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渊当然愿意去了,他本来也喜欢骑马。“繁依,去不去骑马?”
盛繁依原本正看着小羔羊,诺敏也跟她介绍着其他的小动物。她听见了秦渊的话:“骑马?好啊。”
盛繁依好久没骑马了,她的点点都只能在每次回s市才能骑上几圈。一直没跑个痛快,现在可是到草原了,那不跑一跑马怎么行呢。
阿古拉大叔可没想到这个看着精瘦的小丫头也会骑马,他也没说什么,带着几人就朝马场走去。
还没走到地方,盛繁依就看见了马场里有好些骏马的身影。
“哇,好帅。”盛繁依一眼就看中了马群里那匹白色的马,它美到背上的每一根鬃毛都仿佛在发光。
阿古拉大叔享受着别人对他马儿的每一句夸赞,“小姑娘眼光好,这可是我这儿最俊的马。”
阿古拉大叔没说别的话,让他们自己去挑去了。不过还是给了温馨提示:“草原上的马脾气大,不合适不要强求。”
盛繁依和秦渊都是有马的人,对马的脾性多少也是了解的。他们各自朝心仪的马走去,诺敏和阿古拉大叔就在他们身后看着。
赶行程的小情侣
让两人意外的是,他们选中的马都很温顺地跟着二人出来了。
阿古拉大叔可没想到,这个小姑娘竟然能让白马低着头跟她走。两人一黑一白,相称极了。
诺敏也去马鹏里牵出了一匹马:“这是我的马儿,我养在阿古拉大叔这里,我那边不合适。”
说完她就一脚踩上了马镫,非常帅气地翻身上马。
盛繁依他们的马鞍套组也安装好了,再次跟马儿亲近了一下,盛繁依也抓住马鞍,只一个动作就已经在马背上坐稳了。
阿古拉大叔看她的眼神已经带上了赞赏,在草原上,只要有能力都能得到尊敬。
“走,带你们去跑跑我的马场。”阿古拉大叔把马圈门打开,马群从马圈中奔腾而出,盛繁依骑在马上都感受到了它们的气势。
秦渊调转马头,以保护者的姿态护在盛繁依身前。“哈哈,放心,马儿只想去吃清晨最嫩的草。”他这护着鸡蛋般的架势让阿古拉大叔朗声大笑。
诺敏拉动缰绳,“走,跟着马儿走。”说完她就率先出发了,盛繁依和秦渊跟在她身后。
在马背上感受着它的跃动,盛繁依能从紧夹住的马腹感受到它身体的力量。这就是草原上的马吗?骑在它身上就足以让人心潮澎湃。
马群肆意奔跑着,但是它们的行踪也是有轨迹的。诺敏和阿古拉大叔显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
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地,马儿们停下来开始吃草喝水。阿古拉大叔也从马背上的口袋里拿出了风干的牛肉,几人坐在草地上,看着面前的白云绿地。
“这可太舒服了。”盛繁依惬意地将腿摊放在柔软的草地上,野草野花就在身边触手可及的地方。
秦渊的心神也在此刻得到了放松。这和在民宿里看到美景时的心情是不一样的,这会儿是真正的感觉和美景融为一体了。
“我从小最喜欢的就是出来跑马,然后在河边一坐就是好久。”诺敏脸上带着笑,看着眼前让她亲切的一切,感慨道。
盛繁依仿佛都能想象着小时候的诺敏在这里是一幅怎样的画面。草原有种亘古不变的美感,仿佛千百年前就是这样的景象。
“那可太棒了吧。我们那都没有这么舒服的地方。”这句话是盛繁依的真心话。在城市里长大,她见到过的那些个自然可都是人们精心装饰过的。
马路边绿化带的花圃都是定期更换,仿佛所有东西都只能停留在最美最好的样子。花期过了就沦为绿色垃圾。
“城市里有城市里的好处,在哪儿都不能两头都占了。像我们这里,虽然好,美,但是除了养牛喂马,就挣不到其他钱了。”
“之前一个大婶,养了几百只羊。就为了送她孩子去上大学。那年年份不好,羊不好养,只活了一半,还好够大学的学费啊。”
个人有个人的辛酸,盛繁依也从她的嘴里知道了这里生活的真实模样。确实,这样的地方来玩一玩还好,让她住这里,她也是无所适从的。
“不过现在好了,政府都给牧民补助,大家也不怕养不活牛羊了哈哈哈。”诺敏高兴地跟两个外乡人分享她家乡最大的喜悦,这是牧民们幸福生活的根基啊。
“我以后会带我的家人也来,让他们来看看你的家乡。”盛繁依跟诺敏认真道。诺敏的家乡非常美丽,她的创业项目做的也十分出色,她愿意让这样的地方成为他们下一次家庭旅行的目的地。
“那可说定了,我们会继续努力的。下次你来,我一定带你玩更多好玩的地方。”诺敏脸上被晒出的红晕,就像是她的性格一样可爱。
“可别忘了我的牧场,随时欢迎你们过来。”阿古拉大叔可不愿意被忘记。
他焦急地模样引得众人哈哈大笑,他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回去了。”秦渊还记得中午之前要回京市。他这一提起来,盛繁依才有种欢快的时光转瞬就要结束的失落。
“好,我送你们回去。”诺敏从地上起来,拍了拍身上沾着的草屑。
“你们要不要给家人带点特产回去。阿古拉大叔的肉干是最好的。”诺敏向两人介绍道。
盛繁依他们刚才也吃了肉干,真的是肉香十足,没事的时候拿着嚼一嚼,无味的时光也变得值得回味了。
“好啊,我们要多买一些,回去分给朋友。”盛繁依爽快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