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挪开视线,神色淡淡,“没事儿,上去吧,怪热的天。”说完,我拉着老公的手上电梯。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常好好的电梯,今天忽然这灯就变得昏暗,一闪一闪的,像是年久失修,马上就要坏掉。
我又忽然想到,在电视剧和小说里,这样的环境,或许下一秒就要穿越。
但实际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幽暗逼仄的环境里,整整一整个路程,没有任何一点停顿。
我和老公站在角落,他将我圈在怀里,他的后背贴着冰冷的电梯,我的后背贴着老公的胸口。
老公比我要高出一个脑袋,此刻,他将下巴支在我的脑袋上,还做怪的挠我的痒痒肉。
我本来就是一个敏感的人,根本禁不住他这样挠。
总之,没一会儿我就将他的手丢开,他还想凑上来,但我没准,我们俩就这样嘻嘻哈哈回到家,他鼻梁上那一颗跳动的小痣,仍久久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或许是我的目光注视的太过于赤裸,周暮之总是会在做事做到一半的时候停下来,轻声询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他便没再继续追问。
晚饭是周暮之亲手做的红烧肉,是他的拿手好菜。
肉是他喊助理排队买的,红艳艳的三线肉。
助理送菜上来的时候是我开的门——周暮之在给乐乐洗爪子。
乐乐是我们新养的一只小公狗,一个小时前宠物医院的院长刚给我们送上来。
它是一只白色的小柴犬,出生了一个月,来到我们家的时候还在睡梦中,趴在周暮之的怀里,像是我们俩的孩子。
“一会儿去买一点乐乐的用品吧,家里什么都没有,还挺棘手的。”我嘴里咬着红烧肉,余光却在看宠物箱里的乐乐。
我们是突发奇想养的乐乐。
因为我随口一句家里有一点无聊,一只小狗就送到了我的面前。
为这个事情我和周暮之拌了好一会的嘴,脸红脖子粗的,说的我口干舌燥。
我说无聊,又没有说要养一只小狗,我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负担一条生命,这简直让我头疼。
“好的老婆。”周暮之嬉皮笑脸。
我简直没眼看,朝他翻一个白眼。吃到一半,乐乐睡醒,用它的小爪子开始在箱子里面闹腾。
它是那样小,来的时候眼睛都是一条缝,小爪子在我的手里,我可以完全捏住。身上柔软的毛发在我的脖子上乱碰,时不时投射过来的好奇的眼光,都会让我冷漠的心忽然变得柔软。
我放下碗筷,看见周暮之那家伙一点眼力见都没有,一肚子的火。
我起身将乐乐抱出来,它在我的怀里扑腾,张着嘴乱叫。我看向它的眼神实在是太过于温柔,抚弄着它的毛发的手也不由自主的轻起来。
“你快去给它做饭,咱们都知道饿了,它肯定也饿的。”我亲亲它的脑袋,闻到它身上的小狗味儿。
我一只手摸着小狗,一只手拿筷子吃饭,后来演变成我两只手摸小狗,周暮之喂我吃饭。
等我们来吃完饭,苦逼的助理又把买的宠物用品送上来。
当然了,所有照顾小狗的事情,全部交在周暮之的身上。
“记得喂它吃饭啊,我去书房了。”
上一次的那个拼图才刚刚拼好一个角落,我有一种预感那个拼图和我回到过去有着莫大的关系。
事关重大,我没有告诉周暮之,想着等我搞清楚全部的事情,再和他说也不迟。
我将门关上,席地而坐。
冰凉的地板冻我的屁股,裸露的双脚踩在地板砖上,粉嫩的脚趾蜷缩着,我顺手拿了一个坐垫,又拿了一条毯子。
拼图还是放在原来的地方,我将剩下的凌乱的拼图平摊在地上,脑海中思考着从何下手。
我拿起上一次拼好的那一部分,整个书房里采光通亮,盛夏的红日照射进金灿灿的阳光,不偏不倚正好洒落在那半张拼图上。
我仰着头,木制的拼图在阳光底下散发着微光,神奇的是我居然可以闻到木头的味道,有着经年累月的沉淀的木质香。
或许是之前我的粗心,也或许是那个栩栩如生的梦境让我想起一些从前的事情,这熟悉的图案和神情,让我不再那么云里雾里。
我手上拼好的图片里,有一只熟悉的眼睛——那分明就是周暮之的眼睛。
那眼睛波光粼粼,卷翘的睫毛浓密又纤长,仅仅是一只眼睛,就看得我热血沸腾,像是童年时茂密的深林里旺盛的小草,绿意盎然,飞来的蝴蝶停落在边上,点缀上神来之笔。
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才认出,实在是这双眼睛的变化太大。
要不是我看见大学时期周暮之看我的眼神,或许只有到这幅拼图得见天日,我才能完全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大学时期周暮之看向我的眼神是温柔的尊重的,那么现在周暮之看过来的眼神,是侵略占有,时常让我感到胆颤。
我不否认不质疑周暮之对我的爱,但是相比较来,我更喜欢大学时期的周暮之。
但仔细想来,或许是我这几年的昏迷对他造成了太大的影响,他一个人打拼事业一个人照顾我,自古这些事情就两难全,在这过程中心态也会发生改变,因而性情大变也不是什么无法理解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心上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心酸,我暗暗发誓,要对周暮之再多一点耐心,再爱他一点。
我慢慢握拳,吭哧吭哧开始拼图,想着尽快完成这一个三年前就应该送出去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