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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叶氏去镇上接了些绣活儿回来做,算是挣点儿钱补贴家用,也算是为了打发时间。李锦书知道长时间绣东西对眼睛不好,本来不同意她做的,但是最终还是被叶氏说服了。

怎么说她也是个成年人,所以也就没有再多言。没事儿可做,李锦书干脆钻进厨房研究吃的。家里最多的就是玉米,因此她就开始打起了玉米的主意。

在现代,吃鲜玉米的人很多,但是吃干玉米的人却没有多少。好在把玉米磨成粉,还是能做出不少美食,所以研究这个也不算太为难李锦书。

不过做来做去,她也只能做出个窝窝头、玉米馒头、玉米发糕之类的东西。这些夏国人都会做,所以根本算不上新鲜,要想拿出去卖钱也卖不了多少。

就在这愁眉不展的时候,李锦书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种现代小零食——爆米花。这种甜味儿的膨化食品可是现代人的最爱,而且做起来也不难。

不过……她也知道,似乎做爆米花需要用到的玉米粒不是普通的玉米粒,不晓得这夏国的玉米能不能行。

虽然不确定,但总是要试一试才能弄清楚嘛。李锦书准备好材料就开始干起来。

她以前工作之余,总是喜欢做一些吃的打发时间,所以也做过爆米花。这儿没有黄油,她就用菜油代替。按照自己从前的经验开始制作。

第一次没有把控好油温,所以没有成功把玉米爆成花。但是有几粒玉米开了个雪白的小口,这让李锦书看到了希望。

反复试了几次之后,她找到了最佳温度,总算是成功把玉米变成了玉米花。然而放糖的时间没有把控好,所以最后出锅的爆米花有点糊了,看上去也黑黑的,吃起来也带了点儿苦味。

不过爆米花的味道还是有的,李锦书当即就兴奋地跳了起来。

最后一次尝试,她终于成功地做出了爆米花。比起现代的爆米花,味道上还是有一丝细微的差别,但吃起来的口感倒是一模一样。

没想到用夏国的玉米,居然成功做出了现代的爆米花。李锦书高兴地端着这些膨化食品让叶氏和赵回品尝。叶氏尝了一颗,忍不住连连点头。赵回也难得开口说道:“好吃。”

李锦书看着面前这一碗爆米花,仿佛已经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整个人笑得都合不拢嘴了。新的生意就这么定下来了。

因为之前卖螺蛳的事,母女俩已经成了镇上的“名人”了。虽然不至于到家喻户晓的地步,但只要她们把摊点往菜市场这么一摆,自然就会引来不少客人。

爆米花就算不加热也不会影响味道,所以李锦书干脆就在家把东西做好了,这才背到镇上去卖。趁赶集的时候,母女俩加上赵回一人背了一大袋,坐车赶到明阳镇卖爆米花。

明阳镇的人以前哪见过这种小吃啊,听说是玉米做的,所以尝了之后立刻就要掏钱买。

镇上的玉米卖三文钱一斤,而一斤玉米就能做十五份爆米花,因此李锦书给爆米花的定价也就两文钱一包。膨化的一包爆米花看起来很多,所以旁人买起来也不觉得吃亏。

除去玉米、油、糖的成本,这生意简直稳赚不赔!

见不得好

接着上一次卖螺蛳的火爆程度,爆米花再上新台阶。最主要的是,爆米花能成功模仿的几率比较低,所以目前为止,镇上还是只有李锦书一家卖这个的。

爆米花吃起来十分香甜、酥脆,所以不光小孩子喜欢吃,镇上的大人们有事儿没事儿也都喜欢买上一包尝尝。原本李锦书只打算在赶集的时候卖,见此,她便将售卖的时间改成了一天一次。

一开始叶氏还跟着李锦书一起,接连几天下来之后,她干脆就放手让两个孩子去做,自己则留在家里照看一下地里的菜,忙活忙活家里的杂活儿。

近一个月的时间渐渐过去,天气也慢慢开始往秋天过渡。一天最热的时候也就中午,早上和傍晚开始泛凉了。

地里的蔬菜长势很不错。茄子和辣椒苗已经长得很高了,番茄和大白菜也不遑多让。夏国没有辣椒和番茄,所以一开始它们长出来的时候,叶氏还以为是杂草呢。

李锦书只能编了个谎话:“那小贩说这个番茄结的果子酸酸甜甜的,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能做菜还能当水果吃。他还说这个辣椒能用来做调料,说不定我们到时候能用这个做点儿新的吃食出来呢。”

叶氏听了也没有起疑心。女儿在做吃的这方面的天赋她已经感受到了,所以隐隐已经有些期待这些“新蔬菜”能给家里多带来一点收入。

这一日,李锦书带着赵回像往天一样上镇上去卖爆米花。正好今天是半个月一次的大集,来赶集的人会很多,所以头天晚上她特意多做了一些爆米花。

俩人现在对外以兄妹相称,加上村里人都知道赵回的身世,所以暗地里都在说叶氏心肠好。两人搭车的时候,自然就碰上了同村的人。

赵回不怎么说话,倒是李锦书笑着同众人打招呼。

“刘婶儿、李婶儿、秀梅姐,你们也去赶集啊。”这三人与锦书最为熟悉,所以一上车她就冲三人笑开了。

坐在最里面的李红柳抢话道:“这不是小锦嘛,这么早就去镇上做生意啊?”

“是啊。这不趁着这段时间还暖和,能挣一点儿是一点儿嘛。”锦书不怎么想和李红柳多说,便转头看向李春兰和张秀梅母女。

“李婶儿、春兰姐,昨晚刚做好的爆米花,你们尝尝。”说着又转头看向刘翠,“刘婶儿你也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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