意外的,是一封来自周国栋的信。
信很短:
林国南读完,久久不语。
他将信折好,放进枕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