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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粉拖鞋和阚昭脚上的蓝色是同一款,带着某品牌的商标,方芸买奢侈品的配货。一开始只有个蓝色,后面阚昭让方芸再买个包送高嫤,又选了个粉色拖鞋。

林清许靠近玄关桌,将手上的盒子放上去。准备弯腰换鞋时,感觉她的脚踝被人握住。

方芸听见门口的动静,端着刚做好的排骨山药汤朝外看了一眼。

阚昭半跪在地上,单手抓着林清许的脚踝防止她摔,将她鞋带解散,托着后鞋跟将白鞋脱掉,再将拖鞋换上去。

虽然这场景早就不知道看到过多少遍,眼睛见怪不怪,但方芸心里这时升出一股不对劲来。

她笑着朝他俩道:“都回来了。”

林清许单脚踩在阚昭给她拿出来的拖鞋,和以前一样,喊人:“芸姨。”

“欸。”方芸答了一声,又回去忙碌。

林清许去厨房帮她,不出意外地被赶了出来,“小孩子来什么厨房,快帮我看看阚昭那臭小子作业写了没,别等周一我又被老王唠叨。”

这么多年了,林清许早就明白阚昭就是不爱学习。

但阚昭也有退路。

所以林清许一直觉得他学生时代活着开心就好,没必要为作业伤脑筋。

可既是方芸的任务,她答了一声,去阚昭卧室找人。

果然阚昭一字未碰。

“快点写。”林清许监督他。

阚昭不以为然,“今天才周六,明天再说。”他思路又转了回来,“你不也没写,我为什么要写?”

“我写完了。”林清许翻他的漫画书看。

“你今天一天都在画室,哪有时间写?”

“我昨天晚上写完的。”

阚昭小声说了句“魔鬼”,然后伸手问她要答案。

林清许自然拒绝。

从小到大被拒绝了那么多次,阚昭本来就没报什么希望。

“哦”了声,拍题搜。

然后手机就被人拿走。

林清许言之凿凿,“我答应方姨看着你写作业了,你不能靠别的捷径。”

林清许总是有自己的一套奇怪思维——你可以不学习,但在我旁边写作业必须要认真且不能抄袭。阚昭早已见怪不怪。

他小时候对此气愤不已,当时觉得对方是个男的就好了,这样他就可以把对方揍一顿,让其知道到底谁是老大。

但有时候觉得还好林清许是女生,且这种想法随年龄增长愈发强烈,但让人不知其根源。

阚昭老实做试卷。

直到方芸在外面喊他们吃饭。

阚昭去餐桌,然后发现上面全是林清许爱吃的菜。

他坐在椅子上,用筷子扒饭:“妈,这么喜欢林小小,你干脆让她做你女儿得了呗。一道我喜欢的菜都没有,真是我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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