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实已和小说的剧情大不相同,裴煜到底不放心路凛洲独自前去那种人多眼杂的场合,就算有助理保镖跟着……他觉得这些人实在靠谱不到哪儿去。
“你和我一起去。”路凛洲却打消了他的疑虑,意有所指,“正好去见见裴家人。”
至于裴煜到底和裴家有没有关系,让他们见一见不就知道了。
裴煜并不推脱回绝,反而长松一口气,眉眼微弯:“嗯,我陪你一起。”
路凛洲微愣,而後蹙眉:“要是敢乱说话,你就完了。”
裴煜不解:“乱说什麽?”
不管裴煜是不是真失忆,这时候肯定是在装糊涂,故意气人。路凛洲张了张嘴,怒骂的话刚送到嘴边,突然急急转了一圈,反过来将自己噎住。
他猛然意识到,裴煜已经好几天没用那个惹人厌烦的称呼叫他了。
他隐隐烦躁,啓唇想说些什麽,却又闭上了,默默将看不见的牙关咬紧。
裴煜缓缓开口道:“我不会在外面叫你老婆,也不会跟别人说我们的关系。”
事实上,他也一直是这麽做的。
在裴煜看来,亲昵的称呼有助于培养感情,但这需要循序渐进。两个陌生人因为意外拥有了一个共同的孩子,这种事说出去也不怎麽好听。
看着那副无害低垂的眉眼,烦躁无从发泄,路凛洲硬邦邦道:“我和你没什麽关系。”
裴煜低下头去,继续吃饭,不说话了。
不知为何,路凛洲愈发心烦气闷,等到裴煜开始收拾碗筷,在一阵沉闷的碰撞声里,他猝然开口:“去参加晚会,你应该没有能拿得出手的衣服。”
裴煜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接话,默默将空碗叠起来。
失忆,又穿成不明身份的炮灰,现在裴煜称得上是一无所有。他来来去去穿的都是王叔给他的几件衣服,岂止是没有拿得出手的衣服,甚至无家可归,只能待在路凛洲的地盘上。
“你和馀勤一起跟着我,不能穿得太寒酸了。”对着异常安静的人,路凛洲继续说,“西装品牌NOVINS,知道麽?过几天我正好要去总店一趟,你也去。”
总店的季度报表出了些问题。路凛洲不想带着砢碜的绷带在工作场合路面,可NOVINS由他一手创办,也是路氏旗下的重要企业之一,事关金额巨大,他不放心假手于人,于是决定亲自去一趟,还能打那些好吃懒做的家夥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的语气总是带着理所当然的傲慢和颐指气使的命令,裴煜却忽视了这些,剥离出他话里的深意,是要带自己出去购置西装。
他迅速擡起头来,弯起的眸子里盛着亮光:“好…老婆。”
路凛洲微怔,而後沉下脸:“你再叫一次试试?”
裴煜闻言,眼和唇依然维持着清浅漂亮的弧度。路凛洲盯着那两瓣红盯了好一阵,良久,盘旋在胸膛里的怒气都散了,也没见到它们再次张开。
路凛洲:“……”
盯着盯着,他脑海里的画面就变了,嘴里的食物也没了滋味。
突然很想,很想看着他匍匐在自己身下。
很想,见到那张嘴大张大合,像搁浅的鱼一样喘气,忘情地呼唤自己,肯定要远比隔着屏幕的对视有趣。
啧,难以言喻。
……当然,前提是稍微把称呼改改。
可裴煜偏就不再出声了,连令人生气的称呼都不再叫了。
他把空掉的碗碟逐一收拾好,最後看向路凛洲面前那碗银耳燕麦粥,吃了得有半个小时,此时才去了一层皮。
为了保证最佳的口感,他拜托厨房用小蛊隔水炖煮,比较费工夫,花了几小时也就做了这麽一小碗。
好半天,裴煜总算又张开了嘴,说的却是:“那碗粥,你还喝吗?”
路凛洲:“……”
裴煜的眼神,好像他家大业大还能欠人一口饭一样。
路凛洲没了欣赏的兴致,垂眸,桌上的食物更是索然无味:“不喝了。”
“我想尝尝。”
裴煜说出自己的意图,见路凛洲并不拒绝,才把瓷碗换到自己这边。然後毫不嫌弃地拿起用过的勺子,用舌头慢条斯理卷着喝。
他专心享受美食,完全没能察觉对面的眸光又暗了几分,衬衫下胸膛起伏,连没再进食的喉结都滑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