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
最牛的是他肚子上还挨过一刀呢!
那可不是一般的刀伤,是在一次紧急任务中。
为了保护战友,硬生生被歹徒的匕刺中腹部。
血流了一地,差点没救回来。
可即便如此,他咬着牙一声不吭,直到把任务完成才肯被送去医院。
缝了整整十七针,现在还能看见那道弯弯曲曲的疤痕。
比二狗子强多了!
人家二狗子连打针都哇哇叫。
他受那么重的伤都没哼过一声,这叫什么?
这叫真正的硬汉!
沈秀叶也脆生生喊了句:“文华哥!”
宋文华本来耳根子就有些红,这下更不得了。
整张脸“唰”地一下红透了。
他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捏着衣角,喉咙动了动,却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你……你好,秀叶。”
他终于憋出一句话,声音又轻又涩。
沈秀叶以为是弟弟太黏人,把人惹烦了,赶紧一把拉过沈中顺。
“哎哟中顺!你这孩子,别没大没小的!文华哥是客人,你得懂规矩!”
她边说边轻轻拍了弟弟一下。
沈中顺冲她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然后乖乖地缩了缩脖子,躲到她身后去了,偷偷打量着宋文华。
“这孩子皮,但从小最崇拜当兵的。”
沈秀叶边说边笑,眉眼弯弯。
“小时候连做梦都喊‘立正!敬礼!’,还非要把书包绑在背上当军包,整天在院子里走正步,可逗了。”
宋文华的脸红得紫,整个人僵在原地。
郑明月憋着笑,嘴角微微抽动,一只手悄悄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才勉强把笑意压下去。
这傻儿子,当了五年兵,风吹日晒都不怕。
怎么见个姑娘反倒跟只受惊的兔子似的?
“翠芬,秀叶,你们进屋喝茶去吧。”
她赶紧打圆场,语气轻快。
“站这儿吹风,回头着凉了可不好。”
再站这儿,她这傻儿子怕是要把脖子都烧没了。
耳朵红到烫,脸红到滴血。
再这么下去,人都得蒸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