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一块被扫地出教室罚站去了。
李见路对此的回应是:“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的谨慎性,因为我对下城区的物价不够了解,但我忘了你出生自下城区,又这麽聪明,肯定早有准备。”
他道歉得太过游刃有馀和果断了。
像是一条油光水滑的狐狸,一点马脚都不让人抓住,偏偏目的是为了讨好我,不想我生气。
搞得我有气也只能憋回去。
这里的便利店老板我几乎都认识。
我皱着脸走进了便利店,无视了老板的其他推销,留下一句等会儿结账,就在门口坐着,都是熟人,跑不了,拿了药膏,又拿了两瓶可乐,冰凉的触感让我的头脑越发清醒。
塑料瓶子的瓶身上氤氲着雾气。
摸起来黏糊糊的潮湿。
***
她走出便利店,手里拎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最显眼的是两瓶透明玻璃质地的可乐,下城区和上城区的发展完全是两个极端。
当上城区已经开上了悬浮汽车时,下城区的孩子还在梦想一辆二手自行车。
食品医疗方面更不必赘述。
可乐雪碧这些在上城区已经被淘汰掉了的不健康饮料在下城区都能找到。
而上城区却需要费一番心思。
为了融入赛博方块的环境中,她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背心,裤子是黑色的,袖摆上是血。
脖子上和手臂胳膊上绑的绷带外面也都沾上了星星点点的血迹,是刚才在滑动之间刮破的。
她又很瘦,肩膀很单薄。
脸在背对着便利店劣质的白色灯光下,看起来更白了。
李见路看着这幅画面,有些说不上来的难受。
***
我出来的时候,看到李见路正老老实实地坐在原来的位置,几个混混对李见路身下的那个位置虎视眈眈,却不敢造次。
他紫罗兰的头发边缘被染上了一层白光。
这光是劣质的,因为老板是个抠门的人,买的是最便宜的小破灯泡。
但落在他的身上却奢贵了起来。
他完全不该在这里。
在这种地方。
我在发愁该穿什麽衣服——总不能穿迷彩服——的时候,李见路从自己的衣柜里挑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一套穿在我身上,一套穿在他身上。
深蓝色的外套,黑色的裤子。
只是我身上这套还算完好,他的裤子和衣服早就裂开了。
白色的内搭被掐进了裤腰,衬得李见路腰很细。
他是少年的体格,和陆恩不一样,李见路的身上没有很明显的肌肉,虽然个子和陆恩相差不大,但顶着一张娃娃脸和陆恩站在一起之前,总给人一种他比陆恩矮的错觉。
也只有贴近了才能看到,他身上覆盖着的是薄薄的肌肉。
白光同样临摹了一遍他的轮廓。
细腻的,精致的,懒洋洋的,仿佛什麽都不放在心上。
有什麽是他放在心上的?
我放了很多东西在自己的心上,但李见路连自己的命都不放在心上。
***
手里突然被塞进了一瓶可乐,她低下去拆药膏,“这只是隔绝病菌,防止你的伤口更严重……等下感染了你就得换一条腿了。”
“我还以为你会买酒。”李见路想起她来自己酒吧时点的是白兰地。
她摆了摆手,举起手里的可乐,长睫毛遮盖下一片阴影:
“我不喜欢喝酒。”
不喜欢,那上次在酒吧……?