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程盼这蠢货小学第一次听晴天的时候,嘴巴都震惊了,能塞俩恐龙蛋。
那会儿大街小巷都是周董,他都没想到程盼竟然没听过,带他去买了碟,然後程盼抱着碟听了无数遍。
从此以後小乡巴佬抱着这首歌就不肯放,没想到现在还是最喜欢这首。
啧啧。
等了一会儿,程盼睁开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馀生冲他挑了挑眉。
程盼沉默了一会儿,也冲他笑了笑。
不知为何,馀生莫名感觉这笑容还挺苦。
“好不容易。。。。。。”
“但故事的最後,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唱到拜拜的时候,馀生愣了一下,程盼好像也喜欢说拜拜。
他继续往下唱,而此时周围人潮声已经盖过歌声,程盼被一堆声音围的找不着馀生。
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全是对馀生的好奇。
“这男的谁啊?怎麽以前没见过?”
“啊啊啊!我死了!我新男神!”
“他比高二那个是不是帅多了!”
“绝对是转校生,学校有这号人物不可能不知道!”
“他唱的好好听!”
是转校生,也是人物,打架惹事王。。。。。。
程盼静静看着猪圈中间发出万丈光芒的人,即便馀生不讲理,还不要脸。
也彻底像团火一般,吸引着所有人目光。
军训这一周来,不仅许多人想打馀生。。。。。。更有许多人打听馀生,不过馀生一直猫着睡觉,让这些好奇的打听,不了了之。
从小到大,其实一直如此,馀生像团火一样,肆意张扬,火焰燃烧过的地方那麽明亮,那团火出现便满目光亮。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听晴天,是翘课,也是教室的那一间,他和馀生砸破了玻璃。。。。。。好吧,馀生砸破的玻璃。
歌和那块碎玻璃一样“砰”了一声,炸响逃完课又返回教室的那个傍晚。
晴天落下的傍晚。
只不过,幼年的这团火只是明亮,现在的这团火,不光明亮,也有些灼人。。。。。。
“一起来啊!”馀生拿开了话筒,眼睛却是看着他。
“一起来!”
“一起来!”有许多人附和。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偏偏丶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
齐声唱的歌,永远动人而温暖,舞台中间那团火。
最温暖。
哪怕不是为他而明。
程盼看着那团火望向他的目光,干净而诚挚。
从来别无所求他自己都不信,但他所求真的实现了。
时间是最好的使者,感谢时间带回了那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