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玲玲喜欢孙燕姿,陈竟喜欢许巍,李顺喜欢陈奕迅,杨潮最喜欢周杰伦。
“你为什麽选周杰伦的歌?”点歌的时候,陆祎宁问他。
杨潮说:“因为好听啊,喜欢。”
“我爸说周杰伦唱歌字都听不清哎。”
“可是好听啊。”
对于周杰伦的记忆,是在附近音像店里传来的“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接着便是爸爸的一句“字都听不清,算什麽歌,还是刀郎的好。”
虽然那音乐很特别,但陆祎宁觉得爸爸说的很有道理。她最喜欢王菲。和王菲空灵丝滑的声音比起来,周杰伦的吐字确实含混不清。
只是,当《晴天》两个字出现在屏幕上,轻快的前奏响起,陆祎宁的心一下子就被击中了。
有夏天和稻田的味道。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微光洒在他脸上,映出朦胧的白色轮廓,是独属于聚光灯下的美好。
很好看,他长大了也许可以去当歌手。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杨潮扭过头来,对陆祎宁微笑了下,“好听吧?”
陆祎宁的心莫名跳了一下。她连笑都忘记了,只是愣愣地点头,“嗯。”
“周杰伦的歌嘛,必须好听。”
是的,是很好听,你唱得很好听。她心里默默地道。
弥漫着青草味的音乐里,陆祎宁完全沉迷其中,再也挪不开目光。只是她没有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悄悄变了。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音乐高潮来临的这一刻,她清晰地感受到心脏的跳动。一次一次地,敲打着她的胸膛。
从未有过的开心,激动,同时夹杂着隐秘的紧张。她的胸膛很胀,却和从前难过的情绪不同,而是一种全新的渴望。
她忽然有些渴望杨潮能回过头来看她,像刚才那样。只要一想到,她心里的那只小兔子就要高兴地蹦起来。
“看什麽呢?被我帅到了?”杨潮打了个响指,将她的神思唤回来。
面对真实注视的目光,陆祎宁下意识觉得慌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低低“嗯”了一声。
杨潮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对陈竟他们说:“听到没听到没?”
陈竟说:“听到了大哥。我就说了,唱歌最容易讨女生开心。”
“同桌的你”四个字亮起,杨潮笑着将话筒丢进陈竟怀里,“别乱说,人家可是小学霸。”
陈竟微微一笑,不再反驳,专心致志开始唱歌。
陈竟的话,陆祎宁没有听到。她的脸很热,心跳很快,已经不是平日的自己。她觉得今天的自己太奇怪了。以前被帅哥注视,也很高兴,有那种“雀跃”的心情,可如今这样无法控制的慌乱显然是不一样的。只是……这样隐秘的快乐,又像是毒药一样,诱惑着她,裹挟着她,最後剩下的只有无意识望向杨潮的目光。
“所以,我爸终于同意放我出来,还把手机还给我了。你都不知道,我写作业写得有多辛苦……”玲玲察觉到陆祎宁的走神,顺着目光看去,杨潮正在和她哥扳手腕。
“啊你都没有听我说话,看他们干嘛?”玲玲委委屈屈地说。
陆祎宁忙收回目光,抱着玲玲的胳膊撒娇,“对不起,对不起。”
“呀。”玲玲被吓了一跳,“不要这麽说,怪正式的,下一首歌,你就陪我一起唱好啦。”
“没问题。”
——
“到点啦!去吃涮羊肉喽!”陈奕迅的《十年》刚刚响起前奏,玲玲便无情地打断自家哥哥的深情款款。
“等我唱完这个。”李顺说。
玲玲拒绝,“你那会儿都唱一遍了。”
李顺说:“好听嘛。”
玲玲无语道:“女朋友都没有,你都感受不到这首歌的真谛。”
陈竟哈哈笑了两声,“精彩。”
女朋友,这个陆祎宁平日里都羞于提起,不,应该说都不在她认知范围内的词汇再一次被他们轻松提起,宛若吃饭喝水一样。
如果说那是属于学习不好的孩子的特权,那陈竟为何也参与其中?
等等,杨潮哥以前也有过女朋友……陆祎宁心里微微泛起波澜,觉得胸口有些堵塞,和方才听到时的情绪有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