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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第3页)

那麽,糖糖也得随她来云城。

搬家是一件麻烦的事,尤其暮家已经在北城扎根了三代,家族産业全在北方,根本不可能举家南迁。她一个人是没事,带上糖糖也没事,有问题的,是她工作之後,无人照顾糖糖。

这也是无数单亲家庭的悲剧。

糖糖虽然年少,但听话懂事,暮云不担心她的学习与成长,暮云担心的,是糖糖在日复一日的单亲氛围中变得孤僻,养出不同的性格。

最终,她说:“多谢主编好意,但搬来云城一事对我来说关系重大,我要回去好好想想。”

拍摄结束以後,暮云在太阳落山之後回到宾馆。

她一人独住,房间原本只定了两星期,後来拍摄计划延长,才又续了一星期。

小小的宾馆里,清清冷冷。

她忽然回想起那次她陪春树去别的城市参加座谈会,她们住在不大的酒店房间里,一起庆祝获奖,一起切蛋糕,她记得春树腼腆的笑容,也记得自己的拥抱。

那分明是一个,喜悦和鼓励的拥抱,时隔多日,暮云竟在此刻察觉到几分不合时宜的害羞,以至于脸颊也微微泛了热。

在这样的清冷年岁里,她忽然疯狂想念春树。

不知出于何种心态,或者情绪的作祟,暮云在灯下落座,提笔写信。

“春树:

好久没通过写信的方式跟你交流了,现在落笔都有一种新鲜感。

我到云城已经快满三个星期。比起北城三天两头雾蒙蒙的天气,这里空气很好,每天早上骑车出门都有一种洗肺的清爽。我往往会在七点出门锻炼,到八点再到附近吃早茶,这里的口味偏清淡,但很好吃,符合我的口味。

云城的生活节奏很慢,我一般从早上九点工作到下午五点,其馀的时间都是自己的。工作的夥伴也都是很好的人,她们注重创意,讲究效率,和这样的人们一起工作,我好像年轻了不少,那些热血,积极,都突然找到了我,短短三个星期,我好像回到了十年以前。

这家杂志社想邀我常驻,给出的薪资条件很优渥,我在认真考虑这件事。

说实话,我很心动。

因为这样好的工作团队和氛围,是很难得的,但我也还在犹豫,因为糖糖毕竟还小,如果固定在云城工作,只有我一个人,很怕自己照顾不好她。

说到这里,我忽然很想你。

如果你也在云城该多好,我们可以一起骑车,一起讨论文学。

今天云城的阳光很好,你那里呢?

希望你读信的时候窗外阳光也好。

暮云”

写完信,暮云将信纸摊在桌上,晾干字迹。

已是深夜,夜色如墨,不见一点阳光。

夜里,又怎麽会有太阳。

暮云也不知道为什麽,要在信里骗春树阳光很好,好像这样说了,就能表现出此刻她的好心情,能表现出她在北城过得好,就能藏好她的期待。

文学上的修辞手法,被她拿来说假话。

原来,她是这麽卑劣的人,祈祷春树心甘情愿地被她绑架。

窗外,云城被夜幕深深笼罩,城市的喧嚣在黑夜里渐渐沉淀。

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

几天後,春树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封意外之喜。

暮云去了云城之後,她们日常的短信联系并未减少,因此,忽然收到暮云的信,出乎了春树的意料。

她在桌前拆开这封信。

读完一遍,她眉头紧锁。

她坐不住,站起身立在房间里一字一句又读一遍。

读完,春树擡头,为越来越躁的雨声惊扰。

窗外乌云密布,不知何时,大雨已翩然而至。

那篇长篇小说,她修改到一半,倚搁在窗边。

方才读信时,她忘记将窗户关紧。

风雨进来,侵袭了半张稿纸,纸上的墨水在雨水浸润下斑驳化开,一片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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