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自私
12月15号早晨8点47分
休息室的窗帘拉得死死,阳光从帘缝漏进一点,打在墙壁上,是漆黑的室内唯一的光,十分碍眼,沈何文想改天得让助理换个落地帘,把刺眼的阳光挡在外面。
潇潇发了消息,向沈何文报平安,肚子里的三颗子弹全取出,肚子里的器官全没伤着,就是血流得太多,差点因失血过多没了。
沈何文关掉手机,也合上眼,在放平的躺椅上找个舒服的姿势侧卧着。
公司是九点上班打卡,大厦外穿着商务装的人鱼而贯入,挤进工位坐下,打开电脑敲敲打打,昨天具体发生了什麽,他们或许知道也或许不知道,可能会在茶水间闲聊几句,惊叹感慨,但不会放慢前行的脚步,工作才是白天的轴心骨。
外面的嘈杂传不进休息室内,沈何文在脑海里将它们想象地绘声绘色。
在公司里累死累活像栓绳的耕牛干了快一年的活,全归咎于云洲跳楼前定的傻逼遗嘱。
他把云家的财産分了两半,大部分死的给常馨,一小部分死的和全部活的给他。
活的是指人,能养活手底下万号员工的云氏集团,云洲把自己在云氏集团的股份一股脑全塞到他手里头了。
手握百分之四十七股份的沈何文,登时成了集团里最大的股东。
云洲似乎料到他的某种缺陷,赴死前把集团安排得妥妥当当,各个岗位上都是能人,用不着他费心费力地去管,只需要站在幕後坐享其成,享受这座矿山带来的财富丶名誉和地位。
遗嘱写的特别缜密,所有财産,包括在赌马场里买的一匹马儿都划分了归处,他和常馨只需要接受,多馀的争吵官司通通多馀。
即便遗嘱写得分明,他和常馨表面上是不用打官司,暗地里小动作却不少,常馨比他更熟悉集团里的高层,“不经意”间,撬动好几个管理层,沈何文没法只能下场补孔。
当然这些还好,常馨能耐再大,能把整个集团挖空了不成?再怎麽样,只要沈何文不卖股份,他仍然是集团里的老大。
可惜云洲这傻逼漏了最大一点,他没死成,如果摔成了植物人还好,遗嘱上有特别注明,如果成了植物人,财産照旧分,可他像植物人那般昏迷了六个月,突然醒了过来,还失忆了,什麽都不记得。
按照法律规定,沈何文无权插手,失忆的云洲肯定留给常馨照顾。
常馨说不准挟天子以令诸侯,哄骗脑袋空空的傻小子,让他把集团股份轮着转好几个人的手里,最後落到她手中。
沈何文当然不愿意这种事情的发生。
他是第一个知道云洲醒来的人,求了好几个大人物帮忙把这件事瞒下来,如果不是昨晚那出枪击,常馨恐怕还不知道云洲醒来的消息呢。
陈小姐,他求的人之一,当时抱胸坐楠木贵妃椅上,表情中带着玩味,“何必舍近求远,我替你偷偷把他弄死,这样就不怕集团落到常馨手里了。”
沈何文记得自己当时幽幽地看着陈小姐。
陈小姐说,“还是第一次见你板着脸的样子,怪可怕的。”
她嘴上喊着可怕,脸上挂着的笑比谁都多。
就这样,沈何文开始工作“养娃”的日常。
失忆後的云洲比失忆前的云洲好搞多了,他天生脑子灵,只需几顿饭,几本书就能活得好好,甚至还不会擅自出门闲逛,像是天生厌人,沈何文也怕他被关得傻掉,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带着他去楼下散步。
沈何文有想过给云洲买部手机或者电脑,不然就云洲这阅读速度,没过一年,上林湾这套房间全是书本了。
不过还是算了,云洲太聪明了,比起刀子,他更擅长用代码作为武器。
沈何文设想过未来,等云洲记忆恢复後,就和他道别。
当然这还不够,云洲身上的各处伤痕都代表他有严重的自残心理,遗嘱写得那麽严密,连植物人状况都想到了,唯独失忆的情况没想到,难不成云洲认为自己就算没了记忆,身体也会本能去寻死自杀吗?
他得把云洲的心理问题治好。
但这场枪击打破了一切,常馨迟早要找到云洲。
更重点的是沈何文没想到,云洲一而再再而三的自残寻死根源是他。
呵呵,真令人崩溃。
以至于沈何文到现在还没合眼,几个小时干躺着。
。
潇潇削着苹果,眼睛滴溜溜看着云洲的脸,卸过妆的脸上挂着一道伤疤,眼睑下乌黑发青,嘴唇苍白无血色。
“云先生,你知道我姓什麽吗?”
我哪知道?你名字也没写在脑门上。
云洲想。
潇潇淡淡地笑了笑,昨天她还以为云洲想起来了。
“我姓张。”潇潇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云洲,“之前也是照顾你的保姆,如果你有记忆的话,一定对我有印象。”
云洲咬了一口苹果,甜甜的脆脆的。
“我失忆前是怎麽样的一个人?”
潇潇回想道,“很温柔的,很知书达理。”
云洲可不觉得自己温柔,知书有,讲道理免了。
“那我自私吗?”云洲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