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十七章药
在那之後,我几乎把白青枫这回事忘了。
当年的境况对我来说不太好,在林阿这边做事,固然很忙,李辟那边,又催的极紧,每个月来四五封信催我定下时机动手。
我一直在等。其实有些怪冯小娥,她让我不用死得太快,有了活下去的奢望,瞻前顾後,要考虑的便多了。
蓑衣城与镜湖这两个紧挨着的城邦,唇亡齿寒,习俗也多有相通之处。
蓑衣城商路交汇,出最好的刺客,而镜湖,则被林阿养出一批“水鬼”。极善隐匿身形,借着湖水与浓雾的天时,几乎无法防备,春风不改的镜湖水,如此百馀年间都由林先生主宰。
水鬼,这名字真难听。可惜得很,我也是其中一鬼,职级自然不低,不知林阿到底怕不怕死,虽说自己心腹的战力也敢交给我,可管事的鬼,倒也不只我一只。
别人还好说,只是有一个叫李易的女人,很是麻烦。
她很是瞧不上我,扬言水鬼所重的,乃是神出鬼没的身法,而我脑子太笨,手脚不灵活,走了见不得人的路子,才和她平起平坐。
李易对林阿,也不像是多麽忠心,可她一爱捞钱二爱杀人,跟着林阿,这两样爱好都很好满足。
其实跟着李辟,这些也好说,我本想去劝一劝她也做个助力。可我打听得她和蓑衣城主有点渊源——换句话说,血海深仇。
如此一来,且不说我究竟有没有杀了林阿的十成把握,要想不在成事前後被人割了脖子,总得想办法把她这般的同僚们弄走。
如此,我烦恼地度送着时光,自己已经可怜够了,实在没心情管别人的悲惨。再次想起可怜的小虎妖,是有次喂狗。
那次喂的是素娥,这小东西不听话,咬伤了银鈎的尾巴。林阿要罚它,把它拴在花园角落的桂树上,哪也不能去,孤零零禁闭着。
林阿这人真不是个好东西。两只狗打闹而已,连银鈎都没说什麽,他凭什麽来主持公道?
素娥又惯在岛上跑野了,这麽拴着,连狗尾巴都耷拉了,一见我就哀哀叫着,像是快哭了。
我翻过墙来跟素娥分红烧肉,正看着小黄狗往我腿上蹭,却瞧见栀子花墙边上露出个人脑袋,一双透亮的金色眼睛看着眼熟。
只是这麽一眼,那家夥便缩了回去。
我疑心他是否是林阿的眼线,放下狗,走向花篱,灌木里却一阵窸窣,那孩子跑得挺快。
我拍拍树尖:“喂,这里边有虫子,快出来。”
树叶晃了晃,似是有些犹豫。
我又道:“我前些天淬炼的朱诛虫,不小心全跑这草丛里了,那小虫,咬上一口,得从骨头芯里烂起,先是发痒,到最後疼得觉也睡不着……要九九八十一天,才能把一个活人给……”
那小家夥蹭一声从栀子花篱里站了起来,脑袋上还顶了几片碎叶,怯生生看着我,像是真信了我的鬼话。
我于心不忍:“刚刚是骗你的,可这花招蚊虫,你不嫌身上痒痒?”
他点点头,又迟疑着摇了摇头。
我觉得这家夥好玩,有心要逗他,遂从袖子里掏了个小纱囊,往手里倒了些疑星散,再吹口气,那些冤死鬼骨头炼成的灰烬,便如流萤般浮动闪烁起来。
白青枫几乎吓了一跳,下意识要跑,那些星星点点的浮光却随着他动作飘飞,闪得更明亮了。
“别跑啊,越跑它们越跟着你。”我伸出指头,搅了搅眼前的飞光流萤,“过来,跟我讲两句话。”
白青枫又看了看我,虽没答应,自己大概也觉得这些光点好玩,还拿手去笼。看样子大约不会跑了,我摸他脑袋,他也没躲。
疑星散,极其易燃,只要有一丝火星,便会刹那爆开,贴在人皮肤上的更不会熄灭,直将皮肉骨头烧穿才罢休。这狠毒的材料,竟被我拿来哄他开心了。
我不禁摇头,细细打量起这家夥。他眼睛很漂亮,是很澄澈的金色。
古雨的瞳色虽浅,毕竟是平平无奇的人眼睛,这孩子看样子并非我这一族类,眉眼较深,两只眼睛在浅白月光中也如名贵宝石一般——说起名贵,我想起他是谁了,那只林阿一掷千金弄来的小虎妖。
既然是虎妖——我在白青枫眼前晃了晃手:“会讲话麽……”
我努力回想自己曾学过两句的白石殿雅言,还没想出来,白青枫却开口了:“嗯,我会。”
他口齿还算清晰,我又迷迷糊糊想起这孩子是遭了灾的青衣州白氏虎妖,白家当年也算是一方豪强,欺羊霸鸟,子弟不说学富五车,讲话肯定是会的。
孤陋寡闻的倒像是我,我摸摸脸,问他:“你跑这来干什麽?”
白青枫盯着我看了一会,指指不远处的素娥,那狗啃红烧肉啃得欢天喜地,看也不看我一眼了。“那有只小狗……挺好的。”
我笑道:“想和它玩就去啊,素娥脾气好,从来不咬人。”
白青枫摇头:“我去不了。”
我挑起左边的眉毛,又借着月色瞧了瞧白青枫,手脚完好,也没拴什麽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