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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就是 万元户(第2页)

兄弟姊妹有自己的小家,父母又不止他一个儿子,做不到一条心。只有身边这个熟睡的妻子才是他的知心人!

想到这里,林有福心里又泛起了一丝愧疚。他上一世没能尽到做丈夫和当父亲的责任,妻子的难产早亡,女儿们吃苦遭罪,他难辞其咎。

“这一世,他要雄起来,谁也别想欺负她们。就算女儿是赔钱货,他也赔的起!”

林有福思考了一会,决定还是保守秘密。等他把银元卖了换成钱,再跟妻子坦白。

到那时,直接拿半袋子人民币把她砸晕!

林有福美滋滋的进入了梦乡。

……

马三明有了“签字版”袁大头的踪迹,自然不愿错过这次收藏的机会。他手里的现钱不够,跟林有福约定三天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不能食言。

不然,林有福转手将银元卖给别人,那他的肠子就悔青了。

马三明想将古玩店值钱的东西卖掉,换一些钱周转一下。

他挑了店里的镇店之宝,一枚羊脂玉扳指,这是他爹被打倒之前藏起来的,后来平反了才敢拿出来,传给了马三明。

相比“签字版”的袁大头,这枚玉扳指要值钱的多。但马三明眼里,任何宝物都比不了稀有的袁大头。

“那可是他父亲的命呀!”

作为儿子,他一定要完成老父亲的心愿,这也是他的执念。

马三明将玉扳指卖给了省城的同行,拿了十五万的现钱。

三天时间,他刚好从省城赶一个来回,一路上胆都快被吓破了。

这个年代的小偷无所不能,只要是能偷的都偷。火车站跟长途汽车站,堪称“重灾区”。

买票时背后有人划包,排队时行李瞬间消失,小偷用刀片割开衣服口袋偷钱,那是家常便饭,吓得许多乘客习惯用缝在内衣里的暗袋装钱。

马三明不愧是老江湖,他去的时候将羊脂玉扳指塞进了一床破棉被里,用麻绳捆扎好,身上穿了一套补丁叠补丁的衣服,将自己打扮的像个要饭的。

回来的时候,照葫芦画瓢,将十五万现金也塞进了破棉被里,一路上安安稳稳的睡了回来。

反倒回到了古玩店,身上惊出了一身冷汗。这钱要是丢了,或者被偷了,他的半条命也就没了。

钱丢了可以再挣,要是错过了那几枚袁大头,他得后悔一辈子。

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了执念,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了。

马三明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几枚袁大头要折磨他们马家两辈人。他还心甘情愿,为了得到小小的银元,不惜倾家荡产!

“这得多可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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