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秋宜立马拿出了自己好不容易从摄影部借来的设备,利索地开始了手中的准备工作。
向卿语盯着莫程昱红红的脸颊,脑海响起的却是秦年故意勾引人时的清冷声线。
“莫程昱,你为什麽喜欢我?”
向卿语忽然发问,既是找话题,也是真的好奇。
就这样打了莫程昱一个措手不及,不仅是脸,莫程昱连脖子根儿都红了。
向卿语忍不住拿面前这张脸和秦年做对比。
他们两个人的外形完全是不同类型,秦年的一张脸,攻击性很强,要靠一副眼镜才能遮住些许。
而莫程昱的嘴角天生翘着一些,眼睛温软得像小绵羊,又从内而外地散发出阳光气息。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
莫程昱见到向卿语的注意力已然飘走,赶忙回答她,忍着害羞:“喜欢有什麽理由,我就是喜欢。”
“咳,咳咳。”
向卿语震惊一瞬,思绪回笼。
这发言,太霸气了。
和秦年那个不会说话的王八相比,简直甩了八条街。
但是,向卿语可不信这些:“喜欢怎麽会没有理由?”
在她看来,喜欢是明码标价的,人不会没有缘故地就为另一个人着迷。
莫程昱说:“非要找个理由的话,那天你上台发言,演讲很专业,闪闪发光,是我很向往的模样。”
艺术生大多性格鲜明,鲜明到极端的程度,要麽极端外向,要麽极端内向。
向卿语是第一种。
而在遇见向卿语之前,莫程昱是第二种,他在操场上唱歌,也是为了练胆子。
他从小到大都安静腼腆,上了大学以後才有所改变,更希望以後能像向卿语在演讲台上发言一样,面对陌生人游刃有馀,毫不怯场。
“演讲稿是秦年写的,我就是个照着念的,给你们新生演讲能赚综测分数,我只是为了评奖学金。”
向卿语语气平淡地打破少年的幻想,带着一种想要把他正在倾泄的喜爱逼回去的意味。
她主动暴露了她和秦年之间关系并不一般,只为了按下一颗朝着她扑通乱跳的心脏。
“我知道。”
莫程昱依然是这一句。
“学姐,这些说明你积极有上进心,还会赚奖学金,已经胜过很多懒怠的同学了。”
“还有,你不用提起秦学长,我知道你们之间并非普通同学关系。”
“但我还是喜欢你。”
莫程昱当然都知道。
每次他要与向卿语偶遇,总会被忽然出现的秦年截胡,所以一直到现在,向卿语都对他本人没什麽印象。
最近的一次距离,是他和向卿语一起做篮球赛的志愿活动,向卿语接过了他递来的水,喝了两口,说了声谢谢。
秦年也在,打球中场休息,坐在观衆席的前排,目光从他的身上淡淡掠过,漫不经心。
然後,一双眼睛落向卿语身上,直勾勾地,带着要将她生吞活剥的威胁意味。
莫程昱还看到,向卿语对上了秦年的眼神,唇角抽搐两下,似乎对秦年很无语的样子——
可她又纵容着秦年的占有欲,乖乖走到了女生那一队,和别的男生划清界限。
而後,向卿语只顾着在手机里发语音跟秦年解释,从始至终,连他长什麽样子都没注意到。
莫程昱那时候只觉得,秦年真是个又当又立的东西,拒绝了向卿语的当衆表白,还恬不知耻地占着她的心。
就是因为向卿语对他太好了,才让他得寸进尺,毫无羞耻之心。
所以,他决定撬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