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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取经 不谈恋爱太可惜了(第2页)

想到昨晚,白珍珍有些不自在的丢了汤匙,正打算再次拒绝任丽娜就听她随口提了一句,“珍珍,虽然你已经结婚了,但你在感情上就是朵纯白小花,你都不知道咱们圈里多少人喜欢你,你难道真的一点都不想体会体会谈恋爱的美妙感觉吗?”

任丽娜虽然是个女人,但她同时也是个情场高手,从高中到现在谈过的对象没有三十也有二十,妥妥的爱情杀手。

谁说女人不能随便谈恋爱的,青春不常在,当然要趁年轻及时行乐啊。

在任丽娜看来,哪怕白珍珍没有那样出衆的家世,单凭她那张明媚娇艳的漂亮脸蛋,只要勾一勾手指就得有一大堆男人前仆後继跑到她面前大献殷勤。

当然,她的良好家世不止是锦上添花,同时也能很好的保护她,这简直是天时地利人和,她不趁年轻多谈几段恋爱,多见几个帅哥简直可惜死了。

这都是任丽娜的心里话,全是肺腑之言啊,她最遗憾之事就是好友还没体验过爱情的美好就早早踏入了婚姻这座坟墓,好在那男方家世不如她,也管不着她,白珍珍想怎麽玩就怎麽玩。

“怎麽样珍珍,你真不想认识一下吗,阿斌那些乐队朋友里有个会打架子鼓的男人特别帅,你就来见一见嘛,让他们唱歌给你听,就当是多认识个朋友了。”

白珍珍对她提的那什麽帅哥还是不感兴趣,但她想起这两天跟沈淮安的相处,总觉得好像缺了点什麽,现在听完任丽娜的话後她隐约明白了些。

先前她对感情之事一窍不通,因此想跟沈淮安好好培养感情也总觉得无从下手,不如去找任丽娜取取经,她谈了那麽多任男友,肯定对感情的事很擅长。

“那行吧,地址发我。”白珍珍改了主意,思索着等她取完经一定要尽快拿下沈淮安这木头男人。

“太好了!”任丽娜高兴完也很快告诉她地址,是市中心另一家开业不久的歌舞厅,“阿斌他们晚上要上台唱歌,到时你还能点歌呢。”

晚上六点,夜色还未完全笼罩,鹏城大街小巷就已经亮起了绚烂的霓虹灯,马路上刚下班的男男女女穿梭其中,各种小吃夜市充满了烟火气。

鹏城是一座正在迈入新世界的城市,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与城郊破败民居相接,也是新世界与旧时代的大融合。

刘叔开车载着白珍珍提前来到歌舞厅,任丽娜正领着新男友在门口等着接她。

任丽娜留着一头红色披肩中长发,她五官不是精致那挂的,眉毛略粗又长,有几分英气,穿着一件黑色及膝的紧身皮裙,打扮一下也是个大气美人。

她身边站着的新男友跟她比起来都有几分文弱气,五官倒确实不错,只是看着瘦瘦弱弱的,穿着西装都不太撑的起来。

“珍珍,他就是阿斌,老家也是鹏城人,後来随亲戚搬去港城的。”任丽娜挽着白珍珍的胳膊介绍二人认识。

白珍珍一头波浪长卷发披在身後,出来见人也略略打扮了下,身上穿着一条大红色挂脖长裙,黑色系带高跟鞋,整个人看起来光彩熠熠比阿斌还有明星相。

看到来人,阿斌明显眼前一亮,他很礼貌的上前打招呼,“靓女你好啊,叫我阿斌就好。”

任丽娜许久不见好朋友,介绍完两人认识就率先揽着白珍珍的肩膀往里走,她只略略朝阿斌点了下头算打招呼,视线半点没在他身上停留。

夜生活还未正式开始,歌舞厅将将开门,三人进去後老板亲自领着她们去了大厅位置最好的卡座,这里也是离前方舞台最近的位置。

後面陆陆续续又有几个任丽娜和白珍珍都认识的朋友过来一起聚会,阿斌也喊来了他那几个乐队的朋友。

其中有个穿黑色背心留半长发的男人被任丽娜特意安排坐在了白珍珍身旁,他就是乐队里的鼓手,阿斌介绍他叫阿建,大名齐勇建。

阿建长相确实帅气,为人处事也算懂礼貌,并没有一上来就不规律的贴着白珍珍坐,而是特意隔开了一点距离,端着酒杯慢慢找话题和她认识。

此时外面夜色降临,歌舞厅也渐渐热闹起来,大厅灯光开的很暗,头顶的炫彩球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舞池中有不少人正随着音乐舞动。

与此同时,沈淮安也被同事拉着一块来到了歌舞厅门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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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夫妻相见~[狗头叼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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