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庆子想着这句话,然後就脱口而出了。
话音刚落,在场另外三人同时一愣,最先反应过来的人是和顺,他应道:“自打我来了侯爷身边,就没见他召唤过婢女。听以前照顾侯爷的人说,我和东来入府前都是婢女伺候的,後来侯爷说要换成小厮,万管家才把婢女调走,把我俩安排在了侯爷院中伺候。”
东来补充道:“是啊,我听说以前的那些婢女换过几拨,有些是老夫人挑了来伺候的,有些则是府中人手调整安排的,不知是何原因,侯爷对她们都不满意。”
小庆子拧着眉毛,眼神疑惑:“按理说女子心细,丫头伺候人更周到才是。你们这一说起来,宁愿使唤毛手毛脚的小厮也不愿使唤婢女,咱家侯爷的脾性还真是怪了。”
赵云澜听着这话不顺耳,遂责问:“人的习性不同,这有何奇怪的?毛手毛脚的小厮是你自已吧?我看两位大哥伺候侯爷这麽多年,一定是深受侯爷信任和认可的,干活不比婢女差。”
小庆子不敢回嘴,只好老老实实地退了一小步,闭上嘴不说话了。
被捧了的东来笑了一下,安抚道:“其实侯爷很好伺侯的,他的起居简单,对吃穿都不挑,我们平时就是有点小过错,侯爷也全然没有放在心上,他从来不苛待下人的。”
一旁的和顺也点头附和:“是啊,侯爷平时待人和善,只是话很少,我来了几年都没见他对谁发过脾气,能伺候这样的主子也是我们的福份了。”
听着这话,赵云澜心中也豁然开朗,他就知道沈巍是这样的人。他是英雄,不论是战场上的将军还是侯府里的主子,他都是受人景仰的。
折腾了一整天,到了酉时,赵云澜和小庆子才挨着桌子坐下来吃晚饭。
赵云澜揉了揉自已的肩膀,看着桌上简简单单的两菜一汤,不但不觉得疲累,反而有些激动,胃口也比平时好多了。
侯府一贯节俭,沈老夫人也是常年吃素,沈巍的习惯随了父亲,每顿都是四菜一汤,从不奢侈浪费。下人吃的饭菜也只是相对简单一些,份量和味道都还是不错的。
在庐州赈灾结束回辰京的路上意外落水,赵云澜便被湍急的河水卷走了。他原本就水性不好,在泛滥的河水中无法自救,而当时跳下水营救的禁军官兵许多未曾遇过此番险境,别说救人了,跳下来的都与送死无异。
紧急关头幸而有烬风及时拉住了赵云澜。烬风在发现赵云澜落水後第一反应不是急着往下跳,而是沿着河岸往水流的方向飞奔。他轻功了得,很快就赶在一个水流较缓的位置跳入河中。
水性极好的烬风不但抓住了赵云澜,还把他顺利地捞上了岸。
原本是该在原地等着其他人赶来营救的,但赵云澜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他打算趁这个机会偷偷溜走。因为一旦和大家一起回到辰京,他便又回到了昆仑郡王的身份里,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一言一行都不能失了体统。
皇帝不允他与沈家过于亲近,所以他想见沈巍一面都不容易。赵云澜不想这样。
他留下了自己一只履扔在河岸,又解下自己的发冠扔进水里,而後命烬风带着他逃了。
乔装改扮後,赵云澜和烬风一起悄悄潜回了辰京,他让烬风给云峰山送了封密信报了安,自己也不敢回郡王府,便溜到城外的一外私宅中躲了起来。
那私宅是早些年沈樱买下的,平时也没人住,只有一个老奴才看家和打扫。赵云澜躲进去之後,烬风潜回郡王府,把天成和小庆子一并叫了过来。
之後赵云澜便命烬风和天成去打探消息,买通了侯府管事宁姨的一个远房亲戚,以宁姨表亲家侄子的身份被带进了定北侯府。
烬风也想装成小厮和赵云澜一起混进去,他是怕赵云澜身边连个暗卫都没有,万一有危险就麻烦了。但是赵云澜不允他去。像烬风这样的习武之人,身形脚步都不似普通人,沈巍身为武将,练兵多年,想必一眼就能瞧出名堂来,赵云澜不想暴露烬风的身份。
不仅如此,他还不允烬风和天成靠近侯府,毕竟侯府有皓林军的守卫,他们一个个都机警着,稍有点风吹草动都会警觉,是不可能允许暗卫在侯府范围内出没的。
原本赵云澜是打算自己一个人混进去的,但小庆子以死相逼,非要让他带上自己,後来赵云澜想了想,让他跟着也好,万一有个什麽事,还有人能为自己打个掩护。
见宁姨之前,小庆子上下打量着赵云澜:“主子,您这样子可不像乡下穷亲戚家的孩子。”
宁姨的表姑家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并不怎麽明亮的光线下,依然可以看出赵云澜那张充满少年之气的脸,眉宇间显露出些许英气,白皙的皮肤和俊美的五官都透着遗传自沈樱的绝色之貌。
连小庆子都忍不住感叹,他主子要是个女子,只怕又是个乱国倾城的红颜啊!
表姑的女儿从箱子里翻出了几件打着补丁的旧衣服,那是她儿子的衣服。那孩子跟赵云澜左不多年纪,体格也差不多,赵云澜穿上刚好合身。
换上衣服後,赵云澜问小庆子:“怎样?现在像了吗?”
小庆子又上上下下打量了赵云澜几眼,评价道:“衣服是像了,但是脸……”
赵云澜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了看自己的手,真是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会穿梆。
表姑的女儿想了想,走进厨房不知拿了些什麽,出来後便走到赵云澜面前说:“赵公子,这法子或许可行,但是可能要得罪了。”
赵云澜眼中露着惊喜:“什麽法子?”
表姑的女儿伸出双手,手掌和手指上黑乎乎的。
“这是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