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印姜刚认识加百列觉得他是个莫名其妙就杀人精神体的疯子哨兵。
2,
後来,她觉得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1,
今天的某个时刻,她又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点火!
不过无所谓了,她很护短,不管加百列怎样,她都会完好无损的把人带回去。
被能量洗刷过的大地尽是异兽的尸体,一片死寂。忽地,一阵响亮的轰隆声响起,光柱直指天空。飞船尾端喷出蓝色火焰,冲向天际!
历经半年的时间,她们离开这个破星球了。
——这就是完美结局。
加百列捧着手中的茶杯,呼吸轻浅。过去几年元帅的经历让他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习惯,只是在印姜面前,就是忍不住委屈地皱眉。
他问:“为什麽把我丢下?”
明明让他安睡,可等他一觉醒来,却已经是在帝国的医疗室里,权势滔天的贵族挤满房间,甚至连皇帝都在。
他们说着什麽“天才”丶“新的ss级”,加百列一遍遍感知,绝望地发现自己的向导不在。
她骗我。
利拉的那位大人眼神冰冷,似要将他生吞活剥,他的杀意过于明显,人们只当他害怕新的ss级会动摇自己的权势。
只有加百列在那个瞬间察觉到哨兵的嫉妒。
可他知道自己已经被抛弃了麽?知道的话,还会妒忌自己麽?
加百列继承了暴毙“父亲”的财産和爵位,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所需要的知识,後来居上,将“威廉姆斯”这个姓氏发扬光大。
他以破纪录的速度晋升,很快成为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元帅,与达米安齐平。
他通晓了社交礼仪,知道自己曾严重冒犯向导。
他想:只要我有足够的价值,印姜会想起她的。
就像我屠杀异兽时,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利用我吧,我甘愿如此。
即便如此,加百列还生怕印姜忘记般,一封一封写信。
後面,他大概能猜到印姜不会看。
但还是想写,因为写信是他少有的放松时刻。
他等了那麽久,总算等到能与印姜见面的机会。
去联邦抓人。
达米安没抢过他,因为这种事本来就该军部干。
啓程前,加百列望着镜中的自己,紧张地将头发染成灰白色。
希望印姜会喜欢。
印姜不喜欢QAQ。
她还想杀自己。
明明不用那麽麻烦,想要他死的话直接弄坏他的精神图景就好了。
如果弄坏太麻烦,和他说一声也行啊。
他自己会找个安静的角落,很快解决的。
好难过。
一想到那时的经历,加百列——堂堂元帅大人又委屈起来。
印姜揉了揉他的脖颈:“别哭。”
“呵。”
他泪眼汪汪地冷笑一声。
“好啦,加百列,不是故意抛下你的。”
她将一份文件扔给他:“我回去後被宣判有罪——叛国罪,因为我与帝国的哨兵链接了。”
加百列一目十行地扫过文件,表情愈发冷淡:“愚蠢。”
如果真的叛国,还回去干什麽?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印姜耸肩,“那时真惨啊,被关在大牢里,你又在昏迷中借不了力量,我的熟人全被离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