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恋综《再见前任》
程绪整个人像要烧着了——
处男什麽的……他可不是什麽随便的人……
贞洁才是男人最好的嫁妆!他心脏猛跳,有些得意的瞧了眼最边上那个金毛老外。
他又看了眼江偃书和宋云澜,心脏又瞬间噼里啪啦的碎掉了一地。而宋云澜那个虚僞的家夥还在往他心口捅刀。
“情侣之间的话……很正常吧。”
他试图控制表情好让自己不会让脸因为嫉妒扭曲。
控制失败。
程绪冷笑一声,
“当然,如果有人有心勾引的话,那当然再正常不过了。”话里话外,无不在点宋云澜是个喜欢勾引别人做那种事情的死绿茶。
宋云澜不置可否。
即使是真的又怎样,这并不是什麽见不得光的事。在世俗意义上,他的确已经“属于”江偃书了。
那就够了。
反倒是只被故意留了个离江偃书位置最远的伦并没有得到什麽过多的关注。
他两手撑在身後,鹰似的眼紧紧盯着江偃书形状漂亮的唇,舌尖抵住尖利犬牙,闷声低笑。
哈……
勾引啊……
……
池应州高中的时候短暂的交过一个男朋友,是他当时的同桌,长得清秀又文静,在班上不怎麽亮眼。真正让池应州注意到他的原因只是因为一次简单的对视。
那双眼睛带着细细的颤抖,还有深处一点无法掩饰的羞怯。
他暗恋自己。
池应州很快得出结论。
这样的人并不少见,毕竟他的优秀有目共睹。只是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过任何恋爱的想法。
似乎是内心深处隐有触动,在深切期盼什麽的到来——但这很不对劲,他想。
他从来没喜欢过人,对另一半的选择亦是有着明确条框的束缚。
另一天,他和那个男生表白了。
然後,当然是在一起了。
男生眼里的惊喜完全无法遮掩,声音轻细,带着小心翼翼的窃喜。
他却忽觉无趣。并开始质疑自己决定的正确性。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後的第三天,他提出了分手。
和那个所谓表白一样的莫名其妙。
这是他从那个男生眼中看到的丶他的想法。
“你有病啊。”
没有朝他泼水,也没有嘶声力竭的质问,年轻男生依旧是那副清秀胆小的模样。但说出的话却让他睁大了眼。
他似是觉得不可思议,“你说什麽?”
他很确定看见了男生在朝他小小翻了个白眼。然後继续用一种更小的声音说:
“我说你有病。当现实是小说吗这麽装?”
……
他从此不得不认识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
他确实有点病。
池家的家庭医生称此为“霸总综合症”。甚至给他留了医嘱——多喝热水。
然後背地里大骂有钱人家少爷就是闲的整天幻想自己有病。
池应州拒绝回想事情的始末。但是他起码现在很清楚一件事,他应当是喜欢江偃书的。
即使他同他所框定好的标准毫不相干。
但爱情就是这麽不可理喻,他从未如此认同这句话。
他就是喜欢上了,而且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摆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